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澄清理论(The Values Clarification)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纽约大学教授路易斯·拉斯(Luise Raths)等人,其主要思想在拉斯与人合著的《价值与教学》一书中有比较系统的表述。论影响的广泛性,价值澄清理论远不及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正如美国教育学家巴里·查赞(Barry Chazan)教授在《当代道德教育方法》一书中所说的那样:“一般来说,价值澄清理论与方法受到的尊重是比不上涂尔干、柯尔伯格与杜威的地位的。但是我们认为,在20世纪,这种学说比其他德育学说,有更大的实际意义与重要性,它可能是当代价值教育方法的最为典型的代表。”[1]他的评价是公允而中肯的。应该说,拉斯的价值澄清理论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德育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此,下面就价值澄清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启示意义做一些探讨。
(一)价值澄清理论提出的时代背景及基本观点
价值澄清理论的产生源于社会的多变。20世纪60年代,复杂多变的社会思想意识、价值相对主义、多元主义给美国的学校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当传统单一的社会文化体系被改变之后,人们面临着更多的价值选择,学校德育在此情况下不可避免地遭遇难题,传统的说教、榜样、鼓励等方法都不足以解决和应对新出现的问题。价值澄清理论接受了杜威的价值相对论和多元价值观的影响,接受了认知理论关于儿童道德判断的主要观点以及人本主义的道德主张。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价值观是多元化的、变化的、相对的,因此,学校德育要帮助儿童掌握价值澄清的方法,使儿童从混乱的价值中解脱出来,提高分析和处理各种道德和社会问题的能力。
价值澄清理论的核心思想是指在价值观形成的过程中,通过分析和评价的手段,帮助人们减少价值混乱,促进价值观的形成。该理论的基本假设前提是:儿童处于价值观冲突的复杂社会,这个社会没有一套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这就决定了教师不可能直接把价值观教给学生,而只能通过学习、分析、讨论、评价和反思等方法来帮助学生形成适合他自己的价值观体系。拉斯指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并且,每个人都按照他自己的价值观行事”,同时,“价值观是不能也不应该被传授和灌输给某个人”,“从来没有人教会我们怎样把某个价值体系变成我们内心的信念”[2]。但是,作为“理智的人类”,人应该而且有能力学会运用评价过程和价值澄清方法,去形成最适合个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二)价值澄清的四大要素、三大阶段和主要方法
拉斯等人认为,在当今时代,社会已不可能存在一套公认的道德原则或价值观,因此,学校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便是帮助人们在混乱的价值观中澄清自己的价值观。而这要通过学会评价分析和批判性思考来实现,为此,拉斯[3]等人提出了价值澄清的四大要素:其一,关注生活。即价值澄清关心相关的实际生活方式问题以及人们的个人爱好怎么反映价值观等;其二,接受现实。价值澄清强调应不加评论地接受学生的价值观。这并不意味着要实际地赞成某人的所作所为,而是要帮助学生作为个人来接受自己以及诚实地对待自己;其三,启发思考。价值澄清不仅要求接受学生的价值观,而且还要求对价值观进行思考;其四,培养能力。当人们努力进行价值澄清时,他们会感觉到已具有了行动方向并愿意采取相应的实际行为,进而有助于培养个人的能力。
价值澄清学派认为:儿童要能够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获得自己的价值观,必须要经历一个多环节的价值澄清过程。它包括了三大阶段共七个具体步骤。[4]第一阶段是选择。它具体包含了三个步骤:一是自由选择,选择必须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外在的强加因素(如控制与胁迫);二是给学生提供多种可能进行选择,以增加学生自由选择的机会;三是对选择结果进行审慎而全面的思考,这样才能产生出合于理性的价值观。第二阶段是珍惜选择。它包含两个步骤:一是所选择的价值观应该是他们感到喜爱和珍惜的,并对自己的选择感到自豪;二是公开认可,把个人的选择向公众公布以求得公众的认同,不能羞于公开自己的价值选择。第三阶段是具体行动。该阶段包含了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将个人奉行的价值观体现到行动中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思想和行为的统一;第二步是反复行动,价值观的践行不是一次性的或偶尔的,而应当是经常的、习惯性的,甚至最终形成某种道德生活方式。要是自己所选择的价值观与自己的行为有不一致的地方,则应认真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纠正。
