[40] 吴文溥:《南野堂续笔记·慎余编》,4b页,嘉庆元年刊本。

[41] 上官言立:《诚正斋文集》,卷1,见《四库存目集部》,第202册,459页。

[42] 张荣:《空明子文集》,卷6,见《四库存目集部》,第267册,413页。

[43] 王端履:《重论文斋笔录》,卷2,16a页。

[44] 李渔:《闲情偶寄》,卷6,见《李渔全集》,第3卷,344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

[45] 嘉庆《重刊荆溪县志》,卷4《人物·艺术补遗》,全1册,404页。

[46] 毛祥麟:《墨余录》,卷11,183~184页。

[47] 明代的徐树丕认为:“屠苏酒起于晋……屠,割也;苏,腐也,言割腐草为药也。”(《识小录》,卷3,见陶御风、朱邦贤、洪丕谟:《历代笔记医事别录》,508页)而梁章钜则说:“盖孙思邈出庵中之药,与人作酒,因遂名为屠苏酒耳。”(《归田琐记》,卷1,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若是,则应起于唐,不知何者为确。

[48] 参见孙宝瑄:《忘山庐日记》,609页。

[49] 曹心怡:《疫痧正的·论因》,见《陈修园医学七十二种》,第4册,1999~2000页。

[50]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19《职官五》,第2册,8790~8791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51] 岑春煊:《鼠疫抉微·序》,见《中国医学大成》,第4册,730页。

[52] 民国《川沙县志》,卷10《卫生志》,第3册,819页。

[53]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30~40页。

[54]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49~50页。

[55]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40~41页。

[56] 朱用纯:《朱子家训》,见尹奎友等评注:《中国古代家训四书》,469页,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7。

[57] 同治《湖州府志》,卷29《舆地略·风俗》,第2册,574页。

[58] 《苏州府永禁各色人等在端午节向各药材铺强讨苍术白芷碑记》,见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221页。

[59] 民国《月浦里志》,卷4《礼俗志·风俗》,第4本,480页。

[60] 《清朝野史大观》,卷11《清朝述异》,第5册,92页。

[61] 参见林之翰纂述:《温疫萃言》,卷5,156页。

[62] 道光《震泽镇志》,转引自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上册,446页,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

[63] 顾禄:《清嘉录》,卷5,90页。

[64] 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222~223页。

[65]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57。

[66] 王士雄:《随息居霍乱论》,卷上,见《中国医学大成》,第4册,667、668页。

[67] 余治:《得一录》,卷3,2a~2b页。

[68] 陈虬:《瘟疫霍乱答问》,见《中国医学大成》,第4册,706页。

[69] 绍兴医学会同人共撰:《湿温时疫治疗法》,27~29页。

[70] 苍蝇传播疫病的思想虽道光年间已由汪期莲提出,但其影响不大,而且有关蚊子传播疫病的认识是传统医学没有的,所以我们认为这里的认识主要是受西学影响而产生的。

[71] 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40页。另外在第10页也有对缺乏公共卫生思想的批评。

[72]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40~47页。

[73] 潘曾沂、潘仪风:《小浮山人年谱》,咸丰二年刊本。

[74] 王士雄:《随息居霍乱论》,卷上,见《中国医学大成》,第4册,667页。

[75] 比如,道光三年水灾之后,地方官府就在皇帝直接关注下着手淤塞严重的吴淞江、浏河和白茆河的疏浚工作。参见余新忠:《道光三年苏州大水及各方之救济——道光时期国家、官府和社会的一个侧面》,见《中国历史评论》,第1卷,200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9。

[76] 张应昌:《清诗铎》,卷15,497页。

[77] 参见苏州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71~73页。

[78] 参见黄式权:《淞南梦影录》,见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145页。

[79] 葛元煦:《沪游杂记》,卷2,见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40页。

[80] 黄式权:《淞南梦影录》,见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145页。

[81] 《两江总督张人骏为在上海闸北筹办自来水接管再筹设公司事片》,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末上海闸北地区兴办自来水公司史料》,载《历史档案》,1999(1),65页。

[82] 参见《两江总督张人骏为在上海闸北筹办自来水接管再筹设公司事片》、《两江总督张人骏为在上海闸北筹办自来水接管与筹设公司借款事片》、《度支部为上海闸北自来水公司续借工费银事致农工商部咨文》,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末上海闸北地区兴办自来水公司史料》,载《历史档案》,1999(1),65、67、68页。

[83] 官府和社会在过去的众多疏浚行为自然说不上有公共卫生意识,不过前述王士雄的呼声则明显是为了防疫起见的。

[84] 吴自牧:《梦粱录》,卷12,103、110页,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

