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始终隐匿着一种对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误释,即将马克思有关社会历史发展在特定历史情境中表现出类似自然历史过程的特性,泛化为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一般原则的理解。对此,笔者提出过初步质疑,并也引起了不少论者的关注。但是,在这个重要问题上,尚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析的深层理论扣结。因此,本文拟就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似自然性规定的历史线索以及这一规定的真实含义再作一些探讨,以期研究在深一层的理论断面上拓展。
一
我认为,确定马克思科学理论框架的任何一个规定,首先都应该坚持历史性的原则,切不可把马克思一些特设的理论逻辑质点标注为某种既成不变的普适的抽象定律。从而,在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与自然历史过程的交互联结的关系时,首先需要注意马克思这一思想的前期历史线索。
早在青少年时代,马克思就将人与动物的区别界定为人类主体的自我超越性和创造性。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自然是对人的一种限定,人类的生存就是一种不断从自然界挣脱出来的历史。这种思想质点似乎是马克思在人与自然历史关系看法上的一个重要生长点,一个逻辑上的序曲。
众所周知,黑格尔的哲学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起步之理论基阶,但由于马克思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感,使他的思想发展始终成为一个独立的内在变化过程。在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我们一开始就看到了那种鲜明的关于社会历史发展具有内在规律性的见解,即异化史观的逻辑。当然,在起始阶段上,这种社会历史观也是某种倒置的透视。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曾经将精神实体(原子)的异化视为自身实现的必然途径,因为异化就是对象化,而对象化才能达到本质与存在的具体统一。[25]很显然,此时的马克思在逻辑关系上是肯定主体本质异化的。可是尽管如此,每当马克思的视线一落在历史中时,这样一种观点便又顽强地表现出来:在远古时代,人并未彻底摆脱对自然母亲的依赖,自然仍旧制约着人的生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正是靠着内在的精神(理性)挺立起来,逐步成为自然的主人。在这时的马克思看来,“对于古代人来说,自然的作用是前提,而对于近代人来说,精神的作用是前提”[26]。当时在青年马克思的思想中,居支配地位的并不是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而是青年黑格尔派的带有主观唯心主义色彩的强调自我意识的倾向,这里的“自我意识”实际上是人类的个体主观能动牲。因此,当马克思坚持“智慧在没有自然规定性的地方是发生作用的,是被采用的。它本身就是自然东西的非存在,即观念性”[27]时,他正是在突出标注人类主体超于自然的方面。此时,马克思显然更重视人类主体(精神)的社会历史发展,并将其与自然历史过程明确对置起来。
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开始真实地接触到现实问题(不仅仅是从理论上关注),此时,他的唯心主义思想构架开始被撼动了。马克思发现,在现实生活中,精神本质的异化并非如黑格尔所推崇的那种崇高理念的对象化实现,而更多地表现为令人厌恶的“卑劣意识”的物质化。一方面,马克思还坚持“精神的实质就是真理本身”,思想的普遍独立性(即理牲)是事物的本质要求。[28]另一方面,马克思把这种追求物质利益的倾向斥之为“三文铜钱买来的渊博学问”,是一种“感觉欲望的宗教”[29]。这种“下流的唯物主义”和黄金拜物教“产生于这样一个时期,那时人类史还是自然史的一部分”。这个时期就是封建制度下的中世纪,封建制度就是“精神的动物世界”,人的生存原则受到自然物质法则驱使。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马克思思想逻辑中的一个极重要的变化。如果说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还在追随黑格尔肯定精神本质(原子)的异化(对象化)价值,在此时,已不再把“本质—存在—本质”逻辑结构中的第二项,即精神的异化(物质实在)看成是理性的实现,而将其视为一个违反“人类精神的罪恶”加以否定了。在此,人的历史才是真实的,而人类历史中与自然界相似的物化(异化)状况则是反人的。这倒使马克思自己关于人类社会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同观察历史的视角(异化史观),在逻辑深层更加趋于一致了。还需要着重指出的是,马克思已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中,物质利益总是“占上风的”。这是一个十分关键的理论直觉,也是后来马克思新的科学理论逻辑的前沿萌生点。
其实,自1842年以后,马克思就已经开始受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可是,起初马克思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到费尔巴哈,而后来,他越来越感到自己那种强调精神理性和平等自由的“崇高”口号,在现实面前是那样的软弱无力,竟没有办法去扬弃那些“精神异化物”。1843年夏天到1844年初,马克思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并发表了《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至此,他在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中,才完全地转到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立场上来。诚然如此,这时马克思哲学思想的主线还仅仅是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主义框架,特别是在历史观上,他仍然在坚持人本主义异化理论为核心的历史唯心主义构架。
