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队伍必须防止“灯下黑”
监督执纪者,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历来高度重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纪委要做好自我监督,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六次全会上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七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党中央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为全面从严治党做了思想动员,更为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起高与严的标准。
刀口向内,首先是由纪委的工作性质决定的。监督执纪问责,事关干部的前途命运,用纪检干部的话说,“这个是关系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的一个权力”。在许多干部那里,“不怕种树的,只怕烧山的”,轻易不敢“得罪”纪检干部。这种职业特殊性,使得纪检干部容易成为腐败分子围猎和拉拢的对象。一些纪检干部落马的一个原因,就是利用手中的执纪监督权与官员和商人串通一气、牵线搭桥。显然,监督者手中的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同样可能任性地去谋求私利。
执纪是否内外一致,关键看有没有动真格。从现实情况看,中央纪委自上而下交出了一份令群众满意的答卷。凡履行责任不到位就要被问责,触犯党纪国法就要受严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处理2100余人、处分7500余人。同时,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卡”活动,带头对纪检干部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手电筒不但照别人也照自己,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过去四年里,各级纪委毫不犹豫肃清体内毒瘤的举措,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多信心和底气。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同样永远在路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各级纪委明确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显示出纪委在党内监督中责任之关键、影响之重大。党和人民越是寄予期望,越需要纪检干部肩负起职责、监督好自身,以使命必达的决心务实从严做好制度建设,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才能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才有底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是干事创业的行动准则。作为党风政风的监督者,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贯彻“三严三实”,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带头贯彻、走在前面。要以“三严三实”为转变作风、修正自身的镜子和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看是不是达标合格;经常想一想肩上的责任,看是不是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上。谨记“三严三实”,就能炼就思想上的金钟罩,增强抵御各种病毒的免疫力,以廉洁奉公的作风、夙夜在公的勤勉达致两袖清风、一心为民的境界,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不掺水分的政绩赢得群众拥护。同时,纪委大力加强自身纪律建设,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雷池不越、红线不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对纪检干部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决不允许“灯下黑”,对不适宜纪检岗位的干部,坚决调出队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