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听一听那部关于阶级的很有分量的论著的作者桑策夫教授在这个问题上说些什么吧!他写道:“按等级划分的不平等社会集团工作为等级,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的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不是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主要是在法与国家的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等级——这是一个政治法律的、法学的范畴,它本身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阶级划分则跟等级划分不同,它是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27]可是,难道等级不就是阶级,“只不过披着政治法律范畴的外衣”而已?对此桑策夫教授作了否定的回答。但是,他自己却又说,例如在古代世界,“等级制度不可能不在自己身上反映出阶级的差别……”[28]“阶级斗争具有等级斗争的特殊形式。”[29]这种对问题的极其含糊的提法,使我们不得不力求寻找一种更加明确的表达方式。

举例来说,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所谓“第三等级”指的是当时还区别不大的几个不同阶级的大杂烩,其中既有资产阶级,又有工人,还有“中间阶级”(手艺人、小商人等)。所有这些都属于“第三等级”。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跟享有特权的土地占有者即封建主比较起来,在法律上是“微不足道”的。“第三等级”——这是用来表达跟占统治地位的地主相对立的阶级联盟的法学术语。由此可见,阶级和等级可能是不一致的。但总体说来,在等级的躯壳中必定隐藏着阶级的实质(在这里等级是一个,阶级却不止一个,而是好几个,但这毕竟是阶级,而并非不知为何物——从桑策夫教授那里几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另一方面,阶级和等级的不一致,可能属于前面已经讲过的另一种性质,也就是说,一个人可能既属于“下层阶级”,但又属于“上层等级”(经济上破落的贵族当看门人或锅炉工),反之,他也可能既属于下层等级,但又属于占支配地位的上层阶级(富农发迹成为大商人)。这是怎么回事呢?在这里“经济外壳下的阶级内容”何在呢?显然,它是不存在的。那么,应当怎样从理论上说明这个“不容置辩的事实”呢?

为了在这里正确地解答这个问题,看待事物就不能从个别事例着眼,而必须从一定的经济结构范围内的典型的相互关系着眼。要注意这样一个基本情况:由于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等级被消灭了。如果仔细地想一想资本主义跟等级的存在不相容的原因,那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个社会形态中,一切关系都要比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关系保守得多,生活的步调也比较慢,变革更是少得无可比拟。当时的统治阶级——土地贵族,可以说是世袭阶级。各种关系的令人惊讶的停滞状况,使得统治阶级有可能凭借一系列法的规范,一方面把各种阶级特权加以固定,另一方面把各种徭役贡赋加以固定。这种停滞状况,使一个阶级(或几个阶级)有可能披上“等级”的外衣。由此可见,等级所经历的路线,是阶级或阶级集团在跟某个阶级对抗中所经历的同一条路线。然而,这种一致性受到远为灵活多变的资本主义商品关系渗透的猛烈打击:“富农”爬了上来,出现了所谓的“新贵”(暴发户),而这已经是常见的现象,一部分土地占有者采用了资本主义经营原则,另一部分却破落、贫困下去,还有一部分维持原有水平,如此等等。由此可见,资本主义关系的灵活性冲击了等级赖以存在的一切基础。封建关系解体的过渡时期,也反映出阶级的经济内容和等级的法律外壳愈加不一致。而到了一定时期,这种不一致势必导致整个等级制度的崩溃。等级的外壳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不相容,正如生产过程的阶级外壳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不相容一样。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写道:“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就是要消灭一切阶级;正如第三等级……解放的条件就是消灭一切等级一样。”为了解释这段话,恩格斯加了如下的注释:“这里所谓等级是指历史意义上的封建国家的等级,这些等级有一定严格限定的特权。资产阶级革命消灭了等级及其特权。资产阶级社会只有阶级,因此,谁把无产阶级称为‘第四等级’,他就完全违背了历史。”[30]

总之,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个稳定制度时期,等级是阶级在法律上的表现;这两个因素的日益不一致(即阶级内容与等级的法律形式之间平衡的破坏),是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以及旧的(不仅有上层的而且还有下层的)封建阶级的解体所造成的。在封建制度下,农民阶级整个说来相当于农民等级;后来从农民中开始分化出农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对立的阶级,而等级的外衣则依然如故。很明显,这件外衣是非撑破不可的。

现在有必要确切地说明与所探讨的问题相关的第三个范畴。应当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什么叫职业?职业,显而易见,是跟劳动过程相关的。乍看之下,职业跟阶级的区别在于,职业不是按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来划分的,而是按人与物的关系来划分的,也就是按人们对什么物和用什么物进行劳动,以及制造出什么物来划分的。金属旋工跟细木工和砌石工的区别,不在于他们跟资本家的关系有什么不同,而在于金属旋工是对金属进行劳动,细木工则是对木料进行劳动,至于砌石工则是对石头进行劳动。

但是不应当认为,这里涉及的仅仅是物而已,因为职业同时还是一种社会关系:在生产过程中,不同职业的工人彼此被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种种规范联系起来,当然这里就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是不论这些关系怎样千差万别,它们在主要的、基本的差别面前,也就是在指挥性劳动与执行性劳动之间的差别、在所有制关系中体现的差别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

职业的划分,虽然是来源于人们对劳动工具、方法和对象的技术关系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它决不能与把劳动区分为指挥性和执行性劳动的这种划分相提并论,也决不能与相应的“生产资料分配”即这些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相提并论。

因此,桑策夫教授的下述论断是不正确的,他断言职业是“自然的技术的范畴”,是“包括史前时期以及以后的一切阶段的人类社会所固有的”,“这是一个非历史的、非社会性的范畴”[31],一句话,这是一个永恒的范畴。职业之所以成为职业,是因为一种工作往往是终生固定的:一个鞋匠一辈子都被拴在鞋楦上。但是,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过去一向如此,将来就永远如此。技术的不断自动化一定会把人们从这种必然性中解放出来,并证明这种范畴也还是一种历史的范畴。

