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物一体”是不同境界之间得以沟通的本体论根据
前面已经论述了天地万物各不相同而又彼此相通的道理,并以此为根据诠释了中国传统哲学所讲的“万物一体”论。我想,那里所讲的基本观点应适用于各民族、各群体包括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精神境界的沟通问题:不同类型的境界之间之所以有可能相互沟通,就是以万物各不相同而又相通的道理亦即“万物一体”论为其最根本的哲学本体论的根据。各民族、各群体包括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彼此各不相同,千差万别,这是客观事实,不可能强求一律,我们平常讲宽容,其实就是容许各自的特性和差异性,但这些不同的民族、群体包括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又是处于息息相通的万物一体之中的,因此,他们一方面可以容许对方的特性和差异性,一方面又可以相互沟通,建立同类感和共通感。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和当前一些学者所企图建立的普遍道德规范,我想,都需要建立在万物不同而相通的“万物一体”论的基础上。否则,就没有商谈伦理学之商谈的前提和道德规范之普遍性的前提。更具体一点说,人们只有有了“万物一体”的感悟,或者说,只有有了“万物一体”的境界(万物一体的境界就是对万物一体的一种感悟或体悟),才有可能进行商谈、进行平等对话,建立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而这种境界不是原则上不可能达到的,因为人人都生活于万物一体之中,用一句不太妥当的话来说,这是“先验的”。当然,人人都生活于“万物一体”之中,不等于人人都能有“万物一体”的感悟,所以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能达到这种境界,但只要经过启发教育,让人们多一分这种境界,则彼此沟通和平等对话的可能性也就会多增加一分。
2.多提倡一点“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思想和精神
在中国哲学史上,如张载的“民胞物与”精神、王阳明的“一体之仁”思想,其实都是以“万物一体”的哲学本体论为基础的,只要去其封建义理的思想,都可以加以新的诠释,作为今天沟通各民族、各群体的精神境界的理论根据。在西方,我以为,卢梭的道德观实际上是以“万物一体”的境界为依据的。卢梭认为人与人是相通的,故人天生就有同类感,这是一种普遍的感情。人的道德意识来自同类感,由自爱而扩大为爱他人:每个人都要生活,都要为自己谋幸福,但每个人也因此而不假思索地、自然而然地、不计较个人利害地希望他人有幸福,这就是道德意识。人的这种源于人己一体的自然同情心,“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1]。卢梭的思想有很多缺点和局限性,特别是他排斥科学、文明、理性的观点显然是不切实际、不可取的,但他认为人与人同为一体,因此人皆有天生的同类感,应当加以恢复,这一点在今天也应该可以成为建立普遍伦理学的哲学根据。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平等对话和精神境界的沟通来说,也值得提倡:统治者需要多懂得一些“万物一体”的道理,多一些“万物一体”的境界,他们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境界差距应该是可以缩小的。
最糟糕的是人们普遍缺乏万物一体的境界,大家都以自我为中心和主体,以他人为客体和被利用的对象,于是产生了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大家都埋首于眼前物质利益的追求而缺乏自主的意识,什么是同类感,什么是普遍的道德标准,都茫然无所知。面对这样的社会现象,仅仅靠道德说教,我想也无济于事,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教育,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这比起道德说教来似乎更是迂阔之论,更不切实际,但这是从根本上抓起。如果我们的思想界能首先不把万物一体的境界看作是迂阔之论而多加阐发和提倡,是否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实际效果呢?
普遍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决非一朝一夕之功,也许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初见成效。前面说过,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精神境界,西方中世纪的那种避世的精神境界,不是统治了人们的头脑达千余年之久,一直到文艺复兴以后人们才逐步有了西方近代人那种进取的精神境界吗?要改变一个时代的精神境界,就需要付出一个时代的努力。在今天被视为迂阔之论的万物一体的境界,经过一个时代的努力之后,也许会成为普遍的或比较普遍的现实。
重要的是抓儿童和青少年时期的教育。一个人的最早或较早的生活经历和所受的教育对于以后的精神境界的形成往往起着基础的作用,如果我们能经常给儿童和青少年一种“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精神熏陶,我想对于改变整个时代人们普遍的精神境界将会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西方近代的民主思想与基督教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博爱的思想是有很大关联的,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批判、继承和发扬我们自己的“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优良传统,让这种思想产生像宗教信仰一样的威力,从童年和青少年时期起就扎根于人们的心灵之中呢?
我这里还只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谈不同境界的沟通问题和提高境界的问题,其实,“万物一体”也是审美意识的境界的本体论根据。沟通不同境界和提高境界的问题,从更深、更高层次来看,需要通过审美意识的境界来解决。我在后面还要专门论述审美意识高于道德意识的问题。
[1] 《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114、109、11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