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世纪“学者行会”的自治斗争
公元11世纪,在西欧地中海经济发展迅速的地方逐渐兴起了一些自治城市,城中的商人和手工业者自行结成“行会”(universitas)以便能够自主地管理并决定各自行业内部事务。12世纪的巴黎是一座繁荣而有序的城市,其在斯德岛上的圣母院大教堂学校和塞纳河左岸的圣热纳维耶夫教堂以教授神学而著称于世。1180—1210年间,为追求知识和真理聚集在一起的学者或学生也建立了自己的行会,即“教师与学生联合会”(universitas magistorum et discipulorum),也就是中世纪大学的前身。
中世纪大学的自治权主要是来自国王、教皇、主教或市镇当局的特权,大学争取特权的方式主要是罢课或离散,然而不管是因为大学享有知识发源地的美誉,或是出于其在城市中作为重要消费群体的地位,国王和教会通常都会对大学做出让步。
语言和风俗的差异使大学人员与城市自由民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国王的士兵有时也会出于嫉妒学者们享有的免税等特权而在大学周围频频滋事。1200年,在一次流血事件之后,教师和学生以罢课和迁址相威胁向国王菲利普二世严正抗议,后者迫于压力,赋予巴黎大学以“法院地特许权”,将各类与大学相关的司法事务交予教会处理,同时还承认了大学教师和学生享有的罢课权。这一依附于教会的司法地位使得教师和学生感受到自治和自由,当然这一做法更多地是出于对人身和物质安全的考虑,学者们更想得到的是学术事务的自治,包括人员录用权,授课准许权[1]等,然而这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权力却一直掌握在巴黎主教及其督学的手中。这一时期巴黎地方教会滥用职权,要求学生缴费以获得授课准许,引起了学生和教师的强烈不满,他们向教皇英诺森三世提出申诉,1208年,曾经在巴黎学习过的英诺森三世要求地方教会无偿颁发授课准许证,并将授课准许分为神学、艺术、法学和医学四大类,这就形成了法国大学最早的四大学院。1215年,英诺森三世正式确认了“教师与学生联合会”的合法地位,准许大学自行制定章程,标志着巴黎大学的正式诞生。此后逐渐地,“教皇帮助大学摆脱了教会和世俗的地方政权的控制,……同时在某些地方将大学置于罗马教廷的直接司法管理(之下)。”[2]1231年,教皇格里高利九世颁布“科学之父”教谕(parens scientiarum),限制巴黎主教干涉大学事务,允许能够颁发授课许可证的学校都称为“大学”(studia generalia),到1250年,巴黎大学的特权已经扩展到自主制定内部章程、人员选举和司法豁免,大学教师还享有免除兵役、自用商品税等特权,成为中世纪欧洲大学中的典范。
总体而言,13世纪是巴黎大学飞速发展的时期,教皇和世俗王权各自看重大学培养人才或发展知识的功能对巩固自己地位的作用,因此总是出于某些目的给予大学这样那样的“恩赐”,但大学由此获得的特权或自治权仍为有限,有时甚至会因为掌权者个人的主观态度而出现逆转。比如1225年,“教皇特使、圣昂日的枢机主教砸碎了授予大学的大印章,直到1246年才得以重新授予”[3]。又如,在大学内部,教皇一直支持虔诚的托钵修会教士[4],1250年教皇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托钵僧都可以获得神学授课准许证,促进了托钵修会在大学中的发展,到1254年时,其在巴黎大学神学院15个教席中已占据了12席。世俗教士向罗马教廷申诉希望能够对修会教士有所限制,然而继任者亚历山大四世不仅支持后者,反而于1255年颁布圣谕取消大学教师的罢课权。
二、特权渐失——从百年战争到法国大革命
百年战争期间(1337—1453年),巴黎大学陷入勃艮第派和王太子查理的阿曼涅克派两大派系间的仇隙,学生渐渐流失殆尽。由于战争中巴黎大学的学究们参与了对贞德的审判,将圣女送上火刑架,因此收复巴黎之后,查理七世及其后继者路易十一都表现出对大学的极度不信任。1437年查理七世撤销了大学的税务特权,1446年又废除了其司法特权,将大学置于议会的管辖之下,路易十一则大肆驱赶勃艮第学者,不可挽回地破坏了巴黎大学的国际性传统,他甚至干涉学者的讲课自由,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483年路易八世登基。此后巴黎大学经历了王权不加干涉的十几年,1498年路易十二宣布重新整治大学的特权,次年,巴黎大学停课以示抗议,反而激怒国王,后者直接废除了教师的罢课权,自此,巴黎大学几乎特权殆尽,沦为世俗权力的掌中物,曾经有过的行会自治的“黄金时代”就此结束了[5]。
