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冤假错案和各项社会关系的调整(1 / 1)

平反冤假错案和各项社会关系的调整

王海光

“**”结束后,平反冤假错案作为清除“**”灾难性后果的当务之急,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一项重大举措,提上了中国历史转折的日程。对“**”以及历次政治运动中制造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是坚持实事求是路线方针的一次重大的政治实践,是对长期以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错误的彻底否定和纠正,必然要突破“左”的思想桎梏和政治禁区。平反冤假错案是实现拨乱反正的关键环节,与思想解放运动实虚相应,互为助力。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在冲破“两个凡是”的重重阻力中开始起步,吹响了拨乱反正的号角;在“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中,得到初步进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之后,全国上下形成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到1982年底,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基本完成。“**”及过去历次政治运动的冤假错案,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陈案,都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同时党和国家还对各项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整,摘掉了“地、富、反、坏、右”的帽子,落实了民族、宗教、侨务等各项政策,使过去阶级斗争扩大化造成的长期紧张的社会关系得到全面缓解。中共十二大以后,平反冤假错案工作重点进入收尾阶段,重点是妥善处理“**”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和落实有关政策。至1987年中共十三大之前,历时十年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圆满结束。全国范围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完成,使全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团结的局面,从而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一、平反冤假错案是拨乱反正的迫切任务

长期以来,我们党习惯性地沿用了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方式进行国家建设,政治运动连年不断。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起,以阶级斗争扩大化为特征的“左”倾思潮逐步支配了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阶级斗争的主战场从社会引入了党内,政治运动愈演愈烈。这不仅使长期紧张的社会生活失去了调整改善的条件,而且还在更广泛的范围制造了更多的冤假错案,并形成了“左”倾错误的叠加效应,以至于发展成为“**”的十年浩劫。

“**” 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错误发展到了极致。在地、富、反、坏、右这些传统“阶级敌人”之外,又添加了“叛徒、特务、走资派”,“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阶级斗争的新对象,形成了迫害干部群众的狂潮。在“**”“横扫一切”“打倒一切”的“左”倾思潮中,党纪国法被肆意践踏,本不健全的民主法制被彻底毁弃,党的正确路线被斥之为“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从中央到基层,层层揪“走资派”,各级干部普遍受到冲击,大批党政干部被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广大知识分子被当成必须接受思想改造的“臭老九”。爱国民主人士被打成“牛鬼蛇神”。归国华侨和有海外关系的被当作“特嫌”和“间谍”分子。甚至为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也被说成是“假劳模”“假典型”,有的还被扣上“工贼”的帽子。至于那些敢于质疑和反对“**”极左路线的志士,更是被作为“恶毒攻击”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予以逮捕、判刑甚至杀害。

多年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政治生活造成国家民族的元气大伤。在“**”中,全国被立案审查的干部高达230万人,占“文革”前夕全国1200万干部的19.2%。中央国家机关和各部委被审查的干部有29885人,占干部总数的16.7%。其中中央副部级和地方副省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达75%。虽未正式立案审查的,但被错误关押、批斗和株连的干部更是不计其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几乎无一幸免。仅被迫害致死的干部就有6万多人。特别是“**”搞的是上挂下联的路线斗争,制造了大量的集团性冤假错案,全国有近2万起,涉及干部达几十万人,牵扯群众的数量更大。仅“内人党”一案,就有34.6万多人遭到迫害,16222人被迫害致死。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制造的冤假错案有200多万件,直接受到错误处理的有几百万人。此外,在“**”前的历次政治运动中被“左”倾路线错误处理的干部群众也有100万人以上。在“**”结束后,受到各种形式的伤害和株连的人口高达一亿之多。这是一个极其沉重的政治包袱。

早在“**”后期,毛泽东就已经看到了“**”伤害人过多,党内外干部群众怨气很大的严重性。他提出“安定团结为好”,“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强调落实干部政策,还亲自解放了一批干部。但他在总体上坚持“**”的错误理论和错误政策,至死也没有看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举粉碎了为祸十年之久的江青反革命集团,清除了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祸害。人心思定,人心思治。面对长期“左”祸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国家民族亟须拨乱反正,培根固元,从政治上和精神上使广大干部群众获得解放,才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彻底平反冤假错案成为国家民族所面临的最迫切问题。

在揭批“四人帮”的运动中,党内外广大群众强烈要求清算林彪、江青一伙祸国殃民的罪行,彻底平反冤假错案,解放大批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当时,党中央主要领导人华国锋等同志也想实现安定团结,结束“**”的动乱。但是他们的思想水平还没有摆脱“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框框,对中国面临的新任务缺乏认识,不敢触及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更缺乏彻底纠正“**”错误的胆识,想不触及“左”的根本性错误就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到经济建设上来,推行了一条“抓纲治国”的路线。

这条路线在最为紧迫的平反冤假错案问题上畏首畏尾,顾虑重重。担心对冤假错案的平反会“有损我们的旗帜”,会影响毛泽东的形象,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给平反冤假错案设置了重重障碍和禁区。甚至把“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说成是极右,不让触及中共十大以前的问题。197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指出: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和案件应给予彻底平反。凡不是纯属反对“四人帮”,而有反对毛主席、反对党中央、反对“**”或其他反革命罪行的人,绝不允许翻案。这个“纯属”,延续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使平反冤假错案这项头等重要的工作搁浅在一般性的“落实政策”的层次上。

在揭批“四人帮”的运动中,各地相继清理了一些由“四人帮”及其党羽直接制造的重大事件,平反了江青一伙一手制造的河南“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北京的“永乐中学事件”“王亚卓事件”等冤案。全国各地一些有影响的著名人士也陆续得到平反昭雪。但在阶级斗争思维惯性和行为惯性的影响下,这一阶段所平反的,主要是案情简单,牵扯面不广,不涉及中央领导人审定的一些案件。

由于政治上一系列重要原则不能澄清,对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复查和平反工作迟迟提不上日程,一些已经平反的案件也留下了若干政治尾巴。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批受迫害的干部还带着种种莫须有的罪名,没有彻底解放。许多人仍被关押或监管劳动。已经解放的众多老干部也长期被挂起来,未给安排工作。数千万人带着各类政治帽子,背着沉重的政治包袱。党心不安,民心不服,严重影响了历史新局面的开辟。

这样,彻底平反冤假错案的问题,成为中国能否摆脱“左”的错误路线,走出“**”的阴影,开拓历史新局面的首要问题。党内一些同志纷纷要求中央立即着手平反冤假错案。一些受迫害的老干部纷纷要求彻底查清问题给予平反,一些长期挂起来的老干部要求结案分配工作。海内外人士也在密切观察,中国共产党有没有勇气纠正自己的错误,有没有能力纠正自己的错误。

