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党支部的主要制度_36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1 / 1)

36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准则和规范之一。《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因此,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小组也要根据这一精神,定期向党支部和本小组全体党员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事项的情况;需要报告的其他工作和问题。报告中要总结实践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用力方向和意见措施。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图示

报告工作制度实施应注意的问题:(1)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加强推动检查,列入工作考核。一般情况下,党小组每月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党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党支部工作报告应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起草;报告的内容应经过支委会会议充分讨论。(2)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不说假话、大话,对成绩给予肯定,对问题敢于暴露,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措施;要抓住工作重点,每次报告应注意对一两个重点问题讲深讲透,不走形式。(3)通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的实施,推进党支部提高组织效能和工作效率。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转变作风,对重要工作的推动,要经过调查问题、研究方案、科学民主决策、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反馈报告等程序,形成闭环的运行模式,使各项工作都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重大事项的工作成果,还应进行分析、评估,完善决策措施,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