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才早在1994年就出版了《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发展》[44]一书,该书分上下两章(第三、四章),分别从哲学观和社会主义观的角度考察了“马克思与赫斯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由于该书所使用的赫斯相关文献主要是原文,因此并未受到我国在资料翻译上的限制,更难得的是该书还是一本实证性很强的学术史著作,开创了我国研究青年黑格尔派的先河。相对于欧洲和日本的赫斯研究而言,该书有两个特点值得关注:
第一,侯才主要是从费尔巴哈之于赫斯影响的角度来研究赫斯的。这是他的赫斯研究的一个根本特点。“在某种意义上,赫斯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是费尔巴哈‘类’学说的历史哲学或社会学的翻版。赫斯与费尔巴哈的思想关系经历了三部曲:转向、接纳与批判。”[45]按照侯才所勾勒出来的“转向、接纳与批判”的“三部曲”,赫斯是在1841年下半年开始“转向”费尔巴哈的,在那之前还主要受马克思的影响而处于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框架之下;从1842年起,赫斯开始“接纳”费尔巴哈,并借助于费尔巴哈哲学分别从哲学(1842—1843年)和经济学(1844年初)两个方面对社会主义进行了论证。前者的核心是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的社会物质交往关系”,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同社会主义的本质——自由与平等——联系起来;后者的核心是将费尔巴哈异化理论引入到经济学和现实生活领域,揭示货币异化和现实生活异化的本质。其中《论货币的本质》是“接纳和推进”费尔巴哈哲学的“巅峰”[46]之作。但是不到半年,也就是从1844年中期开始,赫斯就从对费尔巴哈的崇拜转向了对费尔巴哈的“批判”,因为“费尔巴哈并没有真正解决人的本质问题”,即未能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共同活动之类的社会本质,把人本主义学说归结为社会主义。
从整体上看,侯才是以费尔巴哈为坐标轴来揭示赫斯的理论贡献及其局限的。这一论述方式显然与前述的科尔纽以及日本学者不同。因为,他们都认为《行动的哲学》的思想背景是费希特,而《论货币的本质》的思想背景是费尔巴哈,从《行动的哲学》到《论货币的本质》是从费希特到费尔巴哈的哲学框架的转变。而侯才并没有采取这一解释框架,他似乎认为当时赫斯接受费希特的影响是一个倒退。[47]
第二,侯才回顾了科尔纽、门克、麦克莱伦等人关于《论货币的本质》与《德法年鉴》关系的讨论,明确地提出了《论货币的本质》的影响主要不是对《德法年鉴》,而是对那以后撰写的《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简称《穆勒评注》)和《手稿》,从而将问题的重心从《论犹太人问题》转移到了《巴黎手稿》上来。他说道:“两者(《论货币的本质》与《巴黎手稿》)在论述的主题、基本线索以及在涉及的一些主要观点上都有一致和类似之处。因此,我们能够据此肯定,马克思的《摘要》(《穆勒评注》)、特别是《手稿》受到了赫斯的《论货币的本质》(侯才的原文为《论金钱的本质》)的某种启示和影响。”[48]
明确指认《论货币的本质》影响到了《穆勒评注》,这在笔者所接触的文献中是不多见的。值得注意的是,侯才在强调两者一致性的同时,还阐明了两者的区别:(1)“两者虽然都把劳动理解为人的本质,但与赫斯强调作为劳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交换’、‘协作’和‘交往’不同,马克思更强调的是劳动一般。”也就是说,“马克思并没有仅限于突出和强调作为人的本质规定的劳动的社会性”,而是“抓住了异化劳动这一中心范畴”,全面地揭示了“劳动或物质生产在人们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借此奠定了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大厦的基石”[49]。(2)马克思和赫斯虽然在对货币的本质与作用、货币和宗教的关系、甚至在文章的体例等方面都十分一致,但在货币的起源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的不同之处”,即赫斯把货币的存在归结为人的孤立的、非联合的状态;而马克思则“把货币归结为抽象的、一般的私有财产”,而私有财产起源于异化劳动,“于是在马克思那里,货币同交换、私有制一样,都是从属和决定于劳动或生产的范畴”[50]。从这些论述来看,侯才认为,相对于赫斯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社会性”而言,马克思更注重劳动这一人的本质的主体性基础;相对于赫斯更关注交换和货币而言,马克思更关注其背后的劳动,这是赫斯与马克思在研究视角上的一个重要区别。从本书后面对《穆勒评注》的讨论来看,侯才的这一论点是值得商榷的。
《论货币的本质》影响到了《穆勒评注》,对侯才而言,这只是他在实证分析后所得出的一个思想史结论。但是,这一结论中却蕴含着一个重大的可能性,即将马克思的《穆勒评注》视为与《论货币的本质》同等水平的作品,这一点恐怕连侯才也始料不及。我国后来的研究正是把这一点从可能变成了现实!当然,这与侯才本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