党内外要求纠正“**”的错误,彻底平反冤假错案的呼声,首先集中在要求邓小平重返党和国家领导岗位和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问题上。正是在这两大问题上,“拨乱反正”的路线与“抓纲治国”的路线的斗争日趋明朗化了。

1977年1月8日前后,在北京和其他地区,人民群众自发地举行了纪念周恩来总理逝世一周年的各种活动,并自然地提出了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和让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的要求。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汉语教研室的同志,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以童怀周的名字,油印了《天安门革命诗抄》,贴到了天安门广场,并公开征集天安门诗词。此举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各界人士纷纷表示支持。还有些群众,则直接用大字报、大标语的形式,呼吁恢复邓小平的领导职务,为天安门事件平反。民心所向,可见一斑。

但是,中央主要负责人却竭力设置障碍,压制人民的正当要求。1977年2月7日,经汪东兴决定并由华国锋批准,以最权威的“两报一刊”的名义,发表《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公开提出了“两个凡是”的方针。根据“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决打击政治谣言的通知》。通知说:在揭批“四人帮”的运动中,有少数坏人制造谣言,甚至伪造华主席、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妄图挑拨离间,分裂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干扰运动的方向。并称“这是国内外阶级敌人在新的形势下向我们党进攻的一种手段”。通知要求,要稳准狠地打击政治谣言的制造者,要不听谣,不传谣,不信谣,要健全和改进传达报告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根据这个通知精神,3月28日国务院下发30号文件,要求对攻击毛主席、周总理、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破坏揭批“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逮捕法办。对少数罪恶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要坚决杀掉。这两个文件延续了靠强化专政搞稳定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又造成了一些新的冤案。一些呼吁为1976年清明节“四五运动”平反,呼吁邓小平重新回到党和国家领导岗位的群众,受到追查甚至逮捕。有些因坚持反对毛泽东晚期错误,反对“**”而被当作现行反革命分子关押的志士,遭到重刑处理甚至冤杀。据不完全统计,粉碎“四人帮”后,全国因“恶毒攻击”而被处极刑的,就有史云峰、王申酉、李九莲等50多人。

1977年3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华国锋在会上讲话说:中央对于解决邓小平的问题和平反天安门事件问题,是坚决地站在维护毛主席的伟大旗帜这个根本立足点上的,“**”是七分成绩三分错误,如果不这样看,就会有损我们的旗帜。并再次申明“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都必须维护;凡是损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须制止”。陈云等一批老同志在会前商议,要在会上提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和邓小平出来工作的问题,并准备了书面发言。陈云、王震顶住压力,分别在小组会上发言。他们的发言虽然没有登会议简报,却受到大多数与会同志的热烈赞同。这些老同志坚持原则的斗争,揭开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序幕。

“两个凡是”违背党心、民心,遭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对。1977年4月清明节这一天,成千上万的群众自发来到天安门广场,以沉痛悼念周恩来的形式,为一年前遭受镇压的“四五运动”鸣不平,要求邓小平重返党和国家领导岗位。党内许多老同志纷纷向中央提议,要求邓小平出来工作。4月7日,华国锋委派一位中央负责人同邓小平谈话,要求他复出前表态承认天安门事件不是革命事件。邓小平当即拒绝,义正词严地说:“两个凡是”不行!我出不出来没有关系,但是天安门事件是革命行动。4月10日,邓小平致信党中央,提出必须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指导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5月3日,中央转发了邓小平的这封信。邓小平针对“两个凡是”提出的“完整、准确”的观点,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

在党内外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1977年7月召开的中共十届三中全会,恢复了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职务。邓小平的再次复出,实际上否定了毛泽东晚年亲自作出的“批邓”决策,是对“两个凡是”的一个重大突破,对打开新的历史局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广大干部群众极为振奋,看到了彻底平反冤假错案的希望,鼓舞了信心。党内外拨乱反正的呼声愈来愈高了。

二、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起步

中共十一大以后,随着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的逐步恢复,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党内外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推动下,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开始了艰难的起步。

1977年8月召开的中共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的结束。虽然大会没有纠正“**”的错误理论和政策,反而加以肯定,没有从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的任务。但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进入党的最高领导层,使全党恢复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抵制“两个凡是”错误有了坚强的核心。华国锋在大会政治报告中,虽然对“平反冤假错案”只字未提,但也有了“干部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四人帮强加于人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应予推翻”等新说法。邓小平在闭幕词中,强调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实事求是的作风,给人们带来了新的鼓舞。这些都使得广大受迫害的干部群众看到了落实政策的新希望。

为了进一步打破“左”的思想桎梏,邓小平、叶剑英、陈云、李先念、聂荣臻、徐向前、罗瑞卿等一批党内老同志纷纷发表文章或讲话,现身说法,宣传党的实事求是等政治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积极推动全党拨乱反正的开展。在他们的支持和呼吁下,党在十一大以后,形成了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的舆论氛围,为推动平反冤假错案的开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首先从当时人们反映最强烈的落实干部政策开始突破。

中共中央党校复校后,时任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的胡耀邦就布置中央党校有关同志,研究 “**”的经验教训,为拨乱反正进行思想理论准备。他强调“中兴大业,人心为上”,把全面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组织中共中央党校几位理论工作者写文章论述这个问题。文章先后经过17次修改。1977年10月7日,在粉碎“四人帮”一周年之际,《人民日报》用一个版面全文发表了这篇名为《把被“四人帮”颠倒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的文章。

文章开宗明义地指出:落实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政策,特别重要的是要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但是,至今有些同志,特别是有的做干部工作的同志,由于受“四人帮”的流毒影响,在落实干部政策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工作很不得力,致使一部分有路线觉悟、有工作能力的干部还没有分配工作,许多受审查的干部还没有作出正确的结论,一些混进干部队伍的坏人还没有处理。这些都说明,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仍然是一项严重的战斗任务。文章号召要敢字当头,“敢于冲破阻力,敢于推翻‘四人帮’一伙在审查干部中所作的错误结论。一切强加给干部的诬蔑不实之词一定要推翻,颠倒的干部路线是非一定要纠正。”

文章切中时弊,立刻引起巨大的反响。受迫害的干部及家属子女欢欣鼓舞。文章发表后的短短一个月内,《人民日报》就收到一万多封表示支持和拥护的信件和电报。文章也遭到一些坚持“左”的思想路线的人的强烈反对。以负责审干定案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反对意见最多,落实干部政策的阻力很大。

