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洛伍德的贫苦——或者不如说是艰辛——渐渐减轻了。春天临近,实际上已经来临。冬日的严寒已经消退,积雪已经融化,刺骨的寒风也有所缓和。我可怜的双脚被一月的寒流冻掉了一层皮,肿得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如今,在四月的和风里,它们开始消肿痊愈了。夜晚和清晨也不再有加拿大式的气温来冻结我们血管中的血液。现在,在花园里度过游戏时间也是可以忍受的了。有时碰上阳光灿烂的日子,这段时光甚至让人觉得愉快而舒适。褐色的花坛里已经长出新绿,一天比一天鲜嫩,使人不禁联想到,希望之神夜晚曾在这里穿行,每天清晨都留下一串越发明亮的足迹。花儿从叶丛中探出头,有雪莲花、藏红花、紫色报春花,还有带有金色眼状斑点的三色堇。现在,每逢礼拜四下午放半天假,我们都会出去散步,在小路边和树篱下发现更加可爱的花朵。
我还发现,在我们花园那插满长钉的高墙外面,有着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它广阔无边,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那四周环绕着宏伟山峰的大山谷,林木葱翠,浓荫遍地,还有那满是黑石子和闪光漩涡的明亮山溪,共同构成了这幅悦人的美景图。这和我在冬天铁灰色的天空下见到的雪压冰封的景色多么不同啊!那如同死亡般寒冷的雾气,在东风的驱赶下,沿着紫色的山峰飘**,滚下草地和低地,直到同山溪上凝结的雾气融为一体!此时山溪本身就是一条浑浊、恣肆的激流,它冲开树林,发出撕裂寒空的怒吼。这声音往往伴随着暴雨或打着旋儿的冰雨,听上去越发厚重。至于两岸的树木,那看上去只是一排排骷髅。
时间从四月进入五月。那是个明媚和平静的五月。整整一个月,每天都碧空如洗,阳光和煦,吹拂着轻柔的西风或南风。如今,草木葱翠,生机勃勃。洛伍德抖开了它的秀发,举目所见,无处不是叶绿花红。那些骷髅似的高大榆树、白蜡树和橡树都复活了,尽显庄严气派。山林深处的植物茂盛生长,洼地中铺满了各式各样的苔藓。密密麻麻的野樱草花聚在一起,仿佛是从地里射出的奇妙阳光。我曾见过它们在绿荫深处闪烁淡淡金光,如同洒落在地的无比美妙的光斑。我常常尽情欣赏这一切,自由自在,无人监视,而且几乎总是独自一人。我能享受到这样不寻常的自由和乐趣是有原因的,现在我就来谈谈这个原因。
在我说到这个被山林环抱、坐落在溪边的住所时,不是把它描述得很舒适吗?这里确实很舒适。但这里是否有利于健康就是另一回事了。
洛伍德所在的那个森林覆盖的小山谷,是雾霭及瘴疠的发源地[1]。随着春天的匆匆脚步,瘟疫也加速潜入了这个孤儿院,把斑疹伤寒吹进了拥挤的教室和宿舍,还没到五月,就把学校变成了医院。
因为经常半饱不饱,感冒了也无人关心,大多数学生很容易就遭受感染。八十个姑娘中,一下子就病倒了四十五个。课是没法上了,纪律也松弛下来。少数没有病倒的人几乎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医护人员要求她们必须经常活动,以保持健康。就算不是这样,也没有人顾得上看管她们。坦普尔小姐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病人身上。她住在病房里,须臾不离,只是在夜里才抓紧休息几个小时。老师们整天忙着为那些即将离校的姑娘打点行李和做其他的必要准备。这些姑娘都很幸运,她们的亲友能够并且愿意接她们搬离传染区。许多已经患病的人,回家了也只能等死。有些人死在了学校,马上就被悄悄埋掉。这种疾病的性质不容许半点耽搁。
就这样,疾病在洛伍德住了下来,死亡也成了这里的常客。围墙里充满了阴郁和恐惧,房间和过道中弥漫着医院的气味——药物和熏香努力掩盖着死亡的恶臭,但只是徒劳;而户外依然万里无云,五月明媚的阳光照耀着陡峭的山冈和美丽的林地。洛伍德的花园也繁花似锦——笔直的蜀葵长得像树一般高,百合已经吐艳,郁金香和玫瑰正在盛开。小花坛四周点缀着粉红的海石竹和深红的双瓣雏菊,呈现出一派欢乐的景象。多花蔷薇从早到晚散发出香料和苹果的气味。但这些芳香四溢的宝贝,除了可以不时采一束放进棺材,对大多数洛伍德的人来说都毫无用处。
