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钦建帝国(1 / 1)

英吉利海峡并不很宽。

欧洲大陆的游客乘快轮从加来到多佛尔,一个小时多点就可抵达。但是一旦通过英国海关,他就进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使他深感困惑。

举一个小小的例子。

在欧洲,行李无论多少,总是个累赘,需要到车站的一个角落去过秤,然后拿着收据去付款,这一切都很正规。按照特定法律的特定条款,钦定铁路专员的特定一年的特定一天就是这样过的。

在英国,系着红领带的伙计,闲散地将人们的行李搬运到行李车上,随心所欲地堆到那里,然后拿着小费,兴高采烈地说声“早上好”,就消失了。到了目的地,另一位系着红领带的人取下行李车上的东西,由客人随意指认,把东西放入自己的小推车上,然后不慌不忙地走向出租车。

“这样,你们不会丢失很多行李吗?”一位外国人问道,他认为这样随意地取拿,而没有官方的监督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没有,”英国人回答说,“似乎从没有丢失什么东西。也许偶尔有一个包会搞错。但是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制度。我认为我们是在公共马车时代形成的这种做事的习惯,而且行之有效,一直延续至今。所以为什么要改变呢?”

简言之,英国制度(如果可以如此称呼它的话)似乎是让事情顺其自然,给予个人尽可能最大的自由,并将政府的干预限制在一些必要却令人不快的人员身上,如警察、治安官以及谦恭有礼但手脚敏捷的行刑人。而在欧洲大陆,公众被视为不可救药的低能儿,如果没有政府的经常监督,他们就不可能正常生活。

关于“国家习俗”这一问题,对讨论十七世纪的历史来说,可能有点离题。但正是由于当局的不断干预,才使法国人丧失了他们在美国的大片疆域,才铸成欧洲其他国家在殖民地的诸多失败。

如果诺贝尔先生提前两个世纪发明炸药,并每年奖励在发明领域取得可能是最杰出成就的人,那么他的奖励多数无疑将为路易国王的几个臣民获得。

那些法国人跋山涉水,不顾个人安危(更不用提十多种缓慢而痛苦的死亡),穿越了加拿大的内地,关于他们探险的记录读起来更像是《三个火枪手》中令人惊叹的一章,但却已被人遗忘。

而在当时,他们终究一事无成。

然而,他们的邻居——英国,则尽可能严密地把守住便利的河流和海湾,并建立了现代最伟大的国家。

从法国人的角度来看,这实在是太令人痛心,太令人扼腕叹息了,但这又是必然的。

因为,法国在十七世纪正迅速沦为一个过度中央集权的君主国。封建贵族的权力已经被打破,而基督教国王陛下的权力却变得更大。

现在公认的事实是,一个国家的贵族阶层,一旦停止行使“领导权”,并惬意地闲谈“效劳”,它就不再是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十七世纪,英国贵族仍然是他们所在社区公认的统治者,如果可能的话,他们绝不去伦敦。而他们的法国同僚,若获准与其高贵荣耀的君主长期居住在一处,即便是照料王室的金丝雀,也会觉得受宠若惊。

因此,在英国,国王必须非常慎重,除非得到贵族乡绅的由衷支持,否则不敢强制推行任何法律;而法国君主,或随心所欲,或完全按照情妇和宠臣的好恶来统治国家。

法国人不喜欢出国旅游,他们不了解其他民族的习惯、风俗和道德观是出了名的,他们认为其他民族落后野蛮,根本没有开化。至于法国国王,他可能对巴黎到凡尔赛路边的一石一木都了如指掌,但是对一般的地理知识,却一无所知。

我并不是说,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们怎样地挑灯夜读,潜心研究布劳先生著名的地图册。对他们来说,那样做是不必要的。他们激怒了自己的臣民,以致一批又一批的英国人漂洋过海,逃到大西洋的彼岸,通过这种方式,英国的利益得到了很好的维护。但即使这样,法国君主也没有做到。

过去谈到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习惯上说是因为民众的疾苦引发的,比如“如果他们不能得到蛋糕,就让他们吃草”等。现在,终于有一种不那么感情化但却更加真实的历史观点,开始打破这种看法。欧洲其他很多国家的农民不仅被要求吃草,而且实际上还被迫吞食一种难以下咽的草药来维持生命。这样就导致他们的身体非常虚弱,没有足够的力量支撑取得起义的成功。而发动了血腥暴动的外省人以及那些贩肉商人却吃喝不愁,否则,他们何以表现得如此精力充沛,且大获成功,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的确,法国农民生活比较邋遢。至于说到干净和舒适,宏伟的凡尔赛宫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从普通的法国外省人不愿离开故土来判断,他们的条件不可能那样糟糕,就像那些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学家,极力让我们相信的那种。

劳动力的极度缺乏,造成法国在北美洲的领地发展缓慢。

当探险家们回到巴黎,谈起他们的发现,谈到他们给法国增加的大片疆域,国王陛下和他身边的顾问觉得应该做些什么,但是,在宫廷的糕点师都需要七百名的情况下,他们到哪儿去找数量庞大的移民者呢?