中央组织部是康生、江青一伙直接插手的 “文革”重灾区之一。粉碎“四人帮”后,当时中央组织部负责人郭玉峰继续坚持错误路线,对落实干部政策“顶牛”,歧视刁难“靠边站”的老干部,引起老干部们强烈的不满。早在党的十一大召开前夕,老干部就在中组部大院中贴出大字报,揭发批评郭玉峰。《人民日报》10月7日的文章发表后,老干部们热烈拥护,郭玉峰却公开反对,指责文章是大毒草,并说这是上面的意见。这更激起老干部们的愤怒,一时在中组部大院中贴满了大字报,列举郭玉峰在“文革”中的劣行,严厉地斥责他阻碍平反冤假错案,继续坑害老干部,强烈要求中央撤换中组部部长。

为冲破落实干部政策的层层阻力,胡耀邦又立即组织了第二篇文章。11月27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表这篇署名为“本报评论员”的文章:《毛主席的干部政策必须认真落实》。文章指出,无产阶级的原则是有错必纠,部分错了,部分纠正,全部错了,全部纠正。这两篇由胡耀邦亲自组织并逐字修改的文章,为落实干部政策做了舆论准备。全国省级以上的报刊纷纷转载,影响巨大。

在叶剑英、邓小平、陈云等同志的举荐下,1977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任命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党中央这一重要工作部门的易人,标志着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由思想舆论准备进入实际运作阶段。

胡耀邦就任中组部部长后,面对积案如山,步履维艰的严重局面,强调要恢复党的优良传统,把中组部办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他起用了一批“靠边站”的老干部,很快揭开了中组部捂了一年多的盖子,打开了工作局面。胡耀邦以身作则,每天都认真批阅处理重要的上访信件,亲自接待来访的干部。中组部在胡耀邦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开展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一扫郭玉峰时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恶名,来访者络绎不绝。

但是,由于长期宁“左”勿右的影响,“两个凡是”的阻碍和“文革”派性等“左”的思想作祟,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很大,特别是负责审干和定案的组织人事部门的情况更为严重,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属中央管的干部的大案要案的材料,仍然在中央专案组的三个办公室把握着,不许中组部插手复查工作。属地方党委管的干部案件,中组部一时也难以插手。同时一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也有种种“左”的思想障碍。如:怕平反了会被扣上“给坏人翻案”的帽子,怕会伤害当时的积极分子,怕否定“**”和历次政治运动,怕改正自己经手的案子会影响自己的威信,对经毛泽东和中央审定的案子就更不敢动了。仅中央和国家机关还没有分配工作的司局长以上干部,就有6000多人。

关键时刻,时任党中央副主席的邓小平对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1977年12月6日,邓小平对原五机部副部长吴皓的妻子要求落实政策的来信作了批示:“请中组部对这类事要关心,实事求是地对每件事作出恰如其分的结论,这不只是对本人,对家属亲友都是关系很大的,拖不是办法。”同月25日,邓小平又对原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王其梅的妻子要求落实政策的来信作了批示:“王其梅从抗日战争起做了不少好事。他的历史问题不应影响其子女家属。建议组织部拿这件事做个样子,体现毛主席多次指示过的党的政策。”邓小平的这两个重要批示,既交付了任务,指示了方向,也赋予了权力,为落实干部政策起了破冰之举的先导作用,是对刚上任的组织部部长胡耀邦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及时有力的支持。参加这项工作的同志受到很大鼓舞,人心振奋。中组部迅速贯彻执行邓小平的两个批示,拉开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帷幕。

邓小平自始至终支持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有关的批示和讲话不下数十次,并亲自过问有关案件,亲自参加有关人员的追悼会。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前后邓小平先后参加了13次追悼会,为53名含冤去世的同志献了花圈。

在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有力支持下,胡耀邦在一线直接指挥,以非凡的胆量和勇气,在全国范围组织实施了这场平反冤假错案的大战役。

三、平反冤假错案的初步开展

在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支持下,胡耀邦充分发挥中组部作为中央主管干部的职能部门的作用,主动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冲破重重阻力,推动落实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的开展。

(一)整顿和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和组织部门,建立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机构,为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干部政策提供组织保证。

1978年1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胡耀邦指导下写的评论员文章《切实整顿组织部门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并报道了辽宁铁岭地区调整充实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促进落实干部政策的消息。文章指出:党的组织部门是掌管干部政策的重要部门,一定要掌握在党性强、公道、正派的同志手里,尽快把过去审干工作中遗留问题严肃地处理好。

1月19日,《人民日报》登载中共百色地委实事求是切实清理“文革”中“审干”积案的新闻,发表《切实清理审干积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评论员文章,指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清理积案,处理审干中的遗留问题,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必须排除“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一定要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迅速把**以来的积案清理清除,……使一切受到‘四人帮’迫害和不公正待遇的同志真正获得解放。”

为尽早尽快解放老干部,胡耀邦在中组部适时组建了“老干部接谈组”,专门负责接待来访受迫害干部的申诉;成立了“安排待分配干部工作组”,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待分配的6000多名干部的安置工作。为加强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力度,胡耀邦亲自谋划成立专门机构。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先后设立了干部审查局和右派改正办公室,专门承办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为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中央还在中组部设立了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小组办公室。

胡耀邦在中组部工作后的一年内,调整了上百个省部级领导班子。通过组织整顿,纯洁和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组织部门。各级党委选派了一批党性强、作风好、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干部从事落实政策的工作,使平反冤假错案有了组织上的保证。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广泛宣传落实干部政策的重要意义,形成解放思想、有错必纠的舆论声势。

1978年1月5日,胡

耀邦在中组部有关人员研究落实干部政策工作时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实事求是,不能动摇。一动摇,一调和,就给歪风邪气开了方便之门。坚持实事求是,终归才能站住脚。1月14日,胡耀邦在中组部召开的四省区召开党代会经验交流会上讲话,强调尽快妥善处理过去审查干部中的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不管是哪里批的,都要从实际出发,对干部功过是非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1月28日,在中组部召开的给中央、国家机关待分配干部安排工作的座谈会上,胡耀邦再次指出,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可以工作而没有分配工作的要尽快分配工作;少数要作出审查结论的应尽快作出,对“**”中的案件,该复查的复查,该平反的平反。总之,要实事求是。

