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亲爱的家人:
此刻我真真切切地坐在巴思饭店内临街的窗前,在伦敦皮卡迪利大街。这旅馆并不是时髦交际场所,但叔叔几年前在这里留宿过,而且别的旅馆不想去。不过,我们没打算长待,所以没什么。噢,我无法一五一十地表达我是多么喜欢这里的一切!恐怕永远不能了,因此只能从记事本中摘录点滴情况给你们寄去,自从出发以来啥事也没干,除了素描和简短潦草地写些东西。
曾在哈利法克斯港发出过一封短信,当时感觉糟极了。但从那以后,日子过得快活起来了,很少生病,整天在甲板上,有许多快乐的人来逗我开心。每个人对我都很友善,尤其是那些军官。别笑,乔,在船上真是非常需要男士们,可以扶靠他们,还可以伺候你;他们没事做,让他们变得有用是一种慈悲,否则,他们恐怕会抽烟抽死。
婶婶和弗洛一路上身体不舒服,喜欢独自待着,所以为她们做了力所能及的事以后,我就出去玩个痛快。多么悠闲地在甲板上散步,多么绚丽的落日,多么清新的空气和壮观的波涛!简直就像当初我们骑上骏马雄赳赳地奔驰一样刺激。真希望贝丝能来,这对她的身体是很有好处的。至于乔,她可能会爬上去坐在主桅前的三角帆上,或者管它叫什么来着的高高的东西上,与轮机员交朋友,在船长的传声筒上咋呼,她会这样喜不自胜的。
一切都美极,但看到爱尔兰海岸时,我还是很高兴,觉得它非常可爱。郁郁葱葱,阳光灿烂,到处可见棕色的小屋,某些山上还有废墟,山谷里有绅士们的乡间宅邸,狩猎区里有鹿在吃草。天还很早,但起早欣赏美景不感到遗憾。海湾里小船很多,岸上风景如画,头顶是玫瑰红的朝霞。毕生难忘。
在昆士顿镇,新认识的一个朋友伦诺克斯先生下船离开了我们。我说起基拉尼湖时,他看着我,叹息着吟诵起来:
“噢,你可曾听说过凯特·基阿尼?
她就住在基拉尼湖畔;
她眼睛一瞥,
危险,避之不及,
凯特·基阿尼的目光能致命。”
难道不是很荒唐的吗?
在利物浦只停泊了几个小时。那里又脏乱又嘈杂,很高兴能早点离开。叔叔匆匆跑下船,买了一副狗皮手套、丑陋而笨重的鞋子和一把雨伞,还把胡子剃成络腮式的了,这可是头等大事。然后,他自吹自擂,这下像个真正的英国人了。可他第一次去擦鞋,擦鞋童一眼就看出前面站着的是美国人,笑嘻嘻地说:“擦毕[66]了,先生。我是用最新美国佬鞋油擦的。”叔叔被逗得哈哈大笑。噢,一定得告诉你们那个荒唐的伦诺克斯做了什么!他让朋友沃德为我订购了一束花,沃德会上船与我们同行的。我打开房门就一眼看到了一束漂亮的鲜花,卡片上面写着“罗伯特·伦诺克斯敬献”。好不好玩,姐姐们?我喜欢旅游。
如果不抓紧点,恐怕永远没空写伦敦的事了。这次旅行就像驱车经过一个很长的画廊,看不完的美景。农舍让我欣喜,茅草屋顶,常春藤爬上屋檐,格子窗户,门口有壮实的妇女,身边带着脸色红润的孩子们。连牛看上去都比我们的更安静些,站在齐膝的苜蓿草中,母鸡满足地咯咯叫着,好像它们从来不会像美国佬的小鸡那样神经质地叫。从来没见过这么完美的颜色——草碧绿,天湛蓝,谷物金黄,森林葱郁,一路过来我欣喜若狂。弗洛也和我一样,我们不停地从这边跳到那边,不想放过每一个美景,而我们正在以时速60英里向前疾驶呢。婶婶感到疲倦睡觉去了,但叔叔在读他的旅行指南,对任何事物都无动于衷。这就是我们的状况:艾美跳起来——“噢,那肯定是凯尼尔沃思,树丛中灰灰的地方!”弗洛冲到我的舷窗来——“多美呀!我们总有一天要去那里,是不是,爸爸?”叔叔平静地欣赏着自己的靴子——“不行,乖乖,除非你要喝啤酒,否则不会去那里,那是个酿酒厂。”
停顿——接着弗洛又叫起来,“天哪,有个绞架,一个人正在往上爬。”“在哪儿,哪儿?”艾美尖声叫着,往外望,看见远处有两根高高的柱子,之间有一根横梁,梁上挂着几根链条。“是煤矿哪。”叔叔说,单眼一眨。“这儿有可爱的羊群躺着呢。”艾美说。“看,爸爸,它们是不是很漂亮?”弗洛富有情感地补充了一句。“是鹅群,小姐们。”叔叔回答说。他的语气使我们安静了下来,后来弗洛坐着欣赏起《卡文迪什船长调情记》,而我独享景色。
