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生学校产生的背景
“爱生学校”(Child—Friendly School)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cief)与东亚一些国家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实验项目“Towards Child—Friendly Learning Environments”(直译为“面向爱生的学习环境”)所包含的重要内容。根据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内容,在我国进行这一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将其译为“爱生学校”。“爱生学校”项目在泰国、菲律宾等国家的实践过程中切实促进了儿童权利在学校管理中的落实,推动了孩子高质量学习的获得和身心健康的发展。在1996—2000年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周期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早期儿童关爱”项目中,把创建“爱生学校”作为这一项目实施的重点内容,项目实施的目的旨在推进项目地区的项目学校以学生为本,改革教与学的关系,构建学校、社区、家庭的关系,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我国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质量,保持与全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起到了借鉴和推动作用。
二、爱生学校的理论基础
爱生学校是以全纳教育为理念,在学校管理中建立相应的制度和途径尊重儿童的权利,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进而达到促进学校发展的学校。
爱生学校的实施是以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中有关儿童权利的原则以及近年来由特殊教育生发而来的、在世界范围内有着广泛影响的全纳教育的理念为基础,将其应用于指导基础教育的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的实际,进而达到促进学校发展的一种理论探索和实践运动。
爱生学校的学校管理是以儿童权利和全纳教育的理念为基础来实施学校管理。
(一)儿童权利
说到儿童权利我们必然要谈到儿童权利的原则,也自然地就会涉及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来自世界161个国家的代表在联合国大会上庄严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1990年9月30日,159个国家的代表(其中有71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首次在联合国举行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并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1990年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两个纲领性文件。我国政府分别于1990年1月和1991年3月签署了上述文件。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的概念给予了这样的界定:从年龄上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从主体上强调儿童应该是作为“积极和创造性”的权利主体,拥有“包括生存、发展和充分参与社会、文化、教育生活以及他们个人成长与福利所必需的其他活动的权利”。从《儿童权利公约》所赋予的关于“儿童”的理解上包含了两个根本性的要素。首先,儿童作为一个人,具有人的特征,具备人的先天能力,具有自己的意识和情感,同时儿童具有极大的可塑性,拥有未被开发的巨大潜能,应该在实际生活中要公平对待;其次,儿童又是处于特殊阶段的人,处在生命周期的起始阶段,是身心都未成熟的人类生命个体。他的能力尚未充分地表现出来,他的发展需要一个身体生长、精神发育以及身心不断社会化的过程,应该受到特殊的对待。
《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是强调儿童拥有自己应有的权利。对于儿童拥有的权利,从保护的角度所强调的对儿童的保护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保护,而是具备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在实施上强调对儿童负有责任的国家、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关于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为此,在对儿童的保护上应该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任何涉及儿童的事情均以儿童利益为重的至上原则;指向儿童生存和发展的质量得到尊重的儿童尊严的原则;任何涉及儿童的事情都必须认真倾听儿童的意见并得到尊重的原则;所有儿童都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不应受到任何歧视或忽视无歧视的原则。
基于此,当时就任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副主席的汉姆柏格在阐明《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时进一步地强调并细化了对这四个原则的理解:
1.儿童最佳利益原则
即儿童的最大利益(见条约第3条)。强调凡是涉及儿童利益的一切行为,都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无论在战争、灾难还是其他任何事情中,凡涉及儿童,必须以儿童的利益为重,也就是“儿童优先”。
2.尊重儿童尊严原则
即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见条约第6条)。强调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为此需尊重儿童生存发展的权利,并且这种尊重要以儿童的健康生存、优先发展为重,任何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违反公约的,都是损害儿童尊严的。
3.尊重儿童观点和意见
即尊重儿童的意见(见条约第12条)。强调任何涉及儿童的事情,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所有儿童,无论他们出生在哪里,属于何种种族或民族,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是富有还是贫穷,他们都必须得到充分和平等的机会,成为社会有用的成员;同时在涉及他们事务时必须享有发言权,自己的声音能够得到倾听。
4.无歧视原则
即无差别原则(见条约第2条)。强调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民族、语言、宗教、贫富、生活文化背景、政治观点、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
基于保障这四个基本原则的实现,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强调了儿童拥有的十项权利:
1.儿童的生存权。
2.儿童的健康权。
3.儿童的姓名权、国籍权和肖像权。
4.儿童的名誉权、荣誉权、智力成果权。
5.儿童的教育权。
6.儿童接受抚养权和继承遗产权。