我们看到,马克思迅速抛弃了1843年以前那种从“理性规律”出发的基点,处处以“人”为出发点了。马克思以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为武器,批判被黑格尔颠倒了的精种与物质的“主谓关系”(即法、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并揭露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神秘主义本质。在马克思对黑格尔所肯定的专制国家和社会异化的批判中,他这样写道:“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30]重要的是,这种异化使人的实物本质,即某种仅仅是外在的、物质的东西脱离自己的普遍本质,把人变成直接受本身的规定性所摆布的动物。这种人是“被我们整个社会组织败坏了的人,失掉自身的人,自我排斥的人,被非人的关系和势力控制了的人,一句话,还不是真正的类存在物”[31]。如果说在中世纪,是来自自然的限定,人被自然(自身自然的规定)剥夺了主体地位,在这里,人的非主体化则是一种人造的非人力量支配的!注意这一点十分重要,马克思首次发现了这种人被人自己创造出来的物的支配!
如果说马克思以上的哲学思想,还是一种从社会政治分析出发的理论透视,而一旦马克思步入经济领域,这种关于人受制于自身创化物的思考就愈发深刻起来。这里出现的是劳动异化理论。关于经济异化的思想,马克思一开始受到了赫斯的影响。在《论犹太人问题》等文中,这种新的异化理论就有所显露。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的这一观念大大地加强了。我们发现,马克思从经济研究的开始就抓住了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即人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从自然的奴隶变成了自己创造物的奴隶。这与那种早期人受自然支配的现象有一种共同的特色,即人仍然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显而易见,在马克思当时人本主义框架中,这种思想带有极强的伦理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
马克思这一重要思想在其早期哲学思想发展的最后一部论著中被充分展开了,这就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此时,马克思已从民主主义转到了无产阶级的立场,虽然他还不是一个科学社会主义者;马克思为了寻求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据,很自然地将这种分析与共产主义斗争结合在一起。在这个手稿中,马克思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论见:在现代社会中人不成为人不是因之于一般外力(自然或人之外的力量)的限制,而是人自己创造出来的力量在奴役人。“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32]这句话一方面是承续对宗教和专制统治的反省,另一方面马克思终于看到了人造的客观经济世界的非主体异化力量。同时,马克思发现:正是劳动(代替先前的精神理性力量)才创造了这一巨大的物化世界,因此,这种人类本质的创化行为的异化是一切非主体性异化的根源。在先前那种中世纪的封建占有制中,已包含了“土地作为某种异化力量对人们的统治”,这是一种“死的物质对人的完全统治”[33]。而在今天,这种统治人的力量不再是土地或虚幻的神灵,而是人自己亲手创造出来的客观经济物化世界。
请注意,在这里马克思认为劳动异化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这也就是说,异化劳动是一种必须打倒的不合理的“人类奴役制度”的根基。所以,积极地扬弃人的自我(劳动)异化和私有制即是共产主义。[34]
我们不难觉察到马克思哲学逻辑在这里几乎一闪而过的重要思想火花。第一,在他把自然从人类历史放到逻辑结构中时,他变得对自然大加推崇了。人的本质就是自然,自然人化,人自然化,历史就是一部人的真正的自然史。这里的意思是把自然作为人的征服对象来加以赞美的,这是膨胀了的自然人本主义,这与以前马克思否定人被自然制约的观点并不存在矛盾。
第二,在这本书中我们也看到了马克思受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从另一种实证经济学的视角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特有的非主体性问题。比如,他曾肯定地指出李嘉图揭示的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盲目支配世界的观点并深刻提出资本的自然趋向问题,即“资本的这种自然使命恰恰是通过竞争来为自己开辟自由的道路的”[35]。这里的“自然”正是在不受人的控制的非人力量的意义上使用的。应该指出,这一点是经济学的而不是人本主义的哲学逻辑。而在马克思以后思想的发展中,我们将要看到这一理论意向的重要拓展。
二
按照法国学者阿尔都塞的观点,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黎明前的黑暗”。阿尔都塞原意是说马克思这本离新世界观诞生最近的书在逻辑上反而是“离开太阳最远的”。我倒不赞成这一论断,但我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青年马克思思想最混沌无序的时候的作品,此时支配马克思的深层理论逻辑框架无疑是人本主义异化史观,从“人”的主体本质出发是统摄一切理论规定的范式。但我们知道,当时的马克思却又在寻求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据,他越深入现实,就越不得不按照另一条思路行进,即从历史的社会实际出发的逻辑运转,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部书中,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这种潜在的逻辑矛盾。还应该指出,这并不是两种并列等同的逻辑!前者是马克思此时哲学逻辑框架的本体,后者不过是内含在前者中的新的总体否定性罢了。关于这一点,马克思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一旦他自我体认到这种矛盾,新的理论质变就发生了。
