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慎勿“毁约”,否则失去信任(1 / 1)

管理之要:毁约,近似于说谎,谎言只能自毁形象。

毁约,近似于说谎。对下属说谎,无异于在下属面前翻脸不认账,自毁形象!

因此,公司领导对于下属有一件事绝对要避免,那就是“毁约”。下属对主管感到不满的,通常说谎者占绝大多数。莫非世上有这么多爱说谎的上司?

实际上,经过仔细推敲之后发现,有许多主管爱说谎言,多半是迫不得已的:虽然主管内心并不想说谎,但由于各种因素,造成主管无法履行约定;也有上司本身了解真情,说出来的时机还不成熟,但是下属并不了解整个事件的性质;还有的是因为上司发生了误会,记错、说错或听错而造成的。

即使如此,上司也不能轻率地处理此事。上司应该坚守一项原则——我绝不对下属说谎。

实际上,下属信赖上司的程度,多半超过上司的想象。因此,一旦下属认为“我被骗了”,他对你所产生的愤怒是无法估量的。

下属通常会随时注意上司的一言一行。一旦发现上司的错误或矛盾之处,就会到处宣扬。虽然此与信赖并不矛盾,但是被捉到小辫子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如果你能做到平时不疏忽、不说谎,就恰如其分了。

在工作岗位上,如果你必须说谎时,最好在事后找个机会说明事实。

但说明不能只是一个借口。毕竟对方因为你的谎言而陷于不利的处境,或遭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因此,你应先对你的谎言诚恳地道歉,然后再加以补充说明。

如果对方能够了解你的用心,是最好不过了。但是,有时对方仍旧会心存介意。遇到这种情形,你能做的也只是告诉他实情而已,因为这种事有时候要在很久之后,才能得到对方的谅解,也许你永远都不会被谅解。虽然一直被别人误解并不好受,但这也无可奈何。你必须克服这种伤痛,并且去接受它和理解它,这样你的胸襟才能更加宽阔。

偶尔你可能碰到原先认为可以完成的任务却突然失败的情形,因而无法履行和下属的约定。此时,你应该尽早向对方说明事情的原委,并且向他道歉。若你说不出口,而又没有寻求解决之道,事态将变得更严重。

道歉的诀窍在于尊重对方的立场。一开始你必须表示出你的诚意,若你只是一味地为自己辩解,企图掩饰自己的过失,只会招致严重的后果。一旦说谎的恶名传开来,就很难磨灭掉;必须花费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将此恶名根除。

如果因为考虑欠周或误解,自己就应负起责任。但是,若是因为言语上的疏忽或误会而被指责是说谎,则是一件令人懊悔的事。

若你曾有过上述经验,就更要注意不要再重蹈覆辙。在措词、态度上都不可掉以轻心。

某家公司的科长在计划书上批上“同意”后交给下属。然而,由于科长写得相当潦草,拿到这份计划书的新职员并不清楚这位科长写字的习惯,他将“同意”看成“不行”,计划因此中断。当然,这位科长要负起大部分的责任。

在另一家公司,某位下属对上司说:“我想改变销售策略,可以吗?”上司回答:“(不变也)可以!”科长并未说出括弧中的字,因此,听成“可以”的下属,以为自己的提案已获准,而迅速着手进行。结果,业务部门引发了一场大混乱。

下属通常相当留意上司的小动作,如点头、摇头并企图从小动作中得到启示。因此,你必须留意,避免发出一些暧昧不清的信号。

说谎对于一般人尚且不能原谅,何况是作为下属表率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