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兼管精忠庙事务坐办堂郎中祥福
兼管精忠庙事务坐办堂郎中祥福呈,为请领银两事。所有各戏班并昇平署在颐乐殿等处承差,自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五月十五日止,计八次,每次需用津贴,戏班昇平署人等并堂上车轿饭钱、官员饭食,书吏、官役、都虞司披甲,南府苏拉,殿上石太监,庙役、茶房等津贴,以及茶水、煤炭等项,共需实银二千一百九十六两六钱。请由广储司银库支领,其文领知会借用广储司印信咨行,谨将用过钱文、银两数目清单附稿呈明可也,为此具呈。
光绪二十六年七月
呈为照料各戏班在颐乐殿等处承差请领银两由。
清单
图8-20
谨将本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五月十五日止,庆春等班并昇平署在颐乐殿等处承差,计八次,每次需用津贴,戏班人等并昇平署及堂上车轿、饭钱,官员车费、饭食、茶水、烛支;书吏、官役人等津贴,以及煤炭等项钱文、银两数目清单开后。
计开
四月十五日,庆春班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八百五十吊。
四月十六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九百二十吊。
五月初一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八百九十五吊。
五月初二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九百六十五吊二百文。
五月初四日,同庆班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八百七十六吊。
五月初五日,昇平署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九百八十七吊。
五月初六日,义顺班在颐乐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九十五吊。
五月十五日,昇平署在颐年殿承差,需用饭食等项,钱一千三百九十吊。
共用钱一万四千八百七十八吊二百文,按十吊(换一两银),合用银一千四百八十七两八钱二分。
西苑门内礼节费银十两。
带戏官役王明海节费银四两。
带戏官员饭食实银六百二十两七钱八分。
茶水、烛支银六十六两。
统共用银二千一百九十六两六钱。
这是一份已承付的管理精忠庙事务衙门带戏津贴报销档,由呈报与清单组成。呈报档高三十点五厘米,宽十点五厘米,折装四开,半页六行,朱丝栏,栏高十九点五厘米,封面朱印官职名讳『兼管精忠庙事务坐办堂郎中祥福』,亦有祥福满文签名。另外,从此份津贴报销档开始签单的内务大臣只有三人了。清单档高二十点五厘米,宽十厘米,折装三开,半页六行。此档亦有档案房存留精抄档一份,与前份档格式、质地一致。
按:内府差事档记载,从光绪二十四年(1898)开始,朝廷陆续将昆、弋本《昭代箫韶》翻改成皮黄剧本,且边翻改边演出,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因庚子之变而止,编排皮黄剧四十本,演出了三十九本。
外班承差,自光绪十九年(1893)七月初一日起,每演一场必传外班轮班进内排演,以备庆典承应,至二十六年五月初六日义顺班在颐乐殿最后一次承差,外班承差的历史彻底结束。五月十五日,昇平署内、外学演员上演《昭代箫韶》第三十九本,这也是慈禧太后翻演乱弹连台本戏《昭代箫韶》的最后一次演出。据内府档案记,《昭代箫韶》第四十本已编定,只差上演,这时八国联军打进北京,慈禧太后不得不放下剧本『西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