现在,在弄清楚阶级跟等级和职业的区别以后,还需要探讨一个问题,就是究竟有哪些阶级的问题。据我们看来,以下这种划分大致上是正确的。

第一,一种社会形态的基本阶级(本来意义上的阶级)。这样的阶级有两个:一方面是起指挥作用和垄断生产资料的阶级,另一方面是起执行作用、丧失生产资料并为前者从事劳动的阶级。这种经济剥削和奴役的关系的特殊的(特别的)形式,也就决定着各阶级社会的形态。例如,起指挥作用的阶级和起执行作用的阶级之间的关系,如果是通过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而再现的话,那就是资本主义;如果这种关系不单是通过购买劳动力,而且是通过购买人口或掠夺等其他方式再现的话,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起指挥作用的阶级不仅支配被剥削者的劳动力,而且支配他的“灵魂和肉体”的话,那就是奴隶制度,如此等等。

就资本主义而言,一般认为有三个基本阶级,这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结尾处仿佛得到了证实。在那里由于“手稿中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分析只开了个头。“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各自的收入源泉是工资、利润和地租……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32]然而,从土地所有者集团是一个大的“阶级”这一情况出发,并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一集团是基本阶级之一。我们从马克思那里找到了下面一段话,这段话就连桑策夫教授也完全正确地引用了:“过去的劳动和活劳动是两个因素,资本主义生产则建立在这两个因素的相互对立之上。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是生产的唯一行使职能者和因素,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中产生的……正如詹姆斯·穆勒指出的那样,即使私人土地占有者消失,由国家来代替他的地位,生产仍可以无阻碍地继续进行……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同于封建、古代等生产方式——的本质,把直接参与生产……的阶级归结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而把土地占有者排除在外(由于那种不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生长出来,而是由封建经济转移给它的所有制关系,土地占有者只是事后(post festum)才参加进来)……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differentia specifica),是它的恰当的理论表观。”[33]马克思在论述土地国有化问题时也讲过同样的话。

基本阶级本身又分若干小阶级,也就是不同的集团(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居于指挥地位的资产阶级分为工业资产阶级、商业资产阶级和银行家等;工人阶级则分为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

第二,中间阶级。列入这一项的是这样一些社会经济集团:它们不是旧制度的残余,而为它们处于其中的那个制度所必需,它们在指挥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处于一种中间地位。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技术知识分子便是如此。

第三,过渡阶级。列入这一项的是这样一些集团:它们来自于前一社会形态而在当前社会形态中不断解体,分化出在生产中起对立作用的不同阶级。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手工业者和农民便是如此。他们是封建制度遗留下来的,而且从他们当中既可以分离出资产阶级,也可以分离出无产阶级。拿农民来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农民不断分解,也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分化:从中农当中分化出富农,从富农当中又分化出一种包购商,以后再进一步就是货真价实的资产者。另一方面,无产者经过如下阶段从农民中分化出来:无马匹的农民,然后成为半雇农或季节工,再往后就是纯粹的无产者。

第四,混合的阶级类型。列入这一项的是这样一些集团:它们在同一时刻,从一方面看属于一个阶级,而从另一方面看又属于另一个阶级。一个拥有园地并雇工的铁路工人,就其和铁路公司的关系来说,他是工人,而就其和雇工的关系来说,却又是“雇主”,如此等等。

第五,最后还应当提一下各类所谓的“沦落分子”,也就是落在任何社会劳动范围以外的那几类人:流氓无产者、乞丐、脱离劳动阶级的江湖艺人等。

当我们分析“抽象类型”社会即任何纯粹的社会形态时,我们只要或几乎只要同基本阶级打交道就行了。相反,当我们要探索具体的现实时,那就自然而然必须考虑到所有五花八门的社会经济类型和关系。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于阶级存在的一般原因论述如下:“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的到现在为止的一切历史对立,都可以从人的劳动的这种相对不发展的生产率中得到说明。只要实际劳动的居民必须占用很多时间来从事自己的必要劳动,因而没有多余的时间来从事社会的公共事务——劳动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事务、艺术、科学等等,总是必然有一个脱离实际劳动的特殊阶级来从事这些事务;而且这个阶级为了它自己的利益,从来不会错过机会来把越来越沉重的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34]他在另一处重申了几乎相同的意思,其中谈到社会分为两个阶级,并总括性地补充了一句:“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35]

桑策夫教授在批判古·施穆勒认为阶级形成的根源主要是分工时,对他(施穆勒)引用恩格斯的论述作了如下的反驳:“恩格斯,确实把阶级形成过程跟分工过程紧密地联系起来;但是……在恩格斯看来,分工只不过是社会阶级形成的必要的自然技术条件,而不是它的原因;至于阶级形成的根本原因,恩格斯认为不在于分工,而在于生产和分配的关系,也就是在于纯经济性质的过程。”[36]我们在上面探讨职业问题时已经看到,不能把分工跟生产关系对立起来,因为分工也是生产关系的一种。施穆勒的虚伪在于他抹杀了职业划分和阶级划分的区别,用有机论学派的精神来掩饰阶级矛盾。[37]路·龚普洛维奇和弗·奥本海默关于阶级起源于非经济性的暴力的理论,不懂得抽象的社会理论和具体的历史事件进程之间的区别。在实际历史中,非经济的暴力(征服)的作用非常之大,并对阶级的形成过程有过影响,但在从事纯粹的理论研究时,必须撇开这一点。假定我们单纯地分析,一个在发展中的“抽象的社会”,由于恩格斯指出的所谓“发展的内在原因”,这里也会产生阶级。由此可见,征服的作用,只不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增添复杂性的因素。

(二)阶级利益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阶级是人的特殊的集团、“现实的集合体”。它们之间由于各自在生产中的作用而互有区别,这种作用在所有制关系中得到反映。同时我们还知道,与生产过程的这两个方面相适应的第三个方面,是这种或那种形式的产品分配过程,分配是与生产相适应的。

生产的形式决定分配的形式,阶级在生产中的地位决定它们在分配中的地位。管理的阶级和被管理的阶级、垄断生产资料的阶级和不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之间的对抗,反映在收入的对抗上,反映在分配产品总额时每个阶级所获得的产品份额的矛盾上。阶级与阶级的这种不同的“存在”,也就决定着它们的“意识”。生活条件的“存在”的矛盾,最直接地反映在阶级利益的形成上。阶级利益的最原始而又最一般的表现,是各阶级在分配产品总额时力求扩大自己份额的愿望。