到达伦敦时自然是下雨,除了雾和雨伞看不到其他东西。我们住下来,打开行李,在大雨间隙买了些东西。玛丽婶婶给我买了些新物品,我走得太匆忙,准备不充分。一顶装饰着蓝色羽毛的白帽子,配上棉布裙衫,还有从没见过的最漂亮的披风。在摄政街购物太棒了。东西都挺便宜,漂亮的丝带只要六便士一码,我买了点备用,但手套要到巴黎买。你们说这是不是有点儿高雅和富有?
叔叔婶婶出去了。出于好玩,弗洛和我叫了辆双轮双座马车出去兜风,后来得知,小姐单独乘出租马车并不时髦。太逗了!我们被木挡板关在车厢里,车夫驾着车子飞快地跑着。弗洛害怕了,她叫我去制止他。可是他在外面,高坐在后面的什么地方,我无法接近。他听不到我的叫声,也没看到我在前面挥动着阳伞,事情就这么着,很无奈,马车哐当哐当一路奔驰,以非常危险的高速拐着每一个弯。终于,绝望之中我看到车厢的顶上有一扇小门,一捅就打开了,一只红眼睛出现了,他用喝醉了的声音说:
“什么事,小姐?”
我尽可能严肃地下达了命令,砰的关上门。“中,中,小姐,”那人让马慢步走着,仿佛去参加葬礼。我又把门捅开说:“稍稍快一点儿。”于是他又策马奔跑起来,跟前面一样慌张,我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今天天气晴朗,我们到附近的海德公园散步,我们比自己的外表更有贵族气派。德文郡公爵就住在附近。我经常看到他的随从在后门闲逛,惠灵顿公爵的宅邸离这儿也不远。天哪,我看到的都是些什么景象啊!就像《笨拙》杂志的漫画一样好看,胖墩墩的富孀坐在红黄四轮马车里出行,华服仆从脚穿丝绸长袜,身穿天鹅绒外套坐在后面,扑了粉的马车夫坐在车前。伶俐的女佣们带着脸色极红润的孩子,标致的姑娘们看上去半睡不醒,戴着古怪的英国帽子和穿着淡紫色山羊皮衣的小伙子们懒洋洋地闲逛着。身着红色上衣的高个子士兵们,头上斜扣着松饼帽子,样子很滑稽,很想给他们画速写。
“洛腾街”法语叫Route de Roi,意思是“国王之路”,可是现在更像是骑术学校。那里的马很棒,男士们骑术很高,尤其是马夫,可是女士们僵硬地骑在马上跳跃着,与我们的规则不一样。我很想让她们看看美国式的飞奔,因为她们穿着单薄的骑装,戴着高帽,驾驭着马儿小跑着,表情很严肃,像玩具诺亚方舟里的女人。这里人人都会骑马,不管是年长的男士,矮胖的妇人,还是小孩们。这里的年轻人很会调情,看到过一对情侣交换玫瑰花蕾,纽扣眼里插一朵玫瑰花,很时髦的,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好的创意。
下午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别指望我来描写它,那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太宏伟壮观了!傍晚要去看费其特的戏,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就在这一站恰到好处地结束了。
午夜
已经很晚了,但是不告诉你们昨晚发生了什么,就无法在早上把信寄出。你们猜,我们喝茶的时候谁来了?劳里的英国朋友弗雷德·沃恩和弗兰克·沃恩双胞胎!我太吃惊了,要不是看了名片不可能认出他们。他俩都长得很高,还留了腮胡。弗雷德是英国式的英俊。弗兰克身体好多了,只有一点儿点跛,不用靠拐杖了。他们从劳里的信里得知我们住在这里,便来邀请我们到他们家去。但叔叔不愿意去,所以我们要再找时间回访他们。他们陪我们去剧院看戏,大家都极开心。弗兰克全身心地对付弗洛,弗雷德和我谈论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趣事,仿佛我们一直都熟悉。告诉贝丝,弗兰克向她问候,听说她身体不好感到很难过。当我谈到乔时,弗雷德笑了,他向“那个大帽子致意”。他俩都没忘记劳伦斯营地,也没忘记一起度过的好时光。那似乎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了,是不是?
