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类认识发生的生物学前提(1 / 1)

人脑作为人类最重要的认识器官和思维器官,其认识能力的发生不仅有着物质属性上的深刻根源,也有着其特定的社会基础,因此在对人类认识的原始考察中,既要考察人类认识原始发生的生理基础,这是人类认识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物质性基础,也要考察人类认识原始发生的社会基础,也即人类认识发生、发展所处的社会环境。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在历史上是以人作为相对独立的类主体在物机体和感知—思维能力方面的相对成熟为条件,并在这个成熟和进化的漫长过程中逐步得到实现。人的认识能力,不是一种超自然、超生物的神秘力量,而是蕴含在个体人的生物的和物质的机体之中,并借助于人类机体的生物性物质运动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功能。人的生物机体,既是认识主体的物质载体,又是其借以发挥自身认识能力,实现自身的认识目的的现实基础和物质手段。正是凭借着这具有特殊功能的生物机体,人们才能从事各种社会性的意识思维活动,实现对于外部世界和自身的观念掌握。正是人类进行的这些社会性的意识思维活动,不仅在人类认识发生和发展的进程中使认识结构得到了优化、思维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时也使人类认识的发生发展对人类社会自身产生了依赖和需要。因此对于人类认识的生理基础的考察和对人类自身所处的社会认识的考察是人的认识的原始发生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

人类在机体方面,尤其感知—思维器官系统方面的孕育、成熟和完善,是人类认识发生所必不可少的生物学前提和现实的物质基础。相应地,研究人类认识的发生,必须首先考察人类机体的孕育、成长和发展过程。我们知道,皮亚杰尤其强调这一点。在他看来,不管在哪种场合,“认识论问题都必须从生物学方面来加以考虑。从发生认识论的观点看来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心理发生只有在它的机体根源被揭露以后才能为人所理解”[1]。

id="heading_id_3"1.遗传与人的机体发育

基因遗传对于人的机体的发育方式、发展道路和完成形态等具有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是个体发育中生物性方面的决定性因素。

在现代的人类遗传学看来,**与卵子的结合,本质上是人类种系的遗传密码在个体生命中的组合和种系遗传信息在个体机体中的传递。与人的一切细胞一样,人的生殖细胞也含有染色体,每个染色体都有数以千计的基因。基因是脱氧核糖核酸(DNA)的片断,它负载着那些作为种系最本质的规定和特征,并必须代代相传的遗传信息。染色体的确切数目和结构在不同的物种细胞中有所不同。所有人类细胞都包含有23对染色体,其中22对为男女两性所共同的,叫作常染色体,而另外一对则男女完全不同,叫作性染色体。女性的性染色体是类似的,叫做X染色体,男性的性染色体则包括一个X和一个Y染色体。人的每一细胞都包含着23对染色体的情况,但由于生殖细胞在其成熟过程中的减数分裂而出现例外。在配子(**或卵子)的成熟期间,每对中的两个染色体各向相反的细胞壁移动,并且经过细胞分裂,形成每一细胞各含23个单个染色体的生殖细胞,它们就是卵子或**。这些卵子或**结合在一起就形成合子(受精卵)。在合子的形成过程中,父母各为合子提供染色体正常数额的一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具有完整意义和结构的人的机体。在新形成的人的性别确定上,父母各为子女提供一个性染色体。由于母亲没有Y染色体,只能提供X染色体,父亲则既可以提供X染色体,也以提供Y染色体,因此刚形成的人的性别只有两种可能,并取决于是一个X染色体**还是一个Y染色体**跟卵子的结合。如果第23对染色体都是X染色体,就形成雌性合子;如果这对染色体一个是X染色体,另一个是Y染色体,那就是雄性合子。如果说**与卵子的结合所造成的新人在性别方面的差异是简单的、二分的,则它们的其他22对染色体在生殖细胞与减数分裂染色体划分的方式上的差异和**与卵子结合中两组单个染色体联合方式的差异,则会带来染色体的数以百万计的可能组合,再加上环境的影响和个体发育中的各种偶然因素等,就会造成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本质上是遗传性的种内差异,它们造成了不同个体在具体的生物特性、行为特性等方面的特点和差异。但就其总体来说,任何个体最终仍然由于内在的相同数量的染色体和基因相同组合方式而在本质上和总体上具有与前人和他人共同的种系规定和生物特性,从而成为一种类存在,并具有一定的类特性。

