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是自觉的、铁的和统一的纪律,这是党的纪律的基本特点。
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有着丰富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惩处党内违纪行为、加强党内监督、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等职能上。
第一,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主要是受理党员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予以认真处理;严肃查处压制、刁难和打击报复申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行为;对有意歪曲事实、栽赃诬告他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并为被诬告的党员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查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其他各种行为。
第二,惩处党内违纪行为。对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的行为,按照党内违纪案件管理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检查、审理和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加强党内监督。监督对象包括同级党委、党的工作部门、下级党组织和所属全体党员、干部。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是否与党中央自觉保持一致。
是否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是否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第四,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结合纪律检查工作的特点,重点进行党的作风和党的纪律教育,增强党员的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和公仆观念,提高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