胡耀邦还先后提出落实政策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方法是群众路线”,“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全党办案”,“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正确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等一系列指导原则,推动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地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为在实际工作中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给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提供具体的政策指导,胡耀邦在中组部创办了《组工通讯》。《组工通讯》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抓紧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文章说:认真抓紧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是各级党委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文章提出了落实干部政策的五项基本要求,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号召“大家动手,全党办案”。随后,《组工通讯》连续发表了《认真清理被指控为“恶攻”的案件》《“四清”中的错案也应纠正》《审查结论必须同本人见面》等一系列文章,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了可靠的政策依据。其中多篇被《人民日报》转载,在党内外引起热烈的反响。

1978年5月,全国展开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促进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解放,对推动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工作起到了重大的作用。1978年9月20日,胡耀邦在中央办公厅召开的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针对落实干部政策的种种阻力,强调落实干部政策的根据是事实,旗帜鲜明地提出“两个不管”的方针。即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什么人定的和批准的,都要改正过来。胡耀邦的正确主张遭到坚持“两个凡是”的个别会议主持人的反对,但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中组部的《组工通讯》发表了胡耀邦的讲话全文。

为解放思想,排除干扰,落实“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干部政策,胡耀邦和中组部其他领导在各种会议上讲话20多次,下发了40多个文件,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了10多篇文章,《组工通讯》刊出30多期近10万字的思想性和政策性的评论。这些工作,为推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营造了思想舆论氛围,提供了政策环境。一些省市区领导干部亲自写文章,发表讲话,消除阻力,推进落实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干部路线的拨乱反正,端正了人们的思想认识,为平反冤假错案扫清了思想障碍。

(三)坚定不移地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摆脱“两个凡是”的阻挠,加快推进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

面对“两个凡是”派的责难,胡耀邦发挥中组部的职能。在一时难以召开全国性组织工作会议,统一政策界限的情况下,中组部采取分批召开省市自治区、中央国家部委组织部长会议的变通办法,解决落实干部政策中的疑难案件。

从1978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中组部分三批召开了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部委组织部长会议,称为“研究疑难案例座谈会”。这六次座谈会,有148人参加,共研究了180多个疑难案例。通过分析疑难案件,与会同志解放了思想,明确了原则,统一了认识,掌握了政策,增强了信心。这些会议精神传达下去,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各单位的平反冤假错案的进展。一些久拖不决和难以定性的冤假错案迅速得到解决。

1978年1月,中组部召开分配中央一级机关6000名干部工作的座谈会,胡耀邦提出要在上半年分配、安排完毕。7月,中组部按政策分配安置了中央、国家机关干部5344名,占中央和国家机关53个单位原有的待分配干部的87.2%。这对于当时仍受“文革”“左”的影响,受困于“两个凡是”的各条战线,起到了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的示范作用。

对于分散到各省监管劳动的大批老干部,由于一下子全部调回的条件不成熟,胡耀邦就采取逐个请示批准的办法,先接回来治病。中组部协同有关部门,陆续把这些老同志和家属接回了北京。

(四)以平反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不失时机地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推向深入。

在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两个凡是”的坚冰被打破了,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干部政策有了很大进展。各地彻底平反了一些“**”中的冤假错案,甄别和平反了在“**”中被定为“恶毒攻击”的“反革命分子”,还为大批受株连的人、所谓“海外关系”的人平了反。这一年的拨乱反正工作还从“文革”扩展到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右派摘帽和复查改正错划右派的工作,开展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开始复查“四清”运动中的冤假错案,着手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等等。在工作中,中组部先后制定了《关于正确对待被审查人员的家属和子女问题的通知》《关于父母的严重历史问题及政治问题不应牵连子女的问题的通知》《关于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形成了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干部政策的基本政策框架。

到1978年底,一大批中央和地方受迫害的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社会知名人士的错案得到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落实了相关政策。一大批干部获得解放,重新走上领导岗位。中央和各地也开始清理“**”中的其他反革命案件。在此期间,各单位在落实干部政策中,还清理了干部和群众的档案材料。把装进档案袋子里的诬陷材料、派性材料和其他整人的不实材料统统清理销毁,打开了捆绑人们的无形锁链。

大案要案涉及面广,牵扯人数多,关系复杂,影响巨大,是推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重点和难点。在胡耀邦的直接领导下,1978年中组部直接办理和复查平反了130多名副省部级以上的大案要案。最具突破意义的是复查澄清了“六十一人案” 的大错案。这个案件是中共中央决定,毛泽东亲自批准的,还专门下发了中央文件,涉及许多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株连面很广,影响很大。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时就提出“六十一人案”必须解决。邓小平恢复领导职务后,“六十一人案”的当事人及其子女多次申诉要求平反。1978年6月25日,邓小平在一封申诉信上批示:“这个问题总得处理才行。这也是实事求是的问题。”华国锋也指示要中组部进行复查。中组部调查组冲破阻力,经过几个月的详细调查,查清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一起重大的错案,并于1978年11月20日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六十一人案”的调查报告》。1980年4月21日,中组部根据新的证明材料,又作了进一步澄清事实的补充报告。

这一具有代表性的重大案件的平反,突破了“两个凡是”的禁区,推动了其他一些重大案件的解决。同时,为定性为“反革命”事件的“四五运动”平反,也在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有了突破性进展,成为推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又一突破口。

粉碎“四人帮”后,党内外干部群众为“四五运动”平反的呼声一直很高。但因为这个案件是毛泽东批准定性的,直接参与定案的人还身居中央领导岗位上,使这个伟大的群众运动迟迟得不到正式平反。

随着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开展,从1978年下半年起,从北京到各地,公开为“四五运动”平反的活动浪潮迭起。一些地方为参加这场运动受到迫害的青年平反昭雪,北京和各地的许多报刊也公开报道了他们的事迹。1978年9月,《中国青年》复刊号冒着风险,登载了赞扬天安门事件青年英雄的文章,并因此受到中央主管领导汪东兴的责难。10月,上海上演了歌颂“四五运动”的话剧《于无声处》,观者好评如潮。各种版本《天安门革命诗抄》,受到人们热烈欢迎,广为流传。人民强烈的呼声,推动了为“四五运动”平反的进程。

1978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全党工作重心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移的问题。12日,陈云在东北组发言,提出发展安定团结是保证党的工作重点顺利转移的关键。为此,要解决“**”中遗留的一大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他列举了应由中央给予考虑和决定的六个问题:要为薄一波等六十一人所谓叛徒集团案件平反;要为在“**”中被错定为“叛徒”的同志复查平反;要为陶铸、王鹤寿的问题平反,撤销中央专案组;要肯定彭德怀对革命的贡献;要肯定天安门事件,是“一次伟大的群众运动”;要批判康生等。陈云的发言,得到与会同志的热烈响应。胡耀邦、万里、聂荣臻、康克清等在发言中,一致表示要把“**”中尚未解决的一些大是大非问题搞清楚,彻底平反各种冤假错案。