7.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权。
8.儿童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权。
9.儿童危机援救权。
10.儿童的司法保护权。
《儿童权利公约》所强调的原则以及对儿童权利的关注,迫使学校的教育管理者必须思考,我们在自己的学校管理中是否真正地做到了对儿童权利的尊重?我们是否都真心实意爱孩子?我们是否用完整的爱和健康的爱关注孩子?在学校的管理中我们对孩子的爱是否包含了对孩子的了解、尊重、关怀、给予、责任。如果我们的爱缺失了了解,爱就是盲目的;缺失了足够的尊重,爱就会变为支配与控制;缺失了关怀和给予,爱就是空洞和苍白的;缺失了责任,爱就是轻薄的。在现实的学校管理中,作为管理者,我们的学习生活常常很少从学生的需要、兴趣出发组织学习内容,很少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感受,很少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处境。我们更多的是一味从自己的愿望出发,总是从成人的视角,以成人为中心看待学校的管理。这种以成人中心,说到底也就是自我中心、个人中心,对儿童的发展常常表现出一种专制特征。所以,作为学校的管理者,我们需要多从自身找原因,以改进学校管理,而不要借着孩子的名义,推卸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全纳教育的理念
全纳教育是相对于隔离教育而提出来的,它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提出全纳教育的出发点是:相信受教育是基本的人权,也是维系社会正义的基础。这一基本观点的产生是受到《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影响。在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正式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其认为,“以全纳为导向的学校是反对歧视态度,营造融洽社区、建立全纳社会、实现全民教育的最有效的途径;此外,全纳学校应向绝大多数儿童提供一种有效教育,以及提高整个教育系统的效率,并且最终提高其成本效益。”[1]这段话表明,建立全纳学校,无论在教育方面,还是在社会方面以及经济方面,都对现实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有着重大的意义。
全纳教育理念提出的伊始,主要用于特殊教育领域。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残疾的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而建立的特殊学校或机构内,通常这些特殊学校设施相对比较齐全,教师是接受过专门教育训练的专业教师,大多数残疾学生住校,基本上是与有同样残疾的学生在一起,与家庭、社会的普通人接触较少。这种隔离封闭的特殊学校教育对残疾学生回归社会非常不利。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特别是北欧国家)受国际有关人权议题的一系列公约、宪章等的影响,开始在普通学校接收所有学生,包括接收残疾学生入学。这种新型教育的出现拉开了全纳教育初期探索的帷幕。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针对特殊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先后颁布了法规和法律,支持把残疾儿童安置于普通学校的做法。这种国际特殊教育的变革为全纳教育的提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因此,很长一个时期人们一直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即把全纳教育等同于特殊教育。其实,经过十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发展改进,全纳教育拥有了全新的理念,已经超越了特殊教育的理解范畴。2008年12月底,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教育局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主题为“全纳教育:未来之路”的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提出,全纳教育是确保全民受到教育、所有学习者都享有基本学习机会并能丰富高质量学习权利的教育。它特别关注残疾人群体及各类特殊人群,致力于发掘每个个体的全部潜能。全纳教育的最终目标是结束各种形式的教育歧视,促进社会的融合。
会议强调指出,全纳教育是指通过增加学习、文化和社区参与,努力使所有的人受到同样的教育,特别是帮助那些由于身体、智力、经济、环境等原因可能被边缘化和遭歧视的孩子受到同样的教育。这些易被边缘化和被排斥的群体至少应该包括:残疾儿童、艾滋病儿童、少数民族儿童、移民、难民和国内迁移儿童、贫困/饥饿儿童、冲突/灾难儿童、或是来自其他弱势群体或者社会边缘群体的儿童。所有这些儿童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并要通过恰当的课程设计、有效教学策略的采用和内容的有序安排,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与社区密切合作,以保证全体学生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全纳教育以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强调接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各教育部门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形成全纳社会为旨归,它的提出对于实现教育平等,建设和谐的班级、建设和谐的学校、建设和谐的教育文化,进而建设和谐的社会,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全纳教育的“接纳”(inclusion)表达了学校要接纳所有的人,而不论其社会经济背景、种族、文化、身体、智力等方面的原因。全纳教育主张教育要关注每一个学生,要促进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全纳教育的目的是适应儿童的不同需要,而不是不同的儿童去适应固定的学习过程。全纳教育提出要向所有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并且还要改变社会存在的歧视和排斥现象,创造人人受欢迎的社区,形成一种全纳的社会。
全纳教育的提出对已有的教育制度、观念和实践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使教育的发生呈现出新的发展方向,并将对未来教育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全纳教育的提出体现了许多全新的教育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
1.人权观:接受教育是人的基本权利
在教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历来将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分开来进行教育,并已成为教育生活中的常态运作模式。全纳教育提出了人受教育的基本权利问题,主张所有学生都应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普通学校应接纳所有的学生。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都应有充分的保障,应该欢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属于集体的一员。普通学校要牢固树立接纳所有学生的思想,逐步创造条件,满足学生的各种不同需求,学校、社会都应创造全纳的氛围。
