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比较推荐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布鲁克林》,还有丹麦作家凯伦·布里克森的《走出非洲》。有些书要有一个寻找的过程,刚开始阅读时你可能抓不住它的神韵。我小学时读《红楼梦》,觉得它太无聊了,整天谈吃,发作些无聊的苦,但后来再读我才知道,宝玉是那么温暖的一个“石头”,来到人间,体察人间的冷暖。
我们每一个人就像一块石头,孤独得很,在人世中遭遇各种各样的起起伏伏,石头上渐渐写满了字。这块石头上的这些字是不是一本小说?这辈子写了些什么?最后这块石头回归了自然,又写满了什么呢?这是我们读书时需要有的思考。
有个朋友曾问过我一个关于小说阅读的问题,他说美国作家卡佛的小说,看了几遍也没看懂,小说应该如何阅读呢?我觉得可以用传记梳理的方法,比如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我们要看她从小到大是怎么成长的,她在生命的什么阶段写了这本书,她遇到了什么问题,她为什么写这部小说,里面的人物是一种怎样的现实投射。书是从作者生命中衍生的,简·奥斯汀终身未婚,20岁出头时就写出了《傲慢与偏见》,当时这个年纪的英国女孩子基本都结婚了,她,一个未婚女性面对生活有很多疑问。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在小说中就表现出了一种对爱情的探寻,所以看小说要看作者的传记,这是其一。其二是了解作者当时生活的社会环境为什么会催生《傲慢与偏见》这部作品。英国工业革命之后,大量工厂出现,更多的工人涌入城市,城市越来越拥挤、生活环境越来越差,英国贵族开始迁居乡下。贵族的生活习惯如舞会、阅读会、音乐会等文化形式传入乡村,为乡村带来了一些新的文化、新的元素,乡村的人吸收接纳了这些新的知识、新的艺术、新的观念,文化的落差被慢慢拉齐。《傲慢与偏见》中出现了乡下原来没有的读书会,傲慢没有了道理,偏见也没有了道理,这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所以要读一点儿社会史,了解一本书出现时的社会背景。另外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些当时其他的文学作品,这样可以了解一部作品与它前后期的作品有哪些不同、发生了哪些变化,这样我们才可以发现它的价值。比如,阅读小说就可以从作者的传记开始,知道作家的生活经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文学背景等。
读书是很需要下功夫的,真正读好一本书,不是拿到它以后,只看这一本,而是要把与它相关的一系列书都通读下来,然后你才能说把这本书读好了、吃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