1月15日,新华社社长曾涛等人抓住时机,以新华社的名义向海内外播发了北京市市委书记林乎加在常委扩大会议上说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的消息,并加上了“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的副标题,突出了“平反”的主题。接着,11月18日,新华社又发出一条消息,《天安门事件中被捕的三百多人中没有一个反革命分子》。同时中共江苏省委、河南省委、浙江省委等相继宣布:1976年清明节期间,南京、杭州、郑州等地广大群众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的活动都是革命行动。全国各报刊纷纷刊登宣传“四五运动”的通讯报道和评论文章,形成了平反的巨大压力。

11月25日,华国锋代表中央政治局为天安门事件彻底平反,宣布了对“文革”中和“文革”前遗留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以及一些重要领导同志功过是非问题的平反决定;并决定撤销中央专案组,今后不再采取专案组审查干部的办法;清查康生、谢富治的问题。这些决定得到与会同志的热烈拥护。

12月15日,邓小平代表中央作了闭幕讲话。在谈到平反冤假错案时,他说:解决过去遗留问题,纠正冤假错案,这是解放思想的需要,也是团结的需要。目的是为了顺利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我们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凡是过去搞错的东西,统统应该改正。”“要尽快实事求是地、干脆利落地解决,不要拖泥带水。”“要大处着眼,可以粗一点,每个细节都弄清不可能,也不必要。”邓小平的论述,进一步阐明了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的方针政策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使党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平反冤假错案指明了方向。会议公报指出: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于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向前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努力,是非常必要的。

四、大刀阔斧地平反冤假错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大刀阔斧地开展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形成了全党办案的**。直接从事落实干部政策的人有60万,其规模之大,进展之快是空前的。

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单位分工负责。中央组织部主要抓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面上的落实干部政策的部署和督促,制定政策,加强指导;二是直接复查副省部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特别是中央专案组的案件。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了第二办公室,承接“**”及建国以来重大事件的清查和审理工作。公、检、法部门着重清理受到刑事处分的假案错案。各地成立了以党委负责同志为首的,组织、纪检、政法、统战、民政、财政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落实政策小组。建立了层层部署、逐级负责、落实到人的落实政策的组织系统。形成中央统一领导,党委专人负责,专门班子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党上下一齐行动的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局面。

因为落实政策涉及问题很多,工作量很大,中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区别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分期分批解决。首先抓紧解决好“**”期间的案件,“文革”前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的问题和其他有关问题的解决,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穿插进行。

为加强对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逐件落实处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从中央机关抽调1000多名干部参加处理来京上访人员的问题,并陪同上访人员返回原地,推动各地党政部门实事求是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中央组织部的首要任务是接受并复查原中央专案组移交过来的大量案件。1978年12月19日,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第三办公室、“五一六”专案联合小组办公室,宣布撤销,所有专案材料全部移交给中央组织部。原中央专案组移交的专案材料共17349卷、391363件,涉及受审查人员共669人。其中有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及省市自治区副省长(包括军队中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以上的干部213人,包括政治局委员10人,中央书记处成员10人,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委71人,国务院副总理7人。还有一批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在受审查的669人中,定为“问题性质严重”或“敌我矛盾”的就有320人,占总数的47.8%。为加快平反的进程,中组部把下放到外地仍监督劳动的人全部接回北京和有关单位。对一部分领导干部采取先分配工作,后作审查结论的办法。还按照全党办案和群众路线的原则,采取转请本人原单位进行复查,然后送中央组织部审查,转报中央审批的办法,大大加快了复查平反的速度。

刚恢复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纪律检查机构,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下,边组建边开展工作。到8月份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处或批转了15万多封党员和群众来信。据17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这些地区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党委组织部和公、检、法部门,共计受理了“**”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申诉案件385万多件,已经调查处理了326.8万多件,约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5%。

政法部门的复查平反工作也按中央部署紧张进行。1978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指出,在复查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严明法纪,有错必纠。各地人民法院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复查“**”以来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到1979年12月,全国对十年“文革”中的案件,已复查24.1万余件,约占总数的83%,从中纠正了冤假错案13.13万余件,约占复查的54%。同时复查了普通刑事案件50.7万余件,纠正冤假错案3.58万件,占已复查总数的7%。但复查的任务还相当繁重。还有4.6万余件反革命案件、50多万件刑事案件没有复查。

由于思想路线正确,组织措施得力,落实干部政策的平反工作进展迅速,1979年是复查平反,落实政策进展最快的一年。1980年在1979年工作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展。

(一)为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党政军高级干部及各界知名人士平反

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为邓小平、彭德怀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平反之后,中共中央又陆续为在“文革”中遭受迫害的贺龙、乌兰夫、彭真、陆定一、罗瑞卿、杨尚昆、陶铸、谭震林、萧劲光、萧华、杨成武、傅崇碧、余立金、刘澜涛,刘仁等一大批党政军高级干部平反。还先后为在“文革”前就受到错误批判的谭政、习仲勋、黄克诚、周小舟、邓子恢等同志平反。一些蒙冤多年的中共早期领导人瞿秋白、张闻天、李立三等的问题也先后得到澄清,予以平反昭雪,高度评价了他们对中国革命的贡献,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

对于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党的重要干部,如:张际春、徐海东、吴芝圃、刘长胜、张霖之、王世英、南汉辰、刘裕民、廖鲁言、徐子荣、胡锡奎、刘锡五、王其梅、徐冰、张经武、邹大鹏、伍云甫、贾拓夫、刘仁、邓拓等同志,党中央都给他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胡耀邦等党政军领导人分别参加了有关人员的追悼大会,并主持或致悼词,为他们恢复名誉。

各级党组织还进一步对科教文卫各界的大批知名人士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平反,为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和友好人士落实了政策。消除了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了党的声誉。

(二)为“**”中受到错误批判的中央工作部门平反,撤销有关中央文件

“**”中,中央的一些工作部门被指责为搞“修正主义”,17年的工作被称为“黑线”。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对这些部门的罪名予以彻底的平反,拨乱反正,撤销了当时下发的错误文件。

