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的资料看,包括国王在内的波斯帝国王室家族成员占有的土地无疑是很多的,他们组成了一些个别的王族成员的经济。如国王的经济、王后的经济、王子的经济等。
关于王族成员中的国王直接占有的土地,在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中说:
在亚细亚,有一个四面给山环绕起来的平原,在这些山当中有五座以前是属于花拉子米欧伊人的,它位于和花拉子米欧伊人本身、叙尔卡尼亚人、帕尔托伊人、萨朗伽伊人和塔玛奈欧伊人的土地交界的地方。但自从波斯人掌握政权以来,它就成了国王私人的土地。[1]
在穆拉树商家档案中提到过国王的土地,据BE 9 32a,该商家租佃了国王的土地:
200库尔大麦——这是穆拉树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租佃国王土地应给国王的租金。后来,根据(国王的)管理人代表拉巴沙的指示,贝尔-伊塔努之子贝尔-巴拉基和马尔都克-埃提尔从恩利尔-苏姆-伊丁之手得到了这200库尔大麦,他们付了账。贝尔-伊塔努之子贝尔-巴拉基和马尔都克-埃提尔应同巴拉吐和拉巴沙一起写出有关这正确计量的200库尔大麦的契据,并转交给恩利尔-苏姆-伊丁。
另据Tum 147[2],该商家还从河渠长官那里租来一块国王的乌兹巴拉(按:乌兹巴拉是国王土地中的一类)土地,据PBS 2/1,在公元前418年,商家的奴隶利巴特将一块国王的土地转租了出去。还有一件资料,就是《大流士一世关于马格涅西亚(小亚)的希腊神庙的指示》,这是大流士一世国王给自己的地产管理人的一封信(从这封信中我们知道了波斯国王有自己的地产,但其具体情况却不清楚,因为我们没有其他有关国王占有土地的资料)。
这封信的内容如下:
古斯塔斯帕之子大流士国王对自己的奴隶伽达特说:“我了解到,你没完全执行我的命令;由于你耕种我在小亚的幼发拉底河那一方面的地区的土地并种植作物,我察觉了你的行为,由此给了你在国王之家以很大的恩惠。由于你轻视我关于众神的指示,如果你不改变自己的行为,你将会感受我的愤怒;你从阿波罗的神圣园丁那里征收捐税,并命令他们耕种非神庙的土地,不知道我对向波斯人述说了全部真理的该神的感情(按:在公元前547年居鲁士同吕底亚人的战争时期,在小亚和大陆希腊的阿波罗神庙的祭司有亲波斯的倾向,因此,波斯的国王们庇护了这些神庙)……”(铭文的结尾未保存下来)
但关于王室家族其他成员(主要是如王后、王子)占有土地的资料相对来说比较多一些。所以,我们介绍一些他们的经济情况。
首先,关于王族成员经济的形成问题。在波斯人的势力越出其本土版图范围之前,即在其进行征服之前,其王族成员大概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至少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资料。而且大概也很难找到其曾经存在过的证据。从现有的资料看来,波斯帝国王室成员的经济显然是在波斯人征服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这从王族成员的地产分布的情况可以看出来。它们多半是分布在被征服的地区:埃及、巴比伦尼亚、叙利亚和小亚等地。如王子、埃及总督阿尔沙马的地产分布在从苏撒到埃及的广大地区;大流士二世(他统治的时间是公元前423—前404年)的王后帕莉萨蒂斯的地产则分布在巴比伦尼亚、米底和叙利亚等地。
其次,王族成员的地产有两个来源,一是国王的赏赐,二是兼并。
有相当一部分王族成员的地产是国王赏赐的,如王后的地产和一些王子的地产。这其中又有不同的情况:波斯人在征服一个地区以后,往往会把一部分被征服地区的肥沃土地抢夺来分配给波斯的贵族、大官和王室成员,作为他们的俸禄和给养。如在叙利亚的一个村子是“作为零用钱”给予王后帕莉萨蒂斯的。波斯的王族男性成员一般都会在战争时随军打仗或率军出征,如居鲁士二世的儿子冈比西斯在居鲁士远征马萨格特人时就曾在军中,只是当居鲁士决定由他为共治者,即王位继承人时,才让他同原来的吕底亚国王克洛伊索斯一起返回波斯国内[3];又如大流士的女婿玛尔多纽斯曾率军远征希腊(公元前492年)[4],等等。在战争中立了军功的王族当然会被赏赐土地、奴隶和其他财富。
王室家族成员还通过兼并、强占等方式增加自己的土地数量并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例如,阿尔沙马在一份阿拉美亚文的铭文中讲到让他的一个地产管理人清查和处理一个有关兼并他人土地的事情,文件内容如下:
阿尔沙马致管理人、监督员纳赫特-荷鲁斯及其在埃及的会计同事们:
我的仆人、山林看守人贝特奥西里向我报告了如下事情:“当埃及发生起义时,我的父亲帕-阿蒙占有的土地,30阿尔达布地段被抛荒,因为我们家的所有女人当时都已死去,(因此希望)把我父亲帕-阿蒙的份地给我,愿想得起我,并命令把它给我,让我占有(它们)吧。”
现在,阿尔沙马申诉如下:“如果事情真像贝特奥西里写给我的请求中所说的关于自己父亲帕-阿蒙的情况,当埃及发生叛乱时,他(按:指帕-阿蒙)同自己家的女人都死了,他父亲帕-阿蒙的份地——一块30阿尔达布的地段被荒废,并被归并于我的财产之中,又没被赐给我的其他仆人的话,那么,现在,我将把这位帕-阿蒙的份地给予贝特奥西里。(你)要告知与他,以便他占有,并让他按先前他父亲帕—阿蒙缴纳的(税率)向我的度支局缴纳地税。
“阿尔托希乌知道这个指示,拉什特书吏。”[5]
虽然这封信讲的是阿尔沙马让他的下属将兼并的别人的土地还给人家,但由此可知,这类兼并是存在的,而且是王族成员扩大经济实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王族成员还从国库中获得财产。例如,据《要塞墙铭文》[6]记载,大流士一世的王后伊尔塔什吐纳根据国王的命令而获得了酒和绵羊:
管理王室事务的法尔纳克在给一个名叫雅马舍克德的人谈话时说了如下一些话:“必须把200马尔什(按:1马尔什=10升)酒付给王后伊尔塔什吐纳,这是国王命令的。第19年第1月,安苏克写了信,马拉扎报告了它的内容。”(PF1795)[7]
另据Fort 6764记载说:
在对管理牧人的哈勒纳谈话时,法尔纳克说了如下一些话:“大流士国王命令我,必须从我的财产中将100头绵羊转交给王后伊尔塔什吐纳。”因此,法尔纳克说:“像大流士国王给我的命令一样,我命令你,你应当像国王所命令的那样把100头绵羊转交给王后伊尔塔什吐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