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梦(1 / 1)

序言

乡间以季候定梦的价值,俗语云春梦如狗屁,言其毫无价值也。冬天的梦较为确实,但以“冬夜”(冬至的前夜)的为最可靠。夏秋梦的价值,大约只在有若无之间罢了。佛书里说,“梦有四种,一四大不和梦,二先见梦,三天人梦,四想梦。”后两种真实,前两种虚而不实。我现在所记的,既然不是天人示现的天人梦或豫告福德罪障的想梦,却又并非“或昼日见夜则梦见”的先见梦,当然只是四大不和梦的一种,俗语所谓“乱梦颠倒”。大凡一切颠倒的事,都足以引人注意,有纪录的价值,譬如中国现在报纸上所记的政治或社会的要闻,那一件不是颠倒而又颠倒的么?所以我也援例,将夏夜的乱梦随便记了下来。但既然是颠倒了,虚而不实了,其中自然不会含着什么奥义,不劳再请“太人”去占;反正是占不出什么来的。——其实要占呢,也总胡乱的可以做出一种解说,不过这占出来的休咎如何,我是不负责任的罢了。

一 统一局

仿佛是地安门外模样。西边墙上贴着一张告示,拥挤着许多人,都仰着头在那里细心的看,有几个还各自高声念着。我心里迷惑,这些人都是车夫么?其中夹着老人和女子,当然不是车夫了;但大家一样的在衣服上罩着一件背心,正中缀了一个圆图,写着中西两种的号码。正纳闷间,听得旁边一个人喃喃的念道:

“……目下收入充足,人民军等应该加餐,自出示之日起,不问女男幼老,应每日领米二斤,麦二斤,猪羊牛肉各一斤,马铃薯三斤,油盐准此,不得折减,违者依例治罪。

饮食统一局长三九二七鞠躬”

这个办法,写的很是清楚,但既不是平粜,又不是赈饥,心里觉得非常胡涂。只听得一个女人对着一个老头子说道:

“三六八(仿佛是这样的一个数目)叔,你老人家胃口倒还好么?”

“六八二——不,六八八二妹,那里还行呢!以前已经很勉强了,现今又添了两斤肉,和些什么,实在再也吃不下,只好拼出治罪罢了。”

“是呵,我怕的是吃土豆,每天吃这个,心里很腻的,但是又怎么好不吃呢。”

“有一回,还是只发一斤米的时候,规定凡六十岁以上的人应该安坐,无故不得直立,以示优待。我坐得不耐烦了,暂时立起,恰巧被稽查看见了,拉到平等厅去判了三天的禁锢。”

“那么,你今天怎么能够走出来的呢?”

“我有执照在这里呢。这是从行坐统一局里领来的,许可一日间不必遵照安坐条律办理。”

我听了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心想上前去打听一个仔细,那老人却已经看见了我,慌忙走来,向我的背上一看,叫道:

“爱克司兄,你为什么还没有注册呢?”

我不知道什么要注册,刚待反问的时候,突然有人在耳边叫道:

“干么不注册!”一个大汉手中拿着一张名片,上面写道“姓名统一局长一二三”,正立在我的面前。我大吃一惊,回过身来撒腿便跑,不到一刻便跑的很远了。

二 长毛

我站在故乡老屋的小院子里。院子的地是用长方的石板铺成的;坐北朝南是两间“蓝门”的屋,子京叔公常常在这里抄《子史辑要》,——也在这里发疯;西首一间侧屋,屋后是杨家的园,长着许多淡竹和一棵棕榈。

这是“长毛时候”。大家都已逃走了,但我却并不逃,只是立在蓝门前面的小院子里,腰间仿佛挂着一把很长的长剑。当初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随后却见在院子里还有一个别人,便是在我们家里做过长年的得法,——或者叫做得寿也未可知。他同平常夏天一样,赤着身子,只穿了一条短袴,那猪八戒似的脸微微向下。我不曾问他,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忧郁的却很从容自在的站着。

大约是下午六七点钟的光景。他并不抬起头来,只喃喃的说道,“来了。”