婶婶在墙上敲了第三次了,必须搁笔了。我真的感到自己像一个放肆的伦敦贵妇人,坐在这里写到这么晚,房间里满是漂亮的东西,脑子里翻腾着公园、剧院、新衣衫。还有那些好献殷勤的男士们,他们一声“啊!”,用手捻着金黄色的胡子,十足的英国贵族气派。我渴望见到你们大家,尽管我废话连篇。
永远是你们亲爱的
艾美于伦敦
亲爱的姐姐们:
上一封信跟你们谈起过伦敦之旅——沃恩一家真友好,多次为我们举办了愉快的聚会。汉普顿宫和肯辛顿博物馆之行,尤其让我开心——在汉普顿看到了拉斐尔的漫画,博物馆的展厅里满是透纳、劳伦斯、雷诺兹、贺加斯[67]等巨擘的绘画。在里士满公园度过的那一天真快活,享受了地地道道的英国式野餐。那里有很多漂亮的橡树和鹿群,画都画不完。我也听到了夜莺歌唱,看到了云雀腾飞。多亏弗雷德和弗兰克,我们尽情“兜”伦敦,离开的时候不免有些难过。英国人尽管接受你很慢,但是一旦决心接受你了,我想那是再好客不过了。沃恩一家希望冬天在罗马见到我们。要是他们失约,我肯定会非常失望的,因为格雷斯和我已是好朋友了,男孩们也很好——尤其是弗雷德。
瞧,我们刚刚落脚,他就又来了,说是来度假的,要去瑞士。婶婶刚开始显得有点冷淡,但他泰然处之,她也不说什么了。现在我们相处得很好,很高兴他来了,因为他的法语说得很溜,跟本地人没有区别,我不知道没有他我们会怎么样。叔叔认识不了十个单词,他总是把英语讲得很响,好像声音大一点儿人家就能听懂了。婶婶的法语发音是老式的,弗洛和我自以为很懂,结果发现我们的法语也不怎么样。非常感谢有弗雷德去“说大戏”,叔叔就是这样说的。
我们度过了多么美好的时光!从早到晚观光,中午在轻松愉快的小餐馆里美餐,经历了各种各样好笑的奇遇。下雨的日子里,我陶醉在卢浮宫的绘画里。对其中的一些极品,乔可能会淘气地嗤之以鼻。她没有艺术热情,但我不同,我要尽快地陶冶自己的眼力和品位。她可能更欣赏伟人的遗物,我已看到她所崇拜的拿破仑三角帽和灰色大衣,他儿时的摇篮和他的旧牙刷。还看到了玛丽·安托瓦内特[68]的小鞋,圣但尼[69]的指环,查理大帝[70]的剑,有趣的东西还有许多。回家后可以跟你们谈上好几个小时,但现在没有时间来写。
皇宫是个极其富丽堂皇的地方,有很多珠宝首饰和可爱的东西,我因买不起而几近发疯。弗雷德要给我买一些,我当然不允许。布洛涅树林和香榭丽舍大街très magnifique[71]。我见过几次皇室成员。皇帝长得很丑,看上去冷酷无情;皇后漂亮但苍白,而且依我看穿着很不得体——紫色的裙衫,绿色的帽子,黄色的手套。小拿泊是个英俊的男孩,他坐在四马大车上,一边与家庭教师聊天,一边向经过的人群飞吻,每一匹马上的御者都穿着红色绸缎短上衣,车前车后还有一个骑马的卫兵。
我们经常在蒂伊勒里公园散步,很棒的,虽然我更喜欢古色古香的卢森堡花园。拉雪兹神父公墓很奇特,那里有许多坟墓看上去像一个个小房间。走近往里望,可以看到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死者的肖像或者画像,桌子周围还有几张椅子,供前来凭吊者坐的。这是非常法国味的。
我们的房间在里佛利大街,坐在阳台上,可以左顾右盼这条灿烂的长街。在外面玩了一天很累了,晚上不想动,坐在阳台上聊天真是一种享受。弗雷德很逗,是我见过的青年中最容易相处的人——劳里除外,劳里的举止更有风度。我想要弗雷德黑一点儿,不喜欢白皮肤的男人。可是,沃恩家很富有,出身名门望族,因此我没觉得他们的黄头发不好,再说我自己的头发更黄。
