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艾瑞克森催眠学派的产生(1 / 1)

(一)独裁派的没落

早期的催眠师,如梅斯迈、伯恩黑姆、夏柯、弗洛伊德等都是独裁派的代表,他们都认为催眠发生在不对称的关系中,催眠是具有强大心理能量和特殊心理能力的催眠师摆布一个被动的受术者的过程,即能力超凡、威力无比的催眠师可通过暗示对受术者实施意念控制,“强迫”受术者做出各种在清醒状态不愿意或无法做到的行为。

独裁派夸大催眠师的作用,而不考虑每个受术者对催眠的知识经验、动机信念和感受能力等特点,似乎催眠主要靠催眠师的法力,只要其神通足够大,就可以摆平任何受术者,在其头脑中植入任何意念和暗示,从而使其心理和行为发生改变。

独裁派的理论很受舞台催眠大师和影视作家的青睐,经过他们的大肆渲染和广泛传播,催眠术越来越神秘化,这加深了人们对催眠的误解。

大量临床案例表明,催眠师的权威性是催眠成功的重要因素,但催眠师过于强势,不利于将催眠中取得的效果迁移到普通的日常生活中。何况催眠师的威力是有限的,同一位催眠师不是在所有受术者身上都能取得同样的催眠效果。有个别到处走穴的舞台催眠大师,在表演时被故意搅局的受术者捉弄,当众出丑的场面时有发生,这又使人们对催眠的科学性产生了极大怀疑,最终使独裁派走向了穷途末路。

也有人将独裁派的催眠法称作“权威式催眠”(authoritative hypnosis),后来的代表人物是乔治·艾斯塔布鲁克斯(George Estabrukes),他依然强调催眠师的权威作用。

彻底丢弃独裁派理论的是以实验心理学家为主的标准派,他们通过实验室的标准化研究,发现了受术者对催眠感受性的重要作用,从而促进了催眠在科学化、标准化道路上的飞速发展。

(二)标准派的局限

标准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是一些实验心理学家,如希尔加德和霍尔等。为了使催眠术能跻身于科学之林从而合法化,他们将催眠置于实验室的严格检验之下,采用实验心理学的标准化程序研究催眠。他们不强调催眠师的作用,而强调受术者的易感性对催眠成功和失败的影响。

大量实验研究表明,对催眠的感受性是个体的稳定特质,即一些人容易被催眠,另一些人很难被催眠,催眠效果与催眠师法力关系不大。

标准派将催眠的研究重点放在了受术者的行为上,为此努力在实验方法上控制所有其他因素。他们将主要精力投放在开发标准化催眠感受性量表和编制标准化催眠诱导语上,甚至将诱导语录制在唱片和磁带上,以便降低对催眠施术者的要求,从而控制了催眠师变量的影响。

研究发现,只有大约15%的受术者对催眠的标准化诱导语表现出了很高的感受性,65%的受术者属于中等感受性,另外20%的受术者对催眠感受性很低或根本不具备感受性。

标准派使催眠研究可以被重复,可以被验证,可以对催眠感受性和催眠深度加以测量,从而使催眠研究的科学性大大加强。但标准派的理论和方法也有其局限,从而影响了催眠术在科学化道路上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标准派认为催眠术的成败主要取决于受术者的感受性,否定催眠师的重要作用,显然有失偏颇。无论如何,催眠师的能力水平和人格魅力也是影响催眠效果的重要因素。

其次,标准化的催眠感受性测试经过长期临床和实验室检验,虽然表现出一定的可信性和有效性,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存在内容取样的代表性问题,所测试的项目未必能涵盖催眠感受性涉及的所有方面。

再次,催眠感受性并不是完全不变的,人们对催眠的态度、动机、预期以及催眠训练、环境、药物等都可能影响受术者对催眠的感受性。大多数催眠的阻抗者或不易感者,通过动机激发和特殊训练是可以进入催眠状态的。当然,进入催眠状态的快慢和深度还是会受催眠感受性的影响。

最后,标准化的催眠诱导语未必适用于所有受术者,因为每个人对不同感觉通道(如视觉、听觉、体觉等)刺激的感受性是不同的,每个人对催眠的体验都是独特的,进入催眠的速度和深度也不可能相同。催眠师的任务就是为每位受术者提供最有效的诱导方法,而严格遵循标准化的程序,恰恰会妨碍催眠师灵活采取适合每位受术者特点的诱导和干预方法。

(三)合作派的崛起

针对独裁派的弊端和标准派的局限,合作派应运而生。合作派又称和谐(rapport)派,强调催眠师与受术者相互信任的和谐关系的重要性。

艾瑞克森既是合作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又是合作派的领军者,他经过近60年的潜心研究和临床实践,发展出一套独特的合作治疗的理论和方法。

在艾瑞克森学派看来,催眠术实际上是通过催眠师与受术者的互动,使受术者在专注体验中出现一种改变的意识状态,从而在没有意识干扰的情况下自发地与催眠师进行沟通。

艾瑞克森认为,治疗师是通过与来访者合作来解决问题的。催眠诱导的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病人合作,以便进行更有效的沟通。

以艾瑞克森为首的合作派治疗师认为,催眠治疗效果实际上同受术者的内部动机和兴趣、治疗师的灵活性和敏感性,以及治疗师和受术者之间的和谐程度有关。

在合作催眠的治疗模式中,受术者的自我表达是构建治疗性催眠状态的基础。催眠师先是跟随,然后再对受术者正在发生的行为加以引导(先跟后带)。这里需要的是适应性的而不是标准化的指导,进入催眠状态的途径总是独特的,是以催眠师和受术者独特的表达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催眠状态是催眠师和受术者密切合作、相互作用的结果。至于这种相互作用如何进行,稍后将详加讨论。

(四)艾瑞克森学派与传统催眠学派的区别

与传统的强调催眠师威力的独裁派理论和强调受术者对催眠感受性的标准派理论不同,艾瑞克森的催眠理论强调催眠师与受术者间的合作关系和交互作用。

上述三个派别的区别表现在许多方面:

独裁派大多活跃在娱乐场所的舞台上,催眠师采用直接甚至有些专横的指令,只用很短时间便可让受术者表现出不寻常的或者怪异的行为,目的在于娱乐和误导观众。

标准派主要的工作在心理实验室,催眠师通过标准化测试了解受术者的催眠感受性,采用标准化的诱导语引出有关行为,目的在于研究某些具体的催眠现象。

合作派通常从事临床治疗工作,催眠师采用适应每位受术者的灵活诱导模式,通过“随意式催眠”让受术者在安全的人际情境下产生亲密的内心体验,目的在于创造改变的机会。

在面对受术者未能进入催眠状态时,三个派别会做出完全不同的解释。独裁派催眠师会指责受术者“阻抗”;标准派催眠师会认为受术者对催眠缺乏易感性;而合作派催眠师会积极寻找一种更有效的交流策略和诱导方法。

三种派别孰优孰劣,通过以上对比便可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