在阶级社会的体系中,生产过程同时是对体力劳动者进行经济剥削的过程。体力劳动者所生产的多于他们所得到的,这不仅因为一部分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即价值)被用来扩大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即用来“积累”),而且还因为劳动阶级供养着生产资料所有者,为他们劳动。因此,占统治地位的少数人的最一般的利益,可以表述为:力求维持和扩大经济剥削的可能性,而被剥削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则是力求摆脱这种剥削。如果说前一种表述仅仅涉及现代社会而并没有越出它的范围,那么后一个定义就提出了一个社会形态存亡本身的问题。

我们知道,社会的经济结构是通过其国家组织来巩固,并由无数的上层建筑来加强的,因此阶级的经济利益还得给自己穿上政治利益、宗教利益、科学利益等的外衣。这样,阶级利益便不断扩展成为一个把社会生活形形色色的领域包罗无遗的完整体系。统一于阶级的共同利益的这些系统化了的利益,导致所谓的“社会理想”的形成——它始终是阶级利益的精髓。

在探讨阶级利益问题时,我们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区别长远的、一般的利益和暂时的、眼前的利益。眼前的利益可能跟长远的利益在客观上发生矛盾。例如,英国工人跟英国资产阶级在国内和平相处,并且在帝国主义战争期间保卫了资产阶级。这从暂时的利益来看,是做对了,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保住了靠牺牲殖民地工人的利益而得到的高工资。但是,他们同时也破坏了工人的广泛的团结,而跟“自己的”雇主结成同盟,从而违背了阶级的长远的、一般的利益。

第二,必须区别小圈子的、集团的利益和全阶级的利益。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收买工人贵族(熟练工人),因此这个集团的特殊利益就跟整个工人阶级的利益不一致:这是集团的利益,而不是阶级的利益。又如战争期间,投机倒把的资产阶级竭力破坏资产阶级国家本身所制定的贸易法规(而这个资产阶级国家却是为了资产阶级这个阶级的利益来进行战争的),这就出现了资产阶级在商业上进行投机倒把的派别(集团)的集团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它跟资产阶级这个阶级的利益是不一致的。

第三,必须考虑到阶级的日常利益随着阶级的社会地位的根本改变而发生的根本变向。举这样一个例子,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最长远的和一般的利益是摧毁资本主义制度。因此,它的种种局部利益都在这条路线上:夺取战略阵地,挖资本主义社会的墙脚。改善自己的物质状况,扩大自己的社会实力,为打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准备力量——这就是问题所在。无产阶级现在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起新的国家机器,形成了新的社会平衡;它处于暂时的指挥阶级的地位。十分清楚,它的利益方向这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的一切局部利益,从一般利益来看,都是按照巩固和发展新的关系的路线,按照组织这些关系的路线,以及抵制任何破坏企图的路线来安排的。这种辩证的转变是无产阶级本身辩证发展的结果,无产阶级已经“作为国家政权而确立”起来。是什么东西把这两种对立的利益方向统一起来呢?把它们统一起来的是它们的高度的一致性:要建立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新的社会形态,就必须打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的外壳。

任何一个新的阶级不仅能够摧毁旧的社会关系体系,而且能够建立新的社会关系体系。因此,能够成为新社会的组织者的阶级,必然要使自己的利益具有生产的色彩,也就是说在对待社会问题时,不是从瓜分和单纯的分配着眼,而是从摧毁旧的形态以便建立具有更完善的生产、拥有更强大的生产力的形态着眼。

(三)阶级心理和阶级意识形态

作为社会阶级划分基础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差异,给整个阶级的意识即阶级心理与阶级意识形态打下了自己的烙印。我们从前面已经了解到,阶级心理,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阶级的心理,并不是始终与该阶级的物质利益相一致的(诸如绝望、厌世、寻死等心理),然而它却始终导源于并始终决定于该阶级的生活条件。现在我们通过若干实例来看看,阶级心理和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怎样被决定的。

首先举一个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并且具有实际的而且可以说是举世瞩目的意义的例子。大家知道,在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革命党人之间有一个争论,就是哪个阶级能把社会引向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者论证,这个阶级将是工人阶级即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党人则论证,农民在这方面比无产阶级更胜一筹。现实已经完全证明了马克思主义者是正确的:农民曾经支持无产阶级与地主和资本家作斗争,它现在还在支持无产阶级,这是因为无产阶级支持农民拥有土地并使农民经济有发展的可能;但农民对“共产化”却绝少领悟,在土地使用、土地耕作以及整个农业经营方面都极力沿袭旧有形式。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呢?怎样解释无产阶级的英勇斗争以及它对共产主义建设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无比领悟呢?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把事情归结为庄稼汉并不那么穷困,那么为什么流氓无产阶级(乞丐、沦落分子等)又不能成为骨干战士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得事先问一问自己:有能力完成社会的改造,把社会从资本主义轨道纳入社会主义轨道的阶级,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特征?

第一,它必须是资本主义社会里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阶级。如果没有这一点,那就可以理解,它是没有特殊的理由去触犯资本主义制度的,这时候它无论如何都不会反对资本主义制度。

第二,因此,这个阶级——通俗地说——还应当是个“穷人阶级”;如果没有这一点,它就不可能拿自己的贫困去跟其他阶级的富有进行对比。

第三,它应当是个生产者的阶级。如果没有这一点,如果这个阶级不是生产者的阶级,也就是说,如果它不直接参加创造财富的话,那么它充其量只能进行破坏,而不能够建设、创造、组织。

第四,这个阶级必须是不受私有财产约束的阶级。因为,如果在我们面前是这样一个阶级,其物质生活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那就不言而喻,它将极力扩充“自己的家当”,也就是自己的财产,而决不会争取共产主义所追求的废除私有制。

第五,这个阶级应当是通过自己的生活条件而联合起来,习惯于共同劳动即肩并肩地进行劳动的阶级。要不然它就既不会去希望,也不会去建设一个体现同志式的共同劳动的社会;再说,它甚至也就不能够进行有组织的斗争,不能够组织新的国家政权。现在我们将以上的特征列成一个表格,看一看在我们所提到的三个阶级和集团中有哪一个符合这些要求。凡符合要求者,以“+”号表示,不符合要求者,以“-”号表示。