进入15世纪,欧洲民主国家逐渐形成,世俗统治者不断利用政治权力和行政程序干涉大学事务;教会日趋式微,更加重视从精神领域对大学的影响。1458年巴黎大学开设了研究希腊文学的讲座,但由于保守派的阻碍,探求古典文化和古代世界的早期人文主义思想在法国传播迟缓。1494—1515年法国寻衅意大利,王权在战争中不断得以巩固,弗朗索瓦一世趁战争之机向教皇莱昂十世征得向大学学位获得者授予教阶的权力,虽然战争以法国失败而告终,但它却成了“巩固法兰西君主制度的强心剂和诱发法国文艺复兴的催化剂”[6]。弗朗索瓦一世不满意巴黎大学保守派固守经院哲学并坚持顽固的教会制度,1530年他主持在大学之外建立了枫丹白露皇家图书馆和法兰西学院,致力于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著作的译介,推动了人文思潮在法国的推广。
与文艺复兴遥相呼应的是16世纪风起云涌的宗教改革。法国人加尔文在路德宗教革新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仰得救”、“廉价教会”、新制学校等反传统的主张,赢得了众多追随者。“自治”也是加尔文教义中的重要理念,他认为“国家永远不应该成为触角遍及八方的大章鱼,把生活搞僵弄硬”[7],政府应该尊重维护每一种生命形态,承认他们神圣的自主权,特别是各行业中的权威,而大学就是学术领域的权威。1562年,天主教在瓦西镇大肆屠杀加尔文派新教徒[8],挑起了法国持续36年之久的宗教战争,大学内部也分裂出天主教派和胡格诺教派,巴黎大学成为两派相争的对象。战争直至1598年亨利四世颁布“南特赦令”才得以平息,此后法国开始奉行重商主义,推行财政改革,进行殖民扩张,王室的权力得以不断加强。亨利四世深谙大学的重要性,刚一上台就指定了一个六人小组为大学制定章程,这一工作于1600年完成,新制定的章程对各个学院各方面管理工作都做出了详实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到1715年“太阳王”路易十四去世时,法国经历了旧制时期最为辉煌的时代,成为欧洲最重要的政治和文化中心,而“王权对于学术的控制也达到了一个顶峰”[9]。
18世纪,法国的封建制度逐渐走向没落,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以理性哲学和科学精神为基础的启蒙运动逐渐兴起。这一思想运动是文艺复兴反封建、反教会斗争的继续和发展,虽然像笛卡儿、帕斯卡尔等著名启蒙思想家都并非来自大学,但其著作与精神仍然深入大学。教会企图通过封禁孟德斯鸠、布封、卢梭等人的进步作品控制大学的课堂,不料反而引发了哲学与宗教之争,最终1762年法国国会作出解散耶稣会学校的决议,从而促进了学术的进一步发展。1766年,政府打破了耶稣教士对大学教师职位的垄断,设立了教师资格考试(coucours de l'agrégation),这一考试聘用制度一直延续至今。另外,为了满足国家工业的发展,政府在大学之外还陆续建立了一些行业性学校,1716年奥尔良公爵成立了“路桥人才集团”(corps des Ponts),即日后著名的法国路桥学院(Ecole des Ponts et Chaussées),1749年“皇家工程学院”(Ecole du Corps Royal du Genie)在梅兹尔(Meiziers)成立,1780年罗什福柯·里昂古尔(Duc de la Rochefoucault-Liancourt)成立了“工艺与技术学院”(Ecole des Arts et Métiers)。
旧制度与中央集权的现代性相碰撞最终在法国爆发了大革命。1789年革命党人攻占巴士底狱,推翻了君主专政,很快新建立的资产阶级议会通过了“公共教育组织法”(又称“达鲁法案”)宣布取缔各种形式的行会,源自中世纪的大学自然也未能幸免。新政府仿照专业学院的形式也建立了一些工程师学校,为国家培养“技师”,这包括1794年成立的“巴黎理工学校”及后来的“公共工程学院”(Ecoles des travaux publics),“综合理工”(polytechniques),“巴黎卫生学院”(ecoles de santé)等专门学院。这些学校即发展成为日后的“大学校”,从而法国高等教育呈现出“一个国家,两种大学”的“双轨制”特点。
三、拿破仑的“帝国大学”及19世纪末大学的“复兴”