2.平等观: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全纳教育主张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全纳教育强调的平等观,并不是要追求一种不可能达到的绝对平等,而是强**育应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不是关注一部分学生,而歧视、排斥、取代另一部分学生的发展。
3.民主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促进社会的改造
国际社会曾提出过“学会生存”的思想,全纳教育提倡的是“积极参与”。“学会生存”与“积极参与”反映了两种不同的哲学观。“学会生存”的基点是个体怎样适应主流社会,个体是被动的。“积极参与”是个体以社会主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的事情,目的是要改造这个社会。
为此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强调每个学生都是学校生活的主人。在学校中所经受的民主体验,对学生今后步入社会以及改造社会具有极大的意义。学校生活中的经历使他们不会再为生存刻意改变自己去适应社会,而是以社会中的一分子、人民中的一员、以主人公的身份积极参与到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践中,发展和改造社会。
4.价值观:立足集体,强调合作
全纳教育认为以往在我们的学校班级中,如果学生在学习上发生了困难,往往被认为是学生个体的事情,解决的办法也仅仅是关注他的个人问题。而全纳教育认为,在学校班级里,学生在学习或其他活动中遇到问题,这一问题也是班级集体共同的事情。强调班级应是一个学习的整体,学生之间应是相互帮助的合作关系。通过大家的相互合作,想方设法去寻求解决困难的方法,大家都会有一种具有教育意义的经历。运用这样的方式会使同学们从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学会用集体的力量来改变个人的问题。因此,全纳教育立足于集体,通过合作的方式解决彼此面对的问题,从而构建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师长之间、家长与学生之间以及教师与社区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共同创建一种全纳的氛围。
5.课程教学观:向所有学生提供相同的教育
全纳教育认为,我们的教育原则应该是向所有学生提供相同的教育,接受普通课程,而不是不同的课程;在此基础上如果学生有特殊的需求,学校应该提供额外的帮助和支持。全纳教育反对为学生设置特殊课程,而认为他们都能学好普通课程。全纳教育认为,每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求,为此课程的设计应该适应学生的需要,而不是学生去适应课程的需要。因此,我们的教学必须根据学生不同的特性,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才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从全纳教育提出的理论基础我们可以看到,全纳教育与我国实施的素质教育在理念上具有很大程度的一致性。素质教育的实质是,教育应注重提高人们的整体素质,以德育为导向,以创新为突破。创新必须要有一种适于创新的氛围和条件。创新的氛围是建立在一种自由、团结、和谐、合作的基础之上的,全纳教育实际上就是在倡导这样的一种氛围和条件。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最大的变化是改变了对学习的主人——学生的看法;是学生学习课程,而不是学生去适应课程;课程与教学必须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这种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思想也完全与全纳教育的课程观与教学观相一致。
三、什么是爱生学校
爱生学校的最终培养目标是使孩子们成为快乐、健康、状态良好,知识丰富和适应社会的儿童。因此爱生学校的理念应该是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保障儿童各项权利为目标,以促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为旨归。因此爱生学校是一个以学生为本,处处热爱学生的学校。
爱生学校的具体目标是:
1.为学生创建和营造一个最为有效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学习高效。
2.建设一个优美健康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创造安全舒适的学校环境,使学生在学校里有安全感。
4.创造一种没有性别、种族歧视的校园氛围,让学生在平等、互助、合作中成长。
5.营造一个教与学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鼓励吸引社区和家庭共同参与办学。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把爱生学校的创建理解为“一种通过多种渠道追求卓越、提高质量的方法”(“a quality seeking approach with multiple pathways to excellence”)[3],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以在学校促进优质教育的非常宽泛的方法”(“a very broad approach that UNICEF is adopting as a way of promoting quality education in schools” )[4]。强调学校不只是学习的场所,爱生教育的方法不只是课堂教学,学校应该是吸引儿童、关爱儿童、满足儿童需要、使每个儿童都能成功,使儿童感到安全、增强自信、体验快乐的场所。认为学校不只具有训练学生成为劳动世界中技能型劳动者的经济功能,而且具有从文化上熏陶学生的“社会化”功能。学校关注的教育“质量”,不只是学生的学业成绩,更不应只是分数。教育的方法也不是靠管教,靠训诫,靠照本宣科,靠行政命令。学校应是“教养儿童成人的场所”(“school are places to be”)[5]。因而,学校要建设一种文化,一种氛围,要有一种使命感;学校应在校内营造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校长-教师-学生之间的和谐环境,在校外要加强与家庭、地方社区的合作,把学校建设成为一个“学习社区”。
爱生学校的创建以学生生存权、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好的发展为中心;使学生得到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是他们进行有效学习的保障;为了学生的发展,家庭、社区和学校应当为学生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让学生不仅掌握书本上的基础知识,还应当学习生存、生活的基本技能技巧,这些都是爱生学校在创建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的基本理论和观点。
爱生学校实施过程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它不但是思想的提出者,而且是落实思想的主要支持者。爱生学校在一些国家实施运行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使我们能够对爱生学校的观念有更好的认识,在泰国的爱生学校的实施中人们总结了爱生学校如下的基本理念:[6]
