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与媒体打交道能力:与媒体良性互动_三、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1 / 1)

三、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

现代社会,媒体之所以被称为“无冕之王”,主要是因为媒体在社会中处于引导群众舆论的中心位置。以媒体为代表的舆论监督都是符合宪法精神的一种制度性设计,是表达公民意愿、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应有之义。“谣言止于公开”,并且,“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要发现自身的不足,鉴别工作的好坏,光靠自身的自查自纠非常有限,只有多方位的监督,才能廉洁自律,保持清醒的头脑。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要坦诚面对媒体,主动接受监督。政府自觉接受媒体监督是自信的表现,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政府和媒体应该建立良性互动,从而最大限度保证政府依法行政。

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要求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接受媒体监督就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政府首先要转变观念,以高度的自觉性,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新闻媒体的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的监督,是新闻媒体代表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对政府公务人员进行的监督。媒体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待媒体采访的态度,其实就是对待群众监督的态度。政府公务人员要做好本职的工作,要了解民意,解决民生问题,既要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今后的目标进行适时的宣传,即要发挥媒体的“报喜鸟”的作用,还得不护短,不怕露丑,把存在的问题告知公众,即要发挥媒体“啄木鸟”的功能。政府要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在政府要进行的一些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上,必须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

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要敢于接受媒体的监督。不少政府部门“不怕群众上访,就怕记者曝光”,群众上访可以“官官相护”,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而一旦事件被记者曝光,有关部门的形象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领导会觉得脸上无光。所以政府更不敢接受媒体的监督,但是必须要真正走出这一步,不愿、不敢接受媒体的监督,更会让媒体和人民群众存在疑虑,不相信政府,最后导致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公信力的下降。现在,媒体作为最广泛有效的舆论监督器之一,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监督作用,更多企业的违法行为通过媒体曝光,最终才被政府重视,对这些违法行为治理惩处也提上日程。同样,政府部门也要接受媒体的监督,并且还要敢于接受媒体的监督,才能更有利于建设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政府机关。只有敢于接受媒体的监督,利用媒体这面镜子,照出自己的不足,照出公务人员的不足,甚至照出贪污腐败、徇私枉法的犯罪行为,才能打造诚信政府、阳光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政府接受媒体监督要有机制保障。政府接受媒体的监督,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让政府接受媒体监督的机制主要包括:人力安排,要有专人做好信息收集和报告;程序设置,对舆论监督事件有一套科学的、有效率的处理程序;反馈机制,对舆论监督事件的处理过程要及时向公众和媒体通报,征求公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问责机制,明确对那些忽视甚至排斥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人员施以怎样的行政处分,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