波澜壮阔的大革命揭开了法国现代文明的序幕,虽然拿破仑于1799年建立帝国使得革命出现逆转,但其建立的资产阶级专政仍然是反封建与进步生产力的代表。1806—1808年,拿破仑为法国建立了一套以“帝国大学”为中心的新的教育体系,将全法国分为29个学区,实行学区管理。“帝国大学”并非高等教育机构,这个大写的“大学”旨在掌管整个帝国的公共教育事业,包括学区内的学院(当时“大学”内的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理学院和文学院为各自独立的高等教育机构)、高中、初中和小学,掌管业士[10]、学士和博士各级学位的授予权,代表着帝国的垄断权力。在1806年一份官方文件中,拿破仑如是解释:“如果对教师队伍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政府的作用就**然无存。同样,如果我们不从小教育孩子应该支持共和制还是君主制,应该选择天主教还是无神论……,那么国家就不能形成民族,其基础就是模糊而不确定的,这样的国家必然面临着无序和变动。”[11]帝国大学的行政首脑被称作“大总管”(grand-ma?tre),各学区负责人为“学区长”(recteur),每个学区还有“督学”(inspecteur),负责监督学校的运转情况及中央政策的执行情况。1808年政府发布政令宣布“大学委员会”[12]的成立,该委员会接受“大总管”的领导,负责为“大总管”就教育体制及教学大纲提供咨询同时监管“学院”的财务预算情况。
此后,“帝国大学”的模式逐渐延续下来,逐渐稳固了政府对教育领域的集权。值得一提的是,在1815年,刚刚上位的路易十八曾颁布政令取消了“大总管”的职位,并且打破了学区管理的方式,在每所大学内部都设立了管理委员会。他认为“绝对的集权体制有悖于政府奉行的自由精神和怀柔政策,集权在某种程度上必然会忽略或无视一些细节问题,而如果能够将这种监管的权力放到地方,学校的要求将会更好地得到了解,地方政府也会更好地关注辖区内教育机构的发展,[……]各地的人事任命都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中,就很可能出现错误”[13]。只可惜这次闪现着“分权和自治”精神的星火很快就随着百日王朝的卷土重来而灰飞烟灭,此后的复辟王朝则基本延续了过去中央集权的高等教育行政体制。1822年,政府恢复了“大总管”的职位,27个学区得以重新确立。在众多有关19世纪法国大学的描述中,“大学”一词常使用单数且首字母大写,阿兰·雷诺在《大学的革命》中解释说,这一写法特指法国高等教育“囊括全局且等级分明的中央集权行政体系”,而随着这一体系的确立,法国大学完全丧失了其自治权或特权。虽然七月王朝和第二共和国期间[14],基佐(Guizot F.)、库森(Cousin V.)、法鲁(Falloux A.F).等自由主义学者相继担任教育大臣,并提出了一些为大学争取自由的改革建议,只可惜由于缺乏国王的经费支持,大部分建议均未得以实施。1852年,路易·波拿巴登上第二帝国皇位,继续对教育实行集权控制。1854年,全法被划分为16个学区,国家对大学的中央集权继而转为通过学区区长对学院的监管,19世纪50年代末,拿破仑三世开始推行“自由帝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其教育部长迪鲁伊(Duruy V.)建议改革高等教育,设立“科学预算”经费,使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满足国家最大利益,只可惜这些具有建设性的提议均未获得政府或教会的支持。
1870年拿破仑三世在普法战争中惨败直接导致了第二帝国的土崩瓦解,战败的耻辱感使众多有识之士开始反思战争并投入到对德国的研究中,比如著名的教育家泰纳(Taine)、勒南(Renan)、拉维斯(Ernest Lavisse)以及政府教育官员路易·里亚尔(Louis Liard),他们都主张建立洪堡式的大学制度,提倡大学自治,要求打破孤立的学院设置,发展研究型大学。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第三共和国在教育方面的改革表现较为积极,为“大学”的发展创造了契机。1875年7月政府出台新的高等教育法,特别指出高等教育享有“自由”的原则。然而法律似乎走得太快太远,它甚至将国家长期垄断的学位授予权下放至各个学院,并允许私立大学的设立,因此,这些可能威胁到传统中央集权体制的条文很快就得到了修正[15]。1885年7月法国政府又连发两道政令,先是承认“学院”具有民事法人资格,从而准许学院接受赠与、遗赠或社会团体提供的各类资助,接着又在各学院设立了“学院委员会”(conseil général des facultés)和学院大会(Assemblée des facultés)[16],同时规定学院院长由选举产生,需具有教授资格,3年为一届任期。而更有意义的改革则是在1898年,政府出台了“公立大学组织法”,明确规定各个学区内文、理、医、法、神五所“学院”组成一所“大学”,并将“学院委员会”更名为“大学委员会”(conseil d'université),委员会委员包括学区区长、大学各学院院长、各学院选出的两名教授代表、大学下属的机构负责人、下属机构的教师代表以及校外代表。自此法国大学内部决策机构的雏形出现,促进了“大学”的复兴。