我也觉得似乎来了,便见一个长毛走进来了。所谓长毛是怎样的人我并不看见,不过直觉他是个长毛,大约是一个穿短衣而拿一把板刀的人。这时候,我不自觉的已经在侧屋里边了;从花墙后望出去,却见得法(或得寿)已经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反背着手,专等着长毛去杀他了。以后的景致有点模胡了,仿佛是影戏的中断了一下,推想起来似乎是我赶出去,把长毛杀了。得法听得噗通的一颗头落地的声音,慢慢的抬起头来一看,才知道杀掉的不是自己,却是那个长毛,于是从容的立起,从容的走出去了。在他的迟钝的眼睛里并不表示感谢,也没有什么惊诧,但是因了我的多事,使他多要麻烦,这一种烦厌的神情却很明显的可以看出来了。

三 诗人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诗人(当然是在梦中),在街上走着搜寻诗料。

我在护国寺街向东走去,看见从对面来了一口棺材。这是一口白皮的空棺,装在人力车上面,一个人拉着,慢慢的走。车的右边跟着一个女人,手里抱着一个一岁以内的孩子。她穿着重孝,但是身上的白衣和头上的白布都是很旧而且脏,似乎已经穿了一个多月了。她一面走,一面和车夫说着话,一点都看不出悲哀的样子。——她的悲哀大约被苦辛所冻住,所遮盖了罢。我想像死者是什么人,生者是什么人,以及死者和生者的过去,正抽出铅笔想写下来,他们却已经完全不见了。

这回是在西四北大街的马路上了。夜里骤雨初过,大路洗的很是清洁,石子都一颗颗的突出,两边的泥路却烂的像泥塘一般。东边路旁有三四个人立着呆看,我也近前一望,原来是一匹死马躺在那里。大车早已走了,撇下这马,头朝着南脚向着东的摊在路旁。这大约也只是一匹平常的马,但躺在那里,看去似乎很是瘦小,从泥路中间拖开的时候又翻了转面,所以他上边的面孔肚子和前后腿都是湿而且黑的沾着一面的污泥。他那胸腹已经不再掀动了,但是喉间还是咻咻的一声声的作响,不过这已经不是活物的声音,只是如风过破纸窗似的一种无生的音响而已。我忽然想到俄国息契特林的讲马的一生的故事《柯虐伽》,拿出笔来在笔记簿上刚写下去,一切又都不见了。

有了诗料,却做不成诗,觉得非常懊恼,但也徼幸因此便从梦中惊醒过来了。

四 狒狒之出笼

在著名的杂志《宇宙之心》上,发现了一篇惊人的议论,篇名叫做“狒狒之出笼”。大意说在毛人的时代,人类依恃了暴力,捕捉了许多同族的狒狒猩猩和大小猿猴,锁上铁链,关在铁笼里,强迫去作苦工。这些狒狒们当初也曾反抗过,但是终抵不过皮鞭和饥饿的力量,归结只得听从,做了毛人的奴隶。过了不知多少千年,彼此的皮毛都已脱去,看不出什么分别,铁链与笼也不用了,但是奴隶根性已经养成,便永远的成了一种精神的奴族。其实在血统上早已混合,不能分出阶级来了,不过他们心里有一种运命的阶级观,譬如见了人己的不平等,便安慰自己道,“他一定是毛人。我当然是一个狒狒,那是应该安分一点的。”因为这个缘故,彼此相安无事,据他们评论,道德之高足为世界的模范。……但是不幸据专门学者的考察,这个理想的制度已经渐就破坏,狒狒将要扭开习惯的锁索,出笼来了。出笼来的结果怎样,那学者不曾说明,他不过对于大家先给一个警告罢了。

这个警告出来以后,社会上顿时大起恐慌。大家——凡自以为不是狒狒的人们,——两个一堆,三个一攒的在那里讨论,想找出一个万全的对付策。他们的意见大约可以分作这三大派。

一,是反动派。他们主张恢复毛人时代的制度,命令各工厂“漏夜赶造”铁链铁笼,把所有的狒狒阶级拘禁起来,其正在赶造铁链等者准与最后拘禁。

二,是开明派。他们主张教育狒狒阶级,帮助他们去求解放,即使不幸而至于决裂,他们既然有了教育,也可以不会有什么大恐怖出现了。

三,是经验派。他们以为反动派与开明派都是庸人自扰,狒狒是不会出笼的。加在身上的锁索,一经拿去,人便可得自由;加在心上的无形的锁索的拘系,至少是终身的了,其解放之难与加上的时间之久为正比例。他们以经验为本,所以得这个名称,若从反动派的观点看去可以说是乐观派,在开明派这边又是悲观派了。

