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实践不断给哲学家提出新的研究课题。
最近几年,由于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的兴起,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价值问题连同人的问题和文化问题,构成我国当代哲学研究的新课题和新视域。从价值的角度思考哲学,从哲学的层面研究价值,建立马克思主义价值学,成为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价值学的主要问题
所谓价值学,也就是对价值问题进行研究的一门学说,它以一般价值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作为自己思考和研究的对象,由此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由于哲学家的思想体系及其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他们研究价值的侧重点也不同。
苏联哲学家索洛杜欣认为:“价值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学科,其形成则是20世纪初的事。价值的本性,价值的产生和分类,价值与现象世界和科学知识的关系,主体对价值取向的选择,价值变化的原因,作为个人或社会群体行为动机价值取向的作用,等等,这些就是价值学所研究的最一般的问题。”[19]联邦德国哲学协会主席、汉堡大学教授赫伯特·斯纳德巴赫则强调:“价值哲学的主要问题就是对那些不依赖于主体价值评价的价值客体进行恰当的论证。”他进一步解释说:“问题在于阐明价值是怎样存在的,它们存在的方式如何,为什么我们会对某物进行价值评价,断言某物是有益的等等。”[20]美国哲学家菲力浦·劳顿指出:“研究价值问题的哲学分支学科称为价值学。价值学家探讨政治权利与责任、美好的人生是什么,我们应该做什么等问题。说得再概括一些,他们考察价值的本质、价值的起源、人们如何体验价值、讨论价值是否有意义等问题。”[21]美国比较教育和哲学博士、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教育学教授乔治·F·奈勒写道:“通常,关于价值的研究以三个主要问题为中心:(1)价值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也就是说,是个人的还是非个人的。(2)价值是改变的,还是不变的。(3)价值是否分等级。”[22]《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认为,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23]。
应当肯定,上述这些见解尽管存在着差异,但并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所列问题的确是价值学应当探讨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学也应当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
价值的本质问题。也即“价值的本性问题”,它包括价值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可变的还是不变的,以及价值的构成、分类、等级和基础等问题。
价值的作用问题。也即“价值的意义”问题,它包括主体的价值取向、价值取向作为动机的作用和作用的机制,以及价值与权利、责任,价值与人生等的关系,“我们应当做什么”等问题。
但是,应当强调的是,价值学的主要问题决不仅仅局限于此。人们研究价值,不是为研究而研究,不是单纯出于某种理论嗜好。人们研究价值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价值现象的内在规律,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的活动更加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符合人的目的和美的规律,从而创造一个真、善、美的世界,满足人们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促进人们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社会持续而稳定的进步。因此,马克思主义价值学的中心问题应当是人的价值活动问题,它在内容上的特色在于,不仅讨论传统价值学讨论的“价值的本质”和“价值的作用”问题,而且对以下人的价值活动抱有浓厚的理论兴趣。
价值的创造问题。价值不是自生的,它是人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结果。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学,特别重视对于价值创造活动的一般过程及其内在规律的研究,探讨价值创造活动的一般结构、形式和尺度,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由度和活动结果的经济、社会效益,避免活动的非本意后果,降低活动的不必要代价。
价值的认识问题。人们的活动及其结果是有价值还是无价值,是正价值还是负价值,这需要加以确认和评价。也只有经过评价,在确认客体价值状况的情况下,人们才能有效地占有客体,消费价值物,满足自身的需要。评价是人类生活的一大特征,是人类认识的一种特殊而重要的形式。研究评价,了解人们价值认识的过程及其规律性,是人们获得正确价值判断的需要,是价值学不可缺少的内容。
