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
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决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作者简介
金方昌(1921—1940),山东聊城县人。中学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七七事变后,到山西抗日民族大学学习。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山西代县县委委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不久调任中共代县城关区委书记。1940年11月23日,因叛徒告密,被日伪逮捕,经严刑拷打,仍坚贞不屈。12月3日惨遭杀害,年仅19岁。
书信内容
永昌、默生胞兄:
我于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号在代县大西庄村被敌捕。临捕时以手枪向敌射击,弹尽将枪埋藏后拼命北跑,敌有骑兵追上被捉。我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并向敌伪讲演。
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利诱中始终没有半点屈服、惧怕。我在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我在牢狱里向这些罪人工作着。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决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我要求哥哥们:
一、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 [刻]。这不仅是你们要有这种人生观,能为这种事业干,并且得把自己锻炼成像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一样会运用马列主义到实际中去。这样才能使自己坚持到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时候。这里边还有这样希望,就是希望你们能在快乐的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生活。最后希望到那时候你们还存在。
二、要求哥哥们能把咱们弟弟侄侄们都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尤其是把七弟(尔昌)能培养成坚强的革命伟大人物。
哥哥们永别了!祝你们健康,致最后敬礼!
你的弟弟写于敌人的木牢
十二·二
点评
这封信是金方昌于1940年12月2日在狱中写下的遗书。他写下遗书的第二天就英勇牺牲了。遗书由同牢的大西庄村长带出。
当时,金方昌担任中共代县县委委员。1940年11月23日,金方昌在城东北赤土沟一带顺利完成督送公粮任务后,夜宿大白庄西山洞,被敌探告密,被捕入狱。在狱中,面对日寇利诱、酷刑,威武不屈,被敌人挖掉一只眼球,砍掉一条胳膊,仍坚持斗争,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鼓励战友迎接最后的斗争。12月3日,金方昌从容就义。为永久纪念金方昌烈士,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将烈士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