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作为社会总资产的一个特殊分支(1 / 1)

国富论 [英]斯密(Smith,A) 6470 字 1个月前

或作为维持国家资本支出的货币

在本书的第一篇我曾指出:因为商品的生产和上市,曾经使用劳动、资本与土地,所以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分解为三个部分: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诚然,有些商品的价格仅由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两部分构成;甚至还有极少数商品的价格仅由劳动工资一部分构成。但无论如何,每种商品的价格必须包括上述三个部分中的一个、两个或者全部。其中的每一部分不是支付地租或者工资,就必然是支付某人的利润。

就每一个个别的商品孤立地来说,情形已如上述,那么就构成每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商品,总括论述,情形也必然如此。一国年产物的总价格或总交换价值必然要分解为这三个部分而分配于国内各居民,或作为劳动工资,或作为资本利润,或作为土地地租。

每一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价值就是这样分配给各居民,而构成其收入的。如同个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可以分为总地租和纯地租一样,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亦可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

私人地产的总地租包括农场主支付的所有;在总地租中,减去管理、修缮和所有其他必需的费用之后,剩余可供地主支配的部分,称为纯地租。或者说所谓纯地租,就是在不对地主地产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留供他直接消费的资产,即他可以用于他的膳食、车马、房屋和家具的装饰,个人的享受和娱乐的资产。地主的真实财富不是与他的总地租,而是与他的纯地租成比例的。总地租是农场主支付的全额,纯地租是留给地主自由支配的部分。

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供居民自由支配的所有便是纯收入。或者说所谓纯收入,是在不蚕食他们资本的前提下,他们能留着直接消费,或用于他们生活、便利品和娱乐上的资产。国民的真实财富亦不是与他们的总收入成比例,而是与他们的纯收入成比例的。

很显然,维护固定资本所需的全部费用必须从社会的纯收入中除去。为维护行业有用的机器和工具及有用的建筑物所必需的材料,以及为了使那些材料成为适当的成品所必需的劳动生产物都不能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任何一个部分。固然,这种劳动的价格也许会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因为从事此种劳动的工人可能要把工资的全部价值作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产。但就其他种类的劳动说,不仅劳动的价格,而且包括其产品都归入了这个资产,价格归入了工人的资产,产品归入了他人的资产。他人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都由于工人的劳动而增加了。

固定资本的意图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或者说是要使同等数量的工人能完成更多的工作。一个设备完善,所有必需的建筑物、篱笆、沟渠、道路都保持最佳状态的农场,相较于另一个拥有同样大范围和同样肥沃的土地的农场,同等数目的工人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前者必然要远远超过后者。在制造业中,如果雇佣的工人数目相等,那么机器设备精良的工场相较于机器设备较差的制造厂,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大得多。适当地花在固定资本上面的任何费用总是能够得到丰厚的回报的,而且所增加的年产物的价值也必将大大地高于支持和进行这些改良所需要的费用。不过这种维持费,要动用这种年产物的一部分。原来可直接用于增加食品、衣料、住所以及各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材料和人工,就有一部分转向了另一用途,虽然是非常有利的,但仍然与前者不同。因此我们说,所有这些改良使同等数目的工人,得以利用比从前更为便宜和简单的机器完成同等数量的工作,确实是有利于社会的。从前比较昂贵复杂的机器的维护总是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一定数量的工人的劳动,现在机器改良了,可以节省下这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还可以增加产品的数量。譬如,大制造厂主原来每年要花费1000英镑用于机器维修,现在如果能把这笔费用减少到500英镑,那么他自然会用剩余的500英镑来增购生产资料,增加工人。这样,用于制造那项产品的机器所完成的工作量自然而然地会增大。与此同时由此种产品而产生的社会福利,亦会跟着增加。

一国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以十分恰当地比作私人地产的维修费。地产的维修费是维持地产收入不可缺少的,从而也是维持地主的总地租和纯地租不可缺少的。但是当措施得宜,维护费减少,而收入又不致减少时,那么当总地租至少保持和从前一样的时候,纯地租必然会扩大。维持固定资本的支出同维持地产的支出相似。

