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yr 332文件说,一个名叫努尔-沙马什的人在公元前551年(即新巴比伦王国国王那波尼德统治时期)买了一个名叫穆舍吉布-沙马什的奴隶。后来,努尔-沙马什死了,他的寡妻布拉苏改了嫁,与另一个男人结了婚,并用这个奴隶作抵押借了债。再后来,在公元前533年,在波斯国王居鲁士统治时期,布拉苏和她的后任丈夫用1明那50舍克勒把这个奴隶卖给了伊丁-纳布。
巴比伦之王那波尼德统治(第6年)……和他的妻子阿扎尔图(Ajartu)把穆舍吉布-沙马什以全价(卖给)努尔-沙马什。努尔-沙马什以自己的名义起草了(原始)文件,但是那波尼德统治第7年,他用其妻的嫁妆,1个半明那的银子起草了一份(新的)盖了章的文件并交给他的妻子布拉苏。
(然后)努尔-沙马什去世。努尔-沙马什去世之后,布拉苏和她的第二任丈夫塔巴尼亚(Tabbanea)用奴隶做抵押向阿布-努尔(Abu-nur)之子阿帕努(Appanu)借得1个半明那的银子。
到居鲁士统治第6年,布拉苏和她的丈夫塔巴尼亚把穆舍吉布-沙马什卖了1明那又50舍克勒银子,在买卖文件中他们写道:“其中50舍克勒付给阿帕努。”
现在,居鲁士第8年,阿扎尔图(……的)妻子,因为穆舍吉布-沙马什的事情起诉我,(说他是)……神庙的奴隶。我带阿扎尔图来见你……西帕尔……的祭司把阿扎尔图带上前,他们询问阿扎尔图。她没能证明穆舍吉布-沙马什是神庙奴隶还是自由人。
西帕尔的祭司贝尔-乌巴里特也是沙马什神庙祭司的一员和城里的元老,他阅读了伊丁-努布带来的从那波尼德第6年到居鲁士第8年有关穆舍吉布-沙马什奴隶身份的合同。而阿扎尔图没有证明穆舍吉布-沙马什是神庙奴隶还是自由人。
他们讨论后,处罚阿扎尔图一个明那又50舍克勒白银,还有三分之二明那又8(舍克勒)交给伊丁-努布,因为阿扎尔图告假状说(奴隶)是自由人。
埃吉贝商业高利贷家族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就有买卖奴隶的记录,在波斯帝国时期该家族也有多起买卖奴隶的文件保存下来。如据Dar 212说,埃吉贝商业高利贷家族的马尔都克-纳西尔-阿普利买了一个奴隶:
陶匠后人贝尔-乌巴里特的儿子贝尔-纳丁-阿普利,纳布-伊丁和奈德-贝尔,自愿将他们的奴隶纳布-西里姆以共同达成的4明那10舍克勒的价格卖给埃吉贝的后人伊提-马尔都克-巴拉吐之子马尔都克-纳西尔。
贝尔-纳丁-阿普利,纳布-伊丁和奈德-贝尔就纳布-西里姆之事做了保证,以预防就其王室奴隶或自由人或苏沙努(Susana)的身份、身份证明等出现索赔和可能的官司。
贝尔-纳丁-阿普利,纳布-伊丁和奈德-贝尔从纳布-西里姆处收到4明那10舍克勒银子。
证人(4人的名字),书吏(名字)。哈胡鲁(Hahhuru)(镇),萨里巴(Saribba)农庄。大流士王第6年基什里姆(月)第26日。
买卖奴隶像买卖其他物品一样,要签订契约,契约中除了写明价钱以外,还要写明这个奴隶不是自由民,不是王室的奴隶,不是神庙的奴隶,不是其他人的奴隶等。在这些方面,在波斯帝国时期和以前的新巴比伦王国时期一样。
奴隶可以被出租,如据公元前485年在巴比伦的一份文件BE 8 119,一个妇女租用了自己儿子的一个奴隶,租金是一个月60升大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