从这里看就一目了然了。农民要真正成为共产主义阶级,有很多方面是不够的:它受财产的束缚,抱着财产不放,改造农民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这只有当国家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的时候才有可能;农民在生产中不是联合一致的,它不习惯于共同劳动和联合行动,相反它的全副精神都放在孤零零的一小块土地上:它习惯于个体经济,而不习惯于公有经济。流氓无产阶级的主要问题在于不从事生产劳动。它能够破坏,而不习惯于建设;它的意识形态往往由无政府主义者代表。关于无政府主义者,有一位聪明人说过,他们的纲领就是两条:第一,“将来什么都没有”;第二,“谁也不用保证执行前一条”。

这样,我们就已经摸索到,阶级和集团的心理和意识形态是怎样从物质存在中形成的。无产阶级具有对资本主义及其国家的憎恨、革命性、采取有组织的行动的习惯、同志合作的心理、处理问题时的生产观点和建设观点、对旧事物的蔑视、对“神圣的私有财产”这个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石的否定态度,等等。农民具有对阻碍他们接受一切新事物的私有财产的留恋心理、个人主义、孤独性和对村子以外一切的不信任。流氓无产阶级则具有无所顾忌的心理、无原则性、对旧事物的憎恨而又无力从事任何建设和组织,以及沦落的“个人”的“为所欲为”的个人主义。有什么样的心理,便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具有革命的共产主义,农民具有私有制意识形态,流氓无产阶级具有变化无常的、歇斯底里的无政府主义。不言而喻,既然有了这种心理和意识形态作枢纽,也就为各阶级、集团的整个心理和意识形态定下了总的“基调”。

在马克思主义者与社会革命党人旧日的争论中,社会革命党人是从慈善事业、“伦理学”、对“小兄弟”的“怜惜”以及诸如此类的知识分子老爷的胡说八道出发提出问题的。就这类“思想家”的大多数人来说,阶级问题乃是深受良心谴责的知识分子的伦理学问题。这些知识分子要推翻不给他们出路的专制制度,便打算依靠庄稼汉(在庄稼汉还没有烧掉知识分子的叔叔伯伯、姑母姨妈等人的庄园以前),用对“被侮辱者和被损害者”的高贵的“帮助”来赎取自己对他们所犯的罪孽,极力争取他们的信任。然而,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问题不在于多愁善感,不在于慈善事业,而在于准确地估计阶级的特点,以便了解在行将到来的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每个阶级将如何行事。

在福音传教士A.卢埃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对农民心理的出色研究(诚然,它是保守的、辩解性的并维护一切黑帮行径的)。这位有学问的基督教牧师对农民的评价是:他们“首先(in erster Linie)是肉体、精神、道德、宗教的健康的源泉,是帝国的武库(reichskriegsschatz,指炮灰。——作者注)……”[38]卢埃在所谓“基本的”农民的特征中列举了单一性(homogene Masse,混沌未分)、与外界隔绝、尊奉传统等,对农民的阶级心理作了精确的说明。只不过对于我们认为是“农村生活的愚昧无知”(马克思语)的东西,他却往往不胜欣喜。例如,他对农民的因循守旧及其对一切新事物的反感倍加赞扬:“跟对一切新事物的极明显的热爱相比,农民属于另一种人,这种人高度推崇旧事物,始终保留旧的生活准绳,继续古老的一套……其缺点(nachteil)在于‘落后于时代’,‘不能跟随时代的步伐前进’;然而也有其优点,那就是这种人的一切生活表现正由于这种褊狭而具有安定、稳妥和长期适用的优点。”[39]这种因循守旧处处有所表现:“保留古老的村落,保留古老的房屋,保留古老的庄院名称、受洗名字和服式;保留方言和古老的民歌,保留古老的精神状态,保留古色古香的外貌!到处都是同样保守的看法……”[40]卢埃对于1871年以后农民的住宅几乎跟石器时代一模一样深感欣慰。[41]他还为农民心理世代相沿的单纯和贫乏而感到高兴,“……生活问题,宗教、道德问题,艺术问题或是无论什么问题,为数都极少,对这些问题的一种理解是一代一代往下传的”[42];他感到高兴的是,这种局限性,这种“愚昧无知”(这不是农民的过错,而是他们的不幸)并没有被蒸汽和电力所破坏[43],因为,这种“经久不变的原则”导致“纯朴、古雅、庄严的生活方式”[44]。当然,像殷实、节俭,以及吝啬、占有欲等,也都是我们这位传教士所百般加以歌颂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从以上例子中也可以看到地主及其传教士们的阶级心理和意识形态的实质。他们所极力保存和维护的,恰好是农民的那些阻碍自身“跟上时代步伐”的特点。

土地贵族(即封建地主)的阶级心理,其特点同样是具有那种不可避免的、突出的保守性与反动性,而且在程度上是任何阶级都无法企及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封建地主是几乎在所有地方都已“寿终正寝”了的封建社会的首席代表。沉湎于传统,沉湎于“刻板的仪式”(fcste form),在“家族谱系”上象征性地表现出来的对贵族门第和家族(它的特权、它的光荣、它的“高贵”)的崇拜,“功勋”、“劳绩”、“领地”和“荣誉”,跟“高贵等级”适应的生活习惯,对地位低下的人们的蔑视,要求只与同等地位的人们通婚和发生其他方面的交往——这一切都是这个曾经当权的阶级的特征。[45]

资产阶级社会的各阶级即城市阶级的心理和意识形态,要比较活跃得多。资产阶级,特别是在它处于自己的发展阶段,无产阶级革命并不直接威胁它的时候,它完全不像贵族那样具有保守主义的特点。它的最突出的特征是:导源于竞争的个人主义,导源于“经济核算”的理性主义(二者是这一阶级的生活准绳),以及建立在“创业精神”之上的自由主义心理与意识形态。关于资产阶级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心理,在桑巴特的著作(《资产者》)和麦克斯·维贝尔的著作中有许多有趣的专门论述。例如,桑巴特透彻地研究了资产阶级创业心理的产生。这种心理由三种类型的心理混合而成:征服者(eroberer)类型、组织者类型和商人类型。“征服者”赋有制订计划并付诸实施的能力,他坚忍顽强,能屈能伸,富有精神力量,善于全力以赴地工作,有坚定不移的意志;组织者应当善于“安排人力物力,以获致最大限度的效益”;商人应具有能跟任何人较量并占到便宜的特长。这些特点结合起来,也就构成资产阶级在其兴盛时期的特征。关于无产阶级的心理我们在上面已经谈到,而且全书中也都涉及它。