不过,虽然维护固定资本的全部费用排除在社会的纯收入之外,它仍然不同于维持流动资本的全部费用。流动资本包含四部分,即货币、食料、材料、制成品。前面说过,后三者要定期地从流动资本中抽出,进入社会的固定资本或者进入留待直接消费的资产。凡是没有被用于维持固定资本的那一部分消费品,就全部流入了流动资本,从而构成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维持这三部分流动资本的费用,除了维持固定资本所必需的那一部分以外,并没有从社会的纯收入中抽走任何年生产物。

就这点看,社会流动资本便不同于个人流动资本。个人的流动资本是排除在个人的纯收入之外的;个人的纯收入必须全由他的利润构成。不过,虽然每个人的流动资本构成了他所属的那个社会的流动资本的一部分,但不能因此把社会流动资本完全排除在社会的纯收入之外。商人店铺里贮存起来的货物,虽然不是留供自己直接消费的,但可以是别人用于目前消费的资产。由其他财源取得收入的他人,可经常以该收入来交换商人所出售货物的价值,使得商人获得利润,而不致引起自身和商人的资本减损。

因而,社会流动资本中只有一部分,其维持会引起社会纯收入的减少。这一部分就是货币。

本已经存在于流动资本中的那一部分货币在对社会收入的影响上彼此具有极大的相似性。

第一,由于机器和生产工具的建造与维持,是需要一定费用的。这两者的费用虽然构成总收入的一部分,但都被扣除在社会的纯收入之外。任何一个国家为流通和库存的货币亦是如此。货币的收集和维持,也需要一定的费用,这两者的费用虽然构成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也都被排除在社会总收入之外。为了维持货币这个伟大而昂贵的商业媒介必须投入一定量的极有价值的材料,即金银和一定数量极其精巧的劳动。且这样做还不能增加个人的直接消费,即不能用来增加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而只是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通过它能够定期地获得其适当分量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货币资本的维持费是总收入的一部分,而不是纯收入的一部分。

第二,无论就个人说或就社会说,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等并不构成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任何部分。货币亦是如此。社会的全部收入,虽然借助货币有规律地在所有不同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但货币本身并不构成它的任何部分。货币只是货物借以流通的辅助,完全不同于通过它而进行流通的货物。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货物,而不是它们借以流通的那个辅助物。因此,我们在计算社会的总收入和纯收入时,必须从货币和货物的全年流通量中扣除货币的全部价值,一个先令都不可计算在内。货币本身不构成纯收入的一部分。

由于文字陈述上的暧昧不明,可能会让它显得意义不明或自相矛盾;不过在经过恰当的解释和理解之后,它应该是十分明确的。

当我们谈到一定数目的货币时,有时指的是那个数目货币内含的金属块,有时模糊地指那个数目货币能够交换来的货物,即它所具有的购买力。因此,我们说英国的流通货币计1800万镑时,我们的意思不过是某些作者已经估算出的或者设想的在英格兰所流通的金属块的数量。但是,当我们说某个人一年赚50或100镑时,我们通常所指的就不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金属块的数量,而且还是他每年可以购买或可以消费的货物的价值。我们通常以此来判定他过的或者应该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或者说判定他能够恰当地享有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和质量。货币的数目常用来表示可以购得的货物和铸币本身。

当我们说某一特定数目的货币,意思不仅指这一数目货币内含的金属块数量,内中还暗指这一数目货币所能换得的货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它所表示的财富或收入,就等于这两个价值中的一个。因此用同一个词来表示这两个价值多少有些模棱两可,说它表示后者比前者更恰当一些,表示货币的价值要比表示货币更恰当一些。假若某人一周的养老金是1基尼,那么他就可用它在一周内购买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他每周的实际收入,或者说他的真实财富与这个数量的大小成正比。他每周的收入,绝不能既等于1基尼,又同时等于这1基尼所能购买的货物;而只能等于这二者之一,事实上等于后者比前者更恰当些,即等于1基尼的所值比等于1基尼更恰当些。我们不应该把两者加在一起。