价值的实现问题。价值实现是价值运动一个周期的终点。价值的创造和认识,最终都要落实在价值的实现上。价值的实现和人的需要、活动的目的联系在一起。需要、目的,引导人们创造和认识价值;价值的实现,也就是满足了需要,达到了目的;在满足需要、达到目的的过程中,又产生新的需要和目的,开始新的价值创造和认识。所以,价值的实现,既是前一个价值运动周期的终点,又是后一个价值运动周期的起点。价值实现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在价值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以上几个方面,就是我们对于价值学主要问题的基本看法,价值学的内容和体系应当依照这一思路和看法加以安排和建构。
不过,还需要指出,一定意义上说,这些问题还属于价值学的表层问题,或者说还属于价值学需要直接加以阐述的问题。从更深的层次看,连接这些问题,并把它们铸成一个有机体系的是如下两个问题,它们虽不构成价值学外在形式的组成部分,但却贯穿于每一部分之中。这两个问题是:
一是人的问题。价值离不开人。一切价值都是由人所创造的价值,一切价值都是对人的价值。一个没有人的世界也就是一个没有价值的世界。人的活动是价值的基础,人的需要是价值的尺度。价值存在于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之中。价值的本质应该到人的本质和人的实践活动之中去寻找。
二是文化问题。价值也离不开文化。价值的世界就是一个文化的世界。价值是文化的内核、灵魂,文化是人的创造活动及其成果,是蕴含于活动及其成果之中的人的活动方式,而核心则是人的价值观念。文化就是客观化、具体化了的价值领域,是价值的存在形态和外在表现。通过文化,我们看到了人对价值的追求和创造,用马克思的话说,它们恰似一本打开了的人的本质力量的书。
总之,马克思主义价值学,是实践论的价值学,是主客体统一论的价值学,是人学和文化学的价值学。
二、价值学的理论方位
价值学以价值为对象,以人的价值活动为中心,决定了价值学的哲学性质。价值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无论价值的本质、作用,还是价值的创造、认识和实现,都要在哲学的范围内加以解决。因为这些问题的真正解决,都要以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在主体和客体的社会关系中,通过人和文化来理解;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唯物论和唯心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问题,涉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问题。历史上,有什么样的哲学观点,就有什么样的价值学理论。凡唯心主义哲学家都主张价值是主观的;凡不可知论哲学家都认为价值是不可认识的,价值认识、评价是无所谓真假的;凡资产阶级价值学者无不推崇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相反,无产阶级价值学者都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和人民群众观点。
所以,捷克斯洛伐克哲学家布罗日克指出:“价值学的哲学性质是不容置疑的。哲学史本身提供了把价值学问题看作是哲学发展最高阶段问题的充足理由。因为,价值学问题归根到底直接涉及哲学的主要问题。就像在古希腊时代价值观念和范畴的独立实在性是柏拉图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基础一样,在现代哲学中,把‘现有’和‘应有’这二者的区别加以绝对化,便会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本体论的结论。”[24]
毫无疑问,许多学科都研究价值问题,但它们都只是从某一侧面去研究,探讨价值的某一具体表现,并不涉及价值的本质、价值的过程和一般规律的问题。只有哲学才在总结、概括美学、伦理学、认识论、逻辑学,以及经济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关于价值问题的观点、材料的基础上,从整体上研究一般价值问题,揭示价值的深刻本质和内在规律。当初价值学的形成,也就是在若干哲学家的影响下,把原来分别属于不同学科的价值问题统一起来,从具体价值形态中抽象出价值一般,从原来的“美论”、“善论”、“效用论”中概括出一般价值论。尽管古今中外的理论家对价值问题有种种不同看法,但他们大都把价值学理解为“哲学学说”[25]、“哲学分支学科”[26],或“对于最为广义的善或价值的哲学研究”[27]。
哲学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元哲学,相当于我们通常讲的“哲学原理”。第二层次是分支哲学,或哲学分支,如伦理学、美学、逻辑学等。它们属于广义的哲学,带有明显的哲学性质,但并不简单地归结为元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个层次是部门哲学或“应用哲学”,如语言哲学、科学哲学、教育哲学、管理哲学等。它们处于哲学和具体科学的交叉领域,带有哲学和科学的双重性质。
价值学处于第二层次,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价值学和元哲学的关系表现在:价值的一般问题不是也不可能离开元哲学、离开哲学原理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加以解决。价值学就是运用哲学原理的观点和方法对于价值现象的思考和研究。也可以这样说,元哲学对于价值学是既包含又不包含。说元哲学包含价值学,是指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不可能不包含价值观,不可能不包含对于人和世界价值关系的根本看法;说元哲学不包含价值学,是指元哲学不能容纳整个价值学体系,不可能把关于价值的一切问题都统统放进元哲学之中。
价值学是否就是价值哲学呢?这要加以分析。不同的人对价值哲学的理解是不同的。
在西方,“价值哲学”有特定的含义,指的是德国新康德主义者W.文德尔班和H.李凯尔特所理解并试图建立的一种哲学体系。他们认为,哲学应以价值问题为其基础和目标,以价值理论为其基本内容或核心。一句话,哲学的问题就是价值问题,哲学就是价值哲学。文德尔班说:“哲学以具有普遍价值的那些价值为自己的领域,为自己的问题。”[28]李凯尔特指出,哲学“把价值领域留给自己,它认为价值领域是自己真正的领地。哲学的目的就是研究这些作为价值的价值,探讨它的意义,把它们归入一切价值的普遍的、目的论的联系之中。”[29]