相继得到彻底平反的部门单位有:所谓文化部的“旧文化部”“帝王将相部”“才子佳人部”“外国死人部”的错案,撤销了中共中央1966年下发的《林彪委托江青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否定了所谓“文艺黑线”和“黑线代表人物”问题;所谓体育系统的“独立王国”的问题,撤销1968年5月12日对全国体育系统的“五一二命令”的报告,推倒强加给贺龙等的一切不实之词;所谓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和整个外事战线的“三和一少”“三降一灭”的修正主义路线问题;所谓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问题;所谓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阎王殿”和“谭政反党宗派集团”的问题;所谓中央办公厅“档案工作中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问题等等。撤销了1966年4月中央批发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否定了“文艺黑线专政论”;撤销了1971年中央批转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和1974年批转的《关于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情况简报》两个文件,推翻了教育战线的“两个估计”。

对这些工作部门的平反和撤销中央有关错误文件,从路线是非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彻底否定了子虚乌有的“修正主义”路线问题,大批因“路线错误”“走资派”问题受到牵连和迫害的干部,得到平反昭雪。

(三)对全国各地在“文革”中发生的影响重大的事件、案件平反

继天安门事件平反后,中央和各地先后为“**”中的重大事件进行复查平反。涉及全国性的重大事件如:“文革”发动时期的“彭、罗、陆、杨”冤案;邓拓、吴晗、廖沫沙的“三家村”冤案;1967年1月上海“一月夺权”的问题;1967年春所谓资本主义复辟的“二月逆流”的问题;1967年7月的武汉“七二○事件”的问题;1978年3月的所谓“杨、余、傅事件”问题等。这些案件都是经毛泽东亲自批准或首肯的大案。

一些地方性的重大事件也得到了彻底平反。如: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古二月逆流”和“新内人党”三大冤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青铜峡“反革命叛乱”事件和中央《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云南省“滇西挺进纵队”和“赵健民国民党云南特务组计划”两大冤案;1975年云南“沙甸反革命事件”;“‘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案”;“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广东省的“广东地下党”和广州部队“反革命集团案”;河北省的“冀东冤案”等等。

这些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极为广泛。它们的彻底平反,解放了成千上万受打击迫害的干部群众。

(四)为在“文革”中被错判的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平反

“文革”十年中,冤案遍地,据不完全统计,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的有10402人,加上其他案件,共判处死刑23921人,冤杀、错杀的情况非常严重。特别是反革命案件,冤错比例一般占40%,有些地区达60%~70%。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宣布撤销导致大量反革命案件的“公安六条”。

一批反对“**”极左路线的仁人志士被打成“现行反革命”,甚至惨遭杀害的冤案得到彻底平反。在“**”中被错杀的优秀共产党员、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女干部张志新被彻底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1979年5月25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张志新同极左路线斗争,坚持真理的事迹,引起巨大轰动。先后被彻底平反的还有,为反对“文革”错误遭错杀的青年工人史云峰、“文革”初期因反对“血统论”而被错杀的青年遇罗克等人。这一批勇敢地抵制和反对“**”的思想先驱者,用他们的鲜血控诉了封建法西斯的罪恶。

经过一年多的复查工作,1980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报告说,“**”期间全国经过法律手续错误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共17.5万多个,18.4万多人,已得到平反或改正。

(五)为刘少奇冤案平反昭雪

随着历史上许多重大问题的澄清,一大批党的重要领导人和高级干部的问题功过是非得到公正解决,为刘少奇平反昭雪的问题提到日程上来了。

刘少奇冤案是中共历史上最大的冤案。1968年10月,八届十二中全会通过了江青、康生利用伪证炮制的《审查报告》,给刘少奇扣上了“叛徒、内奸、工贼”三顶帽子,列举了七项“反革命罪行”,作出了“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

中共中央在1979年2月决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对刘少奇一案进行复查。复查小组经过大量严密细致的取证核实工作,证实给刘少奇罗织的罪名一项都不能成立,完全是江青一伙采取逼供信的恶劣手段制造出的

大冤案。1980年2月,中共第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决议:撤销八届十一中全会加给刘少奇的罪名和对他的处理决议,完全推倒对刘少奇的污蔑、诬陷、伪造的材料以及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5月17日,刘少奇追悼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刘少奇冤案的平反昭雪,清除了阻碍平反“**”冤假错案最后的一道政治障碍,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加快了冤假错案的平反进程。1980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对“文革”中在中央、地方以及军队的报刊、文电上被错误点名批判的同志,宣布一律平反,强加给他们的诬蔑不实之词统统予以推翻。

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过程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中央决定,对康生、谢富治进行审查。查明康生、谢富治在“**”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10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纪委关于康生、谢富治问题的两个审查报告,向全党公布了他们的问题,同时撤销《悼词》,开除他们的党籍。

经过全党同志的努力,到1982年底,基本完成了平反“**”中冤假错案的任务,全国共复查平反被立案审查的干部230万人,集团性冤假错案近2万件。

五、对历史遗留案件的复查和平反

平反“**”中的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的工作开展起来后,对过去“反右派”“反右倾”“四清”遗留下的问题,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中的冤假错案的平反任务基本完成后,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的工作重点就转移到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了。由于历次政治运动中“左”的影响,以及其他方面的失误,造成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文革”前遗留下来的各种案件高达上百万件,涉及数百万人,影响到上千万人。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一)对“右派”的摘帽和复查改正工作

1978年,平反“**”中的冤假错案的工作刚开展不久,复查“右派”的历史遗留问题就提出来了。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帽子的请示报告》,根据形势的发展,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按当时已经掌握的资料统计,全国1957年在反右派运动中划了45万右派分子,从1959年到1964年,根据中央有关决定,先后五批摘掉了约33万人的右派帽子,尚有10多万人必须全部摘掉右派帽子,连同过去已经摘帽的都应给予妥善安排。

1978年6月中旬,经中央批准,由中央统战部、公安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配合,在山东烟台召开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工作会议。会后,以统战部、公安部的名义向中央报送《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其主要精神是单纯给右派摘帽。为充分贯彻有错必纠、实事求是的原则,3个月后,五大部在北京民族饭店再次开会研究,拟定了《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凡不应划右派而被错划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经批准予以改正的人,恢复政治名誉,由改正单位负责分配适当工作,恢复原来的工资待遇。生活有困难的,给以必要的补助。原是党团员的,应予恢复党籍团籍。中央于1978年9月17日以“55号文件”向全党转发了这份文件。并在批语中指出:对于过去错划的人,尽管事隔多年,也要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好改正工作。