如果这人的养老金,不以黄金支付,而是每周一张价值1基尼的票据,那么很明显,他的收入肯定不能充分地表现在一张票据里,而更充分体现在他用它所能获得的物品里。1个基尼也可以被视为一张票据。他可以以这张票据向邻近的所有商人换取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构成取得这些物品的人的收入的,与其说是一块金属块,倒不如说是用它可以交换到的物品。如果它交换不到任何东西,那么它就像一张由破产者支付的票据一样没有任何价值,只不过是一张废纸。

一个国家里所有居民的周收入或者年收入,虽然都是由货币支付的,然而他们真实的财富,他们所有人周收入和年收入的大小,总是和他们能用货币所能购买的消费品数量成正比的。这样,他们所有人收入的全部显然不能既等于货币又等于消费品,必然是两者之一,而且等于后者又比等于前者更为恰当。

我们之所以总是用每年支付给某人的金属块的数量来表示这个人的收入,这是因为那些金属块的数量支配着他的购买力,或者说支配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费品的价值。我们仍然认为,构成他的收入的是这种购买力或消费力,而不是那些能转换成购买力的金属币。

就个人来说情况已足够明显的话,那么就全社会来说情况就更加明显了。每年支付给个人的金币的数量常常是准确地等于它个人的收入,而正因如此,它所获得的金币数量最能简洁明白表示他收入的价值。但是流通在社会内的金币数量,绝不可能等于社会全体成员的收入。由于今天支付给一个人作为其每周养老金的1基尼明天又可支付给另外一个人作为养老金,而后天又可支付给另外一个人。所以在任何国家,每年流通的金币数量必然总是大大少于每年用它支付的全部养老金的货币的价值。但购买力,或者说由陆续付出的全部养老金陆续买进的全部货物,和这全部养老金比较,却总具有同样的价值;同样,全体领取养老金的人的收入,也必定与这全部养老金具有同样的价值。因此,构成社会收入的绝不是那些金币,因为那些金币的数目远低于该收入的价值;构成社会收入的,实际上是购买力,是那些辗转在人们手中流通的金币陆续购得的货物。每年付给一个人的铸币总额从来不等于他的收入,一个社会的铸币总额从来不等于它的全部收入。

因此,货币这个流通的车轮,商业上的媒介向所有其他行业的根据一样,虽然是资本的一部分,并且是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绝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虽然构成货币的这些金币在其每年的流通过程中恰当地把当属每个人的收入分配给了每个人,但是这些金币本身并不构成那个收入的任何部分。

第三,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还有一点类似货币构成的流动资本的那一部分。建造和维持机器的费用的节省,并没有降低劳动生产力,而是对社会纯收入的一种增收。同样,收集和维持货币这一部分流动资本的费用的节省,亦是社会纯收入的增收。

固定资本维持费的节省是以什么方式而成为对社会纯收入的一种增收的,这一点已足够清楚,而且部分已经做了说明。企业家的全部资本必然会分作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资本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二者互相消长是必然的,如果一部分变小了,另一部分就必然变大了。提供生产的材料和劳动工资使企业得以运转的是流动资本。所以,固定资本维持费的节省,若不降低劳动生产力,就必然会增加企业投入运转的基金,从而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

以纸币代替金银币,可以说是用一种便宜得多,有时又方便得多的东西替代一种极其昂贵的商业媒介。有了纸币,流通界无异于使用了一个新的车轮,相较于旧的车轮,它的制造和维护费用要低得多。但是这个车轮是以什么方式运转的,以及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增加社会的总收入和纯收入的,人们还并未全然清楚,因此有必要再做进一步的阐明。

纸币有不同的几种,但是银行和银行家发行的流通的货币是人们最为熟悉的一种,而且也最适宜于这个用途。一国人民若相信某银行家资产雄厚,行为诚实,处事谨慎,即相信他能随时兑换他的期票,那么这些纸币就会与金币和银币具有同等的流通作用;同时又由于这种信任,这种纸币就能在任何时候被兑换成金银币。用纸币代替金币是一种改进,银行券是一种最好的纸币。