**和卵子在父母各自体内的成熟以及它们的成功结合,对于个人的生命产生和机体发育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前提。正是这种成熟和结合为个体的发生和发展规定了基本的性质和方向。但是,这作为个体人发生前提的东西恰巧是人类种系原始发生和历史发展的结果的东西,它不仅体现着父母亲代的生活环境和发育状况,而且承继着人类总体系统发生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成果。人类在亿万年进化史中在机体结构、感知—思维能力和活动方式等方面所获得的全部成果和成就,都积淀、内化和浓缩到机体的每一个细胞、染色体和基因中,并通过它们而得到巩固、保存和记载;又作为人类的最基本规定和最普遍本质而刻写在遗传基因之中,以生物遗传方式而留给后代,使之在后代的发育中得到不断的表现和再现,在后代的不断延续中得到继承、传递和发展。这样,便以基因的遗传和承继为纽带,形成了人类种系历史延续和发展的生物链条。在这根链条上的每一代人都以遗传方式从父母亲代中获取基因所携带的遗传密码,并按照它所传递的遗传信息而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发展自身;又在自己发育成熟的一定阶段中以相同的方式将自身所蕴含和保存的遗传信息作为基因遗传密码而传给子代,使他们按照和自己相同的本质与规定在新的环境中得到发育和发展。

正是由于人的生物特性的传递采用了不以个体意志为转移的基因遗传密码方式,因此,尽管它在每一个体的发育中可能有多种多样的外在表现形式,但这不同个体的基本结构、种属规定和本质特性却是共同的,这就使人类的种系规定和特性能够在外在表现形式不同的个体存在和发展中得到保存、留传和延续。在这里,遗传的实际发生是个别的、暂时的,发生在具体的父母亲代与儿女子代之间,但在这种遗传过程中每次所传递和接受的东西却包含着完整和完成意义上的人类种系的全部基本规定和本质特征的东西。它们是人类在其原始发生和历史进化漫长过程中经过“天择”和“人择”而汰选、保留、累积和积淀下来的全部精髓和成果。因此,基因遗传,既是联系子代与父代的直接桥梁,使子女与父母以血缘方式连为一体;又是连接现实人与历史的中介,使现实人的发生成为人类原始发生和历史发展的继续;还是联系个人与群体、个体与类的纽带,使个体人的发生和发展成为类本质、类特性的再现和载体。可以说,正是由于个体人的生物发生以基因型遗传为前提和基础,人的机体发育和生理发展才具有在过程性上重演人类种系的原始发生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可能性。而个体的发生和发育在生物学意义上对于人类种系发生和发展的重演关系和“重演律”,无疑正是孩童的认识发生和精神发展对于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和智能进化的重演关系和“重演律”的物质基础和生物学前提。具体说来,遗传基因对个人的机体发育的作用和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id="heading_id_4"(1)基因遗传预先规定了个人机体的基本性质和基本机构

遗传是DNA的自我复制。生物遗传是通过核酸中蕴含的遗传信息的传递而实现的。核酸是由许多核苷酸形成的高分子化合物,遗传信息就贮存在核苷酸的排列次序中。通过**,父母各自所携带的具有一定遗传信息的脱氧核糖核酸分子结成一种成对的化学结构的、盘绕的梯式排列,形成双重螺旋。DNA分子既可以通过自我复制,把遗传信息一代代传下去,又可以通过遗传信息去控制蛋白质的合成,在个体的机体发育中展开,进而决定着个体在机体结构和形态方面的表现特征,使种的本质规定和基本特性得以表现和再现。正是由于遗传因素的作用,正常发展起来的人才真正具有人的机体结构和生物特性。比如说,灵巧的手、稳固的腿脚、适应直立姿势的躯干、圆隆的头颅、发达的脑、会说话的喉、牙齿、正常人的特殊面貌、体毛等,而这类似的机体结构和生物特性正是人类的社会性的生物基础和物质前提,是人作为类来从事社会性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的重要的机体方面的条件。