对于这种“价值哲学”的特征,梯利在《西方哲学史》中曾经有一个概括,他在“价值哲学”一节中写道:“我们所考察的一些哲学体系建立在价值判断上,这些体系以至善来解释实在:归根结底,世界一定是伦理、美学或者逻辑的意识所要求而作为理想的世界。”在价值哲学学者们看来,“哲学是关于一般价值的科学,研究绝对价值判断(逻辑、伦理和美学)原理,其他科学的课题则是理论判断。”[30]
对于新康德主义的这种“价值哲学”,我们当然是不赞成的。尽管我们强调哲学中的价值问题,反对以往严重忽视价值问题的倾向,但我们并不认为,世界就是价值世界,哲学就是价值哲学,哲学只是以价值为对象,把价值问题作为哲学的唯一问题。
对于马克思主义价值学来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分支、一个部分,它不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更不能替代马克思主义哲学。
“价值哲学”还有另外一种理解,即把它理解为“价值的哲学”,就像黑格尔把“美学”理解为“美的哲学”一样。这样,所谓“价值哲学”,实际上就成了“关于价值的哲学研究”,它突出的是价值学的哲学性质,旨在说明,价值学本质上是“哲学的价值学”,“价值学”不过是“哲学价值学”的一种简便的说法。
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哲学”、“哲学价值学”和“价值学”是同义的,把“价值学”称为“哲学价值学”或“价值哲学”也是可以的。事实上,国内价值理论的研究者,也大都把“价值哲学”和“价值学”乃至“价值论”理解为相同或相近的,在不同的名称下进行着大致相同内容的讨论。黑格尔也说过,“名称本身并无关宏旨”,关键是内容和实际。
三、价值学研究的意义
回顾历史,哲学家们对价值问题一直抱有兴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有关价值的思想观点都是古已有之,源远流长。可是它为什么偏偏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吸引西方哲学争相研究,创立价值学,为什么它偏偏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苏联产生反响,又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中国形成研究热潮?这个问题指的是价值学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从研究客体方面看,涉及价值学形成、发展的社会背景;从研究主体方面看,涉及人们研究价值学的目的,亦即研究价值学的意义。
价值学产生的最直接的背景是社会价值冲突,价值学研究的最重要的意义是解决社会价值冲突。菲力浦·劳顿在谈到西方价值学的兴起和发展时指出,价值理论之所以日益重要,主要是由于如下两个原因:一方面,人们对其他人如何生活的关注日益增加;另一方面,人们对存在于社会内部的价值缺乏一致的看法。他举例说,如果每个人对生活中什么东西是重要的、应该做什么这些问题的看法一致,那么价值就永远不会被提出来。假若你生活在一个小村庄,那里的人世世代代都持有相同的价值观念,你不知其他类型的生活方式,那么,你就不会对自己的价值进行反思。
这就是说,价值学的形成和发展,是由于社会的开放、交流和历史步伐的加速,各种文化思潮相互激**,各种价值观念相互冲撞,在同一社会内部可以发现来自不同文化和不同历史阶段的价值。这些不同的价值观念重叠交叉,使人们开始感到自己的价值观念并不像自己以往所想象的那样十全十美,他人的价值观念也不像自己以往所想象的那样一无是处。由此引起价值冲突,有的留恋过去,有的向往未来;有的津津乐道外国文化,有的则为本民族的传统自豪,整个社会产生某种无所适从、身不由己的失落感、不确定感,陷入所谓价值危机或价值混乱之中。它迫使哲学家反思自己的时代,在一个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上反思自己民族的价值观念。于是,价值学研究便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价值学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适应社会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分析、评判各种文化思潮和其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价值体系,以充作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准则。也就是帮助人们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从而克服价值冲突和价值危机,在更高层次上形成社会认同和共识。
由此可见,价值学的研究,不是哲学家的心血**,而是社会实践和科学发展所提出的重大课题,有着明显的社会背景和研究的目的性。在西方是这样,在中国也是这样。
在西方,“自19世纪以来,价值问题变得特别尖锐。这是因为凭借大众传播手段和社会科学,我们看到了其他人的价值观,这就使得我们重新考察自己的价值观念。”[31]在中国,要回答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价值热兴起的原因,也不应该忘记1978年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是这次大会确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打开了我们的眼界,促使和推动我们在世界的大背景下和历史的长河中全方位地反思我们的价值观念,从而引起激烈的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中西价值观念的冲突。
