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一统政权的建设与多民族的统一(1 / 1)

秦统一全国后,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一的措施,建立起全新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

首先,树立起至高无上的皇权。统一后,秦王政认为继续使用“王”这一称号,不足以显示新生政权统治者的权威,也不利于使政权成为自己家族的万世神器,命群臣议帝号。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而“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定尊号为“泰皇”。秦王政批复:“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此后,这一称号为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所沿用。为了使皇权独尊,秦始皇还规定了皇帝专用的称谓,废除了谥法。秦始皇采纳王绾等人的建议,规定皇帝的命为“制”,令为“诏”,自称为“朕”,以示与群下区别。他认为以行为谥的做法,是子议父、臣议君,对皇权有很大限制,便宣布:“自今以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此外,秦始皇还制定了玉玺使用制度、避讳制度、舆服制度等以神化皇权,确定了以家天下方式实施统治的封建皇帝制度。

秦始皇像

其次,建立功能齐全的中央政权机构。封建朝廷是国家的权力中枢,由三公九卿及诸属员组成的等级严明的官僚群体,听命于帝王而行使对国家的统治管理职能。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掌管行政、军事、监察等事务,是统领全局的最高官员。九卿是分管国家、朝廷甚至皇家各项事务的官员。主要有掌宗庙礼仪的奉常、宿卫宫廷侍从左右的郎中令、统领宫门卫士的卫尉、掌舆马的太仆、掌刑法的廷尉、掌礼宾的典客、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的典属国、掌皇室外戚事务的宗正、掌国家财政的治粟内史、掌皇室收入的少府、掌京师戍卫的中尉、掌宫廷土木建筑的将作少府等。九卿之外,还有侍中等内朝官、詹事等皇后及太子属官。

另一重要举措是废分封,立郡县,建立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体制。统一六国后不久,秦始皇和朝臣们就实行什么样的地方行政制度问题展开了讨论。李斯力排众议,认为“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这个意见得到秦始皇的支持,于是秦将商鞅变法以来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在全国设置三十六郡,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又有里,里下有什伍,建构起了中央直接控制到地方郡县什伍的有效统治体系。这一统治体系的建立,对于结束以往的诸侯纷争局面,维护国家统一,有着积极的意义。此后,地方归属中央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格局,虽然时有分封与郡县之争、有分裂割据之举,但都不能改变统一向心的中国社会历史趋势,中华文明形成独特体系,持续发展至今,与此有直接联系。

为了强化统治,维护统一,秦始皇还先后采取了许多重要措施。他下令“使黔首自实田”,以法律形式在全国推行封建土地所有制,奠定了封建国家的稳固经济基础。他明法度、定律令,以严刑峻法维持封建政治、经济秩序;他强制统一文字、度量衡和货币,规定“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1],从经济、文化制度各方面为巩固统一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他大修直道、驰道,以实施对全国的有效管理;他还“焚书坑儒”,实行极端的文化专制主义,以消弭人们的反抗意识。这些措施不但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来的封建制度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秦帝国的建立,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变局。虽然它二世而亡,没有把大一统局面维持下去,但它开创的中央集权封建制度,却确定了此后两千余年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格局。

汉武帝像

汉承秦制,汉政权再度统一中国后,继承并发展了秦皇朝的统治规模和封建皇权专制制度,成功地把一统大业坚持数百年之久,显示出统一政权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西汉开国之初,针对多年战乱的残破局面,采取恢复生产、休息民力的政策,在政权建设诸方面改作不大。到武帝即位之初,经多年休养生息,出现了国力强盛,民众富庶的繁荣景象。同时,姑息无为的政策也导致一些消极后果,主要是朝章国制不够完备,影响政权职能的发挥;政府对部分农民失去控制,影响国家财政收入;汉初实行郡国并行的地方行政制度,诸侯王成为皇权的离心力量;匈奴势力扩大,对西汉中央政权构成严重威胁。这些问题不解决,必然影响社会的发展和皇权的巩固。在丰厚的物质基础上,汉武帝奋发有为,兴功立业,把西汉推向盛世,也使大一统事业得到巩固和发展。

武帝在董仲舒建议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家学说取代无为的黄老思想,定为官方政治学说,实现了统治思想的转变,奠定了中国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基本思想基础。儒学以执两端而用其中为基本思想方法,在治国方面强调德刑并用,不偏不倚;在理民方面,注意把人的自然性情与社会规范融合起来,其思想主张与中央集权的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要求十分吻合。以儒学作为封建社会的主导思想,是历史与社会的选择,适应了巩固大一统政治体制的迫切需要和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实现了统治思想的转变后,武帝又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皇权,巩固统一的措施。