拉斯等人将价值观的选择划分为三大阶段共七个步骤,这一分类方法跟我们常说的“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十分相似。该理论客观地揭示了德育过程和儿童品德形成过程中的某些规律性的东西。经历了这三大阶段七个步骤,儿童确实能够在价值多元的社会里,减少价值混乱,增强价值选择的理性思维能力,并使儿童的价值选择能力得到持久性的锻炼和培养。
价值澄清理论在学校道德教育中的运用,是通过许多具体的方法来进行的。拉斯等人在《价值与教学》一书中提出的方法多达近20种,但其中最主要的方法还是以下几种。
1.澄清应答法
澄清应答法,是在课堂教学中进行的最主要的一种价值澄清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运用一些设计巧妙的应答技术,激发学生对自己的价值观进行思考。澄清应答法基本上是以一对一的交谈方式来进行的,它不要求进行“硬性的”、对抗性的或不断深究性的询问,而是“软性的”、随意的或激励性的。在交谈活动中完全尊重学生自愿,保护学生隐私。价值澄清法的要领是:运用这种方法要避免让学生做出简单的“对”或“错”的道德判断,而是要激发学生思考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较为混乱的观点,并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进行价值思考,此其一。第二,要注意交谈讨论的时间不宜过长,只要能启发学生对有关价值问题给予关注并思考就可以了,对问题的深层透视让学生过后独立地去进行,以训练学生的道德评价能力。第三,展开的步骤无固定模式,澄清应答是在交谈中自然形成的,因人、因讨论话题的不同而灵活应对,不要机械刻板。[5]
2.价值表填写法
价值表填写法,是用于那些不太适合口头交换的场景或问题时所运用的一种方法。比如,性、政治信仰等问题,如果运用澄清问答法,一则不好启齿;二则难以通过口头交谈得到真实的发自内心的回答,而运用价值表填写法则可以克服这些问题和得到较为真实的信息反馈。
这种方法要求教师设计和编制出一些价值表,在学生具体填写价值表前,教师要首先讲述或罗列一些社会问题,以引起学生思考,学生根据自己的看法,按价值澄清的几个过程去填写。总的来说,价值表填写法主要强调的是以书写的形式促使学生进行独立思考,价值表中若有要求讨论的话题,那也是在小范围中进行,因为在大范围中或是不便讨论;或是易受别人的暗示或干扰。
3.价值观延续讨论法
前面讲到的两种方法,都是在小范围内进行的,如澄清应答法是一对一的交谈,价值表填写法是强调学生个别进行,必要时才进行小组讨论。对于一些带普遍意义的问题,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各抒己见,就需要运用价值观延续讨论法。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问题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属于两个相互对立的价值选择,此外别无他途。实际上,在两个极端性的观点之间,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范围的延续体,价值观延续体对于许多问题都可以扩展到可供选择的范围,而不仅仅是限于两个极端的看法。比如,面对一些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就很难用“完全赞成”或“完全反对”的极端价值观去做出回答。价值观延续讨论法通常由“挑选讨论话题、让学生充分思考、充分展开讨论、讨论而得到的体会”四个步骤组成。
(三)价值澄清法的几点启示
价值澄清理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自由民主与价值多元的西方社会学校教育中产生了极其广泛的影响。价值澄清法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意识、尊重学生的价值选择、反对生硬灌输和反对武断地主张一元价值观等思想,反映了社会进步和人们追求个性自由的要求。它对于我国学校德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顺应时代要求去进行德育内容和方法手段的变革,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1.尊重德育对象的主体地位
传统的学校德育比较注重灌输教育方法,这种方法强**师主体的主体性与合目的性,较多地反映了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品德要求,而忽视了德育对象的主体性和主体需要。这种德育造成了与人的品德需要、兴趣及其发展的脱节,颠倒了德育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其教育的结果是使教育对象沦为品德教育的奴隶,造成了德育对象的人格分裂与言行不一,并使德育对象的主体意识与主体能力不断弱化。