冲突本身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没有冲突才是不正常的,掩盖冲突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有冲突才有比较和鉴别,有比较、有鉴别,才有斗争、进步和发展。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不能坐视冲突,听任冲突,而是要比较、鉴别和斗争,也就是要研究冲突,正确地认识冲突和科学并妥善地解决冲突。这就是价值学的任务和研究价值学的意义。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早就说过,未经省察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这话今天看来仍然正确,对个人是正确的,对民族、国家也是正确的。正是在这个省察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价值学研究的意义。事实证明,当我们不了解价值和价值学,尚未解决生活意义的问题,不能解释什么是正确的价值观念的时候,是很难有效地进行自身改革和社会改革的,也是不可能成功地同错误的生活理想和生活规范作斗争的。
价值学研究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价值导向的影响,对于克服价值冲突、解决价值危机的作用是多方面、多渠道的。除了这种直接的研究和影响、作用外,还包括对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作用而间接影响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的价值导向。因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研究都要受到价值观的辐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对人的价值观念、价值导向的形成和发展产生影响。
因此,价值学研究的意义,还包括对自然科学方向的校正,对人文科学内容的规范以及对哲学社会价值功能的强化。这是价值学研究的理论意义,根本上说也是它的实践意义,通过科学和哲学影响人的价值观念并进而作用于人的社会实践。
价值学的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校正自然科学方向,走出当代的“人类困境”。
从直观的层面看,自然科学本身并不作价值判断,自然科学以自然事物及其规律为对象,从科学的角度告诉人们,世界过去是什么样,现在是什么样,或者将来是什么样,并不完整地回答和说明我们应该做什么或怎么做。正像现代医学,只是把竭力减少生命痛苦和维持生命存在作为自己的预设,当患者极度痛苦而医学又回生乏术的情况下,医学本身却无法解决延续生命是否值得,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值得这样一些问题。
但是,当我们把自然科学本身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加以考察的时候,便会发现自然科学与价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谓“价值无涉”不过是一种天真的幻想,是根本不可能的。社会学家古尔德纳指出:“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之前,物理学家也在谈论价值无涉科学,他们也曾发誓不作价值判断。而今天,他们中许多人已不再那么坚信不疑了。”[32]
“价值无涉”强调科学的宏观性,这无疑有合理的一面,但这种纯客观主义的观点不仅事实上做不到,而且本身还包含着不可克服的矛盾。“价值无涉”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就像无色也是一种颜色,无味也是一种气味,无信仰也是一种信仰一样。
从科学学的观点看,人们之所以从事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的研究,就是因为人们坚信这是一项有益于人类、值得为之奋斗的事业。就是因为人们不仅可以利用科学知识获得技术上的成果,获得物质的和精神的财富,而且把追求知识本身也看作是有价值的。真正的科学家从来不会忘记科学之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
从科学伦理学的角度讲,价值必然渗透于科学探索之中。面对纷繁复杂而又变幻莫测的世界,研究者必须从中作出选择、提出问题和形成预设,然后选取有用的资料。在所有这些环节中,显然有科学家的价值观念在起作用。
科学社会学强调必须正确评价科学发现及其运用的社会效果。我们一向引以为自豪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现时代的一切方面都留下了痕迹,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效应。所谓“人类困境”主要不是大自然自身造成的,而是人的活动造成的,不是人赤手空拳造成的,而是运用科学技术造成的,它不是“天灾”,而是一种“人祸”。例如,核裂变的控制,既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巨大的能源储存库这样令人欣慰的前景,也带来了原子弹、核污染的经常性威胁。化肥的制造和应用是引起农业生产革命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生态危机”的一个主要原因。
因此,科学技术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文明,另一方面也给人类发展笼罩了一层阴影,构成了全球性的对人类社会的威胁。现实要求人们,必须加强对科学的评估,防止科学技术的盲目运用和滥用,以达到有利于人类生存、享受和发展的根本目的。
