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术者并非受骗者,一般不会跟随与自己价值观不一致的指令。强迫受术者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往往会将他们带出催眠状态。一般说来,这种企图会使受术者不再信任治疗师,并对治疗师感到愤怒,不但会严重破坏治疗关系,也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催眠师对受术者发出的种种暗示,必须是合理的,而非荒谬的;必须是善意的,而非恶意的;必须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切勿使用有损受术者人格、名誉和身心健康的暗示语。
当代催眠大师艾瑞克森反复强调对来访者和病人的尊重,绝不可以为了个人需要或自己的利益而操纵和控制受术者。他曾明确指出:受术者需要时刻作为拥有权利和隐私的个体而受到保护,而且还要意识到他们已经被置于催眠情境中一个看似脆弱的位置上。
不管受术者多么聪明博学,总会有个一般性的疑问(无论被意识到与否),即在催眠中会发生什么,或者什么可以说、可以做,什么不可以说、不可以做。即使那些已经打消所有顾虑,并能够对催眠师自由表达的受术者也都表示需要保护自我,在缺点暴露之后,无论当时多么自如,都希望尽快离开。无论在清醒状态还是催眠状态,都应该给予受术者这种保护。清醒状态里最好用间接的方式,而在催眠状态下则可以更为直接一些。
剥夺受术者的这种受尊重权利就意味着失败,就是没有将他当作一个有自觉力的人来看待。这种失败会影响催眠治疗的效果,因为受术者可能会感觉到他的努力没有得到赞赏,而且可能会导致合作能力的下降。
这里,关于操纵问题有必要做进一步讨论。我们的行为总是会影响别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来,所有的催眠和治疗行为都是在操纵。因为我们与受术者交流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他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催眠动机,是否一切从来访者的福祉出发,是否你所做的一切都有助于来访者的健康成长。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催眠的指令必须因人而异,要考虑受术者的理解能力,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给予的暗示指令要通俗易懂,对于文化程度较高者用语则要文雅,但也不可矫揉造作,卖弄辞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