1876—1890年间,法国政府前后共动用了9000多万法郎用于“学院”及“大学”的发展,巴黎市政厅与中央政府还达成协议,共同投资3000多万法郎用于巴黎大学的重修及扩建。这一时期,高等学校的入学率呈现上升态势。1878年起,大学的文理学院也开始招收学生(而不仅仅负责考试和颁发文凭),1888年文理学院招生人数分别为2358人和1355人,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则分别增长到6000人和7000人[17]。在大学人事方面,1877年,政府在大学设立“副教授”(ma?tre de conférence),1890年,法国政府颁布财政法正式确立了大学教师的职称等级,教授为终身教职,由法国总统任命,副教授为非终身教职,由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任命。从1880年到1909年,法国大学教授数量增长了一倍多(1880年为503人,1909年为1048人),教师薪金标准也有所提高。
但这里仍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大学的复兴”是非常有限的。虽然1893年法国财政预算法明确地将大学定义为享有民事权力的“具有统一发展规划的学院集合”,并且1896年法律的意图明显是要打破过去学院的结构,然而“大学”一级的行政和学术权力仍然非常薄弱,大学中实际决策权仍然掌控在学科大教授控制的学院手中。“从第三共和国时期到1968年5月风暴,法国大学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学科势力过于强大”,组成“大学”的学院分散在各地且延续着各自为政的传统,我们看到的只不过是“一幅大学的空壳”[18],教师和学生对于所在的“大学”完全没有归属感或荣誉感。
四、双重集权的加强——夹缝求生的“大学”
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使法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几乎陷入停滞。而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60年代末近3/4个世纪中,大学的组织形式都恪守着1896年法令规定的框架,表现得稳固而保守。
战后,法国人口出生率迅速攀升,二十年内增加了近一千万,成为西欧人口增长率最高的国家,政府也将教育发展作为战后重建的重要途径,推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大学发展的政策。20世纪60年代,随着教育民主化[19]运动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由于战后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婴儿纷纷进入大学入学年龄,曾经的“婴儿炸弹”直接引发了大学人口“爆炸”,“1945—1970年的25年间,法国大学的教师和学生数量分别增长了6倍和7倍,而1900—1945年的45年里,大学生数量才增加了3倍”[20]。
为了应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需求,法国政府一方面加快了创建新大学的速度;另一方面则增加了对青年教育的招聘(除医学院外)。各个学院招聘的标准参差不齐,地域上也出现不小差异:1963年,巴黎地区大学教师中有40.8%为教授,23.2%为讲师,32.4%为助教,副教授和课程负责人只占3.6%;而在外省,31.4%的大学教师为教授,22.3%的教师为副教授和课程负责人,13.3%的大学讲师,33%的助教。到1966年,巴黎教授席位几乎已经与助教的数量呈对等关系,同年中,法国全国高校教师工会(SNEsup)4800名会员中52%为助教,30%为讲师,教授只占18%[21],但是,学校的管理仍由教授独揽大权,年轻教师或低职称教师根本没有机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教师队伍的扩大还导致了其社会地位的相对下降,特别是对于讲师、助教和兼职教师来讲,其职业前景并不乐观。
