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成就斐然的少数民族文学(1 / 1)

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在共同缔造祖国历史过程中,在文学方面也各自作出了贡献,创造出辉煌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学。清前期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原与边疆地区的文化联系也日益加强,因而少数民族文学呈现出绚丽多彩、繁荣发展的景象。

一、蒙古族文学

清前期蒙古族文学有了新的发展,这一时期不仅出现了许多本民族的优秀作品,同时还翻译了大批汉文文学名著。

从蒙古族创作的文学作品来说,在明代就出现了史诗《江格尔传》与小说《乌巴什洪台吉的故事》两部优秀作品。《江格尔传》是蒙古族民间的长篇英雄史诗,其中某些篇章早在蒙古民间有所流传,经过长期充实与提高,至15世纪得到进一步完善与定型,成为蒙古族民间流传的口头文学中的代表作。这部史诗产生于西蒙古卫拉特部落,后来通过民间艺人的演唱流传到蒙古族各个地区。其内容以主人公江格尔为主线,描述了盟主江格尔为首的12名“雄狮”与6000名勇士英勇抵抗侵略其家乡的各种敌人而取得胜利的故事。史诗成功地塑造了江格尔、洪古尔等英雄形象,表现出蒙古民族顽强的斗争精神与浓厚的游牧民族气息。

江格尔王降伏妖魔

《乌巴什洪台吉的故事》又称《乌巴什洪台吉与卫拉特牧童》。这是根据民间口头传说加工而成的一部中篇小说,作者佚名。小说以明代东、西蒙古封建主之间长期混战为背景,描写和硕特部一个贫苦牧奴之子同喀尔喀封建主乌巴什洪台吉之间的斗争。小说在歌颂牧童于反侵略战争中机智勇敢与不屈就义的同时,揭露了乌巴什洪台吉的残暴、贪婪与腐朽,给人们以善与恶、美与丑的鲜明对比。小说的手抄本流传于杜尔伯特部民间。上述一切,为清前期蒙古族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入清以后,蒙古族文学又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民歌、童话、寓言和故事等作品,其中《格斯尔传》便是民间文学中的一部典型作品。蒙文的《格斯尔传》即藏文的《格萨尔王传》,早于蒙、藏民族人民中流传,它是蒙藏民间流传最广的一部英雄史诗。此外,《额尔戈乐岱的故事》、《巴拉根仓》等也是这一时期流传在蒙古族民间的文学作品。

这一时期,在内蒙古东部民间还盛行演唱《好来宝》。《好来宝》是蒙古语音译,为“联韵”之意,即蒙古说书艺人演唱的一种联头韵的口头即兴诗,演唱内容多为蒙古民间文学中的传说人物,演唱形式有单人、双人、多人三种,表现方法风趣幽默,语言通俗易懂,颇受蒙古族人民群众的喜爱。

在清前期,大批汉文小说被译成蒙文也是蒙古文学史上的新发展。一些蒙古族翻译家把汉文著名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聊斋志异》、《今古奇观》等都译成蒙文,这对加强蒙、汉民族文化的联系与交流有着重要意义。

这一时期,蒙古文字语言学的研究也有了新的进展。首先应该提到的是托忒蒙古文字的创制。1648年,和硕特部著名喇嘛与学者咱雅班第达在回鹘式蒙文基础上,吸取卫拉特人民日常方言,创制了卫拉特民族自己的文字——托忒文。据《西域图志》载:托忒文“共十五个字头,每一字头凡七音……其法直下,右行,用木笔书”[27]。这种文字密切了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之间的关系,能清楚地表达卫拉特方言,因此卫拉特人民把这种文字称为“托忒”,即“清楚”、“明确”之意。

二、回族文学

三、藏族文学

清代前期,由于藏传佛教的发展,影响着藏族文化领域中的各个方面,这一时期的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刻有藏传佛教的烙印。