价值澄清法的最大理论贡献就在于它发现并能正视和纠正传统德育方法的不足,强调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反对生硬的道德灌输,注重德育对象的主体性与积极性的发挥,特别注重个人深思熟虑地进行自我指导的能力。我国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随之而来便出现了行为主体、利益主体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因此,我们的学校德育要始终着眼于学生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让学生在开放的环境中锻炼自辨善恶美丑、自主选择价值和行为的能力,使学生在德育和品德的形成过程中学会自我调控、自我激励、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真正成为品德意识与践行的行为主体。
2.注重对学生价值判断与选择能力的培养
价值澄清理论是针对当时美国社会复杂多变的思想意识、价值相对主义、多元主义对学校德育造成的混乱和影响而提出来的,这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今天有一些相似之处。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中西方文化的大碰撞、价值观的多元化等一系列新情况,都给我们的学校德育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此,我们应当从“教学生以品德规范”转向“让学生学会价值判断与选择”。在市场主体、利益主体多元化而必然导致价值观多元化的新历史条件下,让学生学会如何去获得价值观比让学生单纯去掌握和接受价值观显得更加重要。我们要把德育的重点从限制选择、强调说服、树立榜样转向培养价值分析与道德选择的能力方面,培养受教育者一些澄清道德价值的技巧和自我评价、自我指导、自我教育的能力。传统的德育过程只强**育者的权威地位,教师往往也有意无意地把自己装扮成道德圣人和价值典范,强调学生无条件地接受与服从,“顺从教师的教导”“听话的孩子”成了评价学生品德的标准。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教育者的典范与权威角色显然受到了日益严重的挑战和质疑,学生具有极强的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他们不迷信,不盲从,具有较强的道德选择与批判能力。为此,我们的学校道德教育只有正视学生作为品德主体的现实存在,培养学生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能力,使其在情况多变的和价值多元的社会里,始终保持一种充满道德理性的清醒头脑。
当然,价值澄清理论本身也存在一些严重的缺陷。第一,价值澄清理论提倡的是价值相对主义,不承认有共同的价值观,主张价值观不能教,而只能重视每一个人的价值观。这很容易导致学生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产生,形成排斥集体主义而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而我们知道,人是社会动物,只有在社会环境中人才成其为人。任何社会都客观上存在着占支配地位的价值观,它对其他种种价值观起着统率和整合作用,否则这个社会的价值体系就可能彻底崩溃而导致人们行为失范,整个社会处于一种非道德或反道德状态。
第二,在方法论上,价值澄清理论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它对传统的道德灌输持全盘否定态度,在德育方法上采取放任主义。我们知道,学生作为成长中的个体,其品德知识与能力都严重不足,社会经验与人生阅历也十分欠缺,这些都决定了在儿童稚嫩的心田中,采用道德灌输法,用人类已形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观以及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价值观给他们以正面影响。灌输方法以先入为主的教育优势,容易使受教育者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较多的品德知识,从而增强青少年品德实践的能力。西方德育实践也证明,全盘否定道德灌输而一味运用价值澄清法,常常使学生陷入价值观迷茫、缺失主导价值观的混乱状态。因此,我们在看到价值澄清理论的可贵之处时,也不能一味照搬、全盘吸收,而是要采取批判学习的态度,并用该理论的长处去克服灌输方法中的短处,做到取长补短,实现德育方法的整合与创新。
[1] Barry Chazan,Contemporaw Approaehes to Moral. Edueation.Teaehers College Columbia University,1986,p.82.
[2] LouisE. Raths et al.,values and Teaehing.Columbus Ohio Merrill,1978,p.83.
[3] Louis E. Raths et al.,values and Teaehing.Columbus Ohio Merrill,1978,p.26
[4] 同上,p.27.
[5] Richard H.Hersh et al,Models of Moral Edueation: An Appraisal,longman Inc.,New York,1980.p.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