下礼拜要动身去德国和瑞士。由于要赶路,所以只能给你们草草地写一点儿。每天记日记,尽量“准确记住和清楚描写所见所闻”,这是爸爸的建议。这对我也是个很好的练习,这些日记加上我的写生簿,能比这些短信更好地向你们传达此次旅行的情况。
再见,亲切地拥抱你们。
你们的艾美于巴黎
亲爱的妈妈:
乘我们动身去伯尔尼之前有一会儿空闲,我要告诉您发生了些什么,因为有些事很重要,您一会儿就会明白。
在莱茵河溯流而上太棒了,我只是坐着尽情享受。拿出爸爸的旧旅行指南翻阅着。景色的美丽不能用语言来形容。在科布伦次玩得很开心,弗雷德在船上认识了一些来自波恩的学生,他们给我们唱了小夜曲。那是个明月之夜,大约一点钟,弗洛和我被窗口下最动听的乐曲吵醒了。我们飞快地爬起来,躲在窗帘后面窥望,发现弗雷德和学生们在窗下唱着。这是我平生见过的最浪漫的情景了——那河,那浮桥、对面岸上的大要塞,月光洒满大地,音乐可以融化石头的心。
他们唱完后,我们扔下去一些花朵,只见他们争抢着,还给看不见的姑娘们送来飞吻,然后笑着走开了,我猜想可能是去抽烟喝酒来着。次日早晨,弗雷德给我看他背心口袋里一朵压坏了的花,看上去很动情。我嘲笑他说,我并没有扔花,是弗洛扔的。这一说似乎让他很反感,他把花丢出窗外,恢复理智了。恐怕我跟这个男孩会有麻烦,现在已经有苗头了。
拿骚的温泉浴场很好玩,巴登巴登也一样。在巴登巴登,弗雷德输了钱,我骂了他。弗兰克不在身边的时候,他需要有人照顾。凯特曾经说,她希望他早点成婚,我也同意她的看法,结婚对他有好处。法兰克福令人赏心悦目。我瞻仰了歌德故居、席勒雕像,还有丹尼克[72]的雕塑名作《阿里阿德涅骑豹》。非常可爱,要是多懂一点儿希腊神话,就可以欣赏得更好。我不想请问,因为这故事尽人皆知,或者不懂装懂。希望乔能从头至尾给我讲讲这个故事。我应该多读点书,发现自己孤陋寡闻,真苦恼。
现在言归正传——事情就发生在这里,弗雷德刚刚离开。他是那么友好,乐呵呵的,大家都相当喜欢他。在唱小夜曲之前,除了旅伴友谊,我从来没多想。自那晚以后,我开始感觉到月光下漫步、阳台交谈、每天的探险,对他来说不仅仅是好玩了。我没有卖弄风情,妈妈,真的,我永远记着您对我说的话,而且尽力而为。人家要喜欢我,我也没办法。我没有刻意让人家喜欢我。如果我不关心他们,会难过的,尽管乔说我这个人没心没肺。我知道妈妈这会儿会摇摇头,姐姐们会说:“噢,这唯利是图的小东西!”但我已决定,如果弗雷德求婚,我就接受,尽管我自己并没有发疯似的爱上他。我喜欢他,在一起相处得很惬意。他年轻英俊,还算聪明,腰缠万贯——比劳伦斯家富裕得多。我想他家不会反对的。我将会很幸福,因为他们都很善良,有教养,慷慨大方,而且他们喜欢我。弗雷德是双胞胎老大,我想他会继承产业的,那产业有多棒啊!在市区一条时髦的街上拥有宅邸,不像美国大房子那么花哨,但舒适度高两倍,实实在在的华贵,英国人信奉这种风格。我喜欢,它货真价实。我见过金银餐具、传家珠宝、老仆人,还有乡间别墅的图片,里面有狩猎场、大宅、漂亮的花园和骏马。哦,这些令人心满愿足!我可不愿像一些姑娘那样一味追抢爵位,结果却发现除了爵位啥也没有。