清前期藏族文学除传记文学外[28],诗歌占有重要地位。自11世纪以来流传于藏族民间的《格萨尔王传》英雄史诗,是享誉国内外文坛的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极高的民间文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至于藏族的作家诗更是源远流长,早在吐蕃时期即已出现。15世纪由噶举派僧人桑吉坚赞集录的《朱拉日巴道歌集》便是影响深远的一部诗集,在藏族作家诗中形成著名的“道歌体”诗派。与此同时,在藏族诗坛上还涌现出“格言派”、“年阿派”和“四六体”等诗派,写出了不少著名的诗作。其中特别值得提出的是,17世纪末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写出的“四六体”名诗《仓央嘉措情歌集》,以清新明快的语言,表述了真挚纯洁的爱情,开创了西藏作家诗坛上的新诗风。仓央嘉措是西藏门隅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被第巴桑结嘉措指定为达赖五世之转世灵童,并于同年迎入布达拉宫,正式坐床,称为达赖六世。仓央嘉措自幼生活于民间,接近人民群众。他家中虽然世代信奉宁玛派佛教,但他却不是虔敬的佛教徒,而是一位才华出众、风流倜傥的诗人。他被立为达赖六世后,十分厌倦布达拉宫里清教徒式的禁欲生活,一心追求自由、放任的爱情,经常“易服微行,猎艳于拉萨城内”[29]。时和硕特蒙古拉藏汗与第巴桑结嘉措交恶,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拉藏汗起兵杀第巴桑结嘉措。清政府据拉藏汗的奏报,仓央嘉措被捕拿解送北京,据说在解经青海的途中死去。

《仓央嘉措情歌集》绝大部分是“四六体”,即六音节四句格式的诗歌。其内容多写男女爱情,讥讽佛教清规戒律与封建农奴制的束缚,表现出诗人对爱情的真挚追求与自由向往,因而他的诗歌集是一部反映人民愿望的现实主义作品。

17世纪后半期,藏族民间诗歌逐渐发展起来,其中以藏族游牧民于山野间放牧时唱的山歌较为盛行。这种山歌,其歌词长短不一,是牧民们优美的口头文学,属于西藏民歌的“鲁体”形式。西藏民歌除“鲁体”形式之外,还有“谐体”民歌,它是由“鲁体”民歌发展而来的。上述《仓央嘉措情歌集》就是运用四句六音节的“谐体”形式写成的,而仓央嘉措“情歌”的广泛流传,对“谐体”民歌的繁荣与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西藏流传的民间故事,也是藏族悠久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故事分口头流传的与书面记录的两类。其中书面故事《广语的故事》,长期流传于民间。这部故事颂扬了人们之间的友爱互助精神,抒发了人们对邪恶统治的不满与反抗思想,是一部颇有积极意义的民间文学作品。

在小说创作上,自14世纪以后,在藏族作家的文学作品中呈现出繁荣景象,相继出现了剧本小说、长篇小说与寓言小说多种形式的作品。在剧本小说中以《诺桑王子》为代表作,书中通过北国额登巴国王子诺桑与仙女益超拉姆悲欢离合的叙述,歌颂了一对忠于爱情的青年男女,揭露、鞭挞了封建农奴制下婚姻不自由的丑恶现象。

在长篇小说中,《熏努达美》和《郑宛达哇》是当时的两部优秀作品。前者是由《颇罗鼐传》作者多卡夏仲·策仁旺杰所写,描写某国王子熏努达美与另一邦国公主益雯玛为反抗封建包办婚姻与争取美好爱情生活而经历的种种磨难,以及最后一起出走修行得道的故事。后者是18世纪西藏达普寺第四代活佛罗桑登白坚赞所作,书中叙述某国王子被奸臣陷害后,被神鸟所救,取名为郑宛达哇,并得授静修之法,一生于林中为鸟兽说法而终成正果。