id="heading_id_5"(2)遗传基因预先规定了个人的发展阈限和基本功能

人的生物特性和机体功能是由人的机体性质和结构决定的。个人在机体方面的特殊结构,既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进化的产物,又是其功能方面的要求。人的特殊的认识能力依赖和得益于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人的特殊的、自觉的劳动实践能力则依赖和得益于人类机体在人类智慧支配下的特殊活动方式。原则上讲,遗传基因为每一个体人发育出和掌握人类所具有的全部能力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可能,使人们能够在正常的和适当的环境中发展出具有类水平的一般能力,而这种可能性则是其他生物,包括现代灵长类和大猩猩,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的;同时,遗传基因也为人们的机体发育规定了最终的生物学意义上的阈限,如感觉的敏钝、思维的速度、机体的力量等,这种阈限在不同的时代有所变化,但就其总体来说,却有一个基本的水准或范围。可以说,“绝大多数基因起着决定个体某种特性的潜能范围的作用,而个体过去和现在的环境则决定他在此范围内的表现性(即他的现实状态)。目前在分子水平上作出的解释是明确的:基因的结构决定着相应的蛋白质的结构,而基因同精巧的、对环境刺激做出反应的调节机制间的相互作用,则决定着所造成的蛋白质的数量”[2]。

id="heading_id_6"(3)遗传基因预先规定了个体机体发育的生物学进程和基本的发展阶段

个体的机体发育过程,是内在的遗传密码借助于一定的外部物质条件而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展开的过程。人类的遗传基因的形成是生命和人类祖先亿万年进化史的结果,它在个体发育中的现实展开也不能不带有它由以形成的那个历史过程的特点,只是更加简略,并以“缩影”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个体的机体发育,主要地服从于由遗传基因所规定的生物学规律,有一定的秩序或程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且有着若干的基本发展阶段(或叫做机体某些方面发展的关键期)。

id="heading_id_7"2.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形成及认识功能的获得

感知—思维器官系统是人们从事意识思维活动的物质性生理工具系统和机体性条件。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形成和发展对于认识的个体发生具有先决性的作用。可以说,个体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育水平和发展程度,与个人的认识发生的水平和程度具有正比递进的相关性。作为人类机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感知—思维器官的结构和性质也是预先由遗传基因所决定的,并在机体孕育和发展的总过程中得到发生和发展。但是,作为在人类的感知—意识思维活动中感知—思维器官系统肩负着特殊功能的组成部分,它的复杂和精细结构的形成以及正常功能的获得又有着自己的特殊过程和特殊规律,并对个体认识发生的进程和方式有着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因此,具体地考察个体人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孕育过程和形成阶段,对于说明认识发生的生理工具性前提具有直接和独特的意义。

关于儿童发展的胚胎学研究告诉我们,胎儿的发展有两个规律性的特点:其一,从头到尾,即胎儿的“早期发展是从头到尾地进行的,即先发展头部后发展尾部”;其二,由近及远,即“发展的第二个一般规律是,成长的进程由近及远,由身体的中心轴到边缘”[3]。“从头到尾”和“由近及远”作为胎儿和婴儿发展的一般规律,反映和表现着人的机体发育中的过程性和阶段性特征,对于说明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形成也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大脑是人类思维的主要器官。脑细胞的分裂在胚胎形成的最初阶段就已开始,脑结构的形成则在个体机体的孕育和发展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贯穿在胚胎发育的全过程当中。在胚胎形成后的第四周,脑神经系统开始形成并分化出五个球状泡,它们后来分别发展成为延脑、小脑、中脑、视丘和大脑半球。胚胎形成后的第八至第十二周,脑皮层板开始形成;到了六个月时,已经发展到人脑所特有的六层结构。此后则是作为传导通路的神经纤维的发展。到了胎儿达到出生的程度时,胎儿的脑结构基本上已经完全具有了成人的大脑所具有的那些沟和回,并且达到360克左右的脑重量,大致相当于成人脑重量(1360—1400克)的1/3。 [4]当然,胎儿的脑结构在出生时在重量和结构上的发展程度,并不意味着胎儿在出生后便马上能够借助它们而进行自觉的意识思维活动。要达到能自觉进行意识思维活动,还需要经过乳儿期、幼儿期的进一步发展和训练。但是,胎儿的脑结构这种相当程度的发展状况,却为胎儿在出生后迅速发展出一定的感受、知觉和反射能力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完善与其在功能方面的成熟之间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应该说,在胎儿期中发育出来的各种感觉器官和人脑,尽管已经具有相对成形的外部形态和物质结构,但它们在功能上还仅仅是潜在的。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功能是在对于外部客体和自身的观念的掌握活动中表现和实现的。从功能发生的角度来看,这种功能则也只有在感知—思维器官系统与外部环境中复杂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获得和完善。在与外部客体的相互作用从而发展自身功能的过程中,感官系统和思维器官系统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大脑的运动和思维的活动需要有外部刺激的引发和推动,感官系统则是外部刺激和外部信息向人脑输入的门户和窗口,是连接外部世界与人的内在思维世界的通道。正是外部各种刺激引起人的感觉器官和运动—效应器官的积极活动促使着大脑皮质中相关机能组织和区域的发展。我们知道,根据现代的关于人脑皮质不同区域的机能组织学说,人的大脑的前后中央回并不是按照身体各相应部位的面积和它们在大脑皮质上的投影之间的直线依存性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而是按照机能原则组织起来,并按照机能系统的意义来划分区域面积的:这个或那个机能系统所具有的意义越大,它在大脑皮质第一级区中的投射所占的区域就越大,或者说,人的哪个器官被使用得越多,它在脑皮质中的代表区也就越大。感觉器官的发育直接地与大脑皮质的一级区发生关联。大脑的参与又使人的感觉器官系统的作用受着理性的支配、指导和影响,从而带有显著的选择性、能动性的特点。感知器官系统的发展为人脑提供了日益复杂的外部刺激和信息,要求人脑对其进行高级的分析整合,进行理性的加工处理,这就促使了人脑皮质机能组织的二级区和三级区的迅速发展。