不过,我和一些依然健康的人却可以尽情享受美丽的春光。他们让我们像吉卜赛人一样从早到晚在树林里游**。我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爱上哪儿就上哪儿。我们的生活也比以前好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和他的家人现在再也不靠近洛伍德了,也没有人再来仔细检查这里的日常事务。那个脾气暴躁的总管也走了,是被传染病吓跑的。接替她的是洛顿诊所原来的总管,到新地方后还不熟悉规矩,所以伙食供应得比较大方。再说,吃饭的人少了,病人又吃得很少,我们早餐盘里的食物就相应地多了。每逢来不及准备正常的午饭——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她就给我们每人发一大块冷馅饼,或者是一片厚面包和干酪,然后我们就把食物带到树林里,各自选一处最中意的地方,美美地吃上一顿。
我喜欢坐的地方是一块光滑的大石头。它凸出在山溪正中,又白又干,只有蹚过河水才能到达。我得光着脚才能完成这项壮举。这块石头正好够我和另一个姑娘舒舒服服地坐下。那时候,我最好的朋友是玛丽·安·威尔逊,一个聪明伶俐、善于观察的姑娘。我喜欢跟她做伴,一方面是因为她机智过人,见解独到,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的举止让我感觉无拘无束。她比我大几岁,对世事了解得比我多,能告诉我许多我爱听的事情。跟她在一起,我的好奇心可以得到满足。对我的缺点,她也足够宽容。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会阻止或约束。她善于讲述,我长于分析;她爱讲,我爱问。所以我们俩相处得如鱼得水,从交往中即使得不到多大长进,也获得了不少乐趣。
这时候海伦·伯恩斯上哪儿去了呢?为什么我不跟她共度这段自由自在的美好时光呢?是我把她忘了,还是我竟卑鄙到厌倦了她纯洁的友谊?我刚才提到的玛丽·安·威尔逊当然比不上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前者只能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只能同我一起聊聊我热衷的辛辣刻薄的闲话。而海伦呢,要是我没说错的话,她能够使有幸和她交谈的人品味到高尚得多的东西。
没错,读者,我知道这一点,也感觉到了这一点。虽然我是个有缺陷的人,毛病很多,长处极少,但我对海伦·伯恩斯却从未感到过厌倦,也从未停止过对她的眷恋。同所有激励过我心灵的情感一样,这份眷恋也那么强烈,那么温柔,那么充满敬意。无论是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海伦都默默地对我表达着忠诚的友谊。这种友谊从来没有因为使性子而受到损害,也没有因为发脾气而受到干扰。所以我怎能不对她心怀眷恋呢?可海伦现在生病了,她被搬到楼上不知哪个房间去了,我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见过她。有人告诉我,她并没有住在专门用于安置伤寒病人的房间,因为她得的是肺结核,不是斑疹伤寒。而我当时年幼无知,还以为肺结核是一种小病,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护理,就肯定可以好转。
下面的事实证实了我的这个想法。有一两次,在暖和晴朗的下午,海伦曾从楼上下来,被坦普尔小姐带进花园。但在这种时候,她们是不准我过去和她说话的。我只是从教室窗户里看见她,而且看不太清楚,因为她裹得严严实实的,还远远地坐在游廊里。
六月初的一天傍晚,我同玛丽·安在树林里待到很晚。我们像往常一样脱离了其他人,游逛到很远的地方,结果迷了路,不得不前往一座孤零零的茅屋问路。那里住着一男一女,他们养着一群靠吃林中掉落的坚果长大的半野的猪。等我们回来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一匹小马站在花园门口,我们认得那是医生的马。玛丽·安说,她猜准是有人病重了,所以才会这么晚了还把贝茨先生请过来。她先进了屋,我在外面待了几分钟,把从树林里挖来的一把根栽到花园里,怕放到明天早上就会枯掉。做完这件事,我又逗留了一会儿。露水降下的时候,花儿是那样馥郁芬芳。这是多么可爱的夜晚哪,那么宁静,那么温暖。西边的天空依然残留着霞光,清楚地预示着明天又是个好天气。月亮从昏暗的东方庄严地升起。我注视着这一切,尽一个孩子所能地欣赏着。这时,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突然钻进我的脑子:
现在躺在病**,随时都可能死去,这是多么可悲呀!这世界如此美好,如果被死神唤走,前往谁也不知道的地方,那该是多么凄惨哪!