马克思的哲学新视界是在1845年突现的。这一年他写下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世界观的产生。这不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逻辑延续,而是一个质的飞跃(阿尔都塞在这里使用了一个近乎形而上学的词:断裂),因为在这里,马克思的哲学逻辑框架发生了重大的格式塔转换:那条从“人”的先验主体本质出发的逻辑被抛弃了,马克思找到了一个新的逻辑基点,这就是历史的、现实的社会实践。也由于实践自身的内在规定,新的哲学思路是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的,马克思不再用理性逻辑(哲学)对自然和社会历史指手画脚,而是去真实揭示物质世界自身发展的规律了。也因此,在他的眼中,人类社会历史不再是什么人的本质的异化与复归过程,而是一个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向前运动的现实发展进程,是人类劳动生产客观的生长历史。这样,马克思就最终克服了历史唯心主义的隐性病结。这里需要指明,马克思、恩格斯此时所重点批判的唯心史观的实质(特别是在那些“半截子唯物主义”思想家那里)并不是指精神简单地产生出社会历史现实,而是抽象的人类意志驱动论(即认为由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不同正在于社会历史是以人的活动来完成的,而人的活动又是由意志支配的,所以社会历史超出自然界的地方恰恰在于人类社会始终是由人的精神驱动的)。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正是通过真实地描述历史发展规律纠正了这一错误的历史观,从而揭示了人的社会存在(物质实践)决定人的意识,人的社会实践(生产力)发展是人类历史运动的驱动力,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和主人等科学原则。可是长期以来,传统哲学解释框架在诠释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的观点时,却将马克思不同于唯心史观人类意志驱动论的地方,界定成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视为一个永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外在发展过程,并误将马克思“自然历史过程”一语界说为这一误释的理论依据,这实在是对马克思的一种误解。
关于传统哲学解释框架对马克思《资本论》序言中的“社会的经济形态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理论误释我已经作过初步的说明。[36]在此,我将进一步指出,传统哲学解释框架还忽视了马克思在其科学历史观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规定,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在其特定发展阶段所表现出的似自然性问题。理解这一点,将对我们真正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发展学说的科学含义,有极重要的意义。
在马克思以实践为核心的历史唯物主义新视界中,那种从人的先验主体本质出发的人本主义框架已不复存在,而出现了一条从社会历史具体状况出发的科学历史图景。我们发现,马克思在此的确不再把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视为某种人的本质的不合理的异化加以伦理的否定,而首先从人类社会生产劳动发展的过程将其视为一个比之于先前历史阶段更加“合理”和先进的生产方式(这一点与马克思写《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的态度相比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是,马克思进而指出,也是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由于自身内部的深刻矛盾,又开始从历史的合理转变为历史的不合理,它必然由社会主义客观替代。这也不是先前那种逻辑结论:人的劳动本质异化之扬弃即共产主义;而是对社会客观规律的必然趋势的揭示。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马克思科学说明社会历史发展似自然性的最初规定。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马克思的论著中,马克思对自然和自然规律有多重语义学上的理解。首先应该注意到马克思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自然规律”,这是在正常情况下对自然界发展和自然界规律的科学说明,这不带有任何其他语义上的转义和隐喻的意向。但是,这种“常规使用”并不在我们这里需要确证的基本范围内,我们完全可以存而不论,如果把这一点作为基点,全部理论解释也可能发生某种意义上的视界偏转。[37]
我以为,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似自然性的规定是在界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中开始其最初确证的。马克思的这种理论规定,首先针对作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士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古典经济学中,资产阶级学者从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将资本主义制度视为一种永恒不变的经济制度,而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要肯定地找出其决定物质财富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的规律。我们已经看到,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用劳动异化理论直接反对过资产阶级把私有制假定为一种“自然的和永恒的存在条件”,而在此时,马克思则进一步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学者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视为人类一般社会生产关系的完成形态和永恒形式,因而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38]。在资产阶级学者那里,似乎只存在两种社会制度:一种是人为的封建制度,另一种则是天然(自然)的资本主义制度。这种自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似乎变成了“与历史无关的永恒自然规律之内的事情,于是资产阶级关系就被乘机当作社会一般的颠扑不破的自然规律偷偷地塞了进来”[39]。马克思十分清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以说现存的关系(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天然的,是想以此说明”,“这些关系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这是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40]请注意,上述的“自然规律”是马克思转引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界定,这是马克思关于自然规律的第二种含义,即对与人为的事物相对立的天然状态的指称。这与下面我们分析的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似自然性从基本质点上仍然是不完全相同的。