假设某银行家向他的客户发出10万镑的期票,由于这种期票和货币有同等作用,所以债务人自当偿付利息,如同借贷了货币一样。这个利息就是银行家收入的来源。发出去的期票,固然有一部分会不断回来兑现,但总有一部分会不断地在社会上流通。所以,虽然它发出去的期票是10万镑,但通常只要有两万镑的金币和银币就足以对付随时可能发生的兑现的需求。这样,这种期票的发行,使2万镑金币和银币就可完成原来可能需要10万镑才能完成的功能。同一数量消费品的交换及其周转和分配,可通过这10万镑期票而实现,和通用10万镑金银币效用相同。因此,国内的流通中可节省8万镑金银币。而且如果国内的许多银行和银行家在同一时间也进行这样一些运作的话,国内的全部流通就可以节省原本可能需要的金银币的4/5。

让我们假设,某个国家某个时代的通货总共为100万镑,这个数目已足以使该国的全部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进行流通。再让我们假定,过了一段时间后,许多银行和银行家向持有者发行数额高达100万镑的可兑换期票,而在他们的金柜里有20万镑金银币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在流通界就有了80万镑金银币,和100万镑纸币,总共180万镑了。但是国内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从前只需要100万镑来流通和把它们分配到其消费者手中,而那个年产物又不可能由于银行的那些运作而立即扩大,所以100万镑就足以使其进行流通。购销的货物量与以前相等,用以买卖的货币量也自然与以前相等。流通的渠道,如果这名称适当,将保留与从前完全相同。我们设想的100万镑就足以充满渠道了。照这限度,灌注下去势必外溢。现在,我们灌注下了180万镑,那么有80万镑必然外溢,这数额超过了国内流通所能容纳的。但是,国内不能容纳的数目,置之不用,又未免损失太大。因此,必须把它送到外国去寻求在本国寻求不到的有利用途。不过纸币不能出国,因为远离了发行它的银行,远离了法律可以强制其兑现的国家,在日常的支付中它不可能被接受。所以,送到国外去的必然是那80万镑的金银,而国内流通的渠道将由100万镑的纸币来填充,代替从前所使用的100万镑金银币。

如此大笔的金银被送往国外,绝不是无所为的,更不是作为礼物送给外国的。他们将用它们来交换一些外国货物以供第三国或者他们本国的消费。如果他们利用它们在外国换取货物以供应另一个国家的消费,或者进行所谓的运输贸易。那么由此获得的利润,对于他们本国的纯收入来说都将是一笔额外的收益。所以,它就像新创的基金一样,可用以开办新的事业。国内商业现用纸币进行,而金银则转变成为这项新的事业的基金。用来交换货物。

如果他们用这大笔的金银交换外国货物以供国内消费,那么买进的货物可能是闲散阶级消费的商品,如外国葡萄酒、外国绸缎等等;或者可能是更多的材料、工具和粮食等,从而维持和雇佣更多的勤劳人民,这些人民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消费的价值外加利润。

如果用于第一种途径,就无异于鼓励奢侈,增加消费,而不增加生产,不增加维持这项消费的永久性基金,对社会无论就哪一点说,都是有害的。

如果是用于第二种途径,却可鼓励勤劳,虽然会增加社会上的消费,但也会提供维持这项消费的永久性资金。消费者会把每年消费的价值全都再生产出来,同时提供利润。社会上的总收入,即社会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则会由于工人们的劳动附加在他们使用的材料上的整个价值而增加,在除去为维护他们进行生产所必需的费用后所剩余的价值就是他们的纯收入。如其供应奢侈品,挥霍和消费均会增加。