然后,我第一次认真考虑起以往灌输到脑子里的有关天堂和地狱的事。我第一次畏缩起来,感到不知所措,第一次前后左右地环顾一周,却只见一片无底深渊。我感到,在我所处的“现在”这一点之外,其他一切全是变幻的云雾和空虚的深渊。想到自己摇摇晃晃地坠入这片混沌之中,我就不寒而栗。我正在考虑这个新想法,只听前门开了,贝茨先生走了出来,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护士。她看着医生上马离开后,正要关门,我连忙跑到她跟前。
“海伦·伯恩斯怎么样了?”
“很不好。”她回答说。
“贝茨先生是来看她的吗?”
“是的。”
“他说她怎么样了?”
“他说她在这儿待不长了。”
我要是昨天听到这句话,准会以为她要被送到诺森伯兰郡她自己的家里去,绝不会怀疑这是“她快死了”的意思。可现在我马上明白了!我清楚地意识到,海伦·伯恩斯活在世上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她就要被带往灵魂的世界去了——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世界的话。我感到一阵恐惧,接着是令人震颤的强烈悲痛,最后产生了一种渴望——我必须去看看她。我问护士她躺在哪个房间。
“她在坦普尔小姐的房间。”护士说。
“我可以上去跟她说句话吗?”
“哦,不行,孩子!那不可能。现在你也该进屋了。降露水了,你还待在外面,会得热病的。”
护士关上前门,我从通往教室的边门走了进去。我来得正好。九点刚到,米勒小姐在叫学生上床睡觉。
也许过了两个小时,很可能将近十一点了,我还没有睡着。宿舍里一片死寂,由此判断,同伴们都已经睡熟。我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睡衣外面套上连衣裙,光着脚偷偷溜出宿舍,去找坦普尔小姐的房间。它远在房子的另一头,不过我认得路。而且,没有被云层遮挡的夏夜月光透过走廊各处的窗户洒进来,让我毫不费力地找到了路。一股樟脑和熏醋的气味提醒我,伤寒病人的房间就在附近[2]。我赶快从门口走过,生怕被通宵值班的护士听见。我怕别人发现了我,会将我送回宿舍,因为我必须见到海伦——必须在她死前拥抱她——我必须给她最后一个吻,同她说最后一句话。
我走下一道楼梯,穿过楼下的部分房子,不声不响地打开并关上两道门,来到另一道楼梯跟前。我爬上楼梯,正对面就是坦普尔小姐的房间。亮光从锁孔和门下的缝隙透出来,四周阒寂无声。我走近一看,发现门开着一条小缝,也许是为了让这封闭的病房透进些新鲜空气。我不想犹豫,全身充满迫不及待的冲动——心灵和感官都因极度痛苦而颤抖——我推开门,朝里张望。我搜寻着海伦,生怕看到她已经死了。
一张小床半掩在白色帐子下面,紧挨着坦普尔小姐的床。我看到被子下面的身体轮廓,但脸被帐子遮住了。跟我在花园里说过话的护士坐在安乐椅上睡着了。一支没有剪去烛花的蜡烛在桌上微弱地燃烧着。没有看到坦普尔小姐。事后我才知道,她被叫到伤寒病房去看望一个精神错乱的病人了。我走上前去,在小床边停下来。我的手已经摸到了帐子,可我更愿意在拉开之前说句话。我仍有点畏缩,生怕看到一具尸体。
“海伦!”我悄声唤道,“你醒着吗?”
