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去与走过来(1 / 1)

漫步遐思 陈先达 665 字 1个月前

认识不是客体向主体走过来,而是主体向客体走过去。客体向主体走来是消极的直观反映论;主体向客体走过去,是积极的能动的反映论。不是世界向我敞开,而是我在实践中观察世界。正因为如此,认识什么、为什么认识以及认识能达到的水平,不是取决于客体,而是取决于人类的实践水平。人是在实践中认识的。

西方一些理论家制造各种借口来反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有的论者以列宁在物质定义中提出的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并在意识中被复写、摄影、反映为依据,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人的认识看成与摄影是一样的,说“列宁及其追随者片面地把认识看作为客观存在在主观意识中的消极的反射和反映”,这种说法不是误解就是有意歪曲。列宁说的摄影显然是一种比喻。他强调的是人的认识也是对对象的认识,正如摄影一样,没有一个被摄的对象,人的认识是不能从人的头脑中主观自成的。只是在这一点上,人的认识与摄影确有相似之处。至于就认识的本质、机制以及复杂的能动过程而言,当然与摄影不能相提并论。摄影不能为对象增加或减少任何东西。人的认识却能在思维中组合重构关于对象的认识。至于说摄影也有手法技巧,拍什么不拍什么,对被摄的对象采取什么态度,以及摄影中包含的倾向,等等,这与摄影无关,它所表现的恰好是人的认识的能动性。

有的理论家反对反映论,认为它无法描述认识的复杂过程。他们说,你可以说水果反映了梨和苹果等,是从它们中概括出来的,但你们不能从现实的直观中得出价值、剩余价值的概念,反映论无法解释那些没有直接感性的概念是如何来的。这种说法表明论者对反映论缺乏正确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本质上是观念的因果决定论,而不是形象反映论。对事物的外在形式,如大小、体积、形状、位置有个反映问题,同样对规律和事物的本质也有个反映问题。这不是形象的反映,而是抽象的反映,是以概念、范畴来把握对象的本质。这种认识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反映,因为它的正确与否,要看它在何种程度上符合对象。物质的抽象、价值的抽象、规律的抽象,凡属正确的抽象都是逼近对象而不是离开对象。而衡量符合与否的尺度是实践。

还有一些理论家以皮亚杰的认识发生论为依据,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而不是反映。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不是对认识本质的揭示,而只能说明人如何获得认识。没有主体作用于客体,当然不能产生对该客体的认识。可认识的本质是什么?当然是在实践中对客体的反映。没有对象就没有对该对象的认识,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果我们只停留在相互作用的范围内而不进一步探讨认识与对象的关系,实际结果是否认我们意识以外的客观的源泉,否认与我们认识相符合的客观实在。

人的认识不是简单的刺激反应。人不是被动地接受对象,而是向对象走过去,在改造对象中认识对象,正如普列汉诺夫说的,“费尔巴哈说我们的‘我’只是因为受客体的影响才认识了客体,马克思反驳道,我们的‘我’因为自己对客体的影响才认识了客体”。当然,认识是个复杂的过程。至今,客观世界如何在人的头脑中被改造制作成为人的认识,仍然是哲学和科学探求的对象。但不管这个过程如何复杂,它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认识必须有对象,而且认识的目的是要正确认识对象,并通过这种正确的认识来改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