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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陈子昂,四川射洪人,据说祖上曾经当过官,不过到了他爷爷和他父亲这儿,家中已经都是白身了。

家里没人当官不是个丢人的事儿,况且陈家还有钱。有钱当然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反而很光荣。

丢人的是那些为富不仁的,陈家可不是。陈子昂的爷爷和父亲都非常豪爽仗义,看不得穷人遭罪,要是知道谁家日子过得太辛苦,还会直接送粮食过去,然后“事了拂衣去”,连天边的一片云彩都不带走。

在这样的家庭出生的富二代,是不需要操心吃喝的,只要专心学习就好了。

可陈子昂虽然很聪明,但就是不爱读书。聪明而不爱读书的孩子都有一个毛病——贪玩而且会玩,陈子昂因此成了他们班上的孩子头,经常带着一帮小兄弟掏个鸟窝偷个萝卜,反正就是大错不犯,经常捣蛋。

他无忧无虑地长到了成年,十七八岁了,不掏鸟窝了,没意思,喝酒打架抽烟烫头,这才是刺激的人生。念书?那是别人家孩子的事儿,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是遥远的江湖。

可是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终于有一次,陈子昂在跟别人发生口角时,失手用剑将对方刺伤了。好在陈家有钱,在当地口碑也不错,所以陈子昂只是被县长教训了一顿就放了出来。

放是放出来了,他爹可不干了:娃儿呀,你这样折腾下去,早晚有一天会把自己害死!他强制性地没收了陈子昂随身携带的剑,并命令他好好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