很自然,马克思坚决反对资产阶级学者的上述观点。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任何“生产方式、生产力在其中发展的那些关系,并不是永恒的规律,而是同人们及其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相适应的东西,人们生产力的一切变化必然引起他们的生产关系的变化”[41]。资本主义制度亦是如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必然导致这一生产方式的灭亡,以代之与新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我们发现,在后来的正面批判分析中,马克思关于自然规律的内涵有了一种新的语义转换。在《1861—1862年经济学手稿》中,我们看到了一条新的逻辑思路。马克思先分析道:“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把资本看作永恒的和自然的生产形式,然后又竭力为自己对资本的这种看法辩护。”紧接着,马克思用括号标注出这样一个重要的思想:“自然的生产规律!当然,这里是指资产阶级生产的自然规律,即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和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生产所遵循的规律。如果没有这些规律,资产阶级生产体系就是根本不可思议的。当然,这里指的是表现这一定生产方式的性质,从而也就是它的自然规律的问题。”[42]不难看出,马克思这里的“自然规律”并不是简单否定资产阶级学者关于“自然规律”的观点,倒是转而在一种新的意义指称上使用了,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是天然之意的永恒自然规律,而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特定历史阶段中类似的自然界盲目运动的“自然规律”。这就是马克思似自然性规定的最直接的含义。很显然,这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特点,而是专门针对社会历史发展在一定阶段上某种特征的特设说明。
马克思针锋相对也是非常巧妙地指出,资本主义制度的确内含着某种类似自然规律的特性,在这种制度下,经济发展呈现为自然界那种盲目力量支配的非主体发展状态。人仍然没有最终摆脱动物界,而不过是更高级一些的经济动物(请注意,这是马克思前期思想的一种新的承续!)。在马克思的理论视界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这种似自然性明确显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和“非完成性”。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表现出某种人类主体无法控制的盲目性,“在这个生产方式内,规律是只能当作没有规律而盲目发生作用的平均规律来贯彻的”[43]。这里的“没有规律”中的规律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平均规律则是类似自然规律的运动。于是,生产的规律表现为“生产的自然规律”[44];“价值规律不过当作内部的规律,在当事人个人面前,还是当作盲目的自然规律来发生作用,并且要在生产的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45]。这是由于“劳动的变更现在还只当作无可奈何的自然规律,并以自然规律碰到障碍时无论何处都不能没有的盲目破坏作用来贯彻”[46]。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这些固有形态,从本质上看却是一种“合乎自然、在自然史意义上存在的形式”[47]。
我们发现,马克思在确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似自然性存在以后,还进而指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异变为类似自然界运动的现象并不为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而是一切史前人类社会的共同特点。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三大形态的有关理论分析,以展开必要的比较性逻辑解析。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从生产工具的性质方面区分了三种社会形态,即“自然发生的”工具的古代社会,“由文明创造工具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认为,在第一种社会和第二种社会中,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都呈现出某种似自然性,不过这两种似自然性的情况又各自不同。在第一种情况下,“即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的情况下,各个个人受自然界的支配,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则受劳动产品的支配。因此在前一种情况下,财产(地产)也表现为直接的、自然产生的统治,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表现为劳动的统治,特别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即资本的统治。”[48]