一是心理方面:以学生为教育的中心。二是法律方面:学生有受尊重权。三是生理方面:安全、健康是有效学习的保障。四是社会心理方面:家庭、社区和学校都可以作为学习场所。五是社会方面:书本知识以外还要学习生存技巧。六是学校方面:创建爱生学校重在过程,没有终结。
爱生学校管理的实施应该遵守如下的理论原理:
(一)学校的一切工作应以学生为中心。无论学校的教师、课程、教材,评估技术,还是学校的其他工作,如目标测试、平均成绩、教师需求、社会需求、财政问题,都要以学生为中心。
(二)在爱生学校中,学生有改善自己全部活动条件的权利。这些权利在《儿童权利公约》中已有全面的描述。为此在学校和社区应对学校教职员工及社区和家庭成员进行《儿童权利公约》的培训,这是对这些权利进行积极促进和保护的重要保障。
(三)学校必须为儿童们提供合理膳食、卫生保健以及生理和心理健康的保证,使他们能够投入到有效的学习当中。学校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医疗保障,进行身体状况跟踪调查。学校还要使社区学会如何使学生在校外免受健康和安全问题的困扰。例如,童工、性侵犯、虐待和传染病。学校应加强与医疗和法律部门的联系。
(四)学校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加大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学校应经常向家长告知学生的进步,社区应鼓励学生既要学习课内知识又要学习课外知识。学校工作需同社区工作有计划地结合起来,学校要为社区提供场地、设备、参与社区工作。
(五)学校的学习内容应关注学生的实际。学校应开设一些生存技能与学习技能的学习内容。生存技能包括:解决冲突、团队合作、有效沟通、谈判技巧、异议采纳、逻辑问题解决、社交技巧、如何使自己免受疾病威胁、如何控制自身情感、合理安排时间、如何在压力下有效率地学习。对这些技能的培养应与课程设置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积极参与,主动地学习。
(六)爱生学校应注重学习的过程,而不应以成绩为重。因此,学校必须拥有反馈和改革机制,以不断对过程和结果进行改进。这些机制包括:自我评价、外部评价和社区反馈。
爱生学校的思想框架[7]
爱生学校管理应该达成这样的结果:所有的学生都能够依照自身能力有效地学习。个人问题能够被很快发现,并由相关的能胜任的教师妥善解决;儿童的权利应广泛被儿童、教师、管理者及家庭成员正确理解,儿童权利在学校、家庭和社区被有效保护;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安全保障得以提高,疾病、事故、伤害和心理问题发生率有所下降;学校、家庭和社区应密切联系;学生的行为变化应反映他们在学习重要生存技能所取得的进步。
爱生学校应该是在学校层面上创建以“学生中心”的教育质量模式,确保学校吸纳全体学龄儿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平等对待所有学生;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有保障的学习环境;通过渗透生活技能教育的适切课程和有效的教学,促进学生获得有用的知识、技能与态度,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师生、家庭、地方民主参与学校管理,使学校成为一个和谐的学习社区。
总之,“爱生学校”是让所有儿童入校就读,鼓励儿童参与学习并表达自我,尊重儿童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平等对待,消除性别歧视;“爱生学校”是追寻儿童的学校:积极寻找被排斥的儿童,使他们进入学校并参与学习,促进并帮助监测社区所有儿童的权利和幸福;“爱生学校”是以儿童为中心的学校:从儿童的最大利益出发,最终实现儿童的最大潜力,关注儿童的“各个方面”,如健康、营养状况及幸福;“爱生学校”拥有高质量的环境:对儿童是健康和有保护的,性别敏感的,鼓励儿童、家庭和社区的参与,具有对儿童的全纳性;“爱生学校”是促进高质量的教和学:适应每个儿童学习需要和能力,积极、合作及民主的学习,提供设计合理的内容及高质量教材和资源;“爱生学校”要关注和提高教师道德标准水平和奉献精神;“爱生学校”是提高高质量学习结果:帮助儿童学习他们所需要的内容,教授儿童如何学习。
在我国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国的教育方针,中国爱生学校的创建旨在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保障儿童教育权利为本的教育质量模式;旨在确保学校吸纳全体学龄儿童,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平等对待所有学生;旨在确保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并不断加以改进;旨在通过渗透生活技能教育的适切课程和有效的教学,促进学生获得有用的知识、技能与态度,提高教学质量;旨在在确保师生、家庭、地方的民主参与学校管理,使学校成为一个和谐的学习社区。
中国爱生学校的终极目标是促使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潜能的充分展现,使每个学生都能自信而成功地学习和成长;促使学生学会学习,好学、会学、学好;促使学生学会做事,能应用所学解决问题,养成生活技能;促使学生要学会做人,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品德良好、身心健康;促使学生要学会共处,能与同学合作学习,乐于助人,富有团队精神。总之,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在德、智、体、美、劳技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四、爱生学校管理实施的维度
在前面我们已经谈到爱生学校管理的实施维度框架自1997年在泰国首先被确立,这个实施维度框架已经发展为为指导爱生学校实施的纲领性实施指南,它指导学校管理从对所有儿童的全纳性、学习的有效性和相关性、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具有性别的敏感性、学生、家庭和社区对学校事务积极参与五个维度改进学校管理。
在此基础之上,爱生学校管理的实施维度框架在爱生学校的实践中一直处在不断的发展完善之中。我国在“爱生学校”(Child-Friendly School,CFS)的实施中,在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通过我国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专家的辛苦工作,根据国际经验的比较,结合中国国情和各项目校所在地区的教育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爱生学校的愿景目标,即: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国的教育方针,中国爱生学校旨在在学校层面创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保障儿童教育权利为本的教育质量模式,中国爱生学校要确保学校吸纳全体学龄儿童,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平等对待所有学生;要确保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并不断改进;要通过渗透生活技能教育的切实可行的课程和有效的教学,促进学生获得有用的知识、技能与态度,提高教学质量;要确保师生、家庭、社区民主参与学校管理,使学校成为一个和谐的学习社区。
