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是否有自己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对此我国理论界的看法极不一致,有的人认为有,有的人认为没有,不少人则认为马克思对一般历史哲学理论一贯持批判态度。对马克思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对这个问题的论述的不同理解,是产生意见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就从马克思的这封信讲起。
一、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马克思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批判米海洛夫斯基时说:“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2]马克思在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中指出:我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3]。
我们先看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是什么样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说:“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的彻底分离……这整个发展的基础就是对农民的剥夺。这种剥夺只是在英国才彻底完成了……但是西欧其他一切国家都正在经历着同样的运动。”[4]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初稿》中又转述了《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的另一段论述:“这一消灭过程,即变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为社会集中的生产资料,从而变多数人的小财产为少数人的大财产,这种对劳动人民的痛苦的、可怕的剥夺,——这就是资本的来源和起源……以个人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被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所排挤。”[5]
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概括了他在《资本论》第1卷中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的基本含义:“我在关于原始积累的那一章中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因此,这一章叙述了使生产者同他们的生产资料分离,从而把他们变成雇佣工人(现代意义上的无产者)而把生产资料占有者变成资本家的历史运动。”[6]
从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可以归结为以下几层含义:
(1)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相分离,农民被剥夺;
(2)变个人分散的生产资料为社会集中的生产资料,变多数人的小财产为少数人的大财产;
(3)其结果是,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代替。
为什么这一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仅限于西欧各国,而不适用于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公社呢?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二者的历史前提不同。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运动是把一种私有制形式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而俄国农村公社是土地公有制,土地从来没有成为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不能把马克思关于把一种私有制形式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的概括,运用到根本没有土地私有制的俄国农村公社上去。
其次,二者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西欧当时处在封建制度解体、资本主义制度兴起的历史环境中。而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农村公社不仅是和资本主义同时代的东西,而且处在西欧资本主义经历着危机、即将被社会主义制度所代替的历史环境中。正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不必遭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不幸的灾难,而享受资本主义创造的积极成果,用来对自身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既然资本主义在产生它的西欧就要灭亡了,俄国农村公社何必还要去走资本主义道路呢?
再次,由于二者的历史前途和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所以人们是承认还是否认俄国农村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变为小私有制这种转变的历史必然性,提出赞成或者反对这种转变的理由,都和马克思对西欧资本主义制度起源的分析毫无关系。马克思指出:“从这一分析中,至多只能做出这样的结论:在目前俄国农民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把他们变成小私有者,不过是对他们进行迅速剥夺的序幕。”[7]这就是说,如果把俄国公社的农民变成小私有者,其进一步发展必然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说明,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和俄国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思想,并没有否认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必然产生资本主义,或者说,并没有否认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是资本主义的一般规律。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说的他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仅限于西欧各国,只是说不能把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具体道路,即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相分离、剥夺农民、变个体小生产为资本主义大生产,当作资本主义起源的一般道路或唯一道路,而不是说只有西欧资本主义起源才走这条道路,其他国家资本主义起源都不会走这条道路,更不是说只有西欧各国才具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西欧以外的其他国家都不会产生资本主义。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巴师夏和凯里”一章中,论述了资本主义起源的四种形式。他指出:“在现实的历史上,雇佣劳动是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或者象在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那样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而在其最恰当的、划时代的、囊括了劳动的全部社会存在的形式中,雇佣劳动是从行会制度、等级制度、劳役和实物收入、作为农村副业的工业、仍为封建的小农业等等的衰亡中产生的。”[8]这是资本主义产生的三种形式,其中第三种形式最典型,而这种典型形式实际上讲的就是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形式。可见,马克思这里是把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形式当作资本主义起源的最基本的形式的。接着马克思谈到资本主义起源的第四种形式,即“从北美野蛮人的猎具直接过渡到英格兰银行的资本”[9]。这里讲的是美国由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移民,把西欧的资本主义带入美国,从而由原始社会超越奴隶制和封建制两个社会形态,直接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
由此可见,我们既不应该把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也不应该否认西欧以外有些国家的资本主义起源走着与西欧各国相同或相似的道路。认为一切民族不论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其资本主义起源都要走西欧各国走过的道路是不对的;同样,认为一切民族不论其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不会或不能走西欧各国资本主义起源走过的道路也是不对的。
二、马克思对待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科学态度
国内外学术界都有人根据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对米海洛夫斯基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的批判,断定马克思根本否定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我们不赞成这种看法,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也不符合历史观的本性。
前面已经讲过,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指的是他在《资本论》第1卷关于“原始积累”一章中描述的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具体途径,即生产者同他们的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把他们变成雇佣工人而把生产资料占有者变成资本家的历史运动。这是由当时西欧的具体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决定的,并不是说一切国家和民族,不论其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
具体地说,马克思认为,俄国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有可能不变成小土地所有制,然后经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途径,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而是在条件具备时,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免遭资本主义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十分明显,马克思反对的是米海洛夫斯基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而不是否定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马克思自己就有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其中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更替的理论;人的依赖性社会或自然经济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两个系列的三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理论;石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以及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依次更替的理论;等等。我们这里着重从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角度作分析。在世界历史范围内,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是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就个别国家和民族而言,由于具体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的影响,则有可能跨越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社会形态。因此,不能把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理论到处生搬硬套,用它来裁剪个别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事实。
