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儒家意识形态的瓦解,魏晋南北朝分裂还有其他原因。汉代选拔官员的制度一般被称为“察举制”,察举与后世通过科举考察官员有所不同,本质上仍是一种推荐任官的制度,每一个郡根据人口数量的多寡,郡守有权推荐若干士人出任官职。以最常见的举孝廉而论,大约每20万人可以推荐1人。学者一般认为,汉代通过将独尊儒术与察举制结合,建立起了一套相当有效的制度。独尊儒术使得儒家经典成为士人想要做官就必须阅读的书籍,在潜移默化之间统一了士大夫的思想。察举制一方面促进了儒家思想的传播;另一方面则使全国各地的精英都有机会进入中央做官,参与政治,大大扩展了两汉的统治基础。但是其中也有一个明显的弊端,就是当时有条件系统学习儒家经典,并且通过察举制获得做官机会的人,大都是出自地方上的世家大族,而非一般的老百姓。因此察举的权力,名义上虽然操持在朝廷任命的郡守手中,但实际运作的过程中则有被地方大族把持的危险。
因此,如何监督地方官员便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汉代疆域辽阔,在古代的交通与通信条件下,要对千里之外的地方官加以有效的监督,谈何容易。一方面,汉代非常重视对郡守人选的选拔,汉宣帝曾经有过一句名言,“与朕共治天下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两千石”就是郡守的品秩。郡守作为莅民之官,在汉代非常受重视,一旦有突出的政绩就很有可能入朝为九卿,被提拔为宰相的例子也不鲜见。这算是正面的绩效奖励。另一方面,则是利用刺史制度予以监督。汉代的郡有100多个,数量不少,事实上造成了中央监察的困难。自汉武帝开始便分天下为十三刺史部,派出刺史巡行各郡,以“六条问事”,就是以六个主要的条目来考察官员是不是行为不法。其中的核心就是检查郡守有没有和地方的豪强相勾结,鱼肉地方,祸害百姓,比如其中一条是“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这一制度运行有效的奥秘,就是用品级比较低的官员来监督品级比较高的官员。汉代的郡守是二千石,刺史虽然权力很大,负责监察郡守有没有不法的行为,但是本身的品秩只有六百石。地位相对比较低的刺史有着非常强的晋升动力,因此,往往会努力地扳倒地位比自己高的郡守,避免了常见的官官相护的弊端。
历来讲到汉代制度的优点,刺史监察是经常被举出来的例子,明末的思想家顾炎武曾经赞赏这一制度是“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此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就是用品级比较低的官员来监察品级比较高的官员,形成了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这可以说是刺史制度设计上独具匠心的一面。
刺史监察在初期确实称得上运行有效,满足了中央监督地方的需求,但是时间一久,弊端也渐渐暴露出来。尽管刺史名义上品秩比较低,但是权力很大,郡守们的奖惩、升迁,都操持在他们的手中,逐渐反客为主,地位凌驾于郡守之上。起初,刺史仅有监察的职能,也没有固定的驻地,要在各郡当中巡行,后来慢慢有了固定的治所,甚至侵夺了郡守的行政权力,当然这些刺史的权力并不是制度化的。到了黄巾起兵之后,天下大乱,宗室刘焉上奏“以为刺史威轻”,建议把刺史改成州牧,提高品级与地位,选择有威望的大臣出任。刘焉的上表其实包藏着自己的私心,他已看到天下即将大乱,不想继续留在洛阳,想找一个比较安定的地方来躲避战乱。改置州牧的建议被采纳之后,刘焉就自己请求出任益州牧,他和他的儿子刘璋两人割据益州二十多年,直到被刘备消灭。我们读《三国演义》时,荆州牧刘表、冀州牧袁绍、徐州牧陶谦这些熟悉的称谓便源于这次改革。