由于银行作用而被迫运往国外的大部分金银都是用以购买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看来它们不仅是可能,而且几乎是不可避免地要购买,而且必然购买第二类中的那些商品。固然也有这样的人,他们的收入虽没有增加,却会想方设法增加他们的消费,但我相信世界上绝没有一个阶级或阶层会全部这样做。因为,尽管一般谨慎的原则并不总是能够统治每个人的行为,但那些原则却总是影响着每个阶级或阶层的大多数人。至于那些被视作一个阶级或阶层中的懒惰者的收入绝不可能由于银行的那些运作而得到一丝一毫的增加,所以除了他们中的少数几个可能,其余的消费不可能由银行的运作而大大增加。因此,懒惰的人们对外国商品的要求并没有变,或者说几乎和从前一样。由于银行的作用而被迫运往外国购买外国货物以供本国消费的货币,也只有极小一部分是用来购买这些人消费的外国商品。其中大部分自然是用于雇佣劳力,而非维持懒惰。大部分送往国外的金银币用来购买原料等。

当我们计算任何一个社会可能运用于维持劳动量的流动资本时,必须牢记,应当只考虑其中的那些存在于粮食、材料和成品中的部分,而由货币构成仅用以实现这三项流通的部分必须扣除。为了使劳力运转起来,推动产业的发展,有三件东西是必需的,那就是进行加工的材料、用以加工的工具和为了完成工作所需支付的工资或报酬。货币既不是加工的材料,亦不是加工的工具;工资虽然通常用货币支付,但工人的真实收入,并非由货币或金块构成。构成工人真实收入的,是货币的价值,或者说,是金块所能换得的货物。流动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数量是由食物、原料和制成品决定的,根本不是由货币决定的。

一定数量资本所能雇用的劳动量,显然等于该资本能供给以材料、工具以及适应于工作性质的维持费的工人的数量。购买材料工具和维持工人,固然少不了货币,但该资本全部所能雇用的劳动量,无疑不能同时等于用以购买的货币和被购买的材料、工具、粮食。它只能等于两个价值中的一个,而且更多的是等于后者,而不是前者。用纸币代替金银币增加了原料、工具和维持费,牺牲了金银币。

当纸币取代了金银币时,全部流动资本所能提供的材料、粮食和工具的数量可能由于过去用以购买它们的金银的整个价值而增加。流动和分配的这个伟大车轮的整个价值必然附加到了本来靠它所流通和分配的商品之上。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也类似于一些大工厂厂主的处境。由于机器的改良,他舍弃旧机器,把新旧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附加进其流动资本,即加入他用以购置材料、支付工资的基金上。

一个国家的流通货币与通过它而流通的年产物的价值之间究竟保持着什么比例,也许无法确定。有人说是1/5,又有人说是1/10、1/20、1/30。然而,货币对年产物全部价值所持的比例,无论怎样微小,在年产物中都只有一部分,而且常常是一小部分,指定用作维持劳动力生活的基金,它必须对那一部分保持一个相当的比例。因此,当通过纸币的替代流通所需的金银也许就减少到原先的1/5,那么其余那4/5,如果有大部分是附加在用于维持劳动力生活的基金内,必然会大大增加那个劳动力的数量,因而会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在近25年或者30年中,几乎在苏格兰的所有大城镇,甚至在某些农村都建立起了新的银行。这种银行作用的结果就是上面所描述的那些现象。国内商业几乎完全是通过那些银行发行的纸币在运转,日常所进行的各种交易的购买和支付也都是利用纸币。除了兑换一张20先令的钞票之外,几乎见不到银币,金币则更为少见。虽然所有不同银行的行为是无可指责的,但相应的还是需要议会的法令来制约它,不过那些银行的设立为国家带来的巨大好处是无可置疑的。我听说,格拉斯哥自银行创立的大约15年间,贸易额翻了一番。苏格兰的贸易额自两公立银行(一家是苏格兰银行,1695年根据议会的法令成立;一家是皇家银行,1727年根据皇家敕令成立)在爱丁堡建立以来,就不止增加了4倍。在这个短时期内,苏格兰的总贸易或者格拉斯哥的贸易是否确实增长了如此之多,我不敢妄加断议。如果确实有如此大的进展,似乎也不能尽归功于银行的设立,或许还有别种原因。不过,不管怎样,苏格兰的商业和工业在那段时期里确实有极大的发展,因而银行对这个发展的巨大作用是无可置疑的。这种银行业务已在苏格兰实行,效果特别显著。