寓言小说《猴鸟的故事》则是一部以动物寓言形式出现的文学作品。小说以生动活泼语言,描述某山的猴子侵扰鸟儿和平生活而引起神鸟白松鹤与猴子交涉的故事,情节曲折,引人入胜,反映出藏族人民反对外来侵略、热爱和平生活的愿望。关于小说的作者,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18世纪末的多仁·丹增班觉所写。因为作者亲身经历了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和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廓尔喀两次入侵西藏事件,而其小说所写正是以廓尔喀侵略西藏为寓言的。

四、维吾尔族文学

维吾尔族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成书于11世纪叙述长诗《福乐智慧》以及民间口头文学《阿凡提故事》等,作为维吾尔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一直为人们所喜爱,反映出维吾尔族文学的独特风格与丰富多彩。但自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200年间,我国新疆地区察合台汗国后王之间的长期割据与混战,阻碍了维吾尔族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17世纪初期,统一的叶尔羌汗国建立后,维吾尔的文学又得到了新的发展。

18世纪中期以后,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割据政权与大小和卓反清势力、统一天山南北后,在新疆地区建立起军府制统治,其统治措施影响到维吾尔族的文化领域,其文化成果表现出日益摆脱伊斯兰教束缚的趋势。

从文学作品来说,18世纪中后期出现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都摆脱了伊斯兰教禁锢,而带有较为明显的非宗教倾向。在这方面,维吾尔族作家阿布杜热依本·尼札里的长诗《热碧娅——赛丁》具有代表性。这部长诗通过一个维吾尔族农村青年爱情悲剧的描述,愤怒地控诉了不合理的封建社会制度,无情地鞭挞了封建势力的残暴行为与凶狠本质,热情地歌颂了劳动人民追求自由幸福的渴望与坚贞不屈的品德。作者除了《热碧娅——赛丁》长诗外,还写有其他方面的大量诗歌,被收入《爱情长诗集》中。

五、苗、瑶、黎、彝、壮等族文学

在我国南方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川、湖南、海南等省,自古以来居住着众多的少数民族,他们在开发、建设祖国边疆的历史过程中,创造出各自的民族文化,构成中华民族辉煌古老文化的组成部分。

在清前期,苗、瑶、黎、彝、壮等族的文学,随着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也有了进一步繁荣与进步,呈现出绚丽多彩的南方民族文学。

(一)苗族文学

苗族是我国南方的一个古老民族,多聚居于贵州、湖南,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这一时期,苗族的文学、诗歌都有进一步的发展。

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其文学主要是以口头相传的民间文学。这种文学可分为传说故事与诗歌两类。苗族的传说故事是有悠久历史的,在清代贵州苗民中盛传的《哈迈》故事,是颇具民族特色的民间文学。这是一部反对苗族传统旧俗“还娘头”[30]的故事,讲述了某仙女的女儿哈迈因反抗其舅父强迫她与舅父之子成婚,以致最后悲惨而死的内容,揭露了由苗族传统旧俗所造成的社会弊端。此外,以反抗统治阶级为内容的《花边姑娘》、《老猎手和皇帝》等也都流行于贵州、广西苗族地区。

苗族的诗是以口头歌唱形式表达的,因而这种诗也就是歌。苗族诗歌有其独立曲词,与音乐密切结合,其歌词通俗易懂,但也有苗族独用的词。苗族的诗歌有“古歌”、“苦歌”、“反歌”(亦称起义斗争歌)和“情歌”。清前期,在苗族地区流行较多的是倾诉苗家苦难的苦歌与歌颂苗民反抗起义的反歌。

苦歌多产生于明清时代,其内容是苗族劳动人民倾诉所受阶级压迫与剥削的苦难,对社会黑暗的诅咒。特别是清朝在苗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后,在清政府流官与土官等共同压榨下,造成苗民更大的苦难。所以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反映统治者掠夺苗民土地与清朝安屯设堡给苗民带来痛苦的苦歌。