以上三派的意见,各有信徒,在新闻杂志上大加鼓吹,将来结果如何,还不能知道。反动派的主张固然太是横暴,而且在实际上也来不及;开明派的意见原要高明得多,但是在这一点上,也是一样的来不及了。因为那些自承为狒狒阶级的人虽没有阶级争斗的意思,却很有一种阶级意识;他们自认是一个狒狒,觉得是卑贱的,却同时仿佛又颇尊贵。所以他们不能忍受别人说话,提起他们的不幸和委屈,即使是十分同情的说,他们也必然暴怒,对于说话的人漫骂或匿名的揭帖,以为这人是侵犯了他们的威严了。而且他们又不大懂得说话的意思,尤其是讽刺的话,他们认真的相信,得到相反的结果,气轰轰的争闹。从这些地方看来,那开明派的想借文字言语企图心的革命的运动,一时也就没有把握了。

狒狒倘若真是出笼,这两种计画都是来不及的。——那么经验派的不出笼说是唯一的正确的意见么?我不能知道,须等去问“时间”先生才能分解。

这是那一国的事情,我醒来已经忘了,不过总不是出在我们震旦,特地声明一句。

五 汤饼会

是大户人家的厅堂里,正在开汤饼会哩。

厅堂两旁,男左女右的坐满了盛装的宾客。中间仿佛是公堂模样,放着一顶公案桌,正面坐着少年夫妻,正是小儿的双亲。案旁有十六个人分作两班相对站着,衣冠整肃,状貌威严,胸前各挂一条黄绸,上写两个大字道,“证人”。左边上首的一个人从桌上拿起一张文凭似的金边的白纸,高声念道:

“维一四天下,南瞻部洲,礼义之邦,摩诃茀罗利达国,大道德主某家降生男子某者,本属游魂,分为异物。披萝带荔,足御风寒;饮露餐霞,无须烟火。友蟪蛄而长啸,赏心无异于闻歌;附萤火以夜游,行乐岂殊于秉烛。幽冥幸福,亦云至矣。尔乃罔知满足,肆意贪求:却夜台之幽静而慕尘世之纷纭,舍金刚之永生而就石火之暂寄。即此颛愚,已足怜悯;况复缘兹一念,祸及无辜,累尔双亲,铸成大错,岂不更堪叹恨哉?原夫大道德主某者,华年月貌,群称神仙中人,而古井秋霜,实受圣贤之戒,以故双飞蛱蝶,既未足喻其和谐,一片冰心,亦未能比其高洁也。乃缘某刻意受生,妄肆蛊惑,以致清芬犹在,白莲已失其花光,绿叶已繁,红杏倏成为母树。十月之危惧,三年之苦辛;一身濒于死亡,百乐悉以捐弃。所牺牲者既大,所耗费者尤多:就傅取妻,饮食衣被,初无储积,而擅自取携;猥云人子,实唯马蛭,言念及此,能不慨然。呜呼,使生汝而为父母之意志,则尔应感罔极之恩。使生汝而非父母之意志,则尔应负弥天之罪矣。今尔知恩乎,尔知罪乎?尔知罪矣,则当自觉悟,勉图报称,冀能忏除无尽之罪于万一。尔应自知,自尔受生以至复归夜台,尽此一生,尔实为父母之所有,以尔为父母之罪人,即为父母之俘囚,此尔应得之罪也。尔其谨守下方之律令,勉为孝子,余等实有厚望焉。

计开

一,承认子女降生纯系个人意志,应由自己负完全责任,与父母无涉。

二,承认子女对于父母应负完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准第二条,承认子女为父母之所有物。

四,承认父母对于子女可以自由处置:

甲,随意处刑。

乙,随时变卖或赠与。

丙,制造成谬种及低能者。

五,承认本人之妻子等附属物间接为父母的所有物。

六,以感谢与满足承认上列律令。”

那人将这篇桐选合璧的文章念了,接着便是年月和那“游魂”——现在已经投胎为小儿了——的名字,于是右边上首的人恭恭敬敬的走下去,捉住抱在乳母怀里的小儿的两手,将他的大拇指捺在印色盒里,再把他们按在纸上署名的下面。以后是那十六个证人各着花押,有一两个写的是“一片中心”和“一本万利”的符咒似的文字,其余大半只押一个十字,也有画圆圈的,却画得很圆,并没有什么规角。末一人画圈才了,院子里便惊天动地的放起大小炮竹来,在这声响中间,听得有人大声叫道,“礼——毕!”于是这礼就毕了。

这天晚上,我正看着英国巴特勒的小说《虚无乡游记》,或者因此引起我这个妖梦,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