然而大学规模扩大的同时却没有实施相应的管理改革。一方面,政府仍然牢牢把持着教授讲席的创建、首席教授资格的授予权、教授讲席补缺权、学位授予批准权及大学财政预算权,对大学实行集权管理;另一方面,大学内部的“学院”[22]仍相互孤立、各自为政,它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财政预算权和教学组织权,自主制定教师准入程序和标准[23],成为阿莱格尔(Claude Allègre)和穆斯兰笔下描述的“教授共和国”或“学院共和国”。总之,这一时期中央行政与学术权威“双重集权”体制的加强使得“大学”奄奄一息,“大学不过是学院的组合,真正的权力属于学院院长。在院长之下,没有任何预算可供管理。院长之上,作为国家官员的学区总长主持大学委员会,只是发挥着大学代表的标志性作用。”[24]通过同行选举产生的院长掌握着学院教学、人事、财务各方面的权力,他们可以越过“校长”直接与中央对话。法国教育学家安托万(Gérald Antoine)在描述自己20世纪60年代初担任大学校长的感受时就谈到了大学校长工作中的两点困难:一是缺乏资金;二是缺乏身份的合法性[25],这种合法性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来自同行的认可。在这种情形下,“大学”尚危机四伏,“自治”更无从谈起。人们普遍认为法国不存在强而有力的大学教育,师资硬件普遍不足,教学内容和模式也保守陈旧,机构之间没有竞争,科研实力远远落后于欧美。
事实上,面临迫切的改革形势,政府也试图能够有所作为。20世纪60年代初,富歇(Michel Fouchet)出任教育部长,促成了大学技术学院(IUT)的建立,这种职业化高等教育为法国大学体制增添了一抹新意。正如英国发展出的Polytechnics,德国的fachhochschulen或者荷兰的hbo-instellingen,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短期教育为法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26]。1966年国家科学研究发展委员会[27]在冈城召开了首次“全国科学研究与科学教育”研讨会,建议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新兴学科和科研教育,构建一个更加注重“参与”的结构,并提出“为建立真正自治的大学而努力”的口号,部长富歇还提议在大学实行三个阶段并行的专业化培养模式以解决学生人数过多的问题。次年,政府在格勒诺布尔召开重要会议,会议议题包括如何加强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如何扩大高校自主权,如何让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只可惜“双重集权”的模式使得法国的高教改革总是显得如此无力和滞后,各类改革提案很快就湮灭在1968年的“五月风暴”之中。
[1] 任课许可与13世纪出现的法国学位授予有关,学生在完成课程、通过考试及评审会组织的辩论之后,可以被授予学位,同时取得任教资格。
[2] [法]雅克·维尔热,王晓辉译.中世纪大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63.
[3] [法]雅克·维尔热,王晓辉译.中世纪大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26.
[4] 自13世纪初,托钵修会的圣多明我派和圣方济各派的教士开始进入大学,其表现的对罗马的虔诚态度一开始就受到了教皇的赞赏,但很快托钵僧们便与世俗教士及大学教师之间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矛盾。1229—1231年大学离散运动中,托钵僧们就没有同大学教师携手行动,而是继续讲授神学。
[5] Jourdain Charles,Histoire de l'université de Paris.Paris,Hachette,1888.pp.4~5.
[6] 张泽乾.法国文明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257.