由于封建王朝对苗族人民的残酷统治与压榨,引起苗民多次起义反抗,清代乾隆、嘉庆年间石柳邓、吴八月领导的黔湘苗民起义时期,苗族人民便以诗歌热情地颂扬了苗民反抗清朝统治的英勇斗争,以明快手法描绘了起义领袖石柳邓、吴八月的英雄形象。

(二)瑶族文学

瑶族是我国南方古老民族之一,多数分布于广西,此外在湖南、云南、贵州、广东等地也有少量分布。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清前期文学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瑶族没有自己民族的文字,文学作品大多是口头相传的民间文学,少量诗歌或神话传说有汉文抄本或唱本。瑶族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因而瑶族民歌在其民间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清代学者李调应说:“瑶族最尚歌,男女杂沓,一唱百和。”[31]瑶族民歌的内容丰富,其中有男女之间谈情说爱的爱情歌,有叙述本民族史事的叙事歌,有从事生产劳动的生产歌,还有以歌代词、互通音讯的信歌等。瑶族民歌有用瑶语唱的,也有用汉语唱的。瑶族民歌中以《盘王歌》流传最广,具有代表性,是瑶族人民祭祀时唱的民歌,在长达八百多首的歌词中,叙述了瑶族来源、农业生产、男女爱情等,内容极为广泛,歌唱时间可持续几昼夜。瑶族民歌中也有是讴歌农民反抗斗争的。如清道光年间赵金龙领导湖南、广东瑶民反清起义时,瑶族民歌中就有“金龙出大洞,海马归池塘”的歌句,生动形象地唱出了瑶民义军抗击清军的情景。

(三)黎族文学

黎族自古以来就居住我国南海上的宝岛——海南岛(今海南省),他们与苗、汉、回等族杂居,在共同开发祖国南部海疆这块宝岛的过程中,创造了黎族自己的历史与文化。

黎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由于长期与汉族接触,有些黎族人民兼通汉语,但没有本民族文字。因此,黎族的文学主要是流传下来的口头文学,其中有神话、故事、歌谣和谚语等。在这些流传下来的口头文学中,描述了黎族的生活习俗与风土人情,述说了劳动人民开发边疆的生产斗争,颂扬了人们理想中的英雄人物,揭露了反动统治者的残暴与罪恶。如反映古代黎族人民生活与斗争的《洪小的故事》和《葫芦瓜》,就是流传于黎族人民中最为广泛的神话传说。此外,还有反映阶级压迫与阶级斗争的《五妹与南蛇》、《竹宝筒》和颂扬男女忠贞爱情、反对父母包办婚姻的《少女和小龙恋爱的故事》等民间故事。这些故事反映了黎族人民对劳动人民的极大同情与对反动统治阶级的严厉鞭挞。由于黎族与汉族长期杂居与来往,在文化上得到了广泛交流,许多汉族著名民间故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董永的故事》等都流传于黎族地区。

黎族人民还盛行民歌,唱民歌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和节日里不可缺少的娱乐活动。民歌内容多为情歌,也有劳动歌、婚礼歌、盛典歌、哀叹歌等。黎族人民在长期唱歌中形成了各种优美的腔调,如琼中、保亭两县的“罗哩调”,东方县的“滚龙调”、“欧欧调”等,曲调优美抒情,激昂高亢,反映出黎族人民乐观、刚毅的性格。

(四)彝族文学

彝族是我国南方古老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元、明以来,我国汉文史籍上多称之为“罗罗”或“倮罗”。彝族人民不仅以勤劳勇敢著称于世,而且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

彝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彝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支,而彝族的文字曾被称为“爨文”,其形如蝌蚪状,据说创制于唐代,在明代已有相当发展,当时贵州即有人教授彝文,并用它从事著述。彝文书籍和碑刻保存下来的很多。

