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强化党内法规建设,完善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深化标本兼治,制度治党是根本保障。制度建设离不开建章立制。建立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体现制度建设成果、推进制度实施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指导思想、主张和行为规范在制度层面的集中体现,也是党内法规的灵魂和统帅。党章在党内法规中的地位,与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相同,在党内具有最高效力。任何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都必须与党章相符,而党内所有的纪律和制度规定,也都必须以党章为依据,任何行为和制度都不得与党章相抵触。尊崇党章,是建设党内法规体系的第一步,也是落实运用法治思维从严治党的第一步。
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依规治党,要求将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纳入党内法规的轨道,运用党内法规所形成的制度,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在党章的统帅作用下,形成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党内生活和党员行为有规可依,是实现全面依规治党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对从严治党的新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并将其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越扎越紧。实践证明,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制度治党的力度,关键要注重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指导性,注重系统性,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继续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党内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自觉维护制度权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就一定能让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涌流,推动形成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态,不断开创管党治党新境界。然而,客观而言,党内法规的科学程度和成熟程度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何体现党的政策与策略和党内法规的联系、如何从规范层面体现不能腐的制度内涵等这些有关党内法规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仍有待解决。创新不能腐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从党内法规的角度看,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应当更加精细化地设计制度条文和制度细节,以精准实现不能腐。依规从严治党管党的核心要义,是通过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因此,党内法规应当清晰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明确违纪行为的范围和标准,让党员领导干部明晰自己的行为边界。同时,党内法规应当有别于一般的党内政策性文件,要将原则性的政策话语精准化,将各项纪律和规矩运用规范化的语言进行表达,运用程序化的方式予以贯彻,使之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为不能腐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南。再者,考虑到社会发展变迁性与党内法规文本稳定性之间的关系,应当通过党内法规实施机制的不断完善,实现党内法规和社会发展的协调。应当建立党内法规解释机制、党内法规执行裁量基准等机制,及时回应党员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于党内法规的疑惑,解决党内法规执行中的疑义,填补党内法规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制度缺陷,推动党内法规在实施过程中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