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卢梭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6.625印张)
△一名《政治权利的原理》。共分四卷。
〇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者。
〇《社会契约论》一书为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其中心思想是: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
〇“人是被自由的。”
〇启蒙、理性主义、天赋人权,等等。
〇人们的思想认识只有在前人已有的基础之上,才有希望进步并达到更高的水平。
〇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
〇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结合的条件。服从法律的人民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规定社会条件的,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
〇在各个国家初创时,宗教是用来作为政治的工具的。
〇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
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〇孟德斯鸠:“以抽签来进行选举,乃是民主制的本性。”“抽签是一种不会伤害任何人的选举方式,它使每个公民都能有一种为祖国而服务的合理愿望。”
〇人人都会尽自己的责任,人民是守法的,首领是公正的、有节制的,行政官是正直的、廉洁的;这里既没有浮华虚夸,也没有骄奢侈纵……
(2017年12月24日上午阅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