[85] 吴自牧:《梦粱录》,卷13,112页。以上有关南宋的情况,参考了罗桂环、苏俭民《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第260页的论述,谨此说明。

[86] 不著撰人:《杭俗怡情碎锦》,21页。

[87] 参见《常州市卫生志》,283页。

[88] 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合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年)》,第1辑,689~691页。

[89] 葛元煦:《沪游杂记》,卷1,见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17~18页。

[90] 《绍兴市卫生志》,2页。

[91]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79页。

[92] 参见马建石等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卷17,《礼律·仪制·丧葬》,568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93] 参见欧阳永琦:《请定例禁疏》,见《皇清奏议》,卷59,38a页,清都城国史馆琴川居士排印本。

[94] 参见马建石等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卷25《刑律·盗贼下·发冢》,756页。以上参见冯尔康、常建华:《清人社会生活》,250~257页;常建华:《试论明清时期的汉族火葬风俗》,载《南开史学》,1991(1)。

[95] 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冯尔康、常建华:《清人社会生活》,372~385页,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197~215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96] 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258页。

[97] 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257页。这一比例为全国的数字,不过江浙占其中的主要部分。

[98] 民国《宝山县续志》,卷10《卫生》,第2册,634~635页。

[99] 光绪《嘉兴县志》,卷12《蠲恤下》,15a页。

[100] 柳兆薰:《柳兆薰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27页。

[101] 张伯行:《正谊堂文集》,卷10,见《四库存目集部》,第254册,138页。

[102] 参见冯尔康、常建华:《清人社会生活》,250~257页;常建华:《试论明清时期的汉族火葬风俗》,载《南开史学》,1991(1)。

[103] 同治《苏州府志》,卷24《公署》,第1册,57页。

[104] 光绪《桐乡县志》,卷2《疆域下·风俗》,第1册,89页。

[105] 时人火葬原因主要有受佛教影响、贫困、土地紧缺等。参见常建华:《试论明清时期的汉族火葬风俗》,载《南开史学》,1991(1)。

[106] 民国《杭州府志》,卷142《义行》,第8册,2714页。

[107] 参见余治:《得一录》,卷3,38a~40a页。

[108] 余治:《得一录》,卷2,60b页。

[109] 有关清末警察兴起的情况,可参见韩延龙、苏亦功等:《中国近代警察史》,48~81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10] 《绍兴市卫生志》,88~89页。

[111] 参见苏州市卫生局编:《苏州市卫生志》,37页。

[112] 参见苏州市卫生局编:《苏州市卫生志》,35页。

[113] [美]明恩溥:《中国人的素质》,127页,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114] 对此,一方面,不难找到传统“天人合一”观念中强调对环境的适应这方面的因素;不过,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原因还在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环境的破坏程度并不足以使世人感到管理和改造外在环境是极其必要的。

[115] 有关慈善事业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25~36页。有关医疗事业参见梁其姿:《宋元明地方医疗资源初探》,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2000;Angela Ki Che Leung:“Organized Medicine in Ming-Qing China:State and Private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he Lower Yangzi Region”,Late Imperial China,Vol.8,No.1 June 1987,pp.135~144。

[116] 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96~101页。

[117] 国家对荒政的重视表明了这一点。有关清代荒政的情况,可参见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118] 比如,笔者在对道光三年水灾的研究中发现,国家的荒政重济而轻救,国家对灾后赈济的规定至纤至悉,而对灾患发生时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抢救则既无规定,也少行动。参见余新忠:《道光三年苏州大水及各方之救济——道光时期国家、官府和社会的一个侧面》,载《中国历史评论》,第1卷,203页。

[119] 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82、29页。

[120] 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见陶御风、朱邦贤、洪丕漠:《历代笔记医事别录》,568页;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91~100页。

[121] 梁章钜:《浪迹丛谈续谈三谈》,《续谈》卷2,284~28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122] 民国《吴县志》,卷70下《列传·孝义二》,第4册,1350页。

[123] 光绪《慈溪县志》,卷33《列传十》,第3册,683页。

[124] 民国《象山县志》,卷31《艺文》,第10册,3204~3205页。

[125] 参见郑光祖:《一斑录·杂述二》,23b页。

[126] 龚又村:《自怡日记》,卷21,见太平天国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66页。

[127] 参见徐昆国:《遯斋偶笔》,卷下,13b~14a页。

[128] 熊立品:《治疫全书》,卷6,8b页。

[129] 王端履:《重论文斋笔录》,卷2,16a页。

[130] 赵学敏:《串雅外篇》,卷1,见《串雅全书》,163页,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8。