[7] 凯帕尔,王兆丰译.加尔文主义与政治[EB/OL].www.shengshan.org/article/shenxueyantao/20081028/62.html.[2011-04-14]
[8] 新教在法国也被称为“胡格诺教派”。
[9] Verger,Jacques.Histoire des universités en France[M].BHP.154.
[10] BAC,即高中毕业会考文凭。
[11] Le temps des instituteurs[EB/OL].http://www.le-temps-des-instituteurs.fr/hist-restauration.html.[2011-04-15]
[12] “大学委员会”成员由30名委员组成,其中10名终身制委员会,20名普通委员,任职期限为一年。第一帝国垮台之后,“大学委员会”随之被取消,复辟时期又重新设立了“公共教育委员会”(Comission d'instruction publique),1820—1822年间被定名为“公共教育皇家委员会”(Conseil royal de l'instruction publique),1850年“法鲁法”将其改为“公共教育高级委员会”,1946年教育法设立了“国家教育高级委员会”,其中下设“高等教育委员会”,1968年,“高等教育委员会”扩充为“国家高等教育与研究委员会”,直到1989年,时任教育部长若斯潘成立了“教育高级委员会”,并将高等教育事务转交予“国家高等教育与研究委员会”,这一称呼一直沿用至今。
[13] Le temps des instituteurs[EB/OL].http://www.le-temps-des-instituteurs.fr/hist-restauration.html.[2011-04-15]
[14] 七月王朝(1830—1848),第二共和国(1848—1852)。
[15] 1880年3月高等教育法修正法规定大学颁发各级学位必须经过国家授权。
[16] 这两个机构有着明显的责权区别,“学院大会”是由学院全体教师组成的,其职权基本只涉及图书馆、学生工作等,而重要的决策,特别是有关人员录用的决策权则掌握在由终身教授组成的“学院委员会”手中。
[17] 邢克超.战后法国教育研究[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47.
[18] Christine Musselin.La longue marche des universités[M].Paris,PUF,2001.pp.166,314.
[19] “民主化”的概念在1947年郎之万-瓦隆改革之后就不断出现在政府官方文件中,这也是大学左派势力所宣扬的教育改革口号之一。
[20] 邢克超.战后法国教育[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177.
[21] Quelques élements d'histoire du SNEsup,1945-1972,le SNEsup,n.563,2008.3.p.14.Le SNEsup et les événements de 1968,le SNEsup,n.56,2008.7.pp.12~14.
[22] 1920年7月,法国政令规定大学由法学、医学、理学、文学、药学五个学院以及图书馆、实验室等机构组成。1945年之后,大学教授的首席决定权更是由教育部转移到了大学委员会;另外,学科的发展和大部分学院的人事财政权基本上都掌握在学院中几个元老级的教授和院长的手中,发展出学科内部的“黑匣子”。
[23] 虽然岗位设置及教授资格授予权由国家掌控,但在现实中学院的人事推荐意见常常具有决定性作用。1945年之后,大学教授的首席资格决定权更是由教育部转移到了由学科权威组成的“大学全国委员会”手中;另外,学科自身的发展和大部分学院的人事权、财政权也基本由学院中几个元老级的教授和院长掌握,成为学科内部的“黑匣子”。
[24] Antoine Prost,转引自王晓辉.双重集权体制下的法国大学自治[J].比较教育研究,2009.9.55.
[25] Gérald Antoine et Jean-Claude passeron.La réforme de l'université,conversation et novation à l'université[M].Paris,Calmann-Lévy,1966.33.
[26] 大学技术学院的入学方式不同于大学或“大学校”,学院首先组织入学委员会,由后者从递交申请的候选人中挑选学生,然后向学院负责人推荐,负责人最终决定录取名单。想要进入大学技术学院仅有高中毕业会考文凭是不够的,这种选拔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50%。学生在学业结束后取得技术大学文凭,如有院长的推荐,毕业生也可能进入大学或工程师大学校继续深造。“非大学教师”可以受聘大学技术学院,各类教师的聘期均为3年,可续聘。总体来讲,大学技术学院享有更多的自治权。
[27] 国家科学研究发展委员会是由政治家戴斯-弗朗什发起的,其成员包括政府官员、国会议员、科学院士、大学教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