中国爱生学校的终极目标是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潜能的充分展现,使每个学生都能自信而成功地学习和成长。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学习,好学、会学、学好;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做事,能应用所学解决问题,养成生活技能;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做人,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品德良好、身心健康;中国学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共处,能与同学合作学习,乐于助人,富有团队精神。总之,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在德、智、体、美、劳技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爱生学校在我国实施的管理框架,形成了指导爱生学校管理实施的四个维度[8]:即全纳与平等、有效的教与学、健康卫生与安全、参与与和谐。四个维度基本涵盖了我国办好爱生学校主要的方方面面。通过它的实施将使每一所爱生学校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使每一所爱生学校办得更好,而成为当地学校的榜样。
(一)全纳与平等
“全纳与平等”是体现爱生学校精神的核心标准。“全纳”是指学校积极动员并帮助每个适龄儿童,特别是处境不利儿童入学并从学校教育中受益,“平等”是指关注男女儿童平等的入学机会和发展,营造无歧视的、尊重学生多样性和差异的学校环境。
1.学校应主动积极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入学机会和创造平等的就学条件,并且要特别关注女童、残疾、贫困以及流动和留守儿童在入学过程中所面对的特殊困难;
2.无论学生背景和能力如何,都能够在教育教学中得到平等对待;并能够获得未来发展中所需要的基本的知识、态度与技能;
3.尊重和理解学生基于文化、语言、家庭、经验等方面的多样性,建立包容、友善、平等、尊重的校园文化;
4.学校提供无性别歧视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女孩和男孩平等走向社会做好准备。
该维度由三个领域构成,分别为:一是儿童平等入学机会的保障;二是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三是性别平等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有效的教与学
“有效的教与学”是爱生学校的中心工作。它是指教师作为学习的引领者(facilitator),应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课程资源,设计有效的教学策略,通过师生互动的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
有效教学通过专业化的教师,渗透生活技能教育的课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以及开放、互动、持续、基于ICT的教学支持系统,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学会学习,获得有用的知识、技能、价值/态度,使个人的潜能得到发挥,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该维度由四个领域组成:一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教师;二是渗透生活技能的课程;三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过程;四是开放、互动、持续、基于ICT的教学支持系统。
(三)安全、健康与保护
“安全、健康与保护”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从儿童的视角出发,在尊重儿童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促进儿童的身体发展和心理健康,使儿童感受到无论是身体方面,还是心理和情感方面,学校都是一个可以获得支持和帮助的场所。在现阶段,本维度应该关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学校要通过基本硬件设施的配置,应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使学校成为儿童认为是安全的场所。
2.学校要开展全面、有效的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培养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知识和技能,最终形成安全的行为习惯。
3.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基本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和体检等卫生服务,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学校应该重视发展学生健康的体质,并且为此提供相应的设施、师资和时间保障,有创造性地开展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体育活动。
该维度共有四个主要领域组成:一是营造安全的物理环境和友善的心理氛围;二是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制度和教育;三是采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策略;四是学校环境及设施、组织有质量的体育活动。
(四)参与与和谐
在学校管理中从儿童视角出发,通过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促进儿童在校内外生活中的参与,在学校内外形成“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的人际关系与积极的氛围,保证儿童权利的实现,共同为儿童营造一个快乐、轻松、和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具体而言,“参与与和谐”在学校管理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学校管理中校长能够从儿童的视角出发,为儿童的成长提供健康、安全和愉快的物理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
2.在学校管理中校长具有民主意识,促使学生、教师、社区成员尤其是儿童参与到学校管理。
3.在学校内外的相关群体应具有“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的意识与能力,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形成相互支持的互动关系,形成全员育人的环境。
4.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形成相互支持的互动关系,形成全员育人的环境。
本维度由四个领域组成:一是儿童参与的途径与方法;二是保障师生参与的学校管理制度与文化氛围;三是和谐的家、校、社区伙伴关系;四是校长领导力。
五、爱生学校在中国[9]
爱生学校项目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地区和全球合作的产物,它是由体现尊重所有儿童平等权利、保障儿童安全健康发展、保证教学过程有效、促进家庭及社区积极参与等基本维度相辅相成地构建全方位教育质量的模式。它体现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和原则,也体现了世界范围“全民教育”行动的重大目标。它在学校层面把提高教育质量必需的政策干预措施融为一体,旨在促进全体儿童发挥个性潜能并得以实现自由而充分的整体发展。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在实验爱生学校模式。