在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之前,在苏格兰境内流通而在合并后不久拿到苏格兰银行重新铸造的银币,其价值高达411117镑10先令9便士。关于金币的数额则没有记载。不过根据苏格兰铸币厂过去的记录,可以得知似乎金币的价值每年要略高于银币。当时许多人由于担心银币进入苏格兰银行就无法收回,因而没有把他们的银币送入苏格兰银行;此外,还有一些流通的英格兰铸币也未能收回。所以,在合并前苏格兰通用的金银币价值,估计不可能少于100万镑。这个数额似乎构成当时苏格兰全部的通货,因为当时苏格兰银行虽没有竞争者,它的钞票发行量相当可观,但在全部通货中却仅占极小的部分。现在苏格兰的全部通货,估计不可能少于200万镑,其中的金银币至多不会超过50万镑。虽然这个时期苏格兰流通的金银锐减,但其真实财富和繁荣似乎并未受到影响。相反,农工商各业的发展是相当明显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亦很明显。

大部分的银行和银行家主要是通过贴现汇票来发行它们的期票的,或者说是通过预付来收买未到期的汇票。不用等到汇票到期,即可持票往银行预贷现金。银行方面通常是扣除票据到期应有的合法利息。当汇票到期时,它的兑现既可偿还银行预贷出去的价值,又会带来原利息的纯利润。银行通过贴现汇票,向商人预付的不是金银,而是自己的期票,并因期票的价值获得了打折扣的好处。因为根据经验它的期票是能够流通的,据此它得以获取贴现。所以,它所能贴现的汇票金额增加,在利息方面所能获得的纯利益亦随之增加。银行券普遍通过贴现票据来发行。

苏格兰的商业现在也不是特别繁荣,在头两个银行建立之初,更是微不足道。因而如果这两个银行仅仅把自己的业务局限在汇票的贴现上,其业务必然很少。所以它们发明了另一种方法来发行期票,即所谓现金结算法。任何一个人只要能找到两个有良好信用并有确实地产的人为其担保,并在银行要求偿还时如数还清所借金额及其法定利息,就可向银行借贷一定数额的款项,如2000镑或3000镑。我相信,这种信用贷款是世界各地的银行和银行家通常都在采用的。但据我所知,苏格兰各银行所接受的还款条件特别宽松,这也许就是他们银行生意兴隆、国家从中得益深厚的主要原因。苏格兰的银行发明了现金结算法。

在苏格兰,凡具有上述信用条件向银行按照这个方法借到比方说1000镑的人,可以分期归还这个数目,比如一次还二三十镑。银行方面就以每次收款的日期起,至全数偿清的日期止,计算每次所收回的数额,并在全部金额的利息中,减少相应数目的利息。因此,所有商人以及几乎所有买卖人都愿意与银行保持这样一种现金账户,并有兴趣促进银行的这种贸易,在所有支付上欣然使用银行的钞票,同时也鼓励有些影响的人这样做。于是当客户向他们申请借贷货币时,银行通常就用他们自己的钞票支付。商人又以这些钞票购买制造者的货物,制造者以此购买农场主的粮食和材料,农场主以此支付地租,地主又以此支付给商人而换取生活的便利品和奢侈品,而商人最终把它们返还给银行以平衡他们的现金账户。这样一来,全国的金钱往来几乎都是通过这些钞票来进行的,银行的业务自然也就扩大了。