为完成错划右派的复查改正任务,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成立办公室。10月17日,中组部成立了审查改正右派工作办公室,领导全国的右派改正工作。各地各单位按照中央指示精神,进行了右派平反改正工作。至11月中旬,全国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1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一项重大的无产阶级政策》。《人民日报》等报刊还连续发表了中央党校、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错划右派全部改正的消息,促进了全国改正右派的工作。在甄别改正错划右派工作中查实,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远不只过去统计的45万人,而是55万人,其中大量是学有专长的人才。据工业、文教部门统计,被错划的右派中,知识分子、技术人员、专家占60%以上,有的单位达80%。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正错划右派的工作加快了步伐。1979年2月,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统战部召开了全国右派复查改正工作经验交流会。公安部、中央党校、河南永城县委等单位介绍了他们解放思想做好复查改正工作的经验。会上第一次提出了“1957年反右派斗争犯了扩大化错误”的问题,强调“改正错划右派,就是改正我们在反右派斗争中的错误”,“无论哪一级组织或哪一个人批准定案的,凡是错了的都要改正”。这就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各地也都召开了类似的会议。随后,党中央又对右派改正后的安置等善后问题做出了有关政策规定。

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1980年基本结束,已改正的有54万多人,占原划“右派分子”总数的98%以上。对失去公职的27万人,重新安排了工作和生活。1981年上半年继续进行复查,维持原案不改正的仅有5千人,只占总数的1%。也就是说,只有这1%的人不适用于摘帽的情况。另外,对被划为“中右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的31.5万余人以及受到株连的亲属,也落实了政策。

中共中央对错划右派的复查改正,解除了长期压在几十万人连同他们亲属几百万人身上的政治包袱,在海内外产生了非常巨大的积极的政治影响。

(二)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阶级斗争扩大化运动遗留问题的清理

为了正确、妥善地处理好“文革”前的历史旧案,1979年6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了“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座谈会”。会上,讨论和研究处理“文革”前历史旧案的方针和原则,认为:“**”以前的案件,包括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还有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也有搞错了的。这几方面的案子,该复查的还要复查。会议强调,主要着眼于从政治上解决问题,不要在经济问题上过多纠缠。

1979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提出的《关于**前一些案件处理意见》。《意见》指出,对于“**”前老案的处理,仍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全错的全改,部分错部分改,不错不改。本着这个原则,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些重大的错案进行了复查平反。

1.复查纠正“反右倾”运动的冤假错案。1979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改正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在1959年以来的反右倾斗争中,因反映实际情况或在党内提不同意见而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人,一律予以平反改正,妥善落实政策。凡是一切搞错了的人和事,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纠正。按照中央的部署,处理“反右倾”运动中的问题,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中央组织部协助。全国得到平反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涉及300多万人。

2.复查纠正“四清”运动的冤假错案。1978年5月,原西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向中央呈送了一份关于贵阳市“四清”运动中遗留问题的情况报告。邓小平立即给予批示,要求中组部和省委商定一个解决方案报中央。据此,中组部提出了复查纠正“四清”运动中冤假错案的具体规定和工作要求。各地按照中央精神,对“四清”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全国共纠正“四清”中的错案63万起。

3.为小说《刘志丹》和受到牵连的习仲勋等人的错案平反。在1964年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错误地批判了尚未成稿的小说《刘志丹》,并牵连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等人。1979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中组部《关于为小说〈刘志丹〉平反的报告》,说明这根本不是“反党阴谋活动”。1980年初,经中央批准,为所谓“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问题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4.为胡风冤案平反。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指出:“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属错案错判,决定予以平反。凡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的,一律改正,恢复名誉。凡因“胡风问题”受到株连的,要彻底纠正。

5.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潘汉年、杨帆冤案平反。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定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应予彻底纠正。”这一新中国成立初期震惊全国的潘汉年、杨帆一案得到平反昭雪。

除上述之外,中央平反的冤假错案还有:1958年的全国总工会整风会议的错案;为因提出“合二而一”获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杨献珍一案;1962年、1964年对前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的错误批判和撤职;对邓子恢同志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错误批判和处理;遭受错误批判的1961年制定的《科研十四条》;1962年3月的“广州会议”平反等等。

这些多年的历史积案重新复查纠正,恢复了历史的公正,大大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三)对若干重大历史老案的复查和解决

在平反冤假错案中,还复查了一些长期未解决的以前的历史老案。因为各种原因,这些案件一直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有的还留下政治尾巴。它们在“**”中被重新翻腾出来,继续伤害了大批同志。这次在复查中得到彻底解决。

1.解决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对地下党组织进行普遍清理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失误,致使一些干部受到错误的处理和不公正的对待。其中,以福建地下党和云南地下党的问题最为典型。

1979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为康生、“四人帮”制造的大冤案——上海地下党案件彻底平反昭雪,为数以千计的遭受残酷迫害和株连的同志恢复了政治名誉。

1979年8月,文化部党组发出通知,为“二流堂”平反。所谓“二流堂”是抗日时期,周恩来领导的一个场所,“**”中被江青等人打成“反革命的裴多菲俱乐部”。

1981年7月,中央组织部致函中共福建省委转达胡耀邦关于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请先从福建抓起”的指示,要求中共福建省委指定有关部门予以调查了解,并把结果告诉中央组织部,以便共同研究处理办法。中共福建省委对处理地下党的遗留问题非常重视,由省委书记负责,自1981年10月开始,到1984年底,对福建地下党的一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做出了明确的结论,恢复了地下党原来的革命形象,分清了是非,增强了团结。

1982年3月,中央组织部印发了经中央批准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解决云南地下党“边纵”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告》和《关于为郑伯克同志恢复政治名誉的报告》。改正了从50年代直到“**”的几次政治运动中,对云南地下党和“边纵”所作的错误结论,解决了20世纪50年代中共云南省委对云南地下党负责人郑伯克的错误批判等问题。

此外,上海地下党、西北联大地下党问题、中美合作所的死难烈士问题等都得到正确的解决。

2.解决“中原突围”历史遗留问题。1980年8月,一些老干部给党中央写信,反映1946年我中原部队在突破国民党大军重重包围这一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部分部队和地方工作人员由于复员、隐蔽、掉队等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求组织上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好。这是涉及湖北、河南、湖南等省,影响较大的问题。胡耀邦对此作了批示,要求加以研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加以解决。中央组织部把胡耀邦的批示和有关材料转发给中共湖北、河南、湖南等省委。此后,湖北、河南、湖南等省按照中央要求,做了许多工作。通过这次复查,共解决了约5万件隐蔽、掉队人员的遗留问题,纠正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错误处理的案件,得到各方面的好评。