我们知道,复杂的反射过程和行为的复杂形式是在神经系统的不同水平上实现的。大脑皮质是动物行为的高级形式和人类的有意识的行为的器官。从进化解剖学的角度看,在动物向人的过渡中,大脑的进化首先是同皮质新区的增长相联系的,这些新的区域在低等动物那里还是刚刚显现出来,而在人的身上则组成皮质的主要部分。皮质的古老部分旧皮质(包括尚未从皮质下组织分化出来的皮层组织)、古皮层(包括进入“嗅脑”系统中的双层的、古老的皮质组织)和间脑皮质(是刚刚提到的组织之间过渡性质的组织)则相反,在人脑中只占有皮质的不很大的部分,可是在低等哺乳动物身上它们则占据优势地位。

从高等哺乳动物(猿猴)向人的过渡中,脑的进化主要是与最复杂的第三级皮质区面积的增大相联系的,比较初级的第一、第二级皮质区部分的面积实际上并未扩大,有时甚至还变得比较小了。

完成形态意义上的人脑将以前的神经器官以解职的形式保存在自身之中,使它们成为承担着保证行为背景的、积极参加机体状态调节作用的器官,而将对于信息的接收、加工和保存机能,以及新的行为程序的建立和对意识活动的调节和控制机能都让位给大脑皮质中的新增区域,即我们所说的二级区和三级区。

从发展的过程性上来考察,人脑皮质中不同水平的机能组织和机能区并不是一开始就完全形成并且平衡、同步地发展起来的,而是以非平衡态的形式在儿童的发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经历了一个由一级区到二级区和三级区的渐进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人脑的组织结构由简单到复杂和人的意识思维功能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研究表明,与胎儿最初分化出的主要是简单的投射性器官相适应,胎儿脑中首先形成的是与之相对应的皮质下组织和第一级皮质区,并在胎儿成熟时达到完全成熟的程度,所以乳儿一出生便具有进行我们前面所谈到的种种无条件反射的能力。相比之下,在乳儿出生时,比较复杂的第二级和第三级皮质区则还未完全成熟,“这表现在:包含在这些皮质区内的细胞的面积比较小,它的上层的宽度不够发达(众所周知,这些上层具有复杂的联络机能),它们所占据的领域的面积比较小,最后,它们的要素不够髓鞘化”[5]。于是,随着乳儿到幼儿感知器官系统的活动和发展,在外部世界日益复杂的刺激下,人脑中的高级机能组织区也不断地发展起来。从面积上看,第二、第三级皮质区的增长在儿童生活的3—4岁时特别迅速,而某些特殊复杂机能的皮层组织的增长则要到7岁甚至12岁时才能相对完成。皮质区面积的扩大也是与神经组织的髓鞘化程度相适应的。髓鞘化的程度是与神经组织的机能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第一级皮质区神经要素的髓鞘化在乳儿发展的早期便已结束,第二、第三级皮质区的髓鞘化过程则要延续很长时期,到12岁左右才能基本完成,而这正是与第二、第三级皮质区在面积方面的增大过程相适应的。

