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的标志: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1 / 1)

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的标志: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这是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大判断,也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不正之风和腐败这个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第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立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问题,消弭了党和国家的重大政治隐患。从统计数据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此外,纪检监察机关目前接到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已经开始呈下降态势,2016年比2015年下降了17.5%,是十八大以来的首次回落。

2016年,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两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即“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2016年,无论是全国“两会”期间3名高官接连落马,还是一年中3次出现“一日打两虎”,都让人清晰地感受到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坚决态度和采取的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珉,对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进行立案审查,旗帜鲜明地诠释了“零容忍”的内涵。从2016年查处的中管干部来看,既有省(区、市)领导干部,又有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国台办等中央部门官员,还有中央企业和金融单位高管,充分体现出反腐无禁区的特点。

在坚持零容忍、全覆

盖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部署,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现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年发布的29份中管干部党纪处分通报中,有17份出现“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等表述,不少领导干部被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全国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一些身处关键岗位或手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因触碰纪律红线受到惩处。例如,河南省就有洛阳、焦作、三门峡3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先后落马。

第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成效得到呈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明确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发挥纪律的“底线”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加强纪律建设,要把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作为总体目标,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基本方针,把标本兼治作为基本方法,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作为基本要求,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基本路径,切实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让有问题反映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清楚。纪检机关早发现早处置,对廉洁自律不严、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决不放过、依纪处理。

为什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遵守党的纪律是对党员最起码的要求。我们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这一性质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要严于国家法律。党员守住了党纪底线,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如果所有党员都退守到法律防线,只有违法犯罪的才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全面从严治党就会落空。二是有助于破解党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怪圈。过去一段时间,有人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打“老虎”拍“苍蝇”、查腐败惩贪官;有人甚至认为“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党员在守纪方面出现问题时,有的党组织睁只眼闭只眼,“你好我好大

家都好”。等到党员党纪防线彻底失守、从违纪滑下违法深渊,由好同志沦为阶下囚,不仅对党员个人及其亲属造成伤害,更是给党组织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如果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破纪”时能得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就不至于触碰法律高压线,即使算不上好同志,也不会沦为阶下囚。把纪律挺在前面,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第三,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已成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一环。惩治腐败,从高层到基层,从国内到国外,必须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闭环,必须是无盲区、全覆盖。如果留下缺口,就给腐败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甚至让有的贪腐者有恃无恐。曾经,贪腐猖獗的一大原因,就是有些人看好外逃这条通道。可以说,外逃避罪,助长了贪腐行为,销蚀了国内严惩腐败的成效,给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留下了漏气孔。“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党中央将国际追逃追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按照中央要求,着眼于有效震慑和遏制,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就 “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作出具体部署。此后,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将狠抓追逃追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部署,追逃追赃工作由此不断换挡提速,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追逃追赃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多边还是双边场合,都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故事,占领道义制高点。2016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各地方相互协同、健全机制。发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国作用,推动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确立“零容忍、零障碍、零漏洞”国际合作三原则,在华设立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强化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加强重大个案执法协作。深入开展“天网行动”,红色通缉令头号嫌犯杨秀珠、5号嫌犯闫永明等重点人员被缉拿归案或投案自首。2014年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追赃金额86.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全面加强防逃工作,新增外逃人数逐年下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