[131] 祝补斋:《卫生鸿宝·内科·疫疠》,道光丙午秋刻本。

[132] 刘奎:《松峰说疫》,卷1,1页。

[133]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24页。

[134] 陈虬:《瘟疫霍乱答问》,见《中国医学大成》,第4册,707页。

[135] 熊立品:《治疫全书》,卷6,8b页。

[136] 参见余宗发:《云梦秦简中思想与制度钩摭》,132~133、209页,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转引自梁其姿:《中国麻风病概念演变的历史》,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台北),第70本第2分册,403页,1999-06。

[137]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12《平帝纪》,352页,北京,中华书局,1976。

[138]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86~87页。

[139] 参见梁其姿:《宋元明时期地方医疗资源初探》,载《中国历史评论》,第1卷,17~18页;甄志亚主编:《中国医学史》,191页。

[140] 清初满族对天花病人的隔离是极少的例外。有关的情况参见杜家骥:《清代天花病之流行、防治及其对皇族人口的影响》,见李中清、郭松义编:《清代皇族的人口行为与社会环境》,155~157页。

[141] 既然已从理论上阐明瘟疫会在人与人之间传染,那么隔离的主张也就自然而然地为人所接受了。比如,陈道耕说:“兄发痧而预使弟服药,盍若弟发痧而使兄他居为妙!”(陈道耕:《疫痧草》,卷上,见《吴中医集·温病类》,428页)

[142] 乾隆《吴江县志》,卷37《人物·别录》,第4册,1110~1111页。

[143] 光绪《丹徒县志》,卷36《人物·尚义》,第2册,692页。

[144] 参见光绪《丹徒县志》,卷36《人物·尚义·义举附》,第2册,700~701页。

[145] 光绪《平湖县志》,卷4《建置下·义产》,第2册,445页。

[146] 余治:《得一录》,卷2,59a页。

[147] 光绪《月浦志》,卷2,《营建志·公所》,第4本,350页。

[148] 民国《宝山县续志》,卷10《卫生》,第2册,611~612页。

[149]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2,第1本,239~240页。

[150] 这一比较承梁其姿先生来信指教,谨致谢忱。

[151] 参见[美]麦克尼尔:《瘟疫与人——传染病对人类历史的冲击》,198~199页。

[152] 参见俞正燮:《癸巳存稿》,卷9,转引自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88页。

[153]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89页。

[154] 徐雪筠等译编:《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1882—1931)——〈海关十年报告〉译编》,47~48页。

[155]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89~90页。

[156] 除了人痘术外,中国在3世纪时就出现了类似狂犬病和丛林斑疹伤寒的接种的思想和实践。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01~105页;刘锡琎:《中国古代的免疫思想和人痘苗的发展》,载《微生物学报》,1978(1),3页。不过这两种所谓的接种法可能因为实际效果不彰,在此后似乎并未取得什么发展,对当时和后世的社会影响也微乎其微。

[157]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13~116页。不过在医史学界仍有不少著作相信种痘11世纪就已出现,比如马伯英说:“看来11世纪前后四川及河南一带已有种人痘法实行,比较可信。”不过其所根据的只是范已经注意到的两则清代的文献,殊难有说服力。参见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810~811页。

[158] 吴谦等:《医宗金鉴》,卷60,第3分册,总第1543~1544页,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3。

[159] 参见朱奕梁:《种痘心法·审时熟苗》,转引自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21页。

[160] 转引自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29页。

[161] 参见[美]麦克尼尔:《瘟疫与人——传染病对人类历史的冲击》,289~291、293~297页。

[162] 以上内容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06~153页;梁其姿:《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见《国史释论》,240~246、249~252页;廖育群:《岐黄医道》,225~233页;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809~827页;杜家骥:《清代天花病之流行、防治及其对皇族人口的影响》,见李中清、郭松义编:《清代皇族的人口行为与社会环境》,155~157页;杨家茂:《牛痘初传我国史略及其意义》;刘锡琎:《中国古代的免疫思想和人痘苗的发展》,载《微生物学报》,1978(1)。

[163]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13~114页。

[164] 梁其姿:《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见《国史释论》,241页。

[165] 同治《湖州府志》,卷80《人物传·艺术》,第5册,1547页。

[166] 范认为胡璞明亡时应为三十岁左右,到雍正初已是一百四五十岁的人了。(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14页)人活到如此高龄,纵是有些可疑。不过,范似乎有些误会了,若1644年胡三十岁左右,雍正初,最多也不过一百一十余岁。而且,胡是明的诸生,诸生的年龄一二十岁者大有人在,若其入学较早,那雍正初就是百余岁,就不奇怪了。