3.关于苏区肃反被错杀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1930年至1935年,苏区在“左”倾错误路线的影响下,开展了肃清“AB团”“改组派”“社会民主党”“第三党”“取消派”的运动。苏区肃反中错杀大批人是一桩历史错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由于错误的肃反政策和干部政策中的宗派主义纠缠在一起,使大批优秀的同志受到了错误的处理而被诬害,造成了党内极为痛心的损失”,“一切经过调查确系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但是,1949年前没有来得及解决这个问题。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中央就妥善处理这个问题提出了意见,比如江西、福建、湖北等省平反了近两万人,其他省对被错杀的党政军主要领导干部也进行了平反昭雪,但对多数人的问题尚未解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许多被错杀人员的亲属和一些老同志多次强烈要求解决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中央有关领导指示由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研究提出处理办法。两部经过反复研究,于1983年3月和6月向中央和国务院上报了有关这一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提出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界限。有关省的组织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复查工作,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4.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些干部审查工作中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制定了一些相关文件规定,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情况变化,有一些已经不适用。对此,中央组织部对这类文件规定作了必要的修改或予以废止,对于因此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给予复查改正,解决了一批多年遗留的问题。1982年10月,中组部下发了经中央书记处同意的《关于解除一些干部历史上受限制使用问题的意见》,取消了中央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审干、肃反中作出的对有政治历史等问题的干部受限制使用的规定,消除对这些受限制使用的干部的政治影响。

5.平反中共早期领导人瞿秋白烈士的问题。1980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报告》指出,“**”中,把瞿秋白同志诬蔑为“叛徒”,是完全错误的,应当为瞿秋白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6.解决原红五军团季振同、黄中岳错杀问题。1981年8月,中央书记处批准同意中央组织部《关于为原红五军团季振同、黄中岳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1932年春,中央苏区国家保卫局将季振同、黄中岳等错定为反革命,于长征前夕将季、黄处决。中央决定为这桩20世纪30年代的历史错案平反,恢复名誉。

7.解决延安整风中的审干遗留问题。1943年延安审干运动中,康生大搞逼供信,把甘肃、河南、陕西、四川、湖南、湖北、云南、贵州、浙江、 广西等地区的地下党诬蔑为“红旗党”。延安审干后期,中央曾给受冤屈的同志平了反,但对整个所谓“红旗党”问题,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未能作出全面的结论。在“**”中,这一历史问题又被翻腾出来,许多同志再次遭到诬陷和残酷斗争,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残、致死。198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认为这是康生一手制造的假案,决定为“红旗党”一案正式平反。

8.解决抗日战争时期的“肃托”问题。抗战时期,一些根据地发生了“肃托”事件,错捕错杀了一批同志。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在处理这些事件中遗留了一些问题,长期没有很好地解决。1983年12月,中央转发了山东省委《关于湖西“肃托事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明确指出,湖西“肃托事件”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不是扩大化错误,应予彻底平反。各地对“肃托”问题进行清理,彻底解决了遗留问题。

对历史陈案、积案的处理,历时很长。直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前,全国复查“文革”前冤假错案的工作才基本完成。据不完全统计,除反右倾运动的案件外,全国共复查了“文革”前历史遗留案件242万余件。长期遗留的历史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

六、调整被长期阶级斗争扩大化扭曲的社会关系

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中共中央对过去因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清理,予以彻底解决。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处理,调整了一直紧张难处的社会关系。

为地富分子摘帽:1979年1月11日,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地主、富农分子经过二十多年以至三十多年的劳动改造,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中央决定:除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的以外,凡是多年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群众评审,县革委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这一决定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拥护。这意味着至少有2000万人将结束30年来备受歧视的历史,享受到应有的公民权利,开始政治上的新生。全国先后有440多万人由此被摘掉了地主、富农的帽子。这是中共中央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采取的一项深得人心的重大决策。

1983年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党组《关于给四类分子摘帽子的请示报告》。要求在年底前结束这项工作。一直受管制的“地富反坏分子”获得了公民权,“四类分子” 从此成为历史名词。

为工商业劳动者甄别:1979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等六部门《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按行业公私合营时,把一大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带进公私合营企业,把他们统称为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对待,这是不妥当的。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全国70万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从原工商业者中被区别出来,占原定资方人员的81%。12月17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等五部门《关于对原工商业者的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批语中说,认真执行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有利于调动他们及其子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对港、澳、台湾和国外也将产生良好的影响,是符合工人阶级长远利益的。《规定》指出,对原工商业者,不要具体划分谁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谁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今后在政治上应与干部、工人一视同仁。

处理“三支两军”遗留问题:1980年5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在“三支两军”中犯错误的干部的处理问题作了重要指示,指出:在“**”的历史条件下,部队的一些人在“三支两军”中犯错误是难免的。对他们犯错误的原因,要进行历史分析,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各地均慎重地处理了“三支两军”中遗留的问题。

为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198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航总局党委《关于落实两航起义人员政策的请示报告》,为两航起义人员落实政策。1981年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等六部门《关于抓紧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工作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耀邦同志曾多次批示,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落实工作要认真检查,一个人一个人的落实。要狠抓民主党派、起义军官、知识分子的政策落实问题。全国共为45.4万名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

摘掉所谓“海外关系”的无形帽子:“文革”结束后,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调整了侨务政策,许多因亲属是海外同胞,港澳同胞而受歧视、受审查、怀疑为“特嫌”的人员得到平反,并落实了有关政策。

落实台胞台属政策:1981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因在台湾有亲属关系而被错误处理的,都应复查改正,冤假错案,一律平反。从1981年9月至1983年底,全国已经落实台属政策85.3%,台胞冤假错案已经大部分平反。至1986年底,全国落实台胞台属政策工作已基本完成,需要落实政策的台属共117937人,已经落实114380多人,占97%以上。平反台胞冤假错案达99%以上。

此外,中央还为1957年反右派斗争期间及以后几年内打成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人,为1963年至1965年期间一些高等学校定案处理的五六百名所谓反动学生,进行复查和平反,作出了正确处理。

平反案件的范围涉及各个阶层职业的人,上至国家元首、开国元勋,下至工农群众、普通百姓。平反案件的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前至土地革命时期的肃反冤案,后至“文革”结束后“两个凡是”制造的错案。据1983年7月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的数字统计,到1982年底,经中共中央批准平反的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30多件,全国共平反和纠正了约300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为12万党员撤销了错误的处分,数以千万计的无辜受株连的亲属、子女和其他受牵连的人得到解脱。这在党内外、国内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大提高了党的威信。历史包袱的解脱,使全国上下一片重获政治解放的振奋气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团结局面,这就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新道路的开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