上述情况表明,人的感觉器官系统,尤其是脑结构和思维器官系统的发生、形成和完善,确实是人们从事感知—意识思维活动的物质基础和机体性条件。认识的发生过程,依赖于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后者的发展和进化过程制约和调控着意识思维活动的发生和进化过程。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孕育、进化和发展所必然具有的生物制约性和渐进性,则从物质基础方面制约着认识发生的渐进过程。

有关脑结构的进化,解剖学研究向我们提供了两个方面的情况。其一,大脑皮质的分层次结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人脑所具有的发达的第二、第三级皮质区则是它优胜于动物脑的最主要之点;其二,人脑的第一、第二、第三级皮质区的发展也不是在从猿变为人的瞬间完成的,它在人类起源和发展的循序渐进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比重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

id="heading_id_8"3.外环境的内化和个体内部结构的社会化

人的机体发育,尤其是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展,是认识发生所必不可少的物质生理基础和生物学前提。但是人的机体发育,尤其是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展和功能的获得,却绝不仅仅是一个生物学和生理学现象,而是一种在与外部环境交互作用中而展开和进行着的社会现象。离开了外部环境因素的刺激、作用和内化,则即使是正常人的遗传基因也不可能发展出具有人的社会性意识思维功能的机体。可以说,人的遗传基因为人的意识思维能力的发展提供了生物学和遗传学的可能,适当的社会环境的作用才使这种可能性转化成为现实。因此,在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使外部环境以一定方式内化为自身的思维和行为结构,使自身的内在世界按照外部环境的要求社会化,这是人的感知—思维能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环境的作用是认识发生的社会前提和现实基础。

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发展自身,这是有机体运动和存在的普遍现象。巴甫洛夫曾经指出:“所有的生命从最简单的有机体到最复杂的有机体,当然也包括人在内,都是一长串跟外界环境越来越达到最复杂程度的平衡的系列。”[6]不同发展程度的有机体在其机体结构和功能方面的发展程度与它所生活的环境的复杂程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相关性。机体结构越复杂,功能越高级,它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也就越复杂;所能驾驭的环境条件越高级,则对它的功能方面的要求也越高,二者之间呈现出相互促进又相互适应的平衡和协调关系。如果长期不平衡,则必然导致物种的灭绝或退化。人类作为有最高级的意识和自我意识能力的社会存在物,原因在于它生活在一个最为复杂和高级的自然—社会环境之中。人的认识是一种社会现象。人所具有的高智慧是与人的社会性相关联的。人的意识、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区别于物质的一般反映特性,一级动物心理和高等动物的初步智慧正在于它的强烈的社会性。复杂的环境,尤其是错综复杂的各种社会关系,对人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提出挑战,要求人类发展出具有应付这种复杂环境的能力。人的发展着的能力不断地改造并创造出日益复杂的环境,而发展变化着的环境又对人的能力发展提出要求,并成为促使人的能力不断发展的外部动力。这正是人与环境相互协调地发展的辩证关系。但对居于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连续链条中的每一新生代来说,以他们的机体组织和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去尽快地适应复杂环境的需要,并逐步地达到驾驭和掌握它所需要水平,则是个体发展的重要外部动力,也是其重要的社会条件。如果说遗传基因决定了认识发生的生物和生理性方面,那么环境就决定了认识发生的社会性方面。

认识的系统发生是从原始人类的角度来考察的。作为原始的类存在和类活动而言的环境,一方面是当时人类总体生存与活动在其中的大自然,它包含着人类初步的实践活动所带来的自然环境的微弱变化,但却主要是以天然形态而存在的自然界;另一方面是人类在当时的原始实践活动中所结成的尚未充分发展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人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又制约着他们与自然界的狭隘关系。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正是人类在这双重的狭隘关系中以原始方式处理自己与大自然和原始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的。