不言而喻,阶级的心理和意识形态是随着各阶级的“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的,这一点我们在前几章中已经一再地指出过。在这里还必须说明一点。通过以上所讲的可以理解到:中间阶级同样具有中间的心理,混合的集团则具有混合的心理,依次类推。这就足以说明,为什么小资产阶级和农民经常“摇摆”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它们内心存在着两种精神”,如此等等。“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46]

(四)“自在的阶级”和“自为的阶级”

阶级的心理、阶级的意识形态,以及一个阶级不仅对它的眼前的利益,而且对它的长远的、一般的利益的认识,都导源于那个阶级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阶级在生产中的这种地位会立即唤起阶级对它的一般的和基本的利益的理解。相反地,这种情况可以说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第一,生产过程本身要经过它的不同的发展阶段,而经济结构中的矛盾只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才逐渐暴露出来的;第二,阶级不是现成地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自发地从其他各社会集团(过渡的、中间的以及其他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等)汇集而成的;第三,一个阶级凭自己的斗争经验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具有特殊的,完全只是为它所固有的,而且使它跟这个社会的所有一切其他阶级相对立的利益、愿望、意图以及社会“理想”的阶级,这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第四,还不应当忘记,掌握着国家机器的统治阶级一方面为了消灭被压迫阶级的阶级觉悟于萌芽,另一方面为了千方百计地灌输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或者在不同程度上扩散这种意识形态的影响,传播这种意识形态,而有计划地进行心理的和意识形态的炮制工作。凡此种种,造成这样的局面:一个阶级虽已作为生产过程中起一定作用的人们的集合体而存在,但却还没有作为一个认识自我的阶级而存在。在这里,阶级存在着,但它还“没有觉悟”。它作为生产的因素出现,它作为某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出现,然而它还不成其为这样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它能够了解自己需要什么,追求什么,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特殊性以及自己的利益与其他阶级的利益的对立,等等。

为了说明阶级发展过程中的这种不同的状况,马克思使用了这样两个词:把还没有认识自己的阶级称为“自在的”阶级,而把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社会作用的阶级称为“自为的”阶级。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以工人阶级的发展为例非常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劳动者最初企图联合时总是采取同盟的形式。

大工业把大批互不相识的人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竞争使他们的利益分裂。但是维护工资这一对付老板的共同利益,使他们在一个共同的思想(反抗、组织同盟)下联合起来。因此,同盟总是具有双重目的:消灭工人之间的竞争,以便同心协力地同资本家竞争。反抗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工资,后来,随着资本家为了压制工人而逐渐联合起来,原来孤立的同盟就组成为集团,而且在经常联合的资本面前,对于工人来说,维护自己的联盟,就比维护工资更为重要……在这一斗争(真正的内战)中,未来战斗的一切必要的要素在聚集和发展着。一旦达到这一点,联盟就具有政治性质。

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劳动者。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说来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47]

(五)利益的相对一致的形式

从我们刚刚所谈的就已经可以看出,在一定条件下阶级的相对一致是可能的。但是这里我们必须区分一下这种相对一致的两种主要形式:

第一,可能存在这样一种形式,即一个阶级的长远利益与另一个阶级的暂时利益相结合,而这种暂时的利益与该阶级的一般利益相矛盾。

第二,可能有这样一种一致的形式,这时不存在这样的矛盾,一个阶级的长远利益与另一个阶级的暂时利益相符合,或双方的暂时利益相符合。

为了说明第一种情况,我们以1914~1918年帝国主义大战为例,试对工人阶级在大战初期的行动作一分析。大家知道,在多数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工人违反自己的国际主义的、全阶级的利益,起来保卫自己的“祖国”。然而在“祖国”的名义下,实质上掩盖着资产阶级的国家组织,即资本的阶级组织。这样,工人阶级就投身于保卫为瓜分销售市场、原料市场、投资范围而相互激烈竞争的雇主的组织。很清楚,这就是背叛本阶级的利益。但是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呢?这种为机会主义的各国社会民主党有意识支持的大倒退现象,其最深刻的潜在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原因在于金融资本国家中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相对一致性。让我们看一下整个世界的经济吧!在无数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的线索——生产关系——当中,有几个又粗又大的结头,这就是资本主义大国。那里盘踞着组织成为国家政权的资产阶级的“全国性”集团。它们就像是在世界经济范围内“工作”的大企业、大托拉斯。这种国家愈强大,它对经济外围——殖民地、势力范围、半殖民地等的剥削也就愈残酷。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工人阶级的状况本应不断恶化。但是,资产阶级的强盗国家在对广大殖民地和势力范围实行敲骨吸髓之余,也给本国的工人一些好处,促使他们关心对殖民地的剥削。这就形成了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相对的“利益的共同性”(interessengemeinschaft)。从这种生产关系中也就产生了相应的心理和意识形态,归结起来就是承认祖国观念至高无上。在这里,推理是极其简单的:如果“我们的”(实际上不是“我们的”,而是我们雇主的)工业发展了,这意味着工资也将提高;而工业只有当它有了市场和投资范围的时候才能发展,也就是说,工人阶级跟资产阶级的殖民政策息息相关,应当保卫“祖国的工业”,应当“为自己的好差使”而奋斗。由此也就产生出其他种种对祖国的威力和民族的伟大等的颂扬,以及标榜人道、文明、民主、无私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的没完没了的滥调,这在战争初期是盛极一时的。这就是“工人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这时工人阶级为了资产阶级把殖民地、半殖民地工人等的仅有脂膏榨干后赏给自己的一点残渣,出卖了自己的长远的、一般的利益。战争的过程和战后资产阶级的所作所为终于向工人阶级证明它做错了,阶级的长远利益要比暂时的利益更为重要。这时候就开始了迅速的“革命化”的过程。

