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文化资产——一种特殊的资产(1 / 1)

(一)文物文化资产的定义

文物文化资产指高等学校用于纪念和展出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

(二)文物文化资产的分类

根据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文物文化资产按照属性分为以下几类。

1.文物资产

文物资产指高等学校用于纪念和展出等目的,具有一定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古董和历史文物等。

2.文化资产

文化资产指高等学校用于纪念和展出等目的,得到具有一定价值和文化内涵的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艺术品和文化用品等。

(三)文物文化资产与一般固定资产的差别

1.资产的属性不同

文物类资产的文化属性是第一位的。高校主要利用文物类资产发掘其文化属性的价值,为社会为师生服务。其他固定资产的经济属性是第一位的。其他固定资产是一种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主要体现了经济属性。

2.资产的价值表现不同

文物类资产的价值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的;同时文物类资产的价值也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随着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变化。文物类资产的经济价值主要取决于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大小,并通过交换实现其经济价值,经济价值也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其他固定资产的价值突出的是其使用价值,一般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减值。

目前,资产评估办法很难适用于文物,文物无法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除社会流通文物外,大量文物被国有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文物无价无市,价格不可估量。同类文物同时期的拍卖价格或出国保价金额,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复杂多变。

3.资产的获得渠道不同

高校文物类资产的获得渠道主要为历史遗留、传承、考古发掘和隶属关系改变所得;少量文物通过征集、拍卖等方式获得;通过捐赠、依法交换等方式获得。大量的文物类资产没有取得成本,无法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本计量仅适用于征集购买等有初始成本的文物类资产。其他固定资产主要是通过购、建等方式获得,只有少量资产通过调拨、捐赠、物物交换等方式获得。

4.资产的再生性不同

文物类资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产,无法按照重置成本计量。文物类资产具备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文物类资产本体所固有的客观物质构成或许可以重置,但是文物类资产物质本体之外在生成、收藏、保存的过程中随时代变化而逐渐积淀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无法重置。文物毁之不可再生。其他固定资产多是工业化生产、建设的,是可以替代的、再生的,资产寿终后可以通过购、建等方式重新获得。

文物类资产与一般的固定资产有以上诸多差别,如果简单的生搬硬套一般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实际管理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就不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