她的身子动了一下,自己拉开了帐子。我看到了她的脸,苍白而憔悴,但非常平静。她看上去没有多少变化,我的恐惧立刻烟消云散了。
“真是你吗,简?”她柔声问道。
哦!我想,她不会死的。他们搞错了。她真要死的话,说话的口气和脸上的神情绝不会这样平静。
我爬上她的小床,吻了她。她额头冰凉,脸颊又冷又瘦,手和手腕也一样,但她仍像往日那样微笑着。
“你干吗上这儿来,简?都过十一点了,我几分钟前听到敲了钟。”
“我是来看你的,海伦。我听说你病得很重,不跟你说几句我就睡不着。”
“这么说,你是来跟我告别的了。你很可能来得正是时候。”
“你要到什么地方去吗,海伦?你要回家吗?”
“是的,回我永久的家——我最后的家。”
“不,不,海伦。”我悲伤得再也说不下去,竭力忍住眼中的泪水。这时,海伦突然咳嗽起来,但护士并没有被吵醒。咳嗽平息后,她筋疲力尽地躺了几分钟,接着才轻声说:“简,你还光着小脚呢。躺下来,盖上我的被子。”
我照做了。她搂着我,我紧紧偎依着她。沉默了很久,她才继续说话,依然气若游丝。
“我很快活,简。当你听到我死去的时候,千万不要悲伤。没什么可悲伤的。我们大家总有一天都会死的。正在夺去我生命的这个病并不痛苦,来得温和而缓慢。我的内心已经获得安宁。我死后,没有人会感到非常悲痛。我只有父亲一位亲人,他最近刚结了婚,不会想念我的。我年纪轻轻就死去,倒可以免受更大的痛苦。我没有在这世上出人头地的品质和才能,就算能活下去,也只会不断地犯错。”
“但你要上哪儿去呢,海伦?你看得见吗?你知道吗?”
“我相信上帝。我有信仰。我要到上帝那儿去。”
“上帝在哪儿?上帝又是什么呢?”
“是你我的创造者,他绝不会毁掉他创造的东西。我绝对依赖他的力量,完全信任他的仁慈。我急不可待地等待着那一重大时刻的到来,那时我将被交还给上帝,而他也将显现在我面前。”
“这么说,海伦,你确信有天堂这么个地方,而且我们死后灵魂都要上那儿去?”
“我确信有一个未来的国度。我相信上帝是仁慈的。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我不朽的部分交托给他。上帝是我的父亲,是我的朋友。我爱他,我相信他也爱我。”
“那我死以后,海伦,还会再见到你吗?”
“你也会来到同一个幸福的地方,受到同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天父的接纳,这是毫无疑问的,亲爱的简。”
我又问了,但这次只是在心里问:“那地方在哪儿呢?它真的存在吗?”我把海伦搂得更紧了。对我来说,她似乎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宝贵,我觉得好像不能让她走。我躺着,把脸紧贴在她的脖子上。不一会儿,她用最甜美的语调说:“我多舒服哇!刚才那阵咳嗽弄得我有点累了。我觉得好像可以睡了。但你不要离开我,简,我喜欢你待在我身边。”
“我会待在你身边的,亲爱的海伦,谁也没法把我带走。”
“你暖和吗,亲爱的?”
“暖和。”
“晚安,简。”
“晚安,海伦。”
她吻了我,我也吻了她。我们两个很快都睡着了。
我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一个不寻常的动作弄醒了我。我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正躺在别人怀里。那位护士抱着我,正穿过走廊,把我送回宿舍。我没有因为离开床位而挨骂,人们还有别的事要操心。我提出的一连串问题也没有人回答。但一两天后我听说,坦普尔小姐在黎明时分回到自己房间,发现我也躺在小**,我的脸紧贴着海伦·伯恩斯的肩膀,搂着她的脖子。我睡着了,而海伦却——死了。
她葬在布罗克布里奇教堂的墓地里。死后的十五年里,她的坟只是个杂草丛生的土堆,而如今,那里已经立起了一块灰色大理石碑作为标记,碑上刻着她的名字,还有“我将再起”[3]四个字。
[1]19世纪前期的流行医学理论认为,“有毒”的空气会令易感染人群患病。
[2]当时的医学理论认为,传染病是通过气味传播的,如果能驱逐气味,就可以防止疾病扩散。
[3]原文为拉丁文,表达了基督徒对“末日复活”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