此外,科学技术的运用及意义都是有限度的,为应付新问题,再求助于新科技,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稍加分析便会发现,许多问题并非是仅凭科技手段就可以解决的。减少婴儿出生和实行“安乐死”,这在技术上根本不成问题,之所以还是一个问题,主要是由于它涉及人的观念、道德、法律,涉及人的价值,人的生命、尊严和权利。现代人类要走出困境,还需要对科学技术作出深思熟虑的选择,提出评价科学技术的标准。这就明显地涉及价值和价值学。
价值学的研究,可以规范人文科学内容,缓和“人际冲突”。
缓和“人际冲突”是当今世界人心所向。缓和“人际冲突”的方式有很多,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其中人文科学是一个重要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的行为的冲突来自思想的冲突,而思想的冲突来自观念、理论的冲突。通过价值学研究,规范人文科学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从而疏导冲突和缓解冲突。
因为,所谓人文科学,是指以人和人的世界为研究对象的一类科学,是人对人的研究。人文科学这一特点决定了“在一定范围内,人文科学中的理论和学说是价值论的,已知的人类现象不能简化为客体的状况,除非你抹煞它们的本质特征,况且,当理论家把自己的解释模式应用于这些现象时,他总是带有或公开明言或秘而不宣的意图,企图对他所在社会中的行动、这种行动的过程或某一方面施加影响。”[33]
因此,人文科学离开价值是不可想象的。人文科学与价值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1)研究客体的价值;(2)研究主体的价值和他所选择、采纳的价值观;(3)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的价值。正因为如此,“一般说来,了解思想、行为或工作而不对之作出评价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不能适当地作出评价,如我们经常所做的那样,我们就不会恰如其分地在理解上取得成就。不让从前面进入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领域的价值判断,却从后门进入了这些学科。”[34]
其实,要作价值判断的岂止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一切研究人和人的行为的人文科学都需要作价值判断,要受到价值学的影响,许多人文科学家都明确地肯定了这一点。譬如文学,“不谈价值,我们就不能理解并分析任何艺术品。能够认识某种结构为‘艺术品’就意味着对价值的一种判断。”[35]在心理学方面,“可以说,价值问题直接‘进入’现代社会心理学中”[36]。教育自古以来就是要培养有一定价值观点的、能发挥某种有益于社会职能的个性,它是人的发展的一种价值限定。日本筑波大学松岛钧指出:“教育的问题不是指发展的单纯的事实。人的发展是一种有意识的努力,这种努力基于人本身具有广泛的可能性这一前提,使之按照一定的价值观成长起来。因此,人本身对于发展因素的价值判断,自然极大地左右着教育的方式。”[37]同样,对于法学来说,“价值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即使对我们逐一考察的基础也是如此。因为,我们需要这些价值哲学的指引,以便评价结果和事实并权衡多种对抗的利益。我们若不指出法律体系与促进的价值,就不能具体说明法律的限度。”[38]对于史学,现在一般认为它不同于史料,历史学是对客观历史事实具有的理论负荷和价值负荷的重构。中国传统史学一直主张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寓褒贬,别善恶”[39]。总之,人文科学是在一定价值学说的引导下进行的,它包含着价值理论的内容,客观上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的价值导向。
价值学的研究,可以丰富哲学的内容,强化哲学的价值功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哲学是一种系统化和理论化的世界观,哲学的根本问题是人与世界的关系、人在世界上的地位问题。哲学的性质决定了哲学必然包含价值理论的内容。苏联哲学家A.H.科切尔金指出,哲学是否过于注重科学了,并不是说,哲学应该少依靠一点科学,哲学依靠科学资料,原则上说不可能过分。这里所说的是另外一种情况,与真相比,同样重要的还有调节行为的诸多因素,如善、美、义务、良知、诚实,等等。
哲学包含价值理论的内容,这在哲学史上早就如此。在中国古典哲学中,价值理论一直是一个重要方面。哲学家们在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中探索真、善、美,在义与利、理与欲、志与功关系的论述中阐发价值学说思想。在西方,康德明确提出真、善、美的三维哲学结构。马克思也多次强调人类对于世界真、善、美的多种方式的把握。只是由于近代科学的迅速发展,使得哲学家们一度比较注重科学问题而对哲学中的价值问题有所忽视。20世纪以来,由于科技进步的双重结果,造成“人类困境”和“人际冲突”,哲学中的价值问题又重新引起哲学家的关注。
哲学的价值学内容表明,哲学具有价值功能。它通过对世界的评价(解释和批判),引导人们对价值的选择和对禁令的把握,具有解释作用、批判作用、选择作用和禁止作用。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就是帮助人们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坚定社会主义一定要代替资本主义的信念。
具体地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功能表现在,在了解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回答未来将如何,人应当怎么做。弄清楚在社会生活领域什么是进步的、什么是落后的,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应当肯定、什么应当否定,最终使人明确,我们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从而为着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而规范、调节人和人类的思想和行为。