中国在1996—2000年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周期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早期儿童关爱”项目中,开始把创建“爱生学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旨在推进项目地区的学校以学生为本,改革教与学的关系,改善学校、社区、家庭的关系,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这对于加强和改善我国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与当前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保持一致,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在2001—2005年期间,我国西部内蒙古、广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十省、市(自治区)有四千多所学校参加,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许多学校在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纳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了进一步促进该项目的实施,让每一所项目校的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都关心爱生学校的建设,都参与到爱生学校的建设工作中来,把每一所项目校确实办成“爱生学校”。在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早期儿童关爱”项目中,把“爱生学校”作为一项重点,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
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2006年9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了“全纳和爱生学校研讨会”。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实施的“全纳和爱生学校”项目,旨在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在2001—2005年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教育项目合作的第一周期中,在我国广西、内蒙和重庆的7个县100所农村中心小学进行了爱生学校项目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是以教师培训为切入点,强调以儿童为中心来完善和改进学校管理,改善师生关系,促进家庭和社区更加关注儿童。通过试点,进一步提高了试点校教师的认识,以儿童为中心的理念深入人心,促进了家长和社区更积极地参与到学校发展中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在2006—2010年教育部和儿基会的合作计划的第二周期的工作中,在爱生学校试点工作和调研的基础上,基础教育司开展了爱生学校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并将在中国西部10个省进行扩大实验推广。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目标是使爱生学校框架成为“学校质量的理想指南”(伍德琛)[10],使爱生学校成为适合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全方位教育质量模式”,并借以推动全球范围的教育变革,促进有质量的“全民教育”目标和全体儿童最大利益的实现(克里姆·赖特)[11]。原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总结我国自2001年以来实施爱生学校项目的经验时说,爱生学校目标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目标一致[12]。我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正在努力建构和谐社会。在教育领域,中国政府一方面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另一方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国家将工作重点放在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上。
教育部与儿基会联合实施爱生学校项目总目标“最为重要的,是为所有儿童提供有质量的教育,确保每个儿童得到全面发展。这与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目标是相一致的,与中国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
因此,中国-儿基会爱生学校合作项目的目标是:第一,要在国家层面上支持、充实、影响以质量与公平为核心的教育政策;第二,要在地方层面鼓励因地制宜的政策实验,展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多方合作实施爱生学校理念和方法的创新成果;第三,在国际层面上与其他国家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实践爱生学校质量模式的经验。
为落实贯彻好《义务教育法》,为推动爱生学校理念在中国的传播和实施,2006年11月17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旨在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是:做到师生和校园安全、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机构基本完善,校园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得到杜绝;校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等。为推动和谐校园和爱生学校的建设,2007年4—10月,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报》开设专栏,对全国32个省市的100多所学校创建和谐校园爱生学校进行专题报道,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13]
在中国,爱生学校建设的内涵与中国教育所追求的教育目标是一致的,因为,《义务教育法》全面涵盖了中国爱生学校的所有理念。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爱生学校全面的保证。所以我们贯彻落实“爱生学校标准”就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两者是完全一致的。
中国的爱生学校的建设已经进行了多年,为全国各地,特别是农村学校爱生理念的传播,爱生行动的落实,做了积极的探讨。这个项目的实施,得益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国际和国内专家从理论和实践的大力帮助,也得到了实验校的积极响应。经过教育部有关司局和项目组专家的共同努力,为进一步开展好爱生学校项目,初步形成了爱生学校评价标准初稿,这次将通过在一些省的实验学校的试行,进一步征求第一线校长、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修改好标准,准备在所有爱生学校实施,从而进一步促进爱生学校的建设。
