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企业债券融资实务操作攻略(1 / 1)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经2008年3月14日第五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5日起实施,这对企业直接融资工具发展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管理办法的通过及实施促进了包括企业债、公司债、融资融券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展。

数据统计结果显示,2017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规模39.099.48亿元。早在2011年5月,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就推出了首批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达130亿元。这种融资方式开拓了企业的发展思路,能够为那些资金短缺、在银行信贷融资过程中遭遇高门槛的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方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机遇。

以发行监管主体为划分标准,现如今市场上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三种:企业债券,经发改委核准;公司债券,经证监会核准;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会受到严格的发行管制,这里集中分析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债券,具体如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定向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