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合理性主要是指要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和稳定,并符合社会成员的个体发展和需要,从两者的辩证关系出发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是在高等教育产品属性的基础上提出的,主要是基于社会、企业团体和个人家庭都是高等教育的受益者,都应该承担一定比例的高等教育成本。根据这一原则,国家在1987年对高等教育的助学金制度进行了改革,推行奖学金、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制度。在1989年开始逐步收取学费并根据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逐渐提高收费水平,以此推进高等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力争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

(一)生均学费水平较低,占城镇居民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

198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开始对普通生收取学费,生均学费水平为每生89元(按实际收取数计算得出,下同)。1990年,生均学费水平提高了近1倍,达到了170元。在随后的两年内,生均学费分别下降到了128元和142元,生均学费水平占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也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在这前四年内,只有1990年突破了10%,达到了13.41%。其余的年份都维持在10%以下(见表6-9)。

表6-9 学费占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单位:元;%)

注:生均学费数是由当年学费总收入除以当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1988年前没有学费收入。

(二)生均学费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较高

从人均纯收入绝对数来看,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远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并且二者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53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28元,二者之间差额将近一倍;1992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608元和588元,前者是后者的三倍,1989年,生均学费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为19.47%,占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比重的2.5倍。到1992年,这一指标扩大了3倍。这说明高等教育收费后,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远远高于城镇居民。

(三)总学费占地方GDP、居民储蓄和财政支出的比重较低

198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费总收入为726.4万元,占地方GDP、居民储蓄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0.009%、0.026%和0.083%,这三个指标都不到0.1%。随着学费总收入的逐步提高,其占地方GDP、居民储蓄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1992年分别达到了0.011%、0.023%和0.119%。但是,总体而言,学费收入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高等教育的支出还是以财政支出为主(见表6-10)。

表6-10 河南省总学费占GDP、居民储蓄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单位:亿元;%)

(四)生均资助金额与生均学费大体相当,并在大部分年分内高于生均学费全额

1987年,国家对高等教育助学金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单一的助学金改为奖学金、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并行的制度。1989年,高等教育开始收取学杂费,生均学费水平为89元,而生均资助金额为152元,远远超过了在校生支付的学费额。1992年,河南省高校生均学费为142元,生均资助金额为190元,高于生均学费水平50元左右(见图6-3)。

图6-3 1989-1992年河南省生均学费与生均资助情况(单位:元)

(五)高等教育院校类别进一步细化,财政拨款增加了理工类院校和体育类院校

1985年,河南省进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开始有理工类院校和体育类院校,当年生均拨款水平分别为2183元和497元。1986年,这两类院校生均拨款水平降到了1577元和401元,分别比上年减少了500元和100元左右。在随后的几年内,这两类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1990年,分别达到了2532元和1209元,分别比1985年提高了300元和800元左右,体育类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提高较快。

(六)综合类院校、师范类院校和农业类院校生均拨款水平逐渐提高,财经类院校生均拨款水平逐步降低

1985年,综合类院校、师范类院校和农业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分别为1566元、1585元和1794元。1990年,这三类院校分别提高到了2761元、2451元和2932元,分别提高了1200元、900元和1100元左右。而财经类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基本保持原来水平标准。1985年,河南省财经院校生均拨款为2493元,在随后的几年内生均拨款出现了下降情况,1987年降至1679元的最低点。1990年,财经类院校的生均拨款又上升到2451元,与1985年的水平大体相当(见表6-11)。

表6-11 1985-1990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分类别生均拨款水平(单位:元/人)

注: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不包括基建拨款。

(七)本专科生均拨款水平稳步提高,本专科生均拨款差距逐步拉大

198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生生均拨款水平为1789元,专科生生均拨款水平为1534元,二者的差距为250元。此后,本专科生均拨款水平逐年提高,二者差距也逐步拉大。1986年,本科生均拨款水平为2032元,专科生均拨款水平为1697元,二者差距为400元左右。1990年,本科生均拨款水平为2822元,专科生均拨款水平为2133元,二者差距扩大到了近700元(见图6-4)。

图6-4 1985-1990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本专科生均拨款水平 (单位:元/人)

[1] 在此部分论述中的学校创收不包含学杂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