[1] 选自《人文杂志》,1993(1)。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同上书,7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同上书,75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选自《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4),原标题为《人的哲学导论》,这是原文的第一、二部分。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9] 卡西尔:《人论》,6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10]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6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11] 黑格尔:《美学》第2卷,7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12] 卡西尔:《人论》,35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 宾克莱:《理想的冲突》,1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6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730~7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 《列宁全集》第6卷,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18] 选自《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0(6)。
[19] 索洛杜欣:《价值论研究的新视角》,参见《价值与评价》,194页,北京,知识出版社,1988。
[20] 赫伯特·斯纳德巴赫:《哲学、当今世界和人的问题》,载《哲学研究》,1988(7)。
[21] 菲力浦·劳顿:《生存的哲学》,125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22] 乔治·F·奈勒:《教育哲学导论》,参见《西方教育哲学》,17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
[23]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Ⅰ),343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
[24] 弗·布罗日克:《价值与评价》,4~5页,北京,知识出版社,1988。
[25]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Ⅰ),343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
[26] 菲力浦·劳顿:《生存的哲学》,125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27]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4卷,306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28] 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92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9] 李凯尔特:《历史哲学》,俄文版,174页。
[30] 梯利:《西方哲学史》下,269、27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1] 菲力浦·劳顿:《生存的哲学》,152~153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32] 肯尼迪·D·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方法》,38~3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33] 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100~101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34] 詹姆斯·A·古尔德等:《现代政治思想》,6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35] 韦勒克等:《文学理论》,164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4。
[36] 安德列耶娃:《西方现代社会心理学》,32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37] 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17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38] 戈尔丁:《法律哲学》,133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7。
[39] 《三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