在后来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的这一思路又进一步深化了。在这里,马克思从多重视角,再次肯定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在三大社会形态中的不同质点。首先,从人类社会主体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来看,在第一种社会形态中,人的活动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在第二种社会形态中,则出现了“以物的依赖牲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第三种则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49]。马克思指出,在第一种社会形态中的人的自然生产(含人的种的蕃衍和向自然的索取)占主导地位,在那时,“生产顶多是附带的事情”[50];在第二种形态中,人的物质生产才占据了主导地位,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动轮。马克思发现,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人似乎仍然处于一种被动的、被外部条件决定的地位之中。[51]在此时,人受到外部条件的驱使,社会本身的过程“仿佛是一种自然关系,存在于个人之外并且不以个人为转移”[52]。
其次,当马克思转向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视角时,三种社会形态又各自表现为“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以“物的联系”歪曲地表现人的社会关系的形式,以及“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53]。马克思认为,在前两种社会形态中,后者当然是要比前者进步的,特别是这种物的联系已经不是“自然发生”的东西,而是人们创造出来的非自然的关系。可是,马克思进一步深刻解析道:“它们尽管由社会产生出来,却表现为自然条件,即不受个人控制的条件。”[54]
最后,马克思还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方面,提出了与三大社会形态相对应的“自然必然性”、“经济必然性”以及“人类自由自主发展”的不同社会运动特征。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受到自然界法则制约的运动状态称之为自然必然牲,而将人受到自己创造出来的经济物化世界的驱使的状况称之为经济必然性,在这两种情况下,人类的社会历史活动都呈现出一种不自主的非主体状态。此外,马克思还从人类主体自身的存在方面区分过“自然存在物”——经济的“生产当事人”——“社会自由人”(大写的人);从社会组织结构方面界定过“自然共同体”——“经济的社会形态”——“自由人联合体”。还是在指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前两个历史时期中,马克思看到了人类主体早期处于自然母体内的自在状态,和仅仅作为人格化资本力量的“非人”状态,以及社会组织表现为“自然形成”的血缘群体和在市场网络中不自觉构成的经济物化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所分析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三大形态中,第一形态由于人的自然生产和对自然界的依赖占主导地位;自然的必然性支配着人和社会的活动(应该说,马克思这里讲的自然决定人的似自然性现象几乎可看作早期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亚自然性)。在第二时期,人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出巨大的物质生产系统,经济力量是超自然的人的力量。可是,马克思发现,在这样一个人创造出来的世界中,却又出现了准宗教的倒置图景:人虽然不再是自然必然性的奴隶,从经济生活中显示出人相对于自然的独立性,可是,在这里人却又成为人自己创造出来的物的力量(商品经济盲目运动导致的“看不见的手”)的奴隶,这是对人来说表现为异己力量的经济必然性的制约规定。人类社会在一定意义上超出了自然界(动物界),自己创造着历史,但这却又是一种只能通过盲目的异向合力的自在活动实现的,特别重要的是,人仍然是弱肉强食的经济动物。历史尚不是人类社会的真正历史(这不含有任何人本主义的意味),因为它好像自然过程那样在人之外运动着,这就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似自然性特设规定的真实含义。
当我们确证了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在特定时期表现出某种似自然性的理论规定之后,就必须回过头来解决我们已经提出的问题,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似自然性是一般社会运动的普遍特征吗?对于马克思《资本论》序言中那段著名的话我们大可不必再去详尽解析了,他的直接意思无非是说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形态应理解为一个自然史过程,或者换句确定的话来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类似自然史意义上的社会存在[55],而丝毫没有指一切社会形态都是自然历史过程的含义。马克思曾经明确说:“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几个时代。”而在这些社会形态中,存在着像自然界发展中发现的盲目的外在必然性,即社会历史的运动规律异在为“自然规律”的情形。马克思甚至还指出,“亚细亚的,或古代的,或封建的生产方式的自然规律是实质上不同的规律”[56]。从这种立论出发,马克思极为深刻地指出,人类社会在史前社会经济形态中出现的这种似自然性是历史性的现象,它正说明一切史前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狭隘性和历史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用盲目的破坏作用来贯彻”的“自然规律”必然要为真正的“社会的生产规律”替代。具体地说,也就是指商品经济的盲目性将为有计划的按比例发展的社会生产所替代,这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实现。
在这里,也许不难看出,马克思关于似自然性的规定是他早期关于人类社会与自然史关系思想在一个新的科学基础上的继续。不过这里还有几点重要的变化。其一,他仍然重视人在社会发展中应该具有的主体地位,否定自然决定支配人的历史状况。然而在这里,他不再是一般地强调人高于自然,而是历史地说明人类社会历史从自然界最后挣脱出来的客观过程。其二,马克思仍然否定人被外力所左右的非主体状态,但他不再将其视为人的先验主体本质地位的丧失和异化,而是科学地从物化现象和拜物教的视角来进行说明和批判。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马克思关于史前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似自然性的分析,是他新历史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这一科学分析也是他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性的一个极重要的理论支点。
