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描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双重逻辑在当代所遇到的批评以及对这些批评的反思,我们可以看到,今天研究历史唯物主义,不仅要在阅读经典文献中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同时还要从逻辑上揭示历史唯物主义当代化的理论途径。前者很难,后者更难。在这一理论化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理念,又要能在此基础上吸收当代学术的有意义成果,并真正地整合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逻辑中,从而真正地推动对马克思思想的研究。
虽然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都受到了批评,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也对这些批评进行了再批评,但如果透过这些批评看到其所具有的积极意义,那么历史唯物主义的再建构就不能无视它们提出的问题。就生产逻辑而言,虽然当代的一些人类学研究成果表明,在一些原始土著那里,生产并不具有现代社会所具有的意义,这些社会也并不总处于匮乏之中,但这并不能驳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对人类历史的基础性意义。其实,对生产逻辑的批评关注的是当代语境中的生产逻辑,这是资本逻辑支配下的生产逻辑,在这一逻辑支配下,生产的过程涉及人对自然的掠夺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构,对生产逻辑的批评就意味着想寻求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文明模式的另一种文明样态。鲍德里亚对象征交换的讨论、莫斯关于礼物的揭示、萨林斯关于原始丰裕社会的讨论,等等,其意图都在于引进另一种文明样式以实现对现代文明的批评。如果从人类生存的可能性而言,这些批评并不能否定生产逻辑的地位。就资本逻辑而言,当代的批评提出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我们能否简单地运用马克思的资本逻辑来面对当下的社会?
从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看,可以将迄今为止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马克思所面对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19世纪后期开始的组织化资本主义时期、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后组织化资本主义时期。虽然如何概括这三个历史时期,在学界存在争议,但在这些不同的历史阶段,资本逻辑的现实运行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是许多学者都能接受的观点。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读马克思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历史形态的变迁,从而揭示资本逻辑的形态变化。在资本主义的第二个历史阶段,列宁、卢森堡、希法亭、葛兰西、伯恩施坦等都曾在这方面做出过有益的探索,很多批评马克思的学者也力图在这方面做出新的研究。如果我们的研究不能充分吸收这些成果,还是简单地以过去的历史唯物主义框架来说明当下的现实,也许永远都无法真正地面对当下的批评与挑战。因此,我们既要将马克思作为一个思想史上的重要人物来研究,又要从当代发展的视角来阅读。这是我们重新回到马克思时无法绕过的。
从双重逻辑出发,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构主要面临的问题是资本逻辑的建构,这是传统研究中没有深入的问题。这一问题的研究依赖于以下三个环节的突破:第一,研究方法的突破。将资本逻辑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构件,有赖于对马克思思想的整体性研究,需要将马克思思想的核心内容即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进行整合,只有在这种整合中,我们才能理解资本逻辑为什么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第二,研究主题的重新构建。资本逻辑到底应该怎么去勾勒,特别是如何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的整合中去揭示它,这是我们在重读马克思文本时有待思考的问题。第三,研究视野的开拓。这种突破不仅体现在对马克思思想的研究上,更体现在对马克思之后的历史与思想史的研究上,特别是要揭示历史与思想的内在关系。如果不能将马克思之后的历史与思想史作为参照系,就根本不可能真正地揭示马克思思想的意义。
另外,吉登斯的批评倒是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否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发展具有同构性?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的最初规划中,想对国家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但这一研究在后来并没有真正展开。在马克思的其他著作中,虽然也散布着关于现代国家问题的思考,但这些思考更多是从性质上来界定现代国家,而对于其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缺乏更为深入的讨论。这也是葛兰西后来为什么能取得重大影响的原因。在我看来,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当代建构中无法绕过的问题。在本书中,由于关注的是资本逻辑,并不打算对民族国家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总之,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是马克思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时的理论基础,虽然双重逻辑在现代遇到了种种批评,并且某些批评本身就是对双重逻辑在马克思思想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混淆,但有些批评中所呈现的问题有助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建构,就是在重新理解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与吸收当代的成果,真正地实现从马克思的思想走向当下的历史。在这一工作中,就需要重新回到资本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马克思的哲学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1] [比利时]厄尔奈斯特·曼德尔:《晚期资本主义》,马清文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1页。
[2] [英]詹明信(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张旭东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页。
[3] [英]詹明信(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张旭东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47—148页。
[4] [美]道格拉斯·凯尔纳、[美]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张志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5页。
[5] [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
[6] [美]阿里夫·德里克:《后革命氛围》,王宁译,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
[7] [美]麦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杨建国、范一亭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8] [美]麦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杨建国、范一亭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9] [美]麦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杨建国、范一亭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74页。
[10] 哈贝马斯的晚期资本主义概念,与曼德尔的概念在意义上并不相同,主要指称的是曼德尔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二阶段。
[11] [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8页。
[12] [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
[13] [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4] [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15] [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0—151页。
[16] [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7] [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
[18] [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3页。
[19] [英]吉登斯:《现代性——吉登斯访谈录》,尹宏毅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20] Anthony Giddens,A Contemporary Critiq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London,1981,p.1.
[21] Ibid.,p.3.
[22] [英]吉登斯:“没有革命的理性: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见《为社会学辩护》,周红云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23] 参见[德]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83页。
[24] [法]费迪耶等:《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丁耘译,载《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第57页。译文中认为这句话引自《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实际上,这句话出自《〈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07页)。
[25] [法]费迪耶等:《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
[26] [法]费迪耶等:《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丁耘译,载《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第57页。
[27] [法]费迪耶等:《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丁耘译,载《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第53页。
[28] [法]费迪耶等:《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丁耘译,载《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第57页。
[29] [法]费迪耶等:《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丁耘译,载《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第57页。
[30] [法]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31] [法]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32] [法]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95页。
[33] [法]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34] [法]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页。
[35] [法]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