从刺史到州牧,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个名称的变化,但影响深远。汉代地方是郡、县两级制,全国有100多个郡,虽然有些不便于管理,但是每个郡的力量都很有限,即使郡守有意图谋不轨,也很容易被镇压。但把刺史改为州牧之后,等于在郡的上面又增设了州一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州直接管辖郡,一个州牧控制的土地和人口约占据了天下的1/10。因此一旦州牧个人有了野心,很容易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变成割据一方的诸侯。
历史的变化证明了这一点,在汉末群雄割据、互相混战的局面中,州恰恰成为最重要的行政单元。地方行政体制从二级制到三级制的转变,使得中央与地方的实力对比发生了变化——地方坐大,中央衰落,这也是造成长期分裂局面重要的制度性因素。另外,随着监察的松弛,察举制逐渐被地方大族所控制,最晚到东汉后期,本地世家大族的子弟,享有优先被推荐的权利,已被视为惯例。州郡僚佐中比较重要的职位按例都被地方上的大姓所垄断,州郡的大吏往往带有世袭性。
在这一背景下,出现了一种汉代人非常看重的人伦关系,即府主与故吏的关系。这一关系的重要性,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大家都知道,在东汉末年群雄逐鹿的局面当中,袁绍一度实力最强,拥有四州的地盘。或许有读者已经注意到,袁绍坐大所掘得的第一桶金,竟然来得非常容易。冀州这块天下最富饶的土地,是韩馥主动让给他的,袁绍没有花费一兵一卒。当时如果从实力对比而言,韩馥控制的冀州,号称“带甲百万,谷支十年”,粮食和军队都非常充沛。而袁绍与董卓决裂之后,虽然号召关东的诸侯起兵讨伐董卓,但他自身实力有限,与韩馥之间的实力对比相当悬殊。尽管韩馥本人对是否要把冀州让给袁绍,也很犹豫,但最终仍下定了决心,其中最关键的因素——他是袁家的故吏,袁家对他有恩,如果此时不回报袁家,反而兵戎相见的话,会被天下人耻笑。
因为征辟是汉代士人进入官场的第一步,因此辟举者(就是推荐的人)和被征辟的人(被推荐的人)之间所形成的府主与故吏的关系成为汉代人最看重的人伦关系。顾名思义,“故吏”的意思是“以前的属下”,但是这种关系并不随着官员任期的结束而终结,反而是终身性的,即故吏一直有回报府主的义务。著名的史学家钱穆将府主故吏的关系与君臣关系并提,认为汉代有“二重君主制”,故吏同时忠于皇帝与府主,这一说法有不少学者支持。因此我们看到,袁绍本人尽管才能平庸,但他却能够成为汉末最强大的割据势力,最重要的资本就是他出身显赫。袁家“四世三公”,就是连续四代人都做到了“三公”的高位,在这一过程当中,袁家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在当时的道德观念中,这些曾经受过袁家恩惠的人,都有义务回报袁家的恩德,成为袁绍可以利用的力量。史书记载,袁绍的叔父袁隗被董卓杀死后,天下的人都对他们家遭受的灾难感到同情,人人都想回报他们家的恩惠。于是,州郡的人起兵,都是假借着为袁家报仇的名义,由此可见袁家的影响之大。
这种府主与故吏的密切联系,在中央权力强大的时候尚看不出有多大的问题。一旦中央权力衰落,府主有意割据一方,而他们辟举的故吏大都又出身于地方上的大族,两者结合,便成为割据势力形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除此之外,黄巾起兵之后,东汉为了镇压黄巾,允许地方自行募兵。我们看到曹操、孙坚、刘备这三个三国的奠基者,尽管出身各自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在镇压黄巾的过程中,招募军队,拥有了自己的武装势力。这一举措虽然对于镇压黄巾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同时也打开了地方军事化的“潘多拉的魔盒”,各地有野心的人都可以借此名义招募军队,互相攻伐,中央任命的刺史、郡守,经常被这些地方实力派驱逐,甚至杀害。天下大乱的格局,遂一发而不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