对现代意义上认识的个体发生来说,环境概念则有所不同。它指的是个体人所生存和活动的、经过前人的历史活动所创造的那个环境,这个环境当然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但主要地却是人化的自然,是人的社会,是前人以自己的劳动和活动为个体、为后代所设置的生活环境。

个人对他人、社会的实际依赖和情感上的依恋,是人类的社会性在长期历史积淀中对每一个体的发生和发展发生影响的一种积极表现形式。我们知道,人是最具有社会性的动物。从个人对于社会的关系看,社会性的重要含义是个人对社会的依赖。社会性的高度强化和发展导致了人的某些动物性生理机能的退化和个体的独立生存和活动能力的减弱。社会依赖性作为人的一种社会特性积淀到个体的遗传因素中,导致了个人初生时长期不独立、嫩弱和无能的有机体。各种动物在离开母体后不久便具有独立生存的本领,人却由于这种生存本能的退化,相对而言,不仅有较长的孕育期,而且在出生后要经过相当长的对社会、他人的生理依赖期。初生的婴儿几乎不具备从大自然中选择和采集现成的生活资料的能力,甚至离开了父母和社会的精心照料便难以成活,更难以得到正常的社会性发展。个体对于社会的深刻的依赖性必然导致个体在情感上对他人、社会的强烈的依恋性。据研究,在乳儿时期,随着乳儿心理的发生,产生了乳儿对母亲的强烈的依恋,表现为对母亲的“依附、吮吸、哭、笑、咿呀学语、喊叫、身体接近和跟随”等。在儿童成长的各个年龄层次上,“都发现了对母亲的视觉朝向、接触和移到她近旁这三者之间的显著相关”[7]。

人的社会性的强化和发展是以生物性本能的淡化和削弱为条件的,而人的生物性方面的减弱又与人的可塑性的增强具有一种正比关系。个人对社会的日益增强的依赖性也表明个人在社会影响下的可塑性,并且证明了“人类是这样一个物种,它具有大量适应环境的行为,这种行为使它能够应付范围广阔的环境变化。此外,和其他物种相比,人类具有较少的固定动作型式,更多的是具有有利于学习的可塑性和一个较长的处于无能状态的婴儿期”[8]。个人对社会从胎儿到成人的各个时期的依赖性,决定了社会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对个人的成长产生影响,培养和塑造出一个个以至于一代代适合自身特点的新人,并且根据社会进化的水平来发展人类自身。这正是环境对个体发育和认识发生的积极作用。

从根本上说,环境对认识能力发生和形成的作用主要在于使遗传基因为个体提供和发展出具有正常感知—思维能力的生物学前提和可能性转化为现实。个人机体的发育和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成熟及相应功能的获得,需要外部因素的刺激和诱发,也就是说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这种条件不可能由尚不成熟的幼儿自己来创设,只能由社会向幼儿提供。没有这相应的社会环境和外部刺激,人的机体和功能难以得到正常的发展。尤其是在机体功能发展的某些关键时期,如果对幼儿实行环境隔离,实施社会性剥夺,那么幼儿相关的功能就无法发展起来,甚至会留下永远不可弥补的缺陷。

在对人的认识发生的物质前提和基础的考察中了解人的机体发育,尤其是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展,是认识发生所必不可少的物质生理基础和生物学前提。但是人的思维能力的实现还需要有适当的社会环境的作用,因此在对人类认识的原始发生考察中,除了人类认识的生理前提和基础外,还有必要考察人类自身所处的社会基础,这种社会基础不仅是一种客观条件,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自我认识的考察。

关于人类史、社会史的发生学研究表明,人类社会作为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功能的相对独立的系统而存在和活动,在宇宙以至地球演化史上只是短暂的一瞬间,在人类存在的整个过程中也只占有非常有限的时段。[9]人类曾在冥冥中度过了自己的漫长的史前期。人的进化与社会的形成,在历史上“是由于向前的运动导致了不知不觉的改革而缓慢地实现的”[10],并经历了极为漫长的演化过程。按照目前的认识水平,要想一一再现这个具体过程及其具体细节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对于我们的哲学分析也是不必要的。本书仅从社会认识系统的发生与形成这个角度,将这个漫长的渐进过程中的几个带有根本性革命变革的主要环节离析出来,重点解剖分析,从总体上阐明社会认识系统的发生过程及建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