[167] 梁其姿在《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一文中提到了桐乡李乐在万历年间完成的《见闻杂记》中两则有关嘉兴和松江“中痘”的故事,她认为当时患天花一般称“出痘”、“患痘”或“痘”,从不用“中痘”,故所谓“中痘”,可能是指“种痘”。(参见《国史释论》,244页)然从文义亡看,李乐所说的“中痘”似更像是出痘而非种痘。大概正是如此,梁比较谨慎地说是“可能”。因此,要证明明末江南就已出现种痘术,还有待进一步的证据。

[168] 方象瑛:《健松斋集》,卷16,见《四库存目集部》,第241册,259页。

[169] 黄百家:《学箕初稿》,卷2,见《四库存目集部》,第257册,784页。

[170] 洪若皋:《南沙文集》,卷7,见《四库存目集部》,第225册,350~351页。

[171] 黄百家:《学箕初稿》,卷2,见《四库存目集部》,第257册,784页。

[172] 张璐:《张氏医通》,卷12,697页。

[173] 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30页后附图。

[174] 参见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823页。

[175] 詹元相:《畏斋日记》,见《清史资料》,第4册,22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176] 余治:《得一录》,卷2,67a页。

[177] 余治:《得一录》,卷2,55b页。

[178] 当时的部分人士反对牛痘的情况,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43~145页;廖育群:《岐黄医道》,241页。

[179]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28~129页。

[180]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37页。这应该与同光之际的大疫中包括天花有关。详情参见余新忠:《咸同之际江南瘟疫探略——兼论战争与瘟疫之关系》,载《近代史研究》,2002(5)。

[181] 参见梁其姿:《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见《国史释论》,250页。

[182] 参见廖育群:《岐黄医道》,229页。

[183] 王端履:《重论文斋笔录》,卷1,7b~8a页,

[184] 参见民国《上海县续志》,卷18《人物》,第3册,992页。

[185] 参见《靖汇卫生志》,25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186] 参见民国《太仓州志》附录,《自治》,第2册,641页。

[187] 参见光绪《娄县续志》,卷2《建置·义局》,第1册,84页。

[188] 参见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14之9,《人物·义举附》,第1册,301页。

[189] 参见光绪《江浦埤乘》,卷6《建置下》,第5本,82页。

[190] 参见民国《光宣宜荆续志》,卷6《善举·善堂》,第1册,209~210页。

[191] 参见民国《海宁州志稿》,卷6《恤政》,第1册,758页。

[192] 参见光绪《上虞县志校续》,卷35《建置志·义产》,第8册,2536页。

[193] 参见民国《余姚六仓志》,卷16《义举》,第25本,297页;光绪《余姚县志》,卷13《义举》,第1册,255页。

[194] 参见民国《镇海县志》,卷27《人物传》,第6册,1874页。

[195] 参见民国《乌青镇志》,卷23《任恤》,第23本,614页。

[196] 参见光绪《溧阳县志》,卷4《食货志·养育》,全1册,54页。

[197] 参见光绪《奉化县志》,卷3《建置志·善举》,第1册,202页。

[198] 参见民国《青浦县续志》,卷18《人物·艺术》,第3册,619页。

[199] 参见民国《上海县续志》,卷2,第1本,236页。

[200] 光绪《余姚县志》,卷13《义举》,第1册,255页。

[201] 郑光祖:《一斑录杂述七》,5a~5b页,北京,中国书店,1990。

[202] 葛元煦:《沪游杂记》,卷1,见葛元煦等:《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11页。

[203] 周作人:《知堂回想录》,3页,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1998。

[204] 关于比较成熟的人痘种法,郑望颐在《临证指南医案》的附论中有甚为详细的描述,可参看见叶桂:《临证指南医案》,卷12,见刘更生主编:《医案医论医话名著集成》,285~286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

[205] 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卷4,264~265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

[206]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43~145页。

[207] 参见梁其姿:《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见《国史释论》,249~252页。

[208] 王德森:《市隐庐医学杂著·产前以攻病为安胎说》,见《中国医学大成》,第9册,714页。

[209] 马伯英:《以史为镜,可明兴替——19世纪末20世纪初抗天花预防接种的回顾调查》,载《上海中医药杂志》,1991(1),转引自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826页。

