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恰当的时间进行奖惩(1 / 1)

对公司管理者而言,给予“威迫感”,常以责罚的方式进行。凡是公司都有员工守则,这里面一定会有赏罚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管理者只要依此施行即可。不过,对于心爱的下属,要加以责罚实在很麻烦,而且,责罚可以说是最糟的统御手段。

可是,下属都有妄求侥幸的本性,如果对错误不加责罚,则会对下属起到纵容作用。

管理者行使责罚,必须遵循既定的规定,冷静行事。

(1)忙碌的时候、兴奋的时候、还残留发怒的情绪时,绝对不可断下罚状。

惩罚不可草率行之。古人有言:过一夜以后,再加以斥责!其中的道理,颇值得玩味体会。

(2)行使惩罚权时,必须具有责任感所产生的勇气与对下属的关心。

(3)惩罚不可雷声大、雨点小,否则只会招致反感,全然没有一点效果。

惩罚原本不为人喜欢,所以要抓住时机,把该指责的事情,一次全部斥责完毕,之后就要保持缄默,静静地观看结果会如何。

如果要斥责爱将,彼此心中都不舒服,而且谁都不愿这样做,所以即使知道下属所犯错误,也会因为想避免引来不必要的怨恨而将其一笔带过,此乃人之常情。

因此,斥责时,想收到相当的效果,并非简单的事,至少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难以成功:

(1)强烈地觉察到身为管理者的责任心。

(2)对下属具有爱才之心。

(3)确定下属的过失是否是无可奈何的结果,还是其他原因。

(4)对自己的主张充满信心,并确信下属出现过失的原因不在于自己的不当言行所致。

(5)具有使下属自觉到对其过失的说服力。

管理者切记,斥责是必要的,因为在绝大多数破产的公司中,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很多员工都说:“我从来没被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