已故的杜冈—巴拉诺夫斯基教授自命为“差不多的马克思主义者”,但在俄国革命期间当上了白卫部长(这是由于“道德”过剩所致:他一向谴责马克思缺少道德而热衷于阶级仇恨,这当然是极不道德的),请看,这位杜冈—巴拉诺夫斯基是这样反对马克思的:马克思看不见利益的一致性并否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这种一致性,其实“一切阶级都同样地关心维护国家的(资产阶级国家的——作者注)政治独立,因为对于它们来说国家具有理想的价值。在经济领域中,国家不仅证明阶级的统治,而且还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扩大国民财富的总额,这是符合一切社会阶级这个总体的利益的。此外,国家还有文化方面的使命,即使仅仅从政治和经济的力量跟文化不可分割这一点来看,国家也是同文化的进步和居民智力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的。”[48]

亨·库诺夫引用了杜冈的这段话并同意他的观点,只是以为杜冈把社会利益跟国家利益混为一谈了。实际上,库诺夫是把马克思的革命观点跟谢德曼的社会民主主义的叛徒观点混为一谈了。杜冈和库诺夫的论断真是幼稚。既然国家不仅从事压迫,而且还从事公共事务,那么一切阶级就都对国家感兴趣。可爱的人们!这样便可以随心所欲地论证一切了。由于托拉斯不仅从事剥削,而且还从事生产,因此它们是对人有益的。既然美国的警探机关不仅逮捕革命的无产者,而且还捉拿小偷,因此它们与一切阶级是利害攸关的,如此等等。库诺夫先生用这种胡言乱语填塞两大卷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研究”作品。

然而,库诺夫之胜过一切伪造马克思主义的人们的,在于他的厚颜无耻。

“按照马克思关于社会的学说”——他在他那部著作第2卷第77页以后几页上写道:“旧的社会哲学所玩弄的那种共同意志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社会不是具有完全相同利益的一个整体而是划分为阶级的(这倒说得不错,可是库诺夫对国家的态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国家究竟代表谁的意志呢?——作者注)。但是,普遍的社会利益是完全存在的,因为既然没有一定的秩序(ohne eine gewisse Ordnung),社会生活和活动便不可能,所以全体社会成员——只要他们不是一般地否认处在社会之中——都会关心维持这样一种秩序。然而,既然社会成员由于他们在这种社会秩序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秩序的理想,所以他们对于秩序的某些规则(ordnungsregeln)也就有着不同的利害关系,并按照本阶级的观点从不同方面去看待这些规则。”按照人们普遍的想法是,比如说,资产阶级关心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无产阶级关心的则是推翻和摧毁这种制度。不是那么回事!聪明的库诺夫跑出来解释说:由于生活不可能没有秩序,因此所有的人都关心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可是由于工人抱有另一种“理想”,那就让他们对“某些规则”进行批判吧!——这是库诺夫所容许的。你如果不到此止步,那就要完蛋,就会马上落到否认“处在社会之中”的人们当中去了。请看!这就是库诺夫先生的修订版的马克思主义!

或者,我们再来看看工人阶级的这样一个发展时期——工人阶级在一个个企业内还跟它的雇主保持所谓“宗法式关系”。由于一般社会联系的薄弱,企业的繁荣使得工人关心雇主的成功。工人和他们的“恩人”、“养育者”,即给他们工作的人(arbeitgeber)之间的关系,也能很好地说明利益的相对一致性起着损害整个阶级的一般利益的作用。

跟这种情况有些类似的,是在古希腊罗马还存在着“奴隶的奴隶”(例如罗马的维卡利——vicarii)的情况下,奴隶和奴隶主利益的一致。奴隶拥有了奴隶,也就成为奴隶主,显然,在这个基础上,他们跟所谓“头等”奴隶主有着“利益的一致性”。在西欧(目前)的农业合作社中,往往可以看到农民跟地主以及资本主义农场主采取同一步调:农民为了销售农产品而同他们联合;农民作为农产品的销售者,与城市居民是对立的,因为他关心高价,正如大地主关心高价一样。但是,这个例子,已经使我们多少越出第一种形式的范围,因为这里从农民当中的确逐渐分化出真正的农业资产阶级,它与一般世袭的、显赫的农业资产阶级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阶级的相对一致的第二种形式,即这种相对一致性与阶级的长远利益不发生矛盾,首先可以用不同阶级为反对共同敌人而结成联盟的情况来说明。这种情况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是完全可能的。例如,在法国革命时期(在它的最初阶段),从经济上和政治上反对封建制度的,有不同的阶级:有资产阶级,有小资产阶级,也有无产阶级。推翻封建制度是所有这些集团的共同利益。后来这个共同的联盟当然解体了:小资产阶级一方面与站在反革命行列中的大资产阶级作斗争,同时又无情地镇压了处于萌芽状态的独立的无产阶级运动(如处死“疯人派”等)。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各阶级利益的一种暂时的一致,它与各阶级的一般的、长远的利益并不矛盾。

(六)阶级斗争与阶级和平

不同程度的利益产生不同类型的斗争。现在我们知道,并不是一个阶级的一部分人的任何利益就代表阶级的利益。个别工厂的工人的利益,如果跟工人阶级的其他利益发生矛盾,这就不是阶级利益,而是集团的利益,甚至即使这个工人集团的利益跟其他集团的利益没有矛盾,但它还不能代表所有这些集团,这时在群众的意识中仍然不存在阶级的利益,因此,严格说来,也就还没有阶级斗争,只不过存在阶级利益的萌芽和阶级斗争的萌芽。阶级利益出现于它使阶级与阶级对立的时候;阶级斗争出现于它使阶级与阶级在行动上对抗的时候。换句话说,名副其实的阶级斗争只是在阶级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才开展起来;在它(社会)的其他发展阶段上,阶级斗争既可能以萌芽状态表现出来(这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阶级的个别分子的斗争,这种斗争并没有上升到阶级原则的高度,也没有包罗和团结整个的阶级),也可能以隐蔽的、“潜在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时还没有公开的斗争,而只有“暗中反抗”和“暗中不满”;对于这种反抗和不满,统治阶级是不得不加以考虑的)。“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49]现在让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以上所讲的。