三
我认为,科学地说明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呈现似自然性现象,最重要的逻辑质点是确证马克思的这一规定的真实意向是从本质上透析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性和不合理性,从而也是揭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实现的必然趋势。所以似自然性规定的逻辑指称恰恰在于界定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与资本主义历史运动的本质差别这个问题的辨误对于我们今天的思想斗争也有着极重要极深刻的意义。
必须确证,马克思关于似自然性规定的最重要的理论指向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科学逻辑的集中体现,即社会历史发展的历史性原则。同时,这也是马克思唯物史观作为科学社会主义之根据的重要基点之一。人类史前社会(即上述分析的前两种社会形态)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历史发展的似自然性恰恰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一切剥削制度的暂时性和历史性,而与新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作为第三大社会发展形态的共产主义)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开始。也只是在这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才最后结束了自身的史前时期,社会彻底摆脱了自身发展的似自然性,人才彻底摆脱了动物界(经济动物——经济人),从而步入真正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如果认为人类社会永远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也就意味着承认资本主义社会颠倒的物化现象的永恒性,人将永远被外部力量所奴役。这显然不是马克思的原意。
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的真实思路:“‘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57]但是,马克思历史地看到,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人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的远古时代,人类历史的发展从根本上还是自然史的一部分。而进入经济的社会发展时期,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质点后,物的生产就超出和脱离人的生产而独立占据统治地位,并再一次使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成为经济力量的奴隶,使社会历史发展呈现出某种仍然类似自然界发展的盲目的非主体状况。然而在马克思看来,经济的社会形态也并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形式,而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定阶段,所以,这种经济力量对人的统治,这种历史发展的似自然性决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的暂时现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自身的生产再度上升到支配地位时,物的力量对个人的决定作用就不复存在了。这也就说,随着人类史前时期的终结,社会发展的似自然性规定是必然要被辩证否定的。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的、与我们愿望背道而驰的并抹煞我们的打算的物质力量,这是过去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58]这就是说,在人类社会的史前社会(马克思所说的“过去的历史”)结束之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才会开始。这是一种从必然王国(含自然必然性和经济必然性两者)步入人类社会自主发展的自由王国的进程。我们会发现,史前社会发展表现出似自然性的地方被马克思的一种新的未来展望代替了。在未来的新社会中,原来的那种由“各个个人的全面的依存关系、他们的这种自发形成的世界历史性的共同活动的形式,由于共产主义革命而转化为对那些异己力量的控制和自觉的驾驭”[59]。这里需要加以特别确定的是社会历史发展主体的问题。法国学者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的理论说明中,曾经着重界说过马克思眼中的人类社会历史过程是一个无主体的客观进程。这一点似乎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可是,我认为阿尔都塞的观点是十分可疑的。阿尔都塞的立论在批评早期西方马克思的人本学倾向中有合理的成分。但这种“无主体”合理性只是在下述意义上是正确的:一是指无先验的人学本质主体,二是无经过唯心主义膨胀的个人主体。其实,阿尔都塞并不是真正主张社会的“无主体”,而是反对人类主体,因为在他的理论逻辑中,社会关系和结构本身就是主体,社会的主体就是社会结构的多元决定过程。[60]我认为,这种无人类主体的历史过程论决不是马克思的原意,而是结构主义的杂质。马克思历史唯物论反对抽象的人本主义和唯心史观,但并不完全否认社会历史主体,这就是从事历史的现实生产活动的人类。相反,马克思一贯重视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这种主体地位也正是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人类解放的最重要的憧憬和目标。