通过这种现金结算法,每一个商人都能够轻易地把自己的生意做得更大。假设有两个商人,一个在伦敦,一个在爱丁堡,他们以同样的资本从事同一种贸易。爱丁堡商人因有现金结算法就能毫无顾虑地把生意做得更大,雇用的个人更多;商人则因无现金结算法,往往必须在自己的金柜内或在银行金柜内(那自然没有利息)存放相当数量的货币,以满足不断来向他讨付其用信贷所购货物的款项。假设这笔款项通常的数目是500镑,如果他保有这样一个数目的资本没有动用,那么他的仓库里货物的价值就必须总是要比他原本可以有的货物的价值少500镑。假设他把手头上的全部资金,或者与其手头上的全部资金价值相等的货物每年出售一次,由于他必须在手头上保有500镑,因此他每年出售的货物价值就要比他原可出售的货物的价值少500镑。在这种情况下,他每年的利润,他所能雇用生产制造货物的工人的数目必然都要相应减少。相反,爱丁堡商人则无须保留一笔款项来应付这种不时的需要。当有急需时,他可由现金结算法,向银行借钱来应付,而且可以陆续用他随时出售货物的货币或钞票来偿还他所借贷的数目。因而,相较于伦敦商人,它可以用同样的资本在仓库里保存更多的货物。因而,也就能获得更大的利润,也能给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家因之也获得了巨大的好处。也使得每一个商人可以从事比以往更大的生意。

固然,英格兰银行通过贴现汇票所给予英格兰商人的便利,可等于现金结算法给予苏格兰商人的便利,但必须要记住,苏格兰商人也可以像英格兰商人那样容易地贴现他们的汇票。此外,他们还有现金结算法带来的额外便利。苏格兰的银行自然也能贴现票据。

任何一个国家能够随便流通的各种纸币的总额,绝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或者在没有这些纸币的情况下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价值。例如,假设苏格兰通用的纸币最低的是20先令的钞票,那么能在全苏格兰流通的这项通货其总额绝不可超过国内每年交易20先令及20先令以上的价值的交易通常所需的金银的数额。如果超过了这个总额,那过剩的部分,既不能流通于国内,又不能输往国外,结果它就必须立即返回银行兑换金银。许多人立即就会觉得他们所有的钞票超过国内交易所需,他们既然不能把它送往国外,就会马上要求银行兑换。当这些过剩的纸币一经变成金银,他们通过把它送往国外就能很容易为它找到新的用途;而当它仍保留在纸币的形式时,是不可能为其找到用途送往的。总之,过剩的纸币将全数返回银行要求兑现,如果银行对兑现表现困难或迟缓,那么要求兑换的人还会更多。由此而起的惊慌必然会使兑现要求更紧张起来。

各种企业的运营都有一些日常支出,房租、工人、职员、会计员等的工资,在各种企业中都是不可少的。除了上述各项,银行还有特有的两项开支:一是金柜里随时保存着无利息可得的巨额货币,以满足持有银行自身发行的证券的人不时兑现的需求。二是必须时时补充由于此种不时的需求而空虚了的金柜。

如果银行发行的纸币超过国内流通的需要,而且过剩的纸币不断返回银行要求兑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金柜不但要按纸币过剩的比例增加保存的金银,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保存的金银,因为纸币返回兑现的速度要比其发行过剩纸币的速度快得多。所以,银行第一项特别用费的增加,不仅要按被迫增加的兑现业务而增加,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来增加。

此外,虽然这种银行的金柜应当更加充实,但其金柜的枯竭,却一定比在发行谨慎的情况下快得多,因此必然要更经常和不间断地不断支出费用去补充它。然而这些大量的不断地由金柜流出来的铸币并不能在国内流通。这种铸币是为兑换超过流通需要的纸币而流出的,所以也是流通所不需要的。按照常理,铸币是不会被废置无用的,它在国内没有用处,就会以这种或那种形式送往国外,以寻求它们在国内不能找到的有利可图的用途。但金银这样的不断出口,必然加大了银行在寻找新的金银以填补枯竭得很快的金柜的困难,从而进一步增加银行的费用。所以,这样的一个银行必然会因为被迫增加的兑现业务,而不得不增加它的第二项特别支出,而且增加得比第一项还要快。

假设某银行发行的纸币为40000镑,而这恰好是国内流通所能容易地吸收和使用的数目;同时为了应付不时之需,银行金柜必须常常保存10000镑金银。假若这时银行企图发行44000镑,那么增加的4000镑,超过了社会容易吸收使用的数目,它们一经发行就会马上流回。这样,为应付不时之需,银行金柜必须保存的就是14000镑金银,而非10000镑金银。这样一来,过剩的4000镑的流通不仅得不到任何利息,而且银行还要承担不断收集4000镑金银、不断地存入金柜又不断地从金柜中流出的费用。