比如说,在奴隶占有制度下,某个大地产占有者家里发生暴动,掠夺财物,人员有死伤,等等。这还不是名副其实的阶级斗争,而是奴隶阶级中很少一部分人的个别的行为;这时候整个阶级保持平静,一小伙人进行着最激烈的斗争。但是,这一小伙人是孤立的,他们只联合几个人,阶级本身并没有发动起来。在这里,阶级与阶级没有发生对抗。当起义的奴隶在斯巴达克的领导下为争取奴隶解放而进行真正的内战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时候大批大批的奴隶参加进来——这就是阶级斗争了。再假定,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工厂的工人为争取提高工资而行动,但由于所有其他的工人都保持沉默并十分安静地待在自己的岗位上,那么这仍然不过是阶级斗争的萌芽,因为阶级本身并没有发动起来。可是,如果发生“罢工浪潮”这种情况,那就是阶级斗争了,因为在这里出现阶级与阶级的对抗。这里所涉及的利益不是推动集团的集团利益,而是推动阶级的阶级利益,因此这里出现了名副其实的阶级斗争。再举一个例子:在农奴当中到处弥漫着一种模糊不定的不满情绪;它可能爆发出来,但由于这个阶级受压迫至深而没有爆发。奴隶们出于恐惧而没有起来斗争,他们有时忍气吞声,有时“作不平鸣”。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隐蔽的”斗争形式。

因此,阶级斗争应当理解为这样一种斗争,即阶级与阶级在行动上发生对抗。由此就可以得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理,即“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马克思语)。当被压迫阶级作为一种阶级力量与压迫阶级对抗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呢?这就是说,被压迫阶级在挖“现存制度”的基础。由于“现存制度”的权力组织就是它的指挥阶级的国家组织,那就很清楚,被压迫阶级的任何斗争在客观上都是将矛头指向指挥阶级的国家机器的,哪怕被压迫阶级的斗争的参加者在开始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此,任何这种斗争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政治的性质。

我们不妨看一看例如革命工团主义者和美国的“世界产业工人联合会”(“I.W.W.”),他们对于政治斗争简直连听都不愿意听。这是因为他们完全用机会主义观点把政治斗争天真地理解为仅仅是议会斗争。但是,假定说,“世界产业工人联合会”即便没有组织一次总罢工,而仅仅组织了一次铁路工人、矿工和冶金工人的罢工,那么,还有哪一个怪人不懂得,这次罢工不可避免地具有巨大的政治意义呢?原因何在呢?原因在于无产阶级的主要队伍都投入了斗争;原因在于这次罢工已经危及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原因在于这次罢工有在组织起来的资产阶级机器上打开一个缺口的危险;因而,进一步说,原因在于它在客观上是针对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以无产阶级为例清楚地阐明了个别的斗争事件如何转变为阶级斗争的过程。起初,“工人有时也得到胜利,但这种胜利只是暂时的。他们斗争的真正成果并不是直接取得的成功,而是工人的越来越扩大的联合。这种联合由于大工业所造成的日益发达的交通工具而得到发展,这种交通工具把各地的工人彼此联系起来。只要有了这种联系,就能把许多性质相同的地方性的斗争……汇合成阶级斗争。而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50]马克思在《致左尔格的信》[51]中,对个别的冲突转变为阶级斗争即政治斗争论述如下:

“关于政治运动:工人阶级的政治运动自然是以夺得政权作为最终目的,为此当然需要一个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在经济斗争中成长起来的工作阶级的预先的组织。但是另一方面,任何运动,只要工人阶级在其中作为一个阶级与统治阶级相对抗,并试图从外部用压力对统治阶级实行强制,就都是政治运动。”[52]亨·库诺夫在引用这段话的时候,对它作了这样的解释:“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从整个经济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社会阶级,这些阶级由于参加了这个过程而具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利益,并力图在政治生活中促进这种利益。”这种注解并不完全对,因为库诺夫在这里掩盖了马克思放在首要地位的基本内容:阶级与阶级的根本对立,一切斗争都是为夺取政权、为取得社会中的统治地位而进行的总斗争过程中的一部分。

汉斯·德尔布吕克教授在他那篇极其厚颜无耻的文章《马克思的历史观》中,在“批判”阶级斗争理论的时候,暴露了对马克思主义问题的实在令人难以想象的无知。他在第165页断言,马克思没有把阶级和等级加以区别。他在第166页硬说在古罗马没有“两个阶级同归于尽”的事;可是古罗马帝国的衰落是完全不容辩驳的事实:起初是内战,到后来不管是战胜的奴隶主或是战败的奴隶都不能把社会推向前进。在第167页他说英国从未有过封建制度!在第169页他“反驳”马克思,说农民有时是跟容克地主走的,如此等等。但是,“反驳”的最精彩的地方要数下面这件怪事:德尔布吕克引证了著名的古埃及学家埃尔曼所发现的一个文本,文本谈到古埃及的一次革命,在那次革命中奴隶夺得了政权。这个文本最引人注意的是,它仿佛就是梅烈日柯夫斯基或其他恶毒的白匪老爷针对布尔什维克写的一样。在那里描写着种种最可怕的惨祸。德尔布吕克先生也“吓住了”:看吧,这就是你们的阶级斗争!但是,当这位可敬的真正的德国教授在顺便提到这种状况延续了“三百年”时,他自己并没有觉察他是怎样掉进圈套的。因为就连蠢驴都会懂得,三百年之久不从事生产而处于绝对的无政府状态的话,是无法生存的。因而事情决不会那样可怕,德尔布吕克在这里基于“吓坏了的资产者”的感情作出的论断,徒然令人发笑。

