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觉心安,东西南北都好。过去的社会,思想观念比较封闭、守旧,致使有些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姻的自由,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而离家出走或殉情。渐渐的社会开明,婚姻的观念较为进步,又出现为了信仰而抗争的问题。
佛教对青年出家是有规范的。青年男女出家前,必须住在寺院两年以上,一方面为使在家青年习惯寺院的生活,同时让寺方在这段期间进行观察、审核。当然,出家能获得父母亲的同意是最好的。
曾经,有一个三十六岁的女子,有意出家,但父亲反对的态度相当坚决。父亲说:“你还是回来赚钱吧,你才三十六岁,还可以帮家里继续赚钱。”她从二十岁开始为家里赚钱,一直到三十六岁,整整为家奉献了十六年,现在想追求自己的幸福,为什么不尊重她的选择呢?
父母不顾儿女的幸福,儿女无视父母的意见,都是不尽人情的。儿女不是父母的摇钱树,儿女的一生不是只为替父母赚钱,还有自己的人生要走。每个人都有他生存的尊严,每个人都有他生存的价值,属于他的幸福与光彩,父母不应强制干涉子女的未来,应该协助子女规划,尊重子女的选择。记得我的母亲曾经对我说:“我没有力量培养你,你要出家,我不忍心反对,我让你自己来。”母亲的一番话让我感觉到,这世间自由的可贵。
出家好?出嫁好?慈航法师有句名言:“只要自觉心安,东西南北都好。”为人父母者,为人子女者,应该相互尊重,彼此体谅,才是真正的幸福,也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