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1 / 1)

二、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

目前全国有几十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活跃在非公企业党建第一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充分证明,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是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搞好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因此,要在各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大统筹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力度,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等多种形式,使党建工作指导员覆盖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党组织不健全的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帮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经常性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在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改进选配方式,拓宽输送渠道,选优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做好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坚持把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了解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选派的基本条件,通过“个人报名申请、单位考察推荐、组织审核备案”的程序,重点从统战、工商、税务、经贸、商务、环保、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等联系和服务企业的党委和政府部门的各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合适人选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党建工作指导员质量。各地也可以在机关、事业、国有

企业等单位中把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了解经营管理、熟悉党务工作的退休优秀党员和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中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在优秀年轻干部中探索建立一支党建工作志愿者队伍。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岗前培训制度,每年由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初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一次岗前培训。要面向全社会招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年从高校优秀党员毕业生、军转干部和其他党员人才中选拔培养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后备人才,建立非公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鼓励机关在职干部、“退二线”的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和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集中培训制度,省、市、县三级联动每三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建立专题培训制度,有针对性设立专题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第二,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重点。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类型、驻地及党建工作状况,把没有党员的、没有党组织的和已经建立党组织但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选派对象,因企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增强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没有党员的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帮助有党员的企业尽快建立党组织,指导新建党组织建

章立制、开展活动。

第三,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党建指导工作职责,重点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培养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把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的重要举措。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党建工作指导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考核细则,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度进行考核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适合继续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要及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总之,我们要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重视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探索设立党建工作论坛,为党务工作者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