他在“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的基础上,颁布“推恩令”,允许诸侯王自行将王国土地分封给子弟,于是“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2];又行“左官律”,贬低诸侯王属官的地位;行“附益法”,限制士人与诸侯王交游。通过这些举措,打击了诸侯王势力,从根本上解决了藩国强大难制的问题。对于地方强宗豪富之家及以武犯禁的游侠势力,武帝利用酷吏进行了有力的镇压。又大力迁徙豪强充实三辅地区,以强干弱枝。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对全国的统一管理,他还实行了刺史监察制度。把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作为监察区,每州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3]。

在官制上也进行了改革。加强尚书台的权力,由自己身边的大将军、尚书等组成中朝,成为真正的决策机关,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则成为执行机关,形成所谓的“中外朝”,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朝臣以至全国政局的控制。

在经济上,采取国家统制政策,实行均输、平准、盐铁专营,一方面抑制了商人资本为牟取暴利而对国家和民众经济生活的破坏作用,另一方面也收到了“民不加赋而天下用饶”[4]的效果。

在对匈奴问题上,由原来的取守势改为取攻势,安定了边境,扩大了中央政权的统治规模。

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统一大业,也让人们看到了新生大一统政权的创造力量,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东汉在天下扰攘之后,重建大一统政权。光武帝在巩固统一政权体制,加强皇权方面,又作了新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中的一些措施对后来的封建国家制度有很大影响。他的重大举措主要有:

1.退功臣而进文吏

他大力选拔有才能的士人充当政府官员。以优厚的待遇笼络功臣,而“不任以吏职”[5],不让他们担任重要行政职务,参与政治;他还“不欲功臣拥众京师”[6],让一时不宜褫夺兵权的功臣驻守边境或外地,以免形成对朝廷的直接威胁。这样的做法,一方面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另一方面也用较妥善的办法消除了骄兵悍将问鼎皇权的危险。

2.“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在汉武帝建立中朝,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基础上,刘秀进一步扩大尚书台的职权,让它成为在自己直接控制下的真正决策与发号施令机构,而将三公架空,使之成为没有实权的虚位,从而将朝政大权独揽于皇帝手中。

3.加强监察制度

刘秀采取提高御史中丞地位、复置司隶校尉、扩大刺史职权等措施加强国家的监察制度,更好地实施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控制,使封建国家机器更有效地运转。

4.集军权于中央

刘秀称帝后,取消了地方专门统帅军队的武官,又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等地方常备军,同时扩大中央军队,并在中央官制上进行调整,使军队最高统帅权直接控制于皇帝手中。

秦汉时期,民族关系得到大发展,第一次实现了全国性的多民族统一。

中国的民族统一,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夏、商、周政权都是在单一民族内部统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们虽有天下共主之名,却没有管辖诸侯的实权,各诸侯国都是独立的民族国家。春秋战国时期,通过大灭小,强凌弱的兼并战争,逐步形成七雄割据的局面,七雄建立了规模可观的政权,各自实现了以本族为主体的地区性多民族统一。此时,原来分散的华夏民族相对集中,分别形成了东以齐,西以秦,南以楚,北以燕赵为代表的四个分支,为全国性的统一创造了先决条件。秦灭六国,由政治的统一带动民族的统一,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对秦汉时期的全国性多民族统一,我们可分两个层面来认识。第一,秦汉中央政权的主体民族——汉族,是由华夏各族汇合而形成的,诸夏之外的许多少数民族也是秦汉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秦汉中央政权与周边许多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建立了称臣纳贡的统属关系,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中央政权的多民族统一,由深入人心的大一统思想作为坚实的基础。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统一措施,推进了民族统一的历史进程,《礼记·中庸》所言:“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是当时历史的真实反映,汉与周边各少数民族的联系与交往,促进了各自经济、文化的发展;“天下一家”的共同心理,则成为维系民族联系的纽带和民族融合的催化剂。中华民族经离合动**而愈益兴旺,中华文明历岁月沧桑而光彩弥彰,二者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

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全国性的多民族统一,为秦汉文化的展开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中央和地方民族政权的统治阶层与各族民众协力同心,演出了中华文明史上最波澜壮阔、扣人心弦的华彩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