[210] 光绪《上虞县志校续》,卷35《建置志·义产》,第8册,2536页;光绪《余姚县志》,卷13《义举》,第1册,255页。

[211] 光绪《溧阳县志》,卷4《食货志·养育》,全1册,54页。

[212]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45~147页。

[213] 民国《光宣宜荆续志》,卷6《善举·善堂》,第1册,209~210页。

[214] 民国《乌青镇志》,卷23《任恤》,第13本,614页。

[215] 光绪《娄县续志》,卷2《建置·义局》,第1册,84页。

[216] 光绪《溧阳县志》,卷4《食货志·养育》,全1册,54页。

[217] 民国《宝山县续志》,卷11《救助》,第2册,621页。

[218] 参见民国《海宁州专稿》,卷6《恤政》,第1册,758页。

[219] 民国《余姚六仓志》,卷16《义举》,第25本,297页。

[220] 社会力量的慈善行为有着实现自身修齐治平抱负、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和自身利益尽可能地少受侵害以及扩大自身在地方的影响等方面的因素。参见余新忠:《清中后期乡绅的社会救济》,载《南开学报》,1997(3),68页。官员的行为自然有乡贤不曾有的追求政绩的目的,但乡贤同样可能有扩展自己在地方社会的影响的私心,另外在实现理想和抱负方面,两者的区别大概只在于“康济天下”和“为善一乡”而已。

[221]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18《人物》,第3册,937页。

[222] 转引自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29页。范著并未言及说此话者为汪鹏,此据王振忠说法(参见王振忠:《徽州文书所见种痘及相关习俗》,见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编:《自然灾害与社会结构》,434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王在该文称该材料转引自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实际上马著很可能也是转引自范著。

[223] 据张仲礼的研究,19世纪初,包括生监在内所有绅士在全部人口的比例江浙两省分别为1.3%和1.4%。参见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112页,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

[224] 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130页后附图。

[225] 张琰:《种痘新书》,卷2,见《续修四库全书》,第1012册,11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26] 彭翊:《无近名斋文钞二编》,卷下,28b页,光绪十年重刊本。

[227] 邱熹:《引痘略·序》,见《续修四库全书》,第1012册,403页。

[228] 金东:《条陈大府通行牛痘章程》,见盛康编:《清代经世文续编》,卷32《户政四·养民》,31b页。

[229] 比如,萧山的王端履指出:“端履见近日痘医吝惜养苗之费,不复传种,及至种痘之时,多辗转购买,贻害无穷。又有黠者以水痘充数,亦能灌浆结靥,诓人酬谢。其父母方以儿痘已出,可保无虞,不知一遇天灾,仍罹劫数,忍心害理,莫此为甚。”(王端履:《重论文斋笔录》,卷1,7b页)

[230] 叶桂:《临证指南医案》,卷10,见刘更生主编:《医案医论医话名著集成》,285页。

[231] 参见王士雄:《王孟英医案》,卷1,127~128页。

[232] 参见王士雄:《归砚录》,卷4,见刘更生主编:《医案医论医话名著集成》,677页。

[233] 洪亮吉:《更生斋文甲集》,卷3,17a~17b页,见《洪北江全集》,光绪三年重刊本。

[234] 王土雄:《王孟英医案》,卷1,128页。

[235] 参见冯尔康:《幕宾许思湄年谱——据〈秋水轩尺牍〉制作》,载《东洋学研究》(韩国),第4辑,310页,1998-06。

[236] 许思湄:《与陈笠山》,见房日晰校点:《白话注释秋水轩尺牍》,402页,西安,华岳文艺出版社,1988。

[237] 王士雄:《王孟英医案》,卷1,125页。

[238] 民国《定海县志·方俗志二·风俗》,第2册,585页。

[239] 参见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816~817页。

[240] 参见周作人:《知堂回想录》,3~4页。

[241] 比如马伯英说:“中国人口何以在清代剧增,目前也没有可靠的答案。个人意见是与人痘接种术推广有较大关系。”(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566页)虽然他没有明说,但从其措辞上可以看出他实际上认为人痘接种术的推广是清代人口剧增的主因之一。

[242] 参见李伯重:《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的低速增长及其原因》,载《清史研究》,1996(2)。

[243] 据姜涛的研究,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在人口中比重大约为三分之—(参见姜涛:《人口与历史——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235~2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据此大致估算5岁以下小孩约为10%。

[244] 叶桂:《临证指南医案》,卷10,见刘更生主编:《医案医论医话名著集成》,285页。

[245] 邱熹:《引痘略·序》,见《续修四库全书》,第1012册,403页。

[246] 参见梁其姿:《明清预防天花措施之演变》,见《国史释论》,239页。

[247] 杜家骥:《清代天花病之流行、防治及其对皇族人口的影响》,见李中清、郭松义编:《清代皇族的人口行为与社会环境》,161~1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