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议政_增减连公正悲欢关稳定——我当人民陪审员的体会(1 / 1)

增减连公正悲欢关稳定——我当人民陪审员的体会

王笳

1999年,我有幸成为一名武侯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第一届期满后,又继续被选任,一干就是好几年。回想起自己担任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经过,由衷地感到自己行使权力的光荣与神圣。

通过这几年参与审理案件的陪审工作实践,使我对这一神圣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感触:人民陪审员责任重大,联系千家万户,体现法律的严肃公正,关系社会稳定和谐,一定要尽职尽责,不负使命,不负重托。最初参加陪审时,因为自己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知识不熟悉,感到压力非常大。要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尽快去熟悉、掌握相关审判、法律方面的知识。为了提高水平,我积极参加脱产培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旁听审理案件、参加座谈交流经验等,逐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审理能力。现在不仅能解答群众常见的法律问题,而且成为能真正胜任参与审理案件的人民陪审员。

这几年来我参加了武侯区法院的一些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不同类型案件的合议庭。作为人民陪审员,在案件陪审过程中,要做到对法律和对当事人负责,必须谨慎对待,要尊重事实、法律,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每次庭审前,我都会查找法律书籍,熟悉相关法条。人民陪审员担负着实现公正的责任,有可能一个案件,事关一个人或家庭、企业的命运,涉及社会的稳定,如果不加紧学习就会辜负自己的这份责任,就会误人误事。参加陪审时,我总会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地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工作,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熟悉案件要点及重点,理清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以便在庭审过程中,快速明晰案情,查清真相。在休庭合议时,认真进行评议,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庭审是一个侵权纠纷案。案情是这样的:原告为A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两个被告是

A公司的股东。A公司借款后倒闭,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也未告知原告,而原告被银行划走了那笔担保款,现原告以两被告对A公司没有进行清算使原告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被银行划走的担保款及利息。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的损失是否与被告存在因果关系。由于A公司倒闭后,人不知去向,连张桌子都没有留下,这给原告取证造成了困难,按理说,A公司的财务凭证、公章都应该交给股东,但被告不认,拒不举证。我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被告应该负有举证责任。A公司的骗贷行为在当今社会里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影响很坏,可以说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作为人民陪审员,我决不会支持那种违反诚信、恶意避债的行为,这有损公序良俗。所以,我建议审判长把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审判长欣然采纳了我的意见,被告最终败诉。

除了参加审判,在业余时间我还在社区义务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在社区义务法律咨询中,我碰到过各式各样案由的咨询,甚至有咨询者拿着我所在法院的判决书来问个明白。这时我会耐心解释为什么这样判,其依据是什么。碰到我认为判决可能有误时,我就建议他上诉,并把我认为的关键点提出来。例如,审理有些劳动纠纷案件,很难辨清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效益工资之间的区别,互为混淆,造成误判,这样的错误通过二审程序应该可以纠正过来。由于我的耐心解释,咨询者离开时总会很感谢。有时我给他写的“法律咨询意见纸条”,他会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非常珍惜地把它放在口袋里,过一会儿摸一摸,生怕丢掉。这种下意识的谨慎动作,让我感觉到老百姓对法律帮助的渴求。我作为一个人大代表,又是一名农工党员,为居民提供帮助,构建社区

邻里和谐,宣传普法,这正是我想为社会做一些有益工作的具体表现。

参与陪审使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了理性认识,也真正体会到要做好陪审工作光靠热情和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敏捷的思维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不怕苦的精神;要心中时时刻刻想着人民,想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权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宣传法制、服务于民为己任,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尽心尽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体现了司法文明的进步,通过人民陪审员可以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增强审判力量。我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陪审,深感法律是公正的,无论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感到我们的法律也是最讲人权的,即使是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判中也享有其人格、尊严、辩护等权利。人民陪审员的确定是随机抽取,在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体现司法民主和司法阳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有以下的希望与建议:为进一步完善陪审员制度和让陪审员真正发挥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水平;加强人民陪审员监督制约机制,全力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大力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同时给陪审员之间提供一个交流的空间,组织人民陪审员定期召开经验交流总结会,把自己参与庭审的经验相互交流,让陪审员互相探讨遇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陪审水平。陪审员们还可以和法院的法官们互相交流经验,就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还可以开展一些规范化、标准化庭审观摩活动等等。

(作者系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高级实验师、农工党省直属中药所总支主委。本文成文于2000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