对马克思的理论进行滑稽可笑的“反驳”的,还有尤·迭列夫斯基先生。下面就是他的总的反对观点。他引用了恩格斯的如下一段话:“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重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或多或少明显地表现了各社会阶级的斗争。”[53]在引证这段话的时候,迭列夫斯基先生表示同意桑巴特的观点,后者主张用“民族斗争的原则”来补充阶级斗争的原则。普列汉诺夫曾经指出,这里没有什么可补充的,因为阶级斗争是从社会的内部过程中,而不是从各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中产生的概念。对于普列汉诺夫的反对意见,迭列夫斯基先生认为不能令人满意。他说:“历史如不是以一个原则为基础,就是以两个原则为基础,——二者必居其一。假如是……两个原则——阶级斗争的原则和民族斗争的原则——的话,那么,后一个原则所形成的规律又是什么?……如果说,只有阶级斗争这一个原则的话,那么社会内部的斗争与各社会之间的斗争这种区分还有什么意思?——要么,也许社会、民族、国家这三者都是阶级吧?”[54]这种独具一格的议论实在妙不可言。但是,我们还是来探讨一下事情的实质吧。这里可能存在两种基本情况:一种是指一个社会(例如现代世界经济),这个社会可划分为世界资产阶级的各个“民族”集团的国家组织,另一种指的是几乎完全不相关联的不同的社会(例如在不同的民族之间发生斗争,其中一个民族,比如说,是突然从完全不同的地方迁徙来的,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当然是屡见不鲜的,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就是一例)。那么,在第一种情况下,资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便采取资本主义竞争的特殊形式。然而也只有迭列夫斯基先生会异想天开地认为阶级斗争理论并不包含诸如资本主义竞争这类事情。这是阶级内部的对抗形式,可是这些对抗却永远不可能改变一种生产结构的基础。如果说马克思的理论承认阶级之间利益相对一致的可能性,那么它也承认阶级内部利益相对对抗的可能性。这难道可以推翻阶级斗争理论吗?再看第二种情况。在这里我们面临着一个方法论的问题。社会发展的理论是抽象的社会发展的理论,这种理论严格地说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相干,这是完全正确的。这种理论分析的是:一般的社会是什么,以及这个“一般的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如果我们从这些问题转而研究比较具体的问题,也就是说还要研究几个社会之间的关系的问题,那时我们当然又会有一些规律。这些规律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也是不矛盾的,这并不是因为不同的社会就是不同的阶级(尤·迭列夫斯基先生的这个假设实在不高明),而是因为“扩张”本身具有经济上的原因;因为——比如说——征服必然地要转化为阶级力量的重新组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较高级的生产方式总是会“自下而上”地战胜,等等。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丝毫动摇不了阶级斗争的理论。

总之,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被压迫的阶级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进行名副其实的阶级斗争的。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这决不是说在相对和平时期就笼罩着“太平无事,上帝赐福”的景象。这只是说阶级斗争或是处于隐蔽的形式,或是处于萌芽的形式,它正在成长为名副其实的阶级斗争。这里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辩证法是从运动中、发生中考察一切的。阶级斗争也可能不存在,但是它正在发生、“成长”。被压迫阶级方面的情况就是如此。然而统治阶级方面的情况又如何呢?它们是不断地在进行阶级斗争的。因为国家组织的存在表明,统治阶级已经“组织成为”自为的阶级,“组织成为”国家政权。这就要求对本阶级的基本利益具有充分的认识,为此,这一阶级就要运用国家机器的一切手段与利益敌对的阶级进行斗争(既反对它们的直接的威胁,又反对它们的可能的威胁)。

(七)阶级斗争与国家政权

关于国家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论述过了。现在我们必须从另一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从一种特殊的观点也就是从阶级斗争的观点出发来考察它。首先我们有必要十分肯定地再一次强调,国家组织是纯粹的阶级组织,是“组织成为国家政权的阶级”,是阶级的“集中的和有组织的社会暴力”(马克思语)。我们看到,被压迫阶级,即新的生产方式的体现者,在斗争进程中从自在的阶级转变为自为的阶级;它在这个斗争中创立自己的战斗组织,这些组织日益发展成为领导本阶级全体群众的组织。当革命、内战到来时,这些组织便突破敌人的阵线,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成为新的国家机构的最初核心。我们以法国大革命为例来看,“人民俱乐部或雅各宾俱乐部——宪法之友会的前身,一度是资产阶级的拥护者,后来是民主的、山岳派的、长裤汉的拥护者,平等和统一的狂热的拥护者……它们是为了对人民实行启蒙而成立的,与其说是为了行动,毋宁说是为了宣传;但是形势迫使它们在政治领域进行活动,并且(在小资产阶级掌权的时候。——作者注)直接干预行政……霜月十四日的法令竟使雅各宾分子在全法兰西成为选举和整顿吏治的工具了”[55]。“归根到底……正是雅各宾分子的团体维护了……统一并拯救了祖国。”[56]在英国革命时期,革命军官的“军队会议”曾派遣自己的人员参加“国会”。在俄国革命时期,工人和士兵的战斗机关苏维埃以及最革命的政党共产党,成为新国家的基本组织。

反对从阶级观点去理解国家政权性质的,主要有以下两种见解。

第一,国家的特征是集中管理。因此——比如无政府主义者就说——任何集中管理都意味着国家政权的存在。这样,在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将要有计划经济,那么也将有国家存在。这种见解完全是建立在资产阶级的无知谬误之上的:资产阶级科学看不到社会关系,而只看到物的或技术的关系。其实很清楚,国家的“本质”不在于物,而在于社会关系;不在于集中管理本身,而在于集中管理的阶级躯壳。正如资本不是物,而是通过物反映出来的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一样,集中本身并不都是国家的集中,它只有在反映出阶级关系时才成为国家的集中。

反对国家的阶级理论的另一种见解,我们已经部分地探讨过了。这种反对意见更是卑劣可笑。它的根据是:国家执行着一系列的社会职能(例如,现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建设发电站、医院、铁路等)。这个理由令人感动地把社会民主党人库诺夫、右翼社会革命党人尤·迭列夫斯基、保守派的德尔布吕克甚至……巴比伦王汉谟拉比……都凑到一起了!但是这个可观的集会的全班人马还是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因为国家的社会职能的存在,丝毫也改变不了国家政权的纯阶级性。统治阶级为了能够剥削群众,扩大剥削的领域,促进剥削的“正常”进行,当然要求助于各种各样的“公益”企业。例如,不发展铁路网的话,资本主义就不可能发展;不办职业学校的话,就不能得到熟练的劳动力;不设立科学研究机构的话,就不能提高资本主义技术,如此等等。但是对于所有诸如此类的措施,资本家的国家政权都是从阶级打算出发的。我们已经举过托拉斯的例子。托拉斯也从事生产,脱离生产社会便无法生存。但是托拉斯从事生产是从阶级的打算出发的。或者来看一下随便一个古代暴君专制的土地占有制国家,如埃及的法老国家。调节水流的巨大工程是对社会有益的,可是法老国家爱护和保养这种工程不是为了养活饥民或关心全体民众的福利,而是因为这是生产过程同时也是剥削过程的最必要的前提。阶级打算——这就是动机。因此,这一系列措施丝毫不足以证明阶级观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