彝族人民在长期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中,创造出自己民族的文学。彝族的文学作品多以民谣、传说和山歌等形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传诵。而这些作品又多以奴隶社会的阶级压迫为背景,揭示出奴隶社会尖锐的阶级对立,生动地反映了彝族人民的情感与爱憎。如《居齿(孤儿)约呷》和《一个奴隶的故事》都生动地倾诉了奴隶群众在奴隶制压榨下的痛苦生活。《妈妈的女儿》更是一首广泛流传于彝族地区的歌谣,它通过一个青年女子在被迫出嫁前夕,对奴隶社会买卖婚姻罪恶的哭诉与哀怨。描写细腻,感情逼真,音调凄凉感人。

彝族民间文学中还流传有许多神话传说与民间故事,而其中故事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彝族的民间故事多以童话形式流传下来,其中多数反映奴隶社会的情景,富有现实斗争意义。如反映对奴隶主讽刺与反抗的《唱歌的狐狸》,以寓言童话的形式表达出彝族人民对奴隶主斗争的坚决意志。

(五)壮族文学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古老民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贵州、湖南等地。自古以来,壮族人民就创造出本民族色彩斑斓的文化,清前期又有了进一步发展。

在历史上,壮族的文学作品多是由本民族口头流传下来的,其中保存许多古代神话,如创世神话《布骆驼》、射日神话《候野射太阳》等,反映壮族先民对大自然奥秘的探索精神。至于故事传说则在壮族民间文学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它既是壮族人民口传历史,也是优美动人的文学作品。如很早就流传下来的《莫一大王》、《侬智高》故事,反映了劳动人民与封建统治者的斗争,颂扬了古代英雄人物的事迹。特别到了清代,更出现了反映壮族人民反抗斗争故事的传说。

壮族除了民间流传的口头文学外,一些精通汉文的壮族知识分子也写出许多文学作品。到了清代出现了更多的诗人,如郑献甫就是负有盛名的壮族诗人,著有《补学轩诗集》16卷,存诗2000余首。再如韦华丰也是壮族一大诗家,著有《今是山房吟草》,其中有些诗作反映了人民的苦难,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注释

[1] 《小仓山房文集》卷十八,《答惠定宇书》。

[2] 《随园诗话》卷七。

[3] 《随园诗话》卷三。

[4] 陈宗石:《湖海楼词集序》。

[5]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

[6] 徐邻唐:《壮悔堂文集序》。

[7] 参见侯氏:《与任王谷论文书》、《倪涵谷文书》。

[8] 魏禧:《俞右吉文集序》,《魏叔子文集》卷八。

[9] 汪琬:《王敬哉先生集序》,《尧峰文钞》卷二十九。

[10] 王兆符:《望溪文集序》。

[11] 方苞:《又书货殖传后》,《方苞文集》卷二。

[12] 沈莲芳:《书方望溪先生传后》;方苞:《答程夔州书》。

[13] 以上引文均见刘大櫆:《论文偶记》。

[14] 姚鼐:《海愚诗钞序》,《惜抱轩全集》文四。

[15] 姚鼐:《述庵文钞序》,《惜抱轩全集》文六。

[16] 姚鼐:《古文辞类纂·序目》。

[17] 江藩:《汉学师承记》。

[18] 李详:《汪容甫先生赞序》。

[19] 参见盛世彦:《姑妄听之跋》所引。

[20]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21]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22] 惺园退士:《儒林外史序》。

[23] 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

[24] 焦循:《剧说》卷四。

[25] 孔尚任:《桃花扇小引》。

[26] 孔尚任:《桃花扇凡例》。

[27] 参见该书卷四十七《杂录一》。

[28] 参见本书第十章第五节。

[29] 曾缄:《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传略》,转引自黄颢、吴碧云编:《仓央嘉措及其情歌研究》,40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3。

[30] “还娘头”,是苗族传统的舅权婚姻制,即舅家有优先娶姑母女儿为儿媳的权利。

[31] 李调应:《粤东笔记》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