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带戏津贴档(1 / 1)

(万寿承差专档)

兼管精忠庙事务坐办堂郎中庄健

兼管精忠庙事务坐办堂郎中庄健呈,为请领银两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自光绪年二十八年十月初七日起至十五日止,计九次,每次需用官员饭食车费,官役、太监、茶房等津贴,昇平署饭钱,以及茶水等项,共需实银一千五百四十九两七钱一分三厘。请由广储司银库支领,其文领知会借用广储司印信咨行,谨将用过银钱数目清单附稿呈明可也,为此具呈。

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

呈为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银两由。

清单

谨将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初七日起至十五日止,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计九次,所有津贴,昇平署饭钱,堂上车轿饭钱,官员饭食、车费,官役津贴,以及茶水等项银钱数目清单开后。

图8-28

计开

十月初七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三百九十八吊。

十月初八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三百八十九吊。

十月初九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四百十二吊。

十月初十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三百六十四吊

十月十一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三百九十五吊。

十月十二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二百四十七吊。

十月十三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三百八十五吊。

十月十四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四百七十三吊。

十月十五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四百八十一吊四百文。

共用钱一万二千五百四十四吊四百文,按十一吊五百文(换一两银),合用银一千九十两八钱一分三厘。

饭食银三百七十二两四钱。

茶水、煤炭等银八十六两五钱。

统共用银一千五百四十九两七钱一分三厘。

这是一份已承付的万寿承差期间管理精忠庙事务衙门带戏津贴报销档,由呈报与清单组成。呈报档高二十九点五厘米,宽十点五厘米,折装四开,半页六行,朱丝栏,栏高二十厘米,封面朱印官职名讳『兼管精忠庙事务坐办堂郎中庄健』,亦有庄健满文签名。清单档高二十厘米,宽十厘米,折装三开,半页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