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理解人是如何实现对世界的反映的,需要分析认识活动的结构,并研究人如何才能在多种因素的制约中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
就直接的目的和功能而言,实践活动是以主体实际改变、占有客体为目的的活动,认识活动是以主体观念地改变、占有客体为目的的活动,二者是两个不同的目的—功能系统。但是,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又具有同构性。具体地说,在实践活动中,实践的主体、客体以及连接二者的中介——工具等,构成了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在认识活动中,认识的主体、客体以及连接二者的中介——工具等,也构成了认识活动的基本要素。主体、中介、客体既是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框架,也是认识活动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框架。同时,主体、中介、客体这三个要素的连接方式、运行方式也具有相似性,无论是在认识活动,还是在实践活动中,都是主体运用一定的中介——工具作用于客体,主体与客体按一定方式实现相互作用。
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构性、相似性发生于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这两种活动的同源性和统一性。人类从其产生起就要解决主体与客体、自由与必然、人与世界的矛盾,在不断解决这一矛盾的过程中产生出实践与认识两种基本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结构。但是,认识主体不可能脱离实践主体,而且二者本来就是同一个主体;认识客体与实践客体是一致的,实践指向的对象也必然是认识指向的对象。同时,认识的工具起初也是和实践的工具合一的,只不过随着认识和实践功能的相对分化,认识工具才逐步从实践工具中分离出来,成为专门进行科学研究、科学探索的手段。
认识主体具有社会构成形式。同实践主体一样,认识主体既不是脱离社会的抽象的个人,也不是脱离个人的抽象的社会,而是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认识主体不可能脱离社会关系而产生和存在,它有自己的社会构成,具有四种形式,即人类主体、社会主体、集团主体和个人主体。其中,每一种形式都按主体从事认识活动的组织方式、组织范围而相互区别,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社会的、人类的认识活动是由无数个人的认识活动构成的,而任何个人的认识活动又不能脱离社会、人类的认识活动而单独进行,人的认识活动就是在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类的交互作用中发展的。
认识主体是一个知、情、意相统一的整体。在由各种意识要素所构成的认识结构中,直接担负认识功能的是主体的理性结构,即人的现实的认识结构。这种认识结构是在主体先行活动和社会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它一旦建立就成为一种相对固定的框架或模式,构成人们从事认识活动的一种前提结构和准备状态。认识活动总是表现为把原有的认知模式延伸并运用于将要认识的客体,主体的认识结构决定着主体从不同的视角,在不同的层次上加工、整理客体的信息,并对客体的意义作出自己的解释。主体原有的认识结构不同,对客体的理解也就会出现差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从同一事物中领悟出不同的意义,就是由主体认识结构的差异造成的。
认识客体与认识主体是相互规定的,纯粹自在意义上的客观事物,当它没有同人发生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时,就称不上是认识客体。只有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进入人的认识领域的客观事物,才能成为认识的客体。实践的客体,即自然形式的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和精神形式的客体也是认识的客体,它们构成了认识客体的结构。认识客体以自己的多种属性、层次和关系制约着主体对它的认识,不仅决定了主体对它进行认识的“程序”和“规则”,而且决定了“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较肤浅和较片面的知到较深刻和较全面的知的无限发展过程。
如果仅有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还不能进行现实的认识活动,在二者之间必须有一个把它们联系和沟通起来的中介。认识的中介就是以各种形式存在的认识工具,包括运用和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在内,它们决定着认识活动的基本方式。认识中介主要由物质性工具、观念(知识)性工具和作为感性符号系统的语言工具所组成。无论是物质工具、观念(知识)性工具,还是语言工具,其共同特点是,它们既是人们活动的结果,同时又是人们进一步认识客体的手段。人的活动越发展,这些工具就越发达,因而主体观念地把握客体的能力也就越强。因此,认识中介是连接主体与客体,并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往返流动的一个“变量”。认识的主体与客体通过认识的中介(工具)整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动态发展的认识活动系统,从而不断实现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职能。
在认识活动中,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从而实现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这就决定了在认识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不同于实践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具体地说,在认识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是以信息的相互作用为其本质特征的客体以信息的形式进入人的大脑取得了观念的形态,主体则通过这种形式从客体中获得了观念的内容,主体、客体、中介(工具)都是围绕信息相互作用的关系组成一个统一整体的。客体是信息源,是信息的发出者,主体是信息的加工者,中介(工具)则是为了帮助主体促使客体释放信息,或帮助主体加工信息。
在这种信息的相互作用中,主客体之间的作用是双向的:一方面,客体的存在、属性和规律的信息进入主体的头脑,被主体的意识所反映,这意味着客体对主体产生了影响和改造的作用;另一方面,主体在认识客体的同时,也就在观念地改造着客体,这不仅表现为主体总是把客体的信息改变为主体所特有的思维内容,而且表现为主体在加工信息的过程中形成改造客体的实践观念。因此,主体与客体在认识活动中是通过中介的作用以信息的形式相互影响、相互改造的。
认识的主体是人,但不是抽象的纯粹生物学上的人,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认识主体首先是实践主体,人的认识能力是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认识客体同实践客体也紧密相关,绝大部分认识客体本身就是实践改造的对象,一些认识客体(如天文观测的对象等)尽管目前还未纳入实践改造的范围,但其作为人类活动指向或探索的对象,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同人类总体实践活动相关联。因此,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并不是外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的,相反,在主体与客体的双重关系中,实践关系是根本的和决定性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然后才能形成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认识关系归根结底是由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所派生,并最终受实践关系制约的。
在认识活动中,主体通过中介而同客体发生相互作用,三者以一定的方式整合在一起,构成了动态的开放系统。认识结构形成、演化与发展的秘密,就在人的实践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