我可能是唯利是图,但我对贫穷深恶痛绝,只要能够,我就不想再多忍受一分钟。四姐妹当中必须有一个人嫁得好。美格没做到,乔不愿意,贝丝还不能,所以我来吧,把周围的一切搞得温馨点。我不会跟不喜欢或看不起的人结婚的。这一点你们放心,尽管弗雷德不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但是他言谈举止很得当,如果他很喜欢我,让我随心所欲,我终有一天会喜欢上他的。因此,上个礼拜,这件事一直在我脑子里转着,不由自主地看弗雷德喜欢我的神情。他虽然没说什么,但见微知著呀。他从来不跟弗洛一起走,坐马车,上餐桌,散步,总是靠近我的边上。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显得很动感情,看到有人胆敢与我说话,他会皱眉头。昨晚用餐时,一个奥地利军官盯着我们看,然后对他的朋友说了些什么“美艳金发女郎”,那朋友是个风流倜傥的男爵。弗雷德的脸色就像凶猛的狮子,狠狠地切割着自己盘子上的肉,因用力过猛,肉差点儿飞出了盘子。他不是那种冷静而拘谨的英国人,性子有点暴躁,因为身上流淌着苏格兰人的血,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可以让人猜到这一点。
哦,昨天傍晚大概日落时分,我们去了城堡。除了弗雷德都去了,他要先去“存局候领”处取信,再来与我们会合。大家都玩得很尽兴,逛遍了遗迹、存放大酒桶的地窖和很久以前选帝侯为英国妻子建造的美丽花园。我最喜欢那个大露台,那里景观令人神往,其他人进屋参观房间时,我就坐在露台上,画着墙上灰色的石狮子头,其周围爬着红色的紫茎忍冬藤。我感到自己仿佛坠入了罗曼史:坐在那里,看着内卡河的溪水翻滚着流入山谷,听着城堡下面奥地利乐队演奏的乐曲,就像故事书中的女孩那样,等待着情人到来。我感觉到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而我已做好了准备。我没脸红,也没颤抖,而是相当冷静,稍微有点儿激动罢了。
后来,我听到有弗雷德的声音,只见他匆匆穿过大拱门来找我。他看上去心烦意乱,所以我完全忘了自己,忙问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收到信,要他火速回家,弗兰克病危了。他打算乘夜车立刻回家,时间只够说再见。我为他感到很难过,也为自己感到失望。但这种感觉只停留了那么一瞬,因为他握着我的手说:“很快就回来的,不会忘了我吧,艾美?”这种口气,我不可能误解他的意思。
我没承诺,但双眼看着他,他似乎满足了。他来不及了,仅够说说情况,道声再见。一小时后他就出发了,大家都放不下他。我知道他欲言又止,但他曾经暗示过,所以我猜想,他可能答应过父亲暂时不做求婚之类的事。他是个轻率的孩子,而老父亲害怕他娶进一个外国媳妇。不久就会在罗马见面,到了那个时候,如果我没改变主意的话,当他说:“你愿意吗?”我会说:“愿意,谢谢。”
当然这是很私密的事,我只是希望让您了解情况。请不要为我担心,别忘了我永远是您“谨慎的艾美”,我肯定不会鲁莽行事。尽管给我忠告。如果我能做到,肯定言听计从,真希望能与您好好面谈一次,妈咪。爱我,相信我。
永远属于您的艾美于海德堡