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廉价股选股法”的启示(1 / 1)

炒股入门 吴天川 1432 字 2个月前

在选择股票上,“价值投资之父”格雷厄姆的理论或许能给广大投资者一些有益的启示。

资本市场表现可以十分反复,而不同的投资理论更是五花八门,但经得起考验的理论并不多,其中格雷厄姆的廉价股选股法,至今仍为广大投资者津津乐道。基本上,该方法是教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这些股票一定要便宜,更要物超所值才可以买入,如非物超所值就不值得买入。

具体来说,进行选股时,格雷厄姆唯一关心的是公司的股票价格相对于其内在价值是否非常廉价,他根本不考虑公司产业的差别。他曾说:“我不考虑公司业务和管理,只关心根据财务标准其股票是否廉价。”“我们的方法看似简单得让人不敢置信,既没有经济周期或大盘走势的预测,也没有选定特别的产业或公司,我们只是不考虑产业差别,一视同仁地单纯以股票的吸引力作为评估标准”。

格雷厄姆对管理分析毫不重视,因为他认为当前“对管理层的能力测试的方法很少,而且远不够科学”,“在华尔街,人们经常广泛讨论这个问题,但对实际几乎没有真正的帮助。考虑到客观的、定量的、合理可靠的管理能力测定方法被发明和应用,这个因素才能够透过迷雾被看到”。

根据格雷厄姆该选股票策略所选中的股票,就是被巴菲特称之为有着“雪茄烟蒂”的价格,相对其内在价值非常便宜的绩差公司的股票。国内投资者在运用格雷厄姆这种选股策略进行选股时,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就是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判断其价格相对于内在价值是否非常廉价。

1.区分市价和实价

市价当然就是这只股票的每日作价。这个价位日日都可以不同,有时升,有时跌,即股票的内在价值。股票的实值却是一段时间之内其应有的价值。实值是以该公司拥有的物业、地皮、存货和应收款项等的资产,减去应付的款,然后除以发行股数。譬如一家公司,现有的地皮、物业、存货和应收款项,减去其负债之后值100亿元。而其公司总共发行了10亿股,那么每一股就应该值10元,这叫作内在价值。如果现时这只股票市价是20元,是物非所值。相反,如果这只股票市价3元,就是折让了七成。如市价是5元,就是折让了五成。如果市价是9元,就只是折让了一成。如果市价只是1元,就是折让了九成。折让率越高,这只股票就越值得买;折让率越低,这只股票就越不值得买。如果一只股票,其内在价值是每股1元,现时每股只卖3元。这只股票即使再跌,也会有一定的限度。会不会跌到每股只值1角?根本就绝无可能。股价和内在价值折让越高,下跌的风险就越低。

除市价要低之外,市盈率亦要低。市盈率越低代表越高价值。譬如一只股票,市价是1元,而其赢利则是每股1.5元。这样的话,市盈率只是两倍。即是说,如果公司的赢利保持,两年间,就可以赚回这只股票的市价。又譬如市价是1元,每股去年亦是赚到1元,市盈率即是等于一倍。一年之内,这只股票就已经可以赚回股票的市价,更加是物超所值。总之,市盈率越低,股票的价值亦是越低。

格雷厄姆订出了一套价值低估股票的10条标准,只要符合下面10个标准当中的7个,就是价值被低估且有相当安全边际的股票:

(1)该公司获利与股价之比(市盈率的倒数)是一般AAA公司债券收益率的2倍。

(2)这家公司目前的市盈率应该是过去5年中最高市盈率的2/5。

(3)这家公司的股息收益率应该是AAA级公司债券收益率的2/3。

(4)这家公司股价应该低于每股有形账面资产价值的2/3。

(5)这家公司的股价应该低于净流动资产或是净速动资产清算价值的2/3。

(6)这家公司的总负债低于有形资产价值。

(7)这家公司的流动比率应该在2以上。

(8)这家公司的总负债不超过净速动清算价值。

(9)这家公司的获利在过去10年来增加了1倍。

(10)这家公司的获利在过去10年中的2年减少不超过5%。

2.评估股票内在价值

在运用“廉价股原则”挑选股票时,内在价值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格雷厄姆在其名著《证券分析》中指出:“证券分析家似乎总是在关注证券的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但是,我们又必须承认,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难以把握的概念。一般来说,内在价值是指一种有事实——比如资产、收益、股息、明确的前景——作为根据的价值,它有别于受到人为操纵和心理因素干扰的市场价格。”

格雷厄姆认为,内在价值并不等于账面价值,即经过合理计算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这种观点毫无实际意义,因为公司的平均收益、平均市场价格都是由公司内在价值,而不是由账面价值决定的。”

格雷厄姆也不认为内在价值并不完全是由公司赢利能力决定的。“然而‘赢利能力’必然意味着对未来结果的预期。但根据过去的收益数字是无法估算出未来收益的,即使是预示未来收益是上升还是下降都不可能。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收益平均数或上升下降趋势能够可靠地保持到未来。经验证明这种做法并无可取之处。也就是说,表示为某一明确数字的‘赢利能力’这个概念,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内在价值概念——它和前者一样是明确的和可计算的——不能作为证券的通用前提。”

格雷厄姆和多德指出:“在普通价值评估中,所考察的因素可以自然地划分以下为三大类:股息率及其记录、损益因素(赢利能力)、资产负债表因素(资产价值)。”然而格雷厄姆和多德在《证券分析》中认为,由于股息分配的随意性和管理层操纵等因素,使通过股息进行股票价值分析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那么如何评估企业的内在价值呢?

格雷厄姆的得意门生巴菲特认为,唯一正确的内在价值评估模型是1942年JohnBurr Williams提出的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在写于50年前的《投资价值理论》中,JohnBurr Williams提出了价值计算的数学公式,这里我们将其简单概括为:今天任何股票、债券或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在资产的整个剩余使用寿命期间预期能够产生的、以适当的利率贴现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请注意这个公式对股票和债券来说完全相同。尽管如此,两者之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也是很难对付的差别:债券有一个息票(coupon)和到期日,从而可以确定未来现金流。而对于股票投资,投资分析师则必须自己估计未来的‘息票’。另外,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债券息票的影响甚少,主要是在管理人员如此无能或不诚实以至于暂停支付债券利息的时候才有影响。与债券相反,股份公司管理人员的能力对股权的‘息票’有巨大的影响。

“一般的评估标准,诸如股利收益率、市盈率、或市价净值比、甚至是成长率,与价值评估毫不相关,除非它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一家企业未来现金流入流出的一些线索。事实上,如果一个项目前期的现金投入超过了未来该项目建成后其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贴现值,成长反而会摧毁企业的价值。有些市场分析师与基金经理人口口声声将‘成长型’与‘价值型’列为两种截然相反的投资风格,只能表明他们的无知,绝不是什么真知。成长只是价值评估公式中的因素之一,经常是正面因素,但是有时是负面因素。”

运用这种现金流量模型可以比较准确地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