我已经指出过,在这个问题上,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是有所觉察的。[61]他们反对第二国际的理论家的机械经济决定论。因为在考茨基等人的眼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就是将社会历史发展视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他们极片面地强调社会进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经济力量作为外在的必然性奴役人的状况似乎成了人类社会发展永恒的现象。所以,他们才会自称是遵循了马克思《资本论》“铁的逻辑”,去反对列宁在资本主义并不发达的俄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因为革命的进程也必须是“自然历史过程”。我们都知道,是列宁用十月革命的胜利打破了第二国际的神话,第一次使社会主义从科学理论成为实践。正是基于这一点,葛兰西才用“十月革命:反对《资本论》的胜利”为名来赞同这一思路,这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形成的一个重要历史线索。[62]很显然,卢卡奇也是从反对“经济的优先性”开始其理论逻辑的建构的,在后来的弗洛姆和列斐伏尔等人那里,又提出用“总体的人”反对畸形的“经济人”,强调“以经济规律自发支配社会历史的现象正是应该被超越的”,等等。这些观点相对于第二国际,甚至一些俄国的重要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来说,都是有一定合理成分的。[63]
众所周知,马克思眼中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决不是一种离开人而运作的自然历史过程,而是彻底摆脱了那种似自然性的人类自主创造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才获得了真正的历史主体地位,在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成为人类社会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和主人。
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恩格斯的思路与马克思是完全一致的。甚至在一些方面,恩格斯把马克思的上述思想进一步展开了。在批判杜林的经济学时,恩格斯将杜林总是把经济规律非历史地视为永恒的“自然规律”斥之为荒唐可笑的错误。他指出:“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不能预见的作用、不能控制的力量对这一历史的影响就愈小,历史的结果和预定的目的就愈加符合。”[64]同样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恩格斯在批判历史唯心主义“人们的观念和看法创造他们生活条件”错误观点时,写下了如下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这种看法正被以往的全部历史所推翻,在历史上,结果总是与愿望不同的,而在进一步的发展进程中,甚至大多数是相反的。这种看法只有在比较遥远的将来才能在下述意义上实现,就是说:人们将会预先认识到由于关系的改变而引起社会状况(如果允许我这样说的话)改变的必然性,并且愿意实现这种改变,而不是无意识地被迫地这样认识和这样做。”[65]
行文至此,我们必须就几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关节点进行一些特设界定,以小心地避开某种逻辑深层的误区。第一,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似自然性的特设规定丝毫不含有任何主观主义的设定,因为微观确证该规定有着重要的逻辑前提,即人类历史运动的客观实在性。在这里,似自然性规定的逻辑视界主要是指向人在历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而不是暗示人类社会发展会出现所谓“主观规律”的问题(这是滑向历史唯心主义的主要逻辑裂口!)。即使在人类历史发展最终摆脱的必然王国(自然的经济的必然性)的异在驱使后,它仍然将客观必然性扬弃为自身自由发展的内在前提,人类社会未来的自主发展同样是客观物质进程,所不同的是,此时的历史主体是自觉的人类社会主体支配的物质实践!
第二,我们必须承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现状已有新的改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出现了某种来自国家(总体资本家)的自觉的调节机制,这似乎已超出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似自然性的界定。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生活中,现代资本主义以整个资产阶级的国家占有的形式(“凯恩斯革命”),部分调整了自身的生产关系,从现象上看,这似乎从宏观上控制了生产的盲目性(似自然性)和危机,社会生产力的运动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空间。这首先证明了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趋势论断的科学性,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调整是社会化生产力发展必然性制约的,它恰恰说明了资产阶级跪倒在马克思的科学真理脚下![66]另一方面,我们又应看到,当代资本主义的这种改变不是生产方式的本质改变,充其量不过是现代资产阶级为了缓解自己脖子上绞索的对策,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从深层本质看仍然是一种对抗性的剥削制度,一定程度上的社会经济生活宏观控制的背后仍然滚动着巨大的盲目经济运转,这种似自然性的盲目冲动正是私有资本力的本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似自然性的消除只能彻底走向其生产方式本质的自我否定。
第三,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并未发展到马克思所指称的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第三大形态的高级阶段(正是由于客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缺失,我们才标明自己是“初级”的)。社会发展的经济阶段是不可超越的(不是资本主义不可超越!)。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揭示的客观规律,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运行是由社会主义的有计划指导与似自然性的市场运行共同构筑的,这是当前我们透视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极重要的理论立足点。[67]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足够沉痛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