爱生学校理念在中国已经得到很广泛的传播,中国两亿多儿童正在享受或即将享受到爱生学校理念的成果。中国爱生学校标准不仅给中国儿童发展带来变化,对世界儿童的发展也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六、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CFP”项目[14]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
“CFP”项目实施的背景是基于“爱生学校”(Child-Friendly School,CFS)的理念,结合教育部人事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上一个合作周期(2001-2005)的合作项目——“校长培训与学校发展规划”(SDP)的基础上,强调从爱生学校的视角来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提升校长的领导力,所以项目简称为“CFP”(Child-Friendly Planning and Principals)。项目选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广西、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十个省(区)作为项目实施的省份,项目的实施在教育部人事司的领导下,在各项目省项目官员的通力支持下,在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的紧密协调下,通过项目学校的校长、老师以及各级专家共同的努力,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项目的指导思想与目标是从“爱生学校”的视角关注学校的管理,关注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通过项目的开展使项目省、项目县以及项目学校的管理者能够从儿童的视角、性别的视角,从建立安全、快乐、健康的校园环境的视角,进行学校的有效管理,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提升校长的领导力。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爱生学校的发展规划(“CFP”)的制订与实施是项目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通过爱生学校的发展规划(“CFP”)为重点的校长培训以及在项目学校“CFP”的具体实施,提高项目地区项目学校校长实施“CFP”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够从保证不分种族、语言、文化背景、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全体儿童参与学校生活以及学校管理的全纳视角;从以儿童为中心,关注所学知识和技能与儿童的实际生存和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有效教学的视角;从使儿童的身心和情感得到保护的卫生、安全的学校环境建设的视角;从保证性别意识,倡导性别平等的教育、教学环境建设的性别敏感的视角;从保证儿童、家长和社区的参与,形成家校伙伴关系的视角,改进学校的政策、管理,提升校长的领导力。
项目实施预期可以测量的结果包括:(1)儿童对学校感受的变化;(2)爱生学校发展规划中校长的作用:是否制订了爱生学校的规划、是否按照爱生学校发展规划制订的程序实施、实施中校长发生的变化;(3)学校校长对爱生学校的认识发生了变化;(4)从爱生学校的视角项目学校是否细化了已有的学校发展规划;(5)学校持续发展的机制与制度是否建设:学校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儿童参与的机制建设。
(三)项目实施的原则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遵循了如下的原则:
1.结果导向的原则
表现在以结果为导向倒推项目的实施计划,以确保干预措施的总体结果有效地达到预期效果。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管理能够有效地保障人力与财力的集中投入,以实现整个周期的预期结果。在本周期的项目实施中项目规划的制订也将遵循这一原则。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的原则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省和县项目办的高度重视,是项目取得较好成效的保证。为此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中突出三个“结合”:将爱生学校的校长培训与当前教育领域中的实际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培训资源;将项目实施的过程与监测和评估结合起来,保证爱生学校项目实施的效果;将改进项目学校的学校管理与提高非项目学校的学校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发挥项目实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科学制订、认真落实的原则
在项目实施中,各个项目省及项目县要结合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6—2010年教育合作项目协定和“爱生学校的学校管理”项目的实施的要求,制订适合实际的项目实施的规划,充分发挥项目学校的办学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牢牢抓住提高学校综合办学实力这个根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努力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整体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实现项目的综合效益。
4.放权的原则
在项目实施中,各个项目省及项目县是项目主要的实施单位,依据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6—2010年教育合作项目协定和“爱生学校的学校管理”项目的实施要求,对于在项目实施中具有较强执行能力的项目省能够承担更多的实施项目,充分发挥他们在项目实施中的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
(四)项目实施中校长角色的定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的施行,对校长的角色定位已发生了变化,校长不仅是学校的管理者,更重要的是学校的领导者,校长角色的定位不应该是拿着鞭子的人,而应该是举着旗帜带领人们前行的人,校长的领导力对于学校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CFP”的管理项目的实施中对校长提出了同样的素质要求,对于“CFP”项目来说,“CFP”中校长的角色就是要获得实施这一项目的领导力,这一领导力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
1.要有爱生学校的办学理念
办学理念是一个学校的灵魂和根本,因此校长对学校的管理首先应是对教育思想的领导。就爱生学校的校长而言,要做好爱生学校的管理,就必须具备爱生学校的理念,这是办好学校的根本。
2.要有儿童的视角和性别敏感
