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设计管理的目标与原则(1 / 1)

设计管理是为设计的管理,也是为企业良性发展的管理。这是设计管理的目标,也可以说是根本的标准。西方学者曾将设计管理中的合作设计管理、设计组织管理、设计项目管理三个不同层面的管理赋予相应的标准,即战略标准、战术标准和操作标准。

合作设计管理的标准是“战略标准”,这是设计管理的最高标准,它要求合作设计管理具有战略意义,即企业上层管理者从战略的高度来把握企业的发展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战略和设计,它包括设计专家的战略性意见:什么样的产品需要升级?要开发什么样的市场?以怎样的速度进行等等。合作设计管理的理念导致CEO(主要的设计官员)成为企业的核心领导人,他主要的任务是:高管理的指导下确立设计方法、标准和规格。他也能在一个拥有大量设计领导者的巨大公司里担任首领,负责公司设计。

设计管理涉及各个方面,各企业、公司根据不同的发展要求和市场经验、管理经验,有相应的方式方法,可以分解成不同的层面进行系统的管理,同时,现有的经验和理论应该是相对应的。设计管理的原则也是这样,一般而言,优秀的企业都有自己的设计管理标准和原则,这些标准和原则有的是共性的,有的则是具有个性的,且有机的创造,在此时此地适用,在彼时彼地也许就不适用,因此,为了设计成功的最终目的,确定自己的标准和原则应该说是根本性的。西方学者詹斯。伯明森(Jens Bemsen)曾提出设计管理的12条件原则,分别是:

1.设计管理作为一个管理工具;

2.得出正确的定义;

3.为优秀的设计创造一个交流的场所;

4.循序渐进地介绍设计;

5.用设计创造出目标的统一;

6.寻求挑战,鼓励革新;

7.为目标确定一个设计纲要;

8.确认一个好的想法;

9.接受任务的限制条件;

10.在会谈与补充的技能之间确定设计;

11.在使用者与用品之间寻找差别;

12.在形象与自身之间创造准确的反馈。

设计管理学科的建立,是设计学科的产物。该学科在中国设计界虽然出现不久,但一些设计院校已经开始开设设计管理的相关课程,这将有益于中国设计的整体发展和设计水平的提高。

图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