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根子在党委。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新形势下必须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中,落实到党的各个部门和各级组织上。
首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依纪严管。落实主体责任,要靠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核心是“一把手”。“子率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带头就是无声的命令,就是最有力量的执行力。党委“一把手”要带头廉洁自律,用严明的纪律要求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要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好。党委书记不仅要熟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还要有执纪必严的担当精神,敢于较真、严抓严管,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一级管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严管就是厚爱,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干部,才是对干部的负责任。
其次,推动日常管理监督常态化。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各级党组织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干部行为,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得咎,防止干部从违纪滑向违法。用纪律从严治党,必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
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再次,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追究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化。近年来,湖南省委查处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四川省委查处南充市党代会贿选案、河南省委查处新乡市“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起到了很好效果。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四风”问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使问责成为常态化。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纪委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再聚焦,定位再定位,创新方式方法,把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贯穿于纪律检查工作各个环节。
第一,转变思想观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要体现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上。要围绕遏制腐败蔓延目标,转思想、找差距、出实招,从信访举报、线索管理、谈话函询,到立案审查、审查谈话、审理表述,直至案件消息发布,都要改变惯性思维、用好纪律语言、握紧纪律尺子。要转变政绩观,摒弃以大案论英雄的错误观念,绝不能只重视那些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更不能人为“养案
”。
第二,找准责任定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维护党的纪律的专门机构。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根本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门,但决不是全部。纪委必须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回归维护党纪的本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大任务”,真正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
第三,突出监督执纪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既要善于综合分析、归纳判断“森林”的状况,又要突出重点,紧盯“三类人”,即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聚焦纪律问题,重点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和生活纪律的行为。在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第一位的,要把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四,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向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方式必然要转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灵活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监督执纪方式,用好“四种形态”,做到件件有着落。纪律审查要从唤醒党性党纪意识切入,通过重温党章、入党誓言,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谈理想信念宗旨和纪律,使违纪者真心忏悔、坦白交代。案件审理要把重点放在违纪问题上,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衡量违纪干部的行为,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审理结论。总而言之,不管是信访,还是纪律审查、案件审理,首先想到的是纪律,而不是法律,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