如果所有银行都总是懂得而且关注自身的利益,那么流通中就不会产生纸币过剩的现象了。不幸的是,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总是懂得或关注其自身利益,于是流通中常常产生纸币过剩的现象。银行有时不懂得这一点。

由于发行的纸币量过大,过剩的纸币不断流入银行以兑换金银,英格兰银行不得不在好几年中每年铸造自80万镑至100万镑不等的金币,平均计算,每年大约要铸造85万镑。为了铸造这些金币(几年前的金币已经磨损和贬值的结果 ),银行不得不以每盎司4镑的高价购进金块,铸成金币时每盎司却仅值3镑17先令10便士半,损失达2??5%~3%。铸造的数额很大,损失亦很大。虽然银行不需要缴纳铸币税,政府完全承担了铸币的费用,但政府的这个慷慨并不能完全免去银行的费用。

苏格兰的银行同样由于发行过量,不得不在伦敦长期聘用代理人为他们收集货币,其费用很少低于1??5%或2 %。收集来的货币通常用马车运送,保险费每百镑抽15先令,即0??75%。但代理人所收集的货币,还往往不能及时补充银行的金柜,金柜枯竭得太快了。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对策就是向他们在伦敦的客户开出与其所需数目相等的汇票。到期后这些客户以他们开出的票据索取那笔款项及利息和佣金时,有些银行为了逃脱过度发行纸币造成的灾难,无法满足这个支票的要求,有时只得又对伦敦同一个或另外某个客户开出第二批汇票。于是同一金额,或者说同等金额的汇票,会在伦敦和爱丁堡间,往返二三次以上。债务银行总是要为整个积累起来的数额支付利息和佣金。甚至那些一贯极为谨慎的苏格兰银行有时也不得不采用这种毁灭性的对策。

英格兰银行或各苏格兰银行为了兑换那部分超过国家流通的货币所付出的金币同样也超过了可用于流通的数额。结果,这种金币,或以铸币形式输往外国,或熔成金块输往外国,又或熔成金块以每盎司4镑的高价出售给英格兰银行。输往外国的或熔成金块的,在金币中,总是最新的、最重的和最好的。因为留在国内保持铸币形态的铸币,并不分轻重,轻的重的价值都是一样。但在外国或在国内熔为金块时,重的价值就较大。英格兰银行虽然每年要铸造巨额的铸币,但令人吃惊的是在英格兰每年总是要同前一年一样缺少一部分。而且,英格兰银行尽管每年发出许多新而且好的铸币,铸币的状态却并不见得一天一天好起来,而是一天一天坏下去。每年他们都发现必须新铸几乎与前一年一样多的铸币。又因铸币常常磨损,金块价格不断上涨,因而铸币的费用也是一年大过一年。据观察所知,英格兰银行通过铸币直接供给本银行的金柜,事实上是间接地在供应整个王国。因为英格兰银行金柜内的铸币,会以各种方式,不断流向全国各地去。所有需要用以支持过剩的英格兰、苏格兰纸币的铸币,所有由纸币造成的国内必需的铸币的缺乏,英格兰银行都得出来供给。无疑,苏格兰各银行为了自身的不慎和疏忽付出了非常昂贵的代价。但是英格兰银行不仅要为自己的不慎付出昂贵代价,而且几乎也为所有的苏格兰银行的更大的不慎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英国某些大胆的计划家,往往不会度量自己的资力因而过度经营。这是纸币过度发行的基本原因。超额流通是由于经营过度。

商人或企业家经营的资本,既不宜全部向银行借贷,亦不宜大部分向银行借贷。商人或企业家宜向银行借贷的只能是它必须保留在手中不动用的那一部分为应付不时之需的现金。企业家向银行借钱,应该限于这个部分。如果银行借出纸币不超过这个限度的价值,那么就绝不会出现纸币过剩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