在爱生学校中校长领导力的获得与提升必须有儿童的视角和性别的敏感,儿童是学校生活的主体,学校的管理要有儿童参与的机制,必须关注到儿童的需求,同时在学校管理中要考虑到儿童的性别差异,采取性别敏感的管理策略,校长领导力的提升必须是在充分关注儿童的性别敏感基础上的提升,这样的领导力才是爱生的、是有效的。
3.校长要有对教学的统驭能力
教学是爱生学校工作的中心,也是爱生学校的主要工作内容。爱生学校是一个以教学中心层层展开的有机系统。作为校长,必须要有统驭教学工作的能力,才能有序高效地管理好学校。
4.校长要有与家庭、社会沟通的能力
爱生学校的校长应该具有融合多方面力量促进学校发展的能力,爱生学校的成长需要学校、校长、教师、儿童、家长、社区的共同努力和支撑。在这样的情况下,爱生学校校长领导力的组成要素必将是系统全面的,同时也是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校长必须学会依据形势变化来不断完善自身的领导力结构,从而形成和谐的,参与的家、校、社区合作关系。
体现在“CFP”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校长扮演着如下角色:
1.项目的负责人
“CFP”发展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校长应统领整个项目的进程,明确活动责任人,保证项目在规划时间内有效得以实施。
2.活动的实施者
项目的开展是整合于学校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进行,作为学校的组织管理者,必须加入到相关的项目行动中,才能切身体会项目开展的意义,在活动中逐步培植与“CFP”相适应的学校管理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学校文化。
3.项目监督员
“CFP”发展规划中包含了各项目活动实施目标、时间节点和实施措施,校长作为项目负责人,要适时督促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项目活动的有序开展。
4.项目协调员
项目的开展与各利益相关群体密切联系,其间所涉及的人力、物力、资金的调配与使用,校长的协调与沟通对项目的顺利开展有重要的作用。
总之,“CFP”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是在学校管理中从儿童视角出发,促进儿童在校内外生活中的参与,通过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校长、教师、家长以及社区内的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来保证儿童权利的实现,共同为儿童营造一个快乐、轻松、和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进而在学校内部关系以及学校与外部关系之间形成“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的人际关系与积极氛围的意识与能力。
在项目的实施中通过与社区沟通与交流,取得社区对学校办学的理解与支持,通过服务于社区发展,动员社区资源用于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形成家校之间的伙伴关系;要与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与交流,取得对学校办学的理解与支持,得到办学资源的支持;在学校管理改革中能够从儿童的视角关注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儿童能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
在项目制订的爱生学校实施监测的指标上,引导校长的管理行为,是“CFP”项目实施是否有效的关键。爱生学校实施的重点是在每一过程上,关键是要落实到实处,所以要强化实施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才不至于流于形式。爱生学校项目的有效实施必须在“CFP”规划基础上开展学校工作,每一步规划的实施都需要规范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及相应的评估方法来确保目标实施并随时对所做工作进行调整。对“CFP”的实施所进行的监测评估,要根据“CFP”规划所制定的目标、标准来进行的,这些目标、标准、指针极其权重,对项目学校来说,起着“指挥棒”的作用,是他们努力的方向;通过督导评价来对学校实施“CFP”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帮助;通过评价了解自己的长短、功过,明确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以实现自我调节;通过监测对实施爱生学校建设过程和结果进行诊断,充分肯定实施爱生学校发展规划对学校发展的作用,使学校和社区进一步树立起实施“CFP”建设的信心,更好地实施“CFP”建设。
[1] 黄志成.全纳教育:建设和谐社会的教育之路.中国教育报.2005-03-06
[2] 黄志成.全纳教育:《建设和谐社会的教育之路》.中国教育报.2005
[3] 克里姆·赖特.为教育质量制定爱生学校标准的模式.在中国“全纳和爱生学校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北京,2006年9月25-27日
[4] 克里姆·赖特(Cream Wright),CFS:An Interview with Dr.Cream Wright,http://www.unicef.org.转引自,朱益民《CFS的实施手册》,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编写,2008
[5] 莫尔克姆·斯克尔贝克(Malcolm·Skilbeck),转引自克里姆·赖特,《教育与技术中的问题》,英联邦秘书处,2000,本文转引自朱益民,《CFS的实施手册》,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编写,2008
[6] 原格·韦德尔.爱生学校的思想框架.孙柏军译.内蒙古教育,2003,7
[7] 原格·韦德尔著:《爱生学校的思想框架》,孙柏军译,内蒙古教育,2003(7)
[8] 参见教育部师范司组织制定的中国爱生学校标准(试行)
[9] 这部分的撰写,参考了朱益民《CFS的实施手册》,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编写,2008
[10] 伍德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在2006年9月25-27日全国“全纳与爱生学校研讨会”开幕式上致辞,北京。转引自朱益民,《CFS的实施手册》,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编写,2008
[11] 克里姆·赖特(Cream Wright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全球教育主管),“推行爱生学校模式”,在全国“全纳和爱生学校研讨会”(2006年9月25-27日,北京)上的主题发言。转引自朱益民,《CFS的实施手册》,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编写,2008
[12] 陈小娅.中国“全纳和爱生学校研讨会”上的开幕式讲话,2006年9月25—27日,北京。转引自朱益民,《CFS的实施手册》,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编写,2008
[13] 朱益民.《CFS的实施手册》.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编写,2008
[14] 教育部人事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爱生学校的学校管理”(CFP)项目实施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