逐渐地,一些能吃苦耐劳的人,出于自愿迁移到了魁北克和蒙特利尔地区。然而,当这一切刚刚完成,法国人那具条理分明、逻辑思维缜密的头脑就开始运转起来了。他们犯了一个习惯性的错误——将新城镇彻底“进行集权”,就像它们是勃艮第或加斯科涅的村庄一样。之后,远在加拿大的人们,做任何事情之前都必须先请示巴黎的官员们。如果一个人想得到狩猎许可,他必须向巴黎递交申请。如果总督要撤换一个愚蠢的下属,他必须先同巴黎的上司商量。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个人的进取精神很快就被消灭了。一个殖民地要取得迅速发展(尤其在当时),就要放手,让他们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而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先求助于中央政府。

但是,新法兰西的人们,远远落后于他们的邻居,譬如荷兰和英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在新教徒定居的殖民地,世俗当局和神职人员之间很少有或根本没有摩擦。偶尔加尔文派或路德派的不同派别发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派一走了之,在森林的另一个区域建立属于自己的理想国,而这个区域基本上属于英国的势力范围。

另一方面,在加拿大,政府和教会之间一向针锋相对,争执不休。很早的时候,耶稣会士们就踏上了这个国家,照管着那些可怜的野蛮人。毫无疑问,那些野蛮人非常需要这些善良的神父教给他们一切。但是由学识渊博、圣徒似的神父主宰的特别社会(天主教会的突击部队),决不接受政府高于教会的理论。

在美洲的巴拉圭,耶稣会士们曾成功地建立了一个独立国家,有军队,像一个主权国家一样,维持了近一个世纪。在加拿大,他们从没有取得那样的成功。但是,他们以及其他传教士,非常不满所谓的钦派总督对他们工作的过分干涉。只要加拿大还是法国的一个附属国,他们同那些达官贵人就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法国政府当然希望从美洲的领地中榨取一些钱财,因此,每年年底拿出赢利余额,是殖民官员的职责。他们不关心大量毛皮是怎么收上来的。对他们来说,只要蒙特利尔的仓库里熊毛皮和海狸毛皮供应充足,土著人可以全体喝酒醉死。

教会看到,由于实行这种政策,土著人逐渐堕落,善良的神父会竭尽全力阻止这种情况发生。有很多年,法国的这些领地实际上是由魁北克主教统治着,贸易几乎完全停滞。但是,那些野蛮部落不能领会这番好心,反而误以为这是软弱的表现,于是在易洛魁人的带领下,几乎将全体法国移民赶进大西洋里。塞纳河两岸乱成一团,哭声震天。为了制伏那些野蛮人,弗隆特纳克被迅速派往圣劳伦斯河。但是当他杀戮了大批的印第安人,致使其他印第安人不敢再进一步挑起战事时,法国王室幕后操纵的故技又开始重演。国王陛下的女友们,貌美而心善,不知她们的神职门客是生是死,每每提及,就会泪如雨下。于是,主教一个接一个回来了。不久,那位精力充沛的总督被召回巴黎“述职”,于是,一切又都恢复到以前的样子。

十七世纪,查理二世当政时期,法国人要想兼并整个大西洋沿岸地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为当时的法国和英国刚刚爆发战争,法国有一个最精锐的团驻扎在蒙特利尔,英国却无一兵一卒。

但是,就在新法兰西处于历史最紧要关头之际,母国有个蠢货,应一个对官员不满的神职人员的请求,想方设法召回了加拿大总督。而当这个错误得到纠正时,成功侵犯新英格兰的机会已经一去不复返。

新法兰西帝国,看起来貌似非常庞大。

它的范围从北极圈一直延伸到墨西哥湾,其边界是用一系列沉重的铅牌认真界定的。国王陛下的奴仆们在铅牌上刻着铭文,声明埋着这些铅牌的土地属于卢多维克斯——不管它的号码是多少。

实际上,这是一块贫瘠荒原,传教士游走其间。一段时期被忽略,在另一时段,又因法律条文烦琐而受约束。这片区域,从没有按照当地居民自己的意愿来开发资源,却总是受制于妇人之见或王室的一时冲动。

甚至到了十七世纪后半叶,法兰西仍然还有机会拯救这块宝贵领地。亨利四世通过颁布《南特赦令》,保证了信仰新教的臣民享有与他们的天主教教徒邻居平等的政治权利。1685年,路易十四废除了《南特赦令》。在以后的二十年间,胡格诺派的教徒受到了残酷而愚蠢的迫害。他们在国内的生活已经变得无法忍受,于是要求政府允许他们远走他乡。那些勤劳的男男女女,如果获许在大西洋的彼岸建立一个忠于法国的国家,他们会奉献出一切。但是,他们的请求被断然拒绝。当他们仍坚持自己的要求时,边境对他们关闭了。

当然,人们如果坚决想离开(或进入)一个国家时,还是能够做到的。在此后的五年时间里,五千多个胡格诺派家庭成功地逃出了法国。他们迁到了英国或荷兰,除了勤俭、才能和信誉,他们什么都没有带。然而,这些品质足以满足他们谋生的需要。很快,他们在商业和贸易方面重新站稳了脚跟。而正是这些人,他们本来可以在遥远的地方成为法国文化最强大的中坚力量,现在却使得那些等待机会剥夺法国的最后殖民地的力量加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