马克思在上述批判米海洛夫斯基那段话的后面,举例说明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古代罗马耕种自己小块土地的自由农民的土地也曾经被剥夺,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相分离,但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罗马失去土地的农民并没有变成雇佣工人,却成为无所事事的游民,和他们同时发展起来的也不是西欧那样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奴隶占有制。”据此,马克思得出结论:“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10]马克思在这里深刻地揭示了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历史过程和一般历史哲学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是从对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历史过程的分别研究和相互比较中抽象出来的逻辑结论,马克思说的“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就是指“一般历史哲学理论”。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既然是抽象的逻辑结论,它就是“超历史的”,因为它舍弃了不同国家和民族具体历史过程的差别,舍弃了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现实历史过程的许多细节,它就不会与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历史过程直接相吻合。因为它是“超历史的”,所以就不能把它当作“万能钥匙”到处生搬硬套,而不去研究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历史过程。
理论界有些人认为,马克思关于“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讲的是反话,是否定有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是对主张有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观点的讽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错误的根源在于不理解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本性,更广义地说,是由于不了解一般和特殊的关系。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由于它是从具体历史过程中抽象出来的逻辑结论,由于它舍弃了具体历史过程的差别和细节,所以它就是“超历史的”。正因为它是“超历史的”,它才具有一定的“超时空”的性质。正因为它具有超时空的性质,它才对处于不同时空中的具体历史过程的研究具有一般历史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这正是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如果从德国产生出来的理论只在德国有指导意义,在19世纪总结出来的理论只对19世纪有指导意义,丝毫不具有“超历史”、“超时空”的意义,这样的理论还有什么“长处”呢?马克思、恩格斯都多次讲过作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反映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具有超现实、超历史的性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曾经以资本主义经济为例,说明一般规律只是一种趋势,并不与任何个别场合完全符合。他指出:“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生作用。”[11]恩格斯在1895年3月12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讲得更加明确。他说:“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的这种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由于这种差别,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由于概念有概念的基本特性,就是说,它不是直接地、明显地符合于它只有从那里才能抽象出来的现实。”[12]接着恩格斯又以一般经济规律的实质为例加以具体说明。他指出:“它们全都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也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性。”[13]正因为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具有超历史、超时空的特性,所以它不是教条,而是研究的指南和方法。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批判米海洛夫斯基时所反对的是把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当作万能钥匙到处生搬硬套,而不是否认存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恰恰相反,马克思是从正面肯定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对研究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历史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和历史学不同。历史学注重对过去事件的解释和描述,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则要通过对具体历史过程的解释和描述抽象出一般的逻辑结论。历史学和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关系,是个别和一般、具体和抽象、历史和逻辑、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马克思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否认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存在,必然会导致否认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作为人类思想最高成果的历史唯物主义。否认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存在,就意味着否定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历史到逻辑的科学思维方法,个别与一般、具体和抽象、历史和逻辑、现实和理想的统一将统统化为乌有。否认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存在,实质上是一种只承认实证科学而“拒斥形而上学”的实证主义的表现。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14]这段话与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的那段话极为相似,因而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那段话的含义。这里说的“哲学”不是指一切哲学,而是特指抽象的思辨哲学。显然,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批判的是黑格尔式的抽象的、思辨的历史哲学和费尔巴哈的脱离人的社会性和实践活动的抽象人性论的人本主义哲学,强调研究现实的生活过程,研究人们的实际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否定“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并没有否认这些概括“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即对整理历史资料具有指导意义。这些“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就是“一般历史哲学理论”。马克思反对的只是使这些“概括”离开“现实的历史”,把它们当作“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而不是否认这些“概括”本身,亦即不是否认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存在。
我们还可以从马克思对“生产一般”和“劳动一般”的论述,说明马克思是承认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曾经讲过“生产一般”这个概念。一方面,他认为:“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没有它们,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15]马克思接着指出,生产一般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规定或四个环节,并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一般关系。同时,马克思又反对把生产一般理论到处生搬硬套,而不去研究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他指出:“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16]“生产一般”理论,可以说就是关于生产的一般经济学理论。它是从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又具有超越生产的具体的社会形式的特点。只有把它与生产的具体的社会形式相结合,才会对生产的具体的社会形式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五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说:“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17],它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社会形式为转移,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因此,我们不必来叙述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18]马克思风趣地说,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同样根据劳动过程,我们看不出它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进行的。它是在奴隶监工的残酷鞭子下进行的,还是在资本家的严酷的目光下进行的,抑或是在野蛮人用石头击杀野兽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都不属于考察劳动过程时考察的范围。劳动过程既然是从人类劳动的各种具体的社会形式中抽象出来的,为劳动的各种具体的社会形式所共有,它就具备“超历史的”性质。关于劳动过程即劳动一般的理论,可以说就是关于劳动过程的一般经济学理论。但是劳动过程又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进行的,在现实的历史中,不存在脱离具体的社会形式的劳动过程。任何劳动都是一般的劳动过程和具体的社会形式的统一。因此,用一般劳动过程这个抽象理论,是不能说明任何一种具有特定的社会形式的劳动的。只有把它与劳动的具体的社会形式相结合,才能对具有特定的社会形式的劳动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既然承认有“生产一般”和“劳动一般”,可以把关于“生产一般”的理论称之为生产的一般经济学理论,把关于“劳动一般”的理论称之为关于劳动过程的一般经济学理论,那么,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来说,为什么就不应该有“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呢?显然,承认有“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是与历史观的本性相符合、相一致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或者简要地说,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
[1] 选自赵家祥:《历史哲学》,6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1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 同上书,268页。
[4] 同上书,268页。
[5] 同上书,430页。
[6] 同上书,129~130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4